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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宝贝_三毛-第2章

小说: 我的宝贝_三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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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下了酒袋,吃了一点东西,没了回程的车钱。这倒也很容易,那天傍晚,坐在一辆大卡车司机的位子旁回到马德里——搭便车的。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这个皮酒袋总是被照顾得很当心。即使人去旅行时,放在西班牙家中的它,总也注满了酒挂在墙上。

    倒是这一次回到台湾来之后,一直让跟回来的它干干的躺在箱子里。总想,有时间时,上街买一瓶好葡萄酒去浸软它,而时间一直不够用,这个应当可以用一辈子的东西,竟在自己的国土上,一日一日干瘪下去。就如我的人一般,在这儿,酒也不大喝了,因为那种苦苦涩涩的葡萄酒并不好找。

    在这儿,一般人喝的葡萄酒,不是太甜就是酸的。由一个酒袋,几乎想扯出另一篇《酒经》来。

    每看台湾电视上,大富人家喝洋酒时,将杯子用错,心里总有一丝好奇和惊讶——我们的崇洋心理不减,可是又不够透呀。



 十字架

    它躺在一个大花搪瓷的脸盆里,上面盖了一大堆彩色的尼龙珠串和发夹,整个的小摊子,除了十字架之外,全是现代的制品,翻到这古旧的花纹和造型,我停住了。然后将它拿出来,在清晨的阳光下琢磨了一会儿,只因它那么的美,动了一丝温柔,轻轻问那个卖东西的印第安女人:“是你个人的东西吗?”她漠然的点点头,然后用手抓一小块米饭往口里送。十字架的顶端,可以挂的地方,原先扎着一段粗麻绳,好似一向是有人将它挂在墙上的样子。“你挂在家里的?”我又问,女人又点点头。她说了一个价钱,没法说公不公道,这完全要看买主自定的价值何在。我没有还价,将要的价钱交了出去。

    “那我就拿走啦!”我对那个女人说,心底升起了一丝歉疚,毕竟它是一个有着宗教意义的东西,我用钱将它买了下来,总觉对不住原先的主人。

    “我会好好的给你保存的。”我说,摊主人没有搭理我,收好了钱,她将被我掏散的那一大堆珠子又用手铺平,起劲的喊起下一个顾客来。

    那是在一九八一年的厄瓜多尔高原的小城RioBamba的清晨市集上。



 手上的光环

    它们一共是三只手环,第一年的结婚日,得了一只,是左图上单独平躺的那只。尺寸小,合我的手腕,不是店里的东西,是在撒哈拉沙漠一个又一个帐篷里去问着,有人肯让出来才买下来的。

    很爱它,特别爱它,沉甸甸的拿在手中觉得安全。后来,我跟我的先生说,以后每年都找一个给我好不好。可是这很难买到,因为这些古老的东西已经没有人做了。第二年的结婚纪念我又得了一个,第三年再一个,不过它们尺寸大了些,是很辛苦找来的。于是我总是将大的两只先套进手腕中去,最外面才扣那只小的,这样三只一串都不会滑落。在撒哈拉沙漠一共三年,就走了。



 第一张床罩

    结婚的时候,床垫子是放在水泥地上的,为了床架太贵,就只有睡在地上。

    那时候,我只有一床床单,好在沙漠的太阳又热又永恒,洗的床单,晒在天台上一下子就干了,可以晚上再用。

    沙漠风沙大,那个床,没有罩子,晚上睡前总得把床单用手刷了又刷,才没有睡在沙地上的感觉。

    结婚三个月以后,存了一些钱,我开始去逛回教人的小店——看他们的挂毡,手织的。

    挑了好久好久,都不满意那太多鲜红色的配色,直到有一天,在一位沙漠朋友的家里,突然看见了照片上这一幅毡子。我跟朋友一面喝茶、一面算计着他的宝贝。他说那是祖母时代的陪嫁,只有客人来了才拿出来的。

    那顿茶,得喝三道,第三道喝完,就是客人告辞的时候了。

    我故意不去碰杯子,人家只有让我慢慢的喝,那第三道茶,就倒不出来了。

    最后我说,要买那个毡子。主人听了大吃一惊。

    我很坏,用金钱去引诱这家人。让出了普通店铺内五倍的价格,就称谢而去。

    对于这种事情,是不跟先生商量的,他根本随我,就算讲了,也不过答个“好”字罢了。我的先生对金钱不很看重,反正领了薪水,往我面前用力一丢,大喊一声:“哈!”就算了。

    出了一个好价格,我就不再去那位朋友家死缠了。这是一种心理战术,不教对方看出来我实在渴想要这件东西。

    没过了半个月,那个朋友的太太,蒙着面纱,在我家门口走来又走去,走来又走去,我站在窗口对她微笑,一句也不说她家那条毡子的话。

    为了抵挡不住那个价格的引诱,在月底不到,而朋友家的钱都花光了的情形下,这条毡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被那家的女人摸着黑,给送来了。我笑嘻嘻的收下了等于是全新的毡子,数了几张大钞给她。

    “从明天开始,只可以吃骆驼肉。”我对先生说。他讲:“你不去军中福利社买牛肉、蔬菜了?”我笑着将他拉去卧室,床上铺着的是那么美丽的一个床罩。我说:“你就吃毡子好罗。这个东西,在精神上是很好吃的喔!”



 妈妈的心

    去年春天,我在美国西雅图附近上学,听说住在台湾的父母去泰国旅行,这一急,赶快拨了长途电话。

    泰国其实全家人都去过,因为它的异国风情太美,总有人一有机会就去走一趟。我的父母也不是第一次去,可是他们那一回要去的是清迈。

    照片中的项圈在台北就有得买,只是价格贵了很多。看了几次都没舍得买,倒是齐豫,唱《回声》的她,在台湾南部一同旅行时,很慷慨的借了好几次给我挂。那是前年,赴美之前的事情了。

    听说妈妈要去清迈,那儿正好是这种项圈出产的地方,当然急着请求她一定要为我买回来,而且要多买几副好放着送人。

    长途电话中,做女儿的细细解释项圈的式样,做母亲的努力想象,讲了好久好久,妈妈说她大概懂了。

    启程之前,母亲为着这个托付,又打了长途电话来,这一回由她形容,我修正,一个电话又讲了好久好久。等到父母由泰国回来了时,我又打电话去问买了没有,妈妈说买了三副,很好看又便宜,比台北价格便宜了十八倍以上,言下十分得意,接着她又形容了一遍,果然是我要的那种。

    没过几天,不放心,又打电话去告诉妈妈:这三副项圈最好藏起来,不要给家中其他的女人看到抢走了。妈妈一听很紧张,立即保证一定密藏起来,等我六月回来时再看。

    过了一阵,母亲节到了,我寄了一张卡片送给伟大的母亲,又等待在当天,打电话去祝福、感谢我的好妈妈。正想着呢,台湾那边的电话却来了,我叫喊:“母亲节快乐!”那边的声音好似做错了事情一样,说:“妹妹,项圈被姆妈藏得太好了,现在怎么找都找不到,人老了,容易忘记,反正无论如何是找不到了——。”

    我一急,也不知体谅人,就在电话里说:“你是个最伟大的妈妈,记性差些也不要紧,可是如果你找得出那些项圈来,一定更有成就感,快快去想呀——。”

    那几天,为了这三副项圈,彼此又打了好几回电话,直到有一天清晨,母亲喜出望外的电话惊醒了我,说:找到了。“好,那你再去小心藏起来,不要给别人抢去,下个月就回来了。”我跟母亲说。

    等我回到台湾来时,放下行李,立刻向母亲喊:“来看,拿出来给看看,我的项圈——。”

    听见我讨东西,母亲轻叫一声,很紧张的往她卧室走,口中自言自语:“完了!完了!又忘了这一回藏在什么地方。”父亲看着这一场家庭喜剧,笑着说:“本来是很便宜就买来的东西,给你们两个长途电话打来打去,价格当然跟着乱涨,现在算算,这个电话费,在台北可以买上十个了。”说时,妈妈抱着一个椅垫套出来,笑得像小孩子一样,掏出来三副碰得叮叮响的东西。

    我立即把其中的一副寄了去美国,给了我的以色列朋友阿雅拉,另外两副恰好存下来拍照片。

    上两个月吧,新象艺术中心又叫人去开会,再三商讨歌舞剧《棋王》的剧本。我穿了一件大毛衣,挂上这条项圈,把另一个放在大信封里。

    当我见到担任《棋王》歌舞编排的茀劳伦斯·华伦时,我把信封递上去吓她,果然给了这位美丽的女子好一个惊喜。当她上来亲吻我道谢时,我将外套一拉,露出自己戴着的一条,笑喊着:“我们两个一样的。”

    茀劳伦斯指着我的大毛衣笑说:“你看你自己,好不好玩?”

    一看自己,毛衣上织着——“堪萨斯城·美国”几个大字。那条清迈的项圈安安稳稳的贴在圆领衣服上,下面的牛仔裤买自士林,长筒靴来处是西班牙,那个大皮包——哥斯达黎加,那件大外套,巴黎的。一场世界大拼盘,也可以说,它们交织得那么和谐又安然,这就是个我吧。

    只留了一条下面铸成心形的项圈给自己,那是妈妈给的心,只能是属于孩子的。



 我的宝贝别针

    图片中那个特大号的老鹰形状别针看起来和十字架上的彩色石头与铁质是一个模样的。事实上它呈现在我眼前时已是在科鲁高原接近“失落的迷城”玛丘毕丘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了。那个地方一边下着大雨一边出大太阳,开始我是为着去一个泥土做的教堂看印第安人望弥撒的,做完弥撒,外面雨大,躲到泥泞小街的一间店铺去买可乐喝,就在那个挤着牙膏、肥皂、鞋带、毛巾和许多火柴盒的玻璃柜里,排列着这几个别针,这一个的尺寸大如一只烟灰盘,特别引人。老板娘也是一位印第安人,她见我问,就拿了出来,随口说了一个价,我一手握着别针,顺口就给她就地还钱,这一场游戏大约进行了四十五分钟,双方都累了,结果如何买下的也不记得,只想到讨价还价时一共吃了三支很大的玉米棒。是这一只大别针动的心,结果另外三只就也买下了,有趣的是,其中三只都是以鹰作为标记而塑成的。可是鹰的形状每只都不同,只有图中右下第二个,是一只手,握着一束花,就因为它不是鹰,在讲价时老板娘非常得理的不肯因为尺寸小而减价,事实上,它们也不可能是银的,但是卖的人一定说是银的,她没有注意到“时间”在这些民俗制品上的可贵,坚持是银的,于是,我也就买了,算作秘鲁之行的纪念。



 心爱的

    它叫“布各德特”(“特”的尾音发得几乎听不见,只是轻微的顿一顿而已)——在阿拉伯哈撒尼亚语中的名称。

    不是每一个沙漠女人都有的,一旦有了,也是传家的宝贝,大概一生都挂在胸前只等死了才被家族拿去给了女儿或媳妇。

    那时候,我的思想和现在不大相同,极喜欢拥有许多东西,有形的,无形的,都贪得不肯明白的。

    一九七三年我知道要结婚了,很想要一个“布各德特”挂在颈上,如同那些沙漠里成熟的女人一样。很想要,天天在小镇的铺子里探问,可是没有人拿这种东西当土产去卖。

    邻居的沙漠女人有两三个人就有,她们让我试着挂,怎么样普通的女人,一挂上“布各德特”,气氛立即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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