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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的宝贝_三毛-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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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红楼知己由金门返回台湾来时,他送了我照片中这两副“粿模”,算是民俗艺品的部份吧。将这两副模子,放在客厅方几上,它们跟我的家,那么相称,不愧是知音的礼物。请看这两个模子,一面雕着龟甲纹样,象征吉祥。反面没能拍出来,雕着桃形,也象征吉瑞。中间写个“寿”字,取龟长寿之意。

    所有龟粿俗称“红粿”,这种将糯米磨成粿浆,染成红色的民间食物,可以用于各种喜事,如结婚、谢神、上寿。在台湾民俗中,也用红粿供拜。如果媳妇生了男孩,到祖先坟上扫墓时,也以红粿祭拜,那就叫做“印墓粿”了。

    照片中另一条长长的“粿模”,刻的是动物和花草,据说这是早年做喜饼的模子,是女家分赠给亲友的一种“订婚通知”。这两方礼物,来自一场《红楼梦》的结缘。我倒是又在想,这种食品——糯米做的,黛玉妹妹绝对不能吃,吃了万一哭泣,是要胃痛的。倒是史湘云大妹子,吃它一个无妨。



 我的宝贝煲

    这是一句西方的谚语,说得真好——闪烁的并不一定是金子。它是铜的。

    看这个用手敲出来的铜锅造型有多美,盖子那么饱满浑圆,摸上去还有细微的凹凸。找到它的时候,它被丢在香港古董街的墙角边,乱丢的,锅底锅盖一团黑,里面不知炖了几十年的好菜,等到铝锅上市了,主人家才弃了它,将它当破烂给卖了。

    也是擦出来的光辉,细细擦,将岁月擦回去,只一瓶擦铜油,时光倒流在我手上,告诉了我许多只有灶神娘娘才知道的秘密。

    用它来煮了一次霉干菜扣肉,毕竟舍不得,就给搁在架子上了。真铜与镀铜的光泽是绝对不相同的,这只锅——沉潜。



 幸福的盘子

    我的婆婆马利亚,是个喜欢收集盘子的人,她的西班牙盘子并不是吃饭时用的,而是挂在墙上当装饰的。婆婆的餐厅挂了四十几个陶土盘,美丽极了。

    在我婚后,也喜欢上了盘子。那几年经济情形一直不算好,可是在荷西和我的克勤克俭之下,第四年的婚后,就买下了一小幢有花园的平房。对于我们来说,那已算是奇迹了。我们不贷款,一次付掉的。

    有了房子,还是家徒四壁,墙上没有什么东西,因为所有的存款都付了房子,我们不做分期付款的事情。

    买完新家之后,回了一次荷西出生的小城,西班牙南部安达露西亚行政区内的“哈恩”,我们买下了照片左方彩绘的陶盘,那是婚后第四年。墙上挂了孤单单的一个彩盘。又过了一年,再买下了照片中右手的那一个青花陶盘。我们的家,有了一双盘子。

    再过了一年,第六年了,我单身飞去马德里远接父母,在街上看见一个有字的盘子,上面写着:“这儿,是幸福的领地。”词句有些俗气,可是想到自己的家的确是片幸福的领地,为什么不买下它呢?就因此有了第三个挂盘。当三个盘子一同挂着的时候,我幻想:我们的家一年一个盘,到了墙上挂满了四、五十个的时候,荷西和我当然已经老了,那时候,还是牵着手去散步,只不过走得缓慢些罢了。

    我的盘子没能等到第四个,就没有再继续下去,成了一个半残的故事。



 我要心形的

    每次圣诞节或者情人节什么的,我从不寄望得到先生什么礼物。先生说,这种节日本意是好的,只是给商人利用了。又说,何必为了节日才买东西送来送去呢?凡事但凭一心,心中想着谁,管它什么节日,随时都可送呀!

    我也深以先生的看法为是,所以每天都在等礼物。

    有一天先生独自进城去找朋友,我不耐那批人,就在家里缝衣服。先生走时,我检查了他的口袋,觉得带的钱太少。一个男人,要进城去看朋友,免不得吃吃喝喝,先生又是极慷慨的人,不叫他付帐他会不舒服的。就因为怕他要去一整天,所以又塞了几张大钞给他,同时喊着:“不要太早回家,尽量去玩到深夜才开开心心的回来。不要忘了,可以很晚才回来哦!”

    站在小院的门口送他,他开车走的时候挥了一下手,等到转弯时,又刹了车,再度停车挥手,才走了。邻居太太看了好笑,隔着墙问我:“你们结婚几年了?”我笑说:“快五年了。”那个太太一直笑,又问:“去哪里?”我说:“去城里找朋友。”邻居大笑起来,说我怎么还站在门口送——生离死别似的。我也讲不出什么道理,哗一下红了脸。

    没想到才去了两个多钟头吧,才下午一点多钟呢,先生回来了。我抬起缝衣服的眼睛,看见他站在客厅外面,伸一个头进来问:“天还没有黑,我,可不可以回家?”“当然可以回家罗!神经病!”我骂了他一句,放下待缝的东西,走到厨房把火啪一点,立即做午饭给他吃。做饭的时候,问先生:“怎么了,朋友不在吗?”先生也不作声。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打他一下手臂,说:“当心油烫了你,快放手!”

    他说:“想你,不好玩,我就丢了朋友回来了。”

    等我把饭菜都放在桌上,去浴室洗干净手才上桌时,发现桌上多了一个印度小盒子,那个先生,做错了事似的望着我。

    我一把抓起盒子来,看他一眼,问:“你怎么晓得我就想要这么一个盒子?”先生得意的笑一笑。我放下盒子,亲了他一下,才说:“可是你还是弄错了,我想要的是个鸡心形的,傻瓜!”

    先生也不响,笑笑的朝我举一举饭碗,开始大吃起来。等我去厨房拿出汤来的时候,要给先生的空碗添汤,他很大男人主义的把手向我一伸——天晓得,那个空碗里,被他变出来的,就是我要的鸡心小盒子。

    这一回,轮到我,拿了汤杓满屋子追他,叫着:“骗子!

    骗子!你到底买了几个小盒子,快给我招出来——。”

    八年就这么过去了。说起当年事,依旧泪如倾。



 银器一大把

    他们就把这么好看的银器,堆在地上卖。我说的是——玻利维亚的印地安人。

    说到旅行,其实最不喜欢看的就是风景——那种连一个小房子都不存在的风景。总觉得那就等于在看月份牌。说起月份牌,早年那种印着美女的,反而比纯风景更耐看。总而言之,我旅行,最喜欢在里面混来混去的地方,就是乱七八糟的赶集。

    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海拔四千公尺,比起台湾的玉山顶来,还高过好多。而人群,总也不怕那个“高山症”,满街挤来挤去,一半全是游客。对于肯来这种地方的游客——包括我自己,都是欣赏的。这叫做选地方,测品味。

    好,这些银器大把大把的堆在地上卖。我抵不过这份引诱,人就蹲下去了。

    也因为这批东西慢慢没人做了,取代的正是台湾出口的塑料品。翻来翻去,不容易找到照片中餐具柄上同样花纹的,也就是说,成不了一套。

    当时,背包已经满得溢出来了,而自己也知道,今生不可能用一副银的刀叉去吃饭,可是看到这些耐人寻味的好手工,还是舍不得就此掉头而去。光看那一支支叉子,它们的尖齿切面那么粗犷,就喜欢。

    在拉巴斯好多天,每天东张西望,手里捉着的,不是一把小匙,就是一把刀;然后,每个小摊子前又蹲下了我,翻呀!要翻出那把柄一样的花纹来。

    那次的中南美之旅,到了玻利维亚,算是投降,把那颗飘泊的心,交给了这些小摊子。

    照片中的那一堆银器,不知反复走了多少回旧街,方才成了一大把。回想到,在那寒冷又舒适的高原上,老是捉了一把刀叉走路,唯恐买来的配不成一套,那份痴心,真是莫名其妙。也因为这份看不透,觉得人生很好玩。

    万一看得透透的,这也不要,那也不喜,生活中不能产生花样,做人的无悲无喜境界虽然很高,却并不在我的俗人生涯里,起码,在当时——一九八二年。

    这套银器结果跟回了台湾,一次也没有用过,顺手把它们一插插进了一只阔口瓶子里去。

    每年总有那么一两次,我把它们倒出来,用擦银粉略略擦一下;不给它太黑,也不能太亮。玩着这安静的游戏,即使在无人的深夜里,眼前呈现出来的,就是那片拉巴斯的旧域区,那些红红绿绿的印地安人,在我的客厅里,摆满了摊子,喧哗的市声也传入耳来。

    回忆的效果,贵在于它的那份魔幻和华丽。起码,中南美洲的梦,是这么来来去去的。不,我不敢再回到那儿去,只为了保存这份回忆中的自我创造。



 十三只龙虾和伊地斯

    许多许多年以前,有一个人,是北非撒哈拉沙漠的居民,他的名字叫做伊地斯。

    当年的伊地斯常常到我们家来,向我的先生借用潜水器材,他借去了潜水的东西之后,总要消失十多天才回镇上来。后来我们听人说起才知道伊地斯去了西属沙漠的海岸,用空气瓶下海捉龙虾,然后卖给在沿岸打鱼的西班牙渔船,每去一次,可以赚一个月的生活费回来。

    我的先生一向坚决反对背着空气瓶下海打渔或捉任何生物,总是说,肺潜是合法的,一口气潜下去一趟,打不着也算了,如果在水中带着空气瓶,好整以暇的在水里打猎,如果人人这么做,海洋的生物便受不到保护,再说,龙虾是一种生长缓慢而又稀少的高贵珍宝,像伊地斯那种捉法,每次好几麻袋,的确是太过了,包括尺寸很小的龙虾也是不放过的。

    后来伊地斯再来家借器材,就借不到了。我跟他说,我们打鱼是用肺潜的,龙虾绝对不去捉,这在当时的西属撒哈拉,就跟野羚羊不许射猎一样,是为着保护稀少动物所定的法律。

    伊地斯趁着我先生不在家,又来借器材,说他有家小要养,这次只打大群的红鱼,保证不去捉龙虾了。我又借给了他,说好是最后一次,借了之后心虚得厉害,瞒着先生,怕他知晓了要怪责。

    没过几日,伊地斯来还东西,同时交给我一个口袋,打开来一看,竟是一堆龙虾——送我的。“那么小!”我抬起头来问他,他很无奈的说:“大的早打光了,就算小也请你收下吧。”就是因为那么幼小的也给打上来,才引得我发怒的,而伊地斯却误会了我们,以为当初没有送龙虾所以藉口不再借器材,又误会我是想得些大号的龙虾。他用手指了指,又说就算小尺寸也一共有十三只。

    那天我不肯拿他的礼物,一定不肯要,伊地斯走的时候彼此都受了窘,以后他就不来家里了。

    等到沙漠政情有了变化,我立即要离开沙漠的那几日,伊地斯突然来了,交给我扎紧的一个小纸包,一定要我收下当纪念品,说里面是他最珍爱的东西。我问是什么,他说是两块石头。我双手接下了小包,他急着要走,我们握握手就散了。记得我当时问他以后的路,他说:“去打游击。”

    等到真正发觉伊地斯送我的是两块什么样的所谓石头时,他已上吉普车远走了,兵荒马乱的当时,无法再找到他。

    我认识,这两块磨光的黑石,是石器时代人类最初制造的工具,当时的人用棍子和藤条夹住这尖硬的石块,就是他们的刀斧或者矛的尖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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