看张:爱玲画语_安意如-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纸。她甚至认定该报一定会用她的稿,已经开始算计报酬了。不料该报编辑季季很有职业操守,起码她知道尊重别人的隐私,同样拒绝了她。
这篇稿子后来如何见诸报端,我不清楚,真亏她写得细,不然我们真不知道爱玲爱吃什么,用什么,该多遗憾!虽然窥测别人隐私是人的一种天性。可也要郎有情妹有意才行,这样引爱玲不悦,打破她生活的寂静真是不该。又何苦去打破爱玲隐居的神话呢?
于是爱玲立刻搬走了!且是悄悄的。
爱玲的反映让我想起一个典故。《左传》上载:昔日晋文公曾与楚王有约,如若一日两国交战,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爱玲的反映正是退避三舍,但晋文公是为迷惑楚军,一举破敌。爱玲却是真的敬谢不敏,干干净净地退避三舍,她接到庄正信的电话,即刻在林式同的帮助下离开,静得连“猎人”戴小姐也没有发现她转移的痕迹。
戴文采的行为,按照美国的法律是可以被起诉的。爱玲或许深有不悦,因她一向抗拒陌生人的入侵,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但她却什么也没做。与其说爱玲宽容,不如称赞她高傲。她是不屑与戴小姐这样的一类人缠夹不清。
东方朔有“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朝,大隐隐于市”之语,爱玲晚年居于市井,又四处奔波,堂堂千金小姐落魄如斯,在别人看来是苦,在她则是毫不介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老了的爱玲,心真是静如山岳,悠然有古代贤者乘风归去的隐逸之风了。
但爱玲绝非“生人勿进”的冷血动物。对于一些她信任的人,她又像婴孩一样毫不设防,完全信任的。
譬如她和炎樱的感情是十几年如一日,一九五五年秋天到了美国还曾在炎樱家小住,又在她的陪伴下去拜访胡适,三人在胡适家交谈甚欢。胡适是温和谦逊的前辈,素来为爱玲钦敬,早在一九五四年《秧歌》单行本出版的时候,她就从香港寄了一本给胡适,并附了一封短信。素来与人疏离的爱玲,竟然谦逊地请求胡适指点,胡适的鼓励也给她带来很大的欣喜。
与胡适的交往次数虽然不多,却很能劈刺交心,她也善于从细节观察胡适的内心,知道这个迟暮老人深藏的落寞和艰难。
如果说她对胡适是出于仰慕的话,那对与自己只有一二面之缘的林式同,她则是全心的信赖。可见爱玲也不是一味孤高的。她信赖自己信赖的人。
当然,能辨别什么人是能够信任、值得信赖的人,也是老天特别赋予的一种能力,算是天赋。爱玲即是有这样能力的人。
对照记
我喜欢照相,却不喜欢照片,因觉得它即便再鲜艳,也只是过去。内心脆弱的人无法承受它,内心坚强的人则不需要它,只有内心宽和安定的人才可以顺着它回溯,不受纷扰。
而我善变且敏感,这些东西长久搁在那里,不愿意去翻开它。只有母亲似乎有足够的闲心和兴致摆弄着它们,细细地分类,整齐地收藏着。
我坐在床上,翻开爱玲的《对照记》。午后两三点钟,阳光透过院子的葡萄藤,散散地照进来,既温和又倦怠。
这样的下午,适合回忆静静地衍生。那些照片如同一帧帧活动着的影像,在我脑海里晃动着。有比她的文字更真实的感觉,一点一滴在心里,渐渐潮湿。
《对照记》是她晚年最后一部作品。一半是文字,一半是照片。她在书中写道:“‘三搬当一烧’,我搬家的次数太多,平时也就‘丢三落四’的,一累了精神涣散,越是怕丢的东西越是要丢。幸存的老照片就都收入全集内,藉此保存。”
于是,我又想像起来,那是怎样的一个情形。在大洋彼岸的一间狭小的房子里,爱玲用那双枯瘦的双手,孤独地着手整理自己的一生,对照着,回忆着。
阳光散淡地洒落在她的床边的木箱子上,箱子上有一些照片。阳光看上去黄黄的,摸上去薄薄的,然而又不是黄金纱那样华丽端然的古旧的,而是不堪回首的黄,褶褶皱皱的旧。映在照片上,那些人,那些事,恍如前生。
她从床上坐起身,走下来,给自己冲了杯咖啡,然后又坐回床边开始翻照片。写一些字,眼角眉梢,斜斜看去,仍有旧日风韵。
年轻时候的爱玲也算不上漂亮,五官也不够精致,却别有一种落拓的美。大约写作的女人都不漂亮,漂亮的女人的人生定然是丰富,自然无法安心下来写字,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也怪不得她们。
三毛、王安忆、安妮宝贝……都算不上漂亮,却依然是美的。长久沉溺于内心的人,脸上便有沧桑,眼睛里却时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闪现,别有风韵。
爱玲的身材瘦长,胡第一次见她便觉得她是那样高大,整个客厅也塞不下她,又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这一声就把两人说得这样近,张爱玲很诧异,几乎要起反感。
这样高大与彼时民国流行的丰满圆润的小女子的美不同,而后来胡兰成爱上别人或许也是审美的疲劳——他觉得她不够漂亮,时日一久难免生嫌弃。这样的身段样貌,要是搁在现在倒好,天生一骨感美女,气质又独特,羡慕死炎樱这个胖丫头,让她不敢在爱玲照相时和摄影师嘀咕“她怎么这样瘦”的话了。
我素来喜欢爱玲仰视的照片,甚至是一见倾心,仿佛我印象中的这个女子就是如此。我不过是直觉,远不及李碧华点得透:“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张的倩影,总是仰镜,镜头自低角度往上拍摄,而她又不自觉(或自觉?)地微仰首,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因为这不断出现的神情,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
李碧华简直是个文妖,看人亦是这般精道!爱玲可不是不经意间流露自己的心绪么?
她是宦门千金,却素来少与人说起自己的显赫家世,晚年写《对照记》是个例外,大概是人之将老,想追根溯源吧。
《对照记》的照片和文字很大篇幅都是祖辈们的,甚至“占掉不合比例的篇幅”。她说:“祖父母的姻缘色彩鲜明,给了我很大的满足。”晚年对家世和友人的回忆给了她最大的满足。
我也喜欢《对照记》中她错错落落的注解。她用这种方式来缅怀那个时代,一个她曾为主角的世界。在异国他乡,用老照片里的往事来取暖,确实是一件可靠的事情。
这样的回忆不全是流畅的,也是晦涩和阻隔。在《对照记》里,我们看不到两个男人的身影,胡兰成和赖雅,两个与她一身缠夹不清的男人。人生毕竟还是有一页滞在那里,不能翻过。任是张爱玲,心底究竟依然是弱的。
这样的回忆也不全是温馨的,也是孤苦和寂寥的。独居在美国的爱玲,一九九三年时,已经七十三岁了。如何能坦然面对大洋彼岸曾经有过的显赫与颓败,一生的爱恨纠缠,情缘跌拓,生命的甜蜜与悲凉。
我手写我心,一点一滴将人生尽归明镜尘埃。只可惜,少了李白的一壶清酒、几点月光,显得清冷寥落,不甚唏嘘。然而,这并非她的错。
她究竟是勇者,夜阑对照的寂寞的勇者。
风住尘香花已尽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爱玲在纽约一个普通的公寓逝世。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很多天。
她安静地躺在一张行军床上,身体下垫着一床蓝灰色的毯子,没有盖任何东西,头朝着房门,脸朝外,眼和嘴都闭着,头发很短,手和腿自然平放,遗容安详,出奇的瘦。屋里用来保暖用的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放在地上。此外,还有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椅子。
我可以想像爱玲死去,却无法承认她会老。虽然,《对照记》中我见过她出国后的照片,但我对她容貌的想像却永远停留在四十年代上海那个衣着绚丽、正大仙容的女子。于是,在我的想象中,她的死依然是惊艳的,她着光鲜亮丽的旗袍,静静躺在那里,干净而整洁,是她二三十岁时的样子。
我努力想像着她在死亡的那一瞬究竟在想些什么,却始终都无法找准那个入口。我的脑海里如电影结束后银幕上那一片亮闪闪的空白。
报道上说她遗容安详,那么她是在睡梦中死去么?于她而言,干干净净且安安静静地死去,是最好的结局。爱玲未必认可庄子“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的超然论调,但是至少她是从容的。从来处来,到去处去,人生不过是一场寂寞的旅行。
其实,死亡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恐惧,它只是生命的一个必然手续罢了。早在一九九二年,她就拟订了自己的“最终遗嘱”。遗嘱中写道:一、一旦辞世,所有财产将赠予宋淇先生夫妇。二、希望立即火化,骨灰应撒在任何无人居住的地方,如在陆地,应撒在荒野处。
对于爱玲,死并不是最大的意义,但是她骨子里的清洁自许让她不允许自己死得丑陋而慌乱。对她来说,死也要死得从容不迫,不失大雅之风。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三毛——一个喜欢爱玲到骨子里的女子。她是一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一生都是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和自己彻底的绝望争斗。她写《撒哈拉的故事》、《闹学记》和《我的宝贝》,文字里透出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然而,到底她灵魂的底子还是那个写《雨季不再来》的黯然女孩,绝望彷徨,找不到力量。她最终选择了了结自己的生命,选择了在卫生间里用丝袜上吊的死亡方式。她的死,让我觉得可怖。
死亡是对一个爱恋对象最好的结局。为了保持一个完整的才华横溢的形象,许多作者会在她江郎才尽时选择自杀。
某些时候,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或事物,我的要求总是苛刻的。如果说三毛选择死亡的方式让我始终不能正面的话,那么爱玲的死是一种比较符合我理想的方式。
重读爱玲的文字,大多数写的是生的悲哀,鲜有论及死亡的。或者,在她那个时代能好好地活着比死更叫人为难。
在《我看苏青》中苏青问她:“你想,将来到底是不是要有一个理想的国度呢?”
爱玲说:“我想也是有的。但是最快最快也要许多年。即使我们能看得见的话,也享受不到了,是下一代的世界了。”
苏青叹息说:“那有什么好呢?到时候已经老了。在太平的世界里,我们变得寄人篱下了吗?”
一语成谶,爱玲自从五十年代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踏入故国的土地。她的上海从此逝去,而她也只能在别人的国度,别人的时代里静静地活着。晚年的爱玲是寂寞的,但是于她寂寞并非不是一件好事。寂寞至少是自由的,不用证明什么,不用争取什么,也不用承担什么。
胡兰成说过:“爱玲从不牵愁扯恨。”她不会感怀身世到自怜自伤,会做的只是让自己干净地生活,然后,再干净地死去。于是,就算是缅怀,我们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感伤,她只会写道:“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