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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2006-09-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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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可轻取。”结果唐僧只得将唐王所赐的紫金钵盂献给二尊,才得到真经。而这事就发生在如来佛的眼皮底下,没有他的默许,二尊也不敢公然索贿。这是吴承恩对神佛的不敬吗?实在反映出他对社会现实众相种种的失望和无奈。当然,也有他的疑问在,人间哪有清净地呢?谁敢把佛陀世界真的当成普度众生的理想彼岸呢?难怪连唐僧都要惊叫:“这个极乐世界,也还有凶魔欺害哩。”
  还是引《天上亦人间》那篇文章来说,对于阿难、伽叶二“尊者”索贿,萨孟武认为,“创业之主虽然望治之心甚切,而对于贪墨之臣,又往往认为可靠,而愿寄以腹心之任”。同时,“政局愈混乱,人主愈喜用贪墨之臣”,因为“令好货之徒侍从左右,许其稍事贪墨,多积金帛田宅以遗子孙,比之任用那倾身破产,交结天下雄俊,如刘伯升之辈者,安全多了”。因此,“可知阿难、伽叶勒财作弊,何以佛祖不加禁止,反而倚为亲信,令其侍从左右了”,“东方既有叛仙,西方何能保证其无叛佛?”
  另外,也有学者讲到,取经路上凡被孙悟空打死的,无论是道的妖,还是佛的魔,几乎都是没有丝毫政治背景和依靠的土妖山怪。而凡是从天宫高级首长身边偷跑下界的妖孽,又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在被金箍棒就地正法的最后时刻,由首长亲自出面,请求法外开恩,免除死罪。此皆为吴承恩以貌似“玩世”的“游戏”笔墨,以对神灵世界凡此种种的描写刻画,给予现实世界以无情的讽刺、揭露和挞伐。借助“文革”语言或许可以这么说,大胆吴承恩竟敢以宗教做掩护,披着神魔的外衣,恶毒攻击伟大的专制皇权和一派繁荣景象的大明江山,罪莫大焉!要踏上一万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反正我在读《西游记》时,每逢此处,遐想现实,已是会心地莞尔一笑。
  可也有让我哭丧脸的事,据报载,自从电视连续剧《西游记》产生轰动效应,一些“精明”的制片商开始拿“戏说”开涮《西游记》了,已经出笼的就有《西游记后传》、《东游记》、《大话西游》、《春光灿烂猪八戒》、《童话西游记》等数十个版本,其中有的猪八戒变得吃苦耐劳,深受恋爱季节女生的另眼垂青,以至有刚刚性启蒙的童男童女竟问猪八戒有几个女朋友。还有的版本居然让孙悟空与王母娘娘的养女结了婚,生下一对龙凤胎。连美猴王都成了好色之徒,这不是要将吴承恩他老人家气得还阳!
  我以为,抵御低俗文化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大力弘扬高雅文化。文学馆的讲座绝不媚俗,读过这本《话说〈西游记〉》的诸君若想亲临现场聆听智慧,作为《在文学馆听讲座》的主持人,我将随时竭诚欢迎您的到来。
  (陈建功名誉主编、傅光明主编:《在文学馆听讲座——话说〈西游记〉》,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年版)

  林徽因与冰心

  ? 桑 农林徽因以她多方面的才华、脱俗的趣味,以她的热情、大方、直率和健谈,成为当时文化圈里最有魅力的人物,赢得许多男性精英的爱慕、尊敬甚至崇拜。但在上层知识女性中,她几乎是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这里有当时社会习俗的因素,也有女性心理的因素,很难评判其中的是非。林徽因与冰心的矛盾,倒是颇能见出她的性格和脾气。
  梁思成与吴文藻在美国留学时,住在同一个宿舍。林徽因与冰心那时就认识了,后来在北平也有过来往。现在已无法弄清冰心出于什么动机,写了《我们太太的客厅》这个短篇小说。影射的对象那么明显,讽刺和挖苦又那么不留情面,而且与林徽因的诗文同时发表在同一份《大公报·文艺副刊》上。李健吾《林徽因》一文写道:“我记起她亲口讲起的一个得意的趣事。冰心写了一篇小说《太太的客厅》讽刺她,因为每星期六下午,便有若干朋友以她为中心谈论时代应有的种种现象和问题。她恰好由山西调查庙宇回北平,她带了一坛又陈又香的山西醋,立时叫人送给冰心吃用。”
  近年,有论者对林徽因与冰心是否结怨作过考证。冰心直接提到林徽因,仅见于晚年的一篇文章中:“1925年我在美国的绮色佳会见了林徽因,那时她是我的男朋友吴文藻的好友梁思成的未婚妻。”关系交代如此清楚,口气不免有点冷漠。林徽因直接议论冰心的文字,却未见举出。在她写给费慰梅、费正清的信中,有这样一段话,被论者忽略了:“但是朋友‘IcyHeart’却将飞往重庆去做官(再没有比这更无聊和无用的事了),她全家将乘飞机,家当将由一辆靠拉关系弄来的注册卡车全部运走,而时下成百有真正重要职务的人却因为汽油受限而不得旅行。她对我们国家一定是太有价值了!很抱歉,告诉你们这么一条没劲的消息!这里的事情各不相同,有非常坚毅的,也有让人十分扫兴和无聊的,这也是生活。”这封信原是用英文写的,由梁从诫翻译为中文。他当然知道IcyHeart是谁,却有意保留了原文。林徽因在英文信中将“冰心”写成IcyHeart,很是耐人寻味。这不是音译,也不是意译,而是“冰心”两个汉字的直译。而稍有语感的人都知道,“冰心”在汉语中是个好词,IcyHeart在英语中却是贬义的。凭林徽因让费正清都折服的英语水平,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她肯定是有意为之。由上下文,也可看出她对冰心是记仇的。
  林徽因是一位非常要强的女性,她希望得到赞美,可遇到别人的菲薄,她又会奋力回击,并且毫不隐瞒自己耿耿于怀的情绪。这些言行,与其说展示了她性格的另一面,不如说是让她的形象更为丰满。处处都要争个胜,这才是本色的林徽因。傅斯年曾上书,请求政府接济战时陷于困境的梁家,其中提到林徽因:“其夫人,今之女学士,才学至少在谢冰心辈之上。”林徽因读过原信,感慨万千,在致函傅斯年感谢时说:“尤其是关于我的地方,一言之誉可使我疚心疾首,夙夜愁痛。”看来,傅斯年的赞词正点中了她的关键穴位。

  《赵氏孤儿》另有意

  
  ? 黄 霞
  读徐志啸教授所著的《中外文学比较》,在第二章“《赵氏孤儿》在法英”中,徐教授提到了“逾越节”的故事,认为西方人因熟悉此圣经故事而对《赵氏孤儿》产生了亲切的共鸣。我同意“共鸣”这一分析角度,但是却不同意选用这种诠释。因为法英都是基督教国家,人民深受信仰文化的影响,他们了解上帝的属性。
  一般的信徒都认为上帝有以下几种属性:一、全知全能全在。二、永恒不变。三、完全圣洁,绝对公义。四、三位一体独一真神。独一真神的许多性情,特别是他的道德属性和人的德行很相似;但是神一切属性的深广是人的品性所无法比拟的。信徒们不会将任何人与完美的上帝比较,哪怕是非常正直的人,更何况他们相信在上帝面前世上连一个“义人”也没有。《圣经》记载当上帝呼召摩西时,摩西蒙上脸,即使是蒙神拣选的人也不敢正眼看上帝,因为上帝是如此完美全圣。因此,任何信徒都不会将追杀赵氏孤儿的屠氏,这个奸诈残忍的无耻奸臣与上帝联想在一起。
  两起事件都是从杀男童起的。屠氏要杀一个月以上半年以下者,上帝则要灭“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然而两者的目的完全不同,前者为己后者为他人。《圣经》记载,上帝听到以色列人的哀声,委派摩西带领他们离开埃及。摩西顺服神的召呼,将神的吩咐正告埃及法老:“容我的百姓去!”为了使法老正视这一从神来的命令,摩西借着神的大能降灾,审判埃及。在这期间,法老数次答应让以色列人离开,可是当灾情有所缓解时,法老竟又出尔反尔。最后神降下了第十灾,这一灾终使法老容许以色列人离开。在降下第十灾的那天夜里,神派灭命的天使巡行埃及全地,天使“逾越”过那些以涂羊羔血为记号的房屋,而将埃及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包括法老的长子。《旧约》的上帝时常发怒,发的“义怒”都是针对败坏的人或民族;而屠氏设计谋害的却是忠臣一家。
  有信仰背景的人不会将这两个故事亲切交织的原因之三,我认为两者间还有结局的不同。赵氏孤儿长大后,以无威之勇生擒屠氏,报了血海深仇;而以色列人的后代则明白顺服神和以血代赎的重要性,开始谨守“逾越节”。
  我读《赵氏孤儿》时,的确产生了共鸣,我联想到的是《圣经》中的另两个故事:一是有关摩西的出生。当埃及法老见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生养众多,心生畏惧,就下命令要杀死所有以色列人的男婴。当摩西三个月时,他妈妈无法再藏,就把他放在蒲草箱中,再把这个箱子搁在河边的芦荻里。后来法老的女儿发现了小摩西,非常喜爱便收养了他,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请了孩子的亲妈来做奶妈。摩西长大后,为躲避得知真相的法老追杀而逃往米甸旷野,四十年后他重回埃及,藉着神的大能降灾给法老,带领神的百姓脱离了法老的奴役。
  第二个故事是有关耶稣基督。耶稣在婴孩时代也和摩西、赵氏孤儿一样遭到屠杀的谋算。《圣经》记载希律王为杀害耶稣,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两岁以下的男童都杀尽了。然而,最终耶稣没有像赵氏孤儿那样复仇,他为所有人做了“代罪的羔羊”,为害他的人祈求神的赦免和祝福。所以细想一下,第二个故事与《赵氏孤儿》的相似点较第一个故事来得少。
  我想,故事情节的相似或许正指示出人性残忍面的相似,“斩草除根”,“宁错杀一百不漏杀一个”不仅仅是中国奸臣的思维特色,还是各方“奸残者”一贯的思维方式。此外,在屠杀中幸存的男童,又总是天赋重任的那一位,从这一点上我们能看到劳动人民美好的愿望与期待。
  第二处我持有异议的与信仰有关的部分是在第四章。徐志啸教授通过两位诗人的比较,得出了“中国文人在表现自然美方面比西方足足早了一千多年,说明自然情趣兴起中国比西方早得多”结论。对于这个结论,我只是在直觉上感觉有待考证,因为西方有着浓重的信仰文化,《圣经·创世纪》中详细记载了神创造世界的过程以及目的和心愿,神创造美好的自然界来彰显自己的尊贵和能力,并借此得着荣耀与尊崇。日月星辰、树木森林、雨雪霜雹、山川河流、飞禽走兽都一同欢呼,见证它们的受造是何等奇妙。一般来说,虔诚的基督徒在观看神所创造的美丽和谐、井然有序的自然界时,都会情不自禁地发出赞美和感叹之声。诗人大卫曾感叹说:“诸天诉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以前我对大自然的美不是那么敏感,当我听见一位基督徒作见证,以赞美小鸟来感谢神时,我曾在心里暗暗取笑过她。深入了解基督教义之后,心里仿佛被多开了一双眼睛,世界还是同一个,可是每一株小草都变得那么青翠动人,园中的小花也经常令我想起经上的话:“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自然界不仅很美而且还充满了情意,这种情意就是徐教授在书中提到的神秘主义色彩了。就我所知,自然情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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