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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智慧的灵光-第26章

小说: 智慧的灵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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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且不论其发展的前途如何,现代心理学本身所应有的容忍态度与表达的合理性,可以说离标准还相当遥远。目前,我们的心理学可以说只是综合了几个人的研究结果。他们的表达形式不一。因为一个人多多少少总会偏向某一类型,因而其成果亦只能代表某一部分人的看法。此外,既然那些偏向另一类型者亦代表了人的一种,我们自然可说,虽然其正确性的比例低些,它仍然有其道理在。弗洛伊德所谓的性学说、婴儿享乐说、现实原则冲突说和乱伦说等等仍可说是其研究心得之表现。他把他个人所发现的,用适当的形式表达出来。我不是他的反对者;我之所以被加上此一称谓,乃是因为他本人及其门徒们的度量不够。许多有经验的心理治疗学者都不否认,弗氏的理论和学说确实与不少病例相符合。就其将他个人所见者但然公诸于世而言,弗氏可说是一项伟大真理的促生者。他曾经全心全力去创出一种完全由其个人心血融铸而成的心理学。 
  由于我们每个人的处境不同,因此便有见仁见智的判断事物法。而且,因为每个人的结构不一,对事物的看法与说法亦难免有所差别。弗氏最早期的门徒之一,阿德勒(Adler)便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和弗氏一样地以相同的经验素材去研究,他对事物的看法观点和他的老师便有极大的差异。他判断事物的方法至少亦可媲美弗氏,因为他亦代表了一种有名的类型。我个人很明了,这两派的门徒都毫不客气地宣称我的观念是错误的。可是我希望,有一天历史和有公德心的人将会为我作证。他们两派,根据我个人的浅见,其过分强调生命之病理部分,及其为人作解析工作时过分重视人之缺陷,是不应该的。举个最简明的例子,弗氏无法了解宗教经验,这一点从他《谈错觉之未来》一书里我们便可得到充分的证明。就我个人而言,我倒喜欢从一个人的健全方面下手,使得病人免受那些充满于弗氏著作中之观念的苦恼。弗氏理论之所以显得有点偏激,乃是由于其大部分理论只是根据心理症事实而推敲研究出来的;其适用性当然只局限于那些情况而已。在这些范围之内,弗氏的学说仍然有其道理在。虽说其学说不免有所偏差缺陷,但缺陷到底亦是属于其学说整体的一部分,它说明了他的坦诚态度。总而言之,弗氏的学说并不是谈论健全心理者的心理学。 
  弗氏心理学的病态症结是这样的:其学说只观察那未为人批评过的,或甚至是属于潜意识的世界,如此一来,乃将人类之经验范围及其了解力加上一个相当大的限制。他曾经屡次批判过其个人观念之假说或前提。其实,正如上面我说过的,我们可推想而知,自我批判是需要的;因为如果他曾经站在批评的立场去研判自己之假说的话,他一定不会在《梦之解析》一书里导出那么幼稚的结论。总之,他一定亦会和我同样尝尽苦果之味。我个人从不拒绝亲自去体验哲学性批评的甘苦味道,我一向的态度总是小心翼翼、循序渐进。也许反对我的人要说,这未免太少了,而我的感觉却会说,这几乎太多了。因为自我批评常易于破坏人的纯朴性,这种纯朴是一项无价之宝,它不是一位无创造力者所能享有的。总而言之,哲理性的批判已令我发现,每种心理学——包括我的在内——都具有主观的色彩。可是,我应该尽可能避免让我的自我批判毁去了我的创造力。我深知,我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我的主观成份在内——有我个人的历史背景与特殊环境成份。就是当我论及经验性的资料时,我所谈到的亦是自己。然而就是因为我看出这种不可避免性,我才从事于对人类之知识与学问的贡献——就这层贡献而言,弗氏的愿望也是如此,而严格说来,他的成就确是不少。学问不只是建立在真理之上,而且亦建立在错误上面。 
  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我们才有明白下面之事实的必要:凡是由个人单独创造出来的心理学说,必定染有主观的色彩,而弗洛伊德与我也才有差异存在。 
  另外我和他所不同的一点是,我尽量避免不受那些潜意识的以及未受批评的假说之影响。我之所以说“我尽量”乃是因为,没有人敢断言他有办法免去一切潜意识的假说。我尽量避免不陷入极偏见的深渊,因此,我也就很容易允许那些对人类心灵可能有所影响的各种各样神抵存在,不论我们称自然的本能或冲动为性欲或冲创意志,我并不否认它们都是人生中的推进力而且常相互冲突的东西。既然如此,那我们为什么不称这种东西为“精神”呢?到底精神为何物,至今我仍然不得而知,此外,我也不知本能为何物。两者对我说来都一样具有其神秘性,不过我总不能够以其中之一来否认另一个的存在啊!这样做便等于大错特错了。世界上只有一个月亮的说法并不是错的。自然界本身不会有误解,但它只能从人所谓的“了解”才能找到。当然本能与精神非我所能了解。我们只能视其性质乃是无法为人所知的强大力量之代表而已。 
  显然,我认为每种宗教都有其特殊价值存在。根据其象征的说法,我发觉,那些人物和我从病人梦中与幻想中所发现的人物非常相似。就其道德教义而观之,我发现,其目的相当于病人凭自己之见解或灵感去寻求内在生活时所花的代价。对于各种各类的祭典、入会礼及苦修等繁文褥节之形式与种类,我都有深厚的兴趣。因为凭借其众多的手法,我便可寻出其与内在生活之力量的关系。同时,我亦认为,生物学以及一般自然科学的经验主义等都有极大的价值存在,因为根据这些东西,我又发现了另外一种经由外在世界去研究、了解,探讨人类的有力办法。我亦把诺斯第①教当做是,从另外角度来看,具有同等宝贵价值;从其中我们可获知许多有关宇宙的知识。我个人对宇宙的看法是,不但其外在世界的范围相当广大,其内在范围亦同样广泛,而介于两者之间的便是人,时或内在,时或外在,此外,他更时常根据其情绪或性情肯定其一为真理,而否定或牺牲另外一个。 
   
  ①诺斯第教崇拜某种属灵的直觉,为初期基督教之一派,含有希腊、东洋哲学想,曾被视为邪教。 

  当然,这种说法是假设性的,可是由于其价值相当大,因此,我不拟放弃它。就启发性与经验性两方面而言,它都有其道理的;而且那亦是大家所公认的事实。虽然我可以想象到,那一定是经验所给予我的灵感,但此一假设确实是我发自我的内心。而我的类型论便是根据此假设推论出来的,而且我方才可能与我在观念上有所不同的弗洛伊德达成妥协。 
  我发现,世间万事万物莫不相生相克,根据此一看法,我又领悟出心灵能力的观念。我主张,心灵能力有相生相克的现象,和物理能有冷热高低的电位差之道理是一样的。弗洛伊德最初只知性欲为唯一的心灵推动力等,到后来我和他决裂了,他才承认,其他的心灵活动亦有其地位。我曾经根据能量的说法,将各种动力或物力加以详细分组,以避免一种只谈论动力或冲动力的心理学。是故,我所谈论的动力或物力并非是个别存在的,而是“价值量”的问题。我上面所说的话并不是要把性欲在心灵生活中的重要性加以否认,虽说弗洛伊德曾一再声称我确实已否认其重要性了。我的目的无非是想借此以遏阻目前这种用“性”一词来以偏概全的趋势,这种现象使得一切研究人类心灵的意志都被打消了,我希望在此能把性欲的真正地位指出。根据常识来判断,我们知道,性欲只不过是所有生活本能之一——许多心理与生理功能之一而已——虽说此功能有其深广的影响力存在。 
  毫无问题的,今天人类的性生活,领域内确已呈现一片混乱。大家都知道当吾人感到身痛时,我们一定要痛得再也无暇他顾。弗氏所谓的性欲当然是指,当一位患者到达了被迫或被诱导去改正其错误态度所形成的,显然那一定是指对性抑制的过分其词;只要正常发展之门一打开,它自然会立刻回复正常的。显然那是一种向其双亲和有关人士的反抗现象,一种陷于令人生厌的。令其生命力感到受阻的家族关系现象。这种受阻现象便是常见于所谓的“婴儿”性欲说。其实,真正的原因并非由于性欲受阻,而是由于某种完全属于另一种生活领域的不自然紧张表现。事实既然如此,我们何必再在这洪水涛涛的地方留恋不去呢?与其要在泛滥洪灾中驾舟奔逃,倒不如再开凿另一排水鸿沟。我们该设法找出一种态度的改变或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以便这杜塞的能量得以宣泄。要是此一目的无法达成,势必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这便是弗氏心理学所提出的危机。这种情况将使人类无法超越那不易变动的生物史上之循环。此一绝望一定会迫使人像保罗一样地呼叫:“我罪大恶极,有谁能为我解脱呀?”于是乎,我们之中的圣者便走上前,摇摇头,模仿浮士德的口吻说:“你们只知道一种推动力而已吗?”那便是你和你父亲、母亲,或你和你的子孙的血肉关系束缚——与过去、未来血族之“交合”,这便是家族关系之延续的原罪。除掉生命之另一种推力——精神力——外,再也没有可免除此一束缚的办法了。那不是肉体的衍生,而是不受桎梏的上帝化身,于巴拉赫所着,叙述家族生活的悲剧小说(《死亡之日》)一书中,母鬼最后说:“最怪的事是,人都不知道上帝便是他们的父亲。”这便是弗洛伊德永不可能晓得的道理,亦是所有与他持有相同看法者所避免去知道的事。至少,他们缺少一把开启通往此一真理的钥匙。而神学对一个只找寻窍门的人是用不上的,因为神学要求的是诚心,而诚心是无法凭空杜撰出来的;它完完全全是来自上帝的一种恩赐。我们现代人正面对着一种重新寻回精神生活的需要性;我们得重新亲身去体验。这是我可以摒除在生物循环史上所受到之束缚力的惟一办法。 
  这便是我和弗洛伊德观念不同的第三点。因此,便有人指责我是个神秘主义者。我并不是说,人不论何时何地都能自然地培养出宗教的表达形式,更不是说,人类的心灵远自大古洪荒时就有宗教感与宗教观念存在。我是说,凡是无法洞悉人类心灵之此道理者,可以说是缺乏了察觉力,而企图将之否认或将之蒙蔽者,可说是最缺少了解事实真相的能力。难道我们可能从弗洛伊德本人及其学派者所创立的“恋父结”找出任何可解除那根深蒂固之家族关系的宝贵证据吗?他们以过分之固执性及过敏性为“恋父结”作不可思议之辩护的现象,实际上可以说是误解了宗教性质,并且为它遮上一层外衣;那才是假生物学与家族关系之字眼所表达出来的神秘主义。至于弗氏之“超自我”的观念也只能算是一种要偷取那一向受人尊敬的那和华意象的企图,然后穿上心理学理论之外衣而已。如果一个人这样做的话,他最好还是公开承认为妙。就我个人而言,我一向总是喜欢按照一般人所知的名称去叙述一件事物。历史是不会开倒车的,而人类从原始的入会礼到今天的精神生活之进步是不该被抹杀的。科学尽可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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