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历史电子书 > 中国同性恋研究 >

第14章

中国同性恋研究-第14章

小说: 中国同性恋研究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34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2)(图)


 


二、反感、谴责与自责在1989~1990年进行的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中,调查了3360名大学生的性观念,其中也涉及对同性恋的看法。在全部调查对象中,认为是“少数人的正常行为”的占9.6%,认为是“变态性行为”的占79.0%,认为是“不道德行为”的占4.3%,认为是“罪恶行为”的占3.1%,未答或不详的占3.8%。男大学生对同性性行为持肯定态度的比率要明显的高于女大学生;认为这是“变态性行为”和持否定态度的比率,女大学生要高于男大学生。大学生们在回答“如果一位好友有同性恋倾向,那么对他应抱什么态度”时,在全部调查对象中,产生“反感,和他断交”的占11.2%,“同情而疏远”的占15.1%,“安慰他,劝他找精神卫生医生”的占67.5%,“和他一起搞同性恋”的占1.2%,未答或不详的占4.9%。部分调查对象回答“同情而疏远”,可能是因为迫于社会规范、社会舆论的缘故。男女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在调查对象中,回答“如果你的亲属中有人有同性恋倾向,自己感到羞愧”的占32.5%,“在感情上类似家中有个重病人”的占41.5%,“泰然处之”的占25.9%,可见,大多数人仍然认为这是病态行为,其中男女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基本一致。在询问“如果你所崇拜的某伟人有同性恋,他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是否会改变”时,认为“仍然是崇高”的占23.0%,“为此惋惜”的占57.6%,“从崇高变为可悲”的占15.0%,未答或不详的占4.4%。其中,认为某伟人搞同性恋不影响对他的崇拜的比率,男大学生高于女大学生;为此惋惜和从崇高变为可悲的比率,男大学生低于女大学生。在调查过程中,再进一步具体地问“如果柴可夫斯基因同性恋被处死,你对此抱什么态度”时,认为这么做“处分过重”的占51.5%,认为“完全处罚错了”的占37.4%,认为“罪有应得”的占7.4%,未答或不详的占3.8%。当然,对“完全处罚错了”这种认识要作具体分析:一种人是认为同性恋是正常行为,不该处罚;另一种人是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不该处罚。在调查对象中,认为柴可夫斯基如果因同性恋被处死“完全处罚错了”的比率,男大学生大大高于女大学生;认为“处分过重”、“罪有应得”的比率,男大学生低于女大学生。相对而言,男大学生对同性恋持更为宽容的态度。根据任庆霞、张元等学者1994年9~10月对132名大学生的调查,认为同性恋是正常行为的,男女大学生各占26%、23%;认为“不可理解”的,男女大学生各占21%、27%;认为“是变态、恶心”的,男女大学生各占27%、20%;未答的各占26%、30%。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调查中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已大大地高于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可能是因为两个调查时隔四五年,在这四五年,人们的性观念又有了发展变化。但是不管怎么说,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比率还是很低,持否定态度的比率还是很高。2002年,湖南湘雅医学院郑煜煌教授等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在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中,同意与同性相爱的占10.3%男11.2%,女9.5%;同意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的占11.0%男14.1%,女8.0%。郑教授还组织了另一项在性教育前后的调查,统计数字与以上有所不同,后一次调查发现,教育前同意与同性相爱者占10.2%,教育后上升至18.8%;同意可以与同性发生性行为者在教育前占3.8%,教育后升至5.2%(见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3月第4卷第1期。大学生是现代中国知识层次较高、思想比较开明的一个群体,如果在大学生中对同性恋抱否定、反感态度和认为是一种病态行为的还占那么大的比率,那么一般人群就更不用说了。上海东方广播电台在1993年1月~1994年7月这一年半的《蔚兰夜话》性教育节目专栏中曾几次谈到性心理健康和同性恋的问题,在听众中产生强烈反响。节目主持人收到大量听众来信,有许多是同性恋者写来一诉衷肠,或是提出希望、要求和问题的;有些则是一般听众的来信,在这些来信中,有的是表示对同性恋问题的理解,有少数则是对同性恋加以谴责。有一封来信说,同性恋是“不正常性行为”,“不正常性行为是罪恶的,不体面的。”有一封听众来信这样写道:世界上有正常胎儿,也必有畸胎,虽然畸胎所占的比例不大,但也是客观的存在。近来有人发现同性恋者的大脑某些部分确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以致造成了性欲的错位。与其他一切恋物癖、露阴癖等等现象一样,都属于性心理变态,这些人只能把他们看成是病人,应该接受治疗(包括心理治疗)。同性恋不是什么生活方式的问题,也不是所谓个人的自由,对于同性恋现象可以研究,但并不值得同情与迁就,既是病态就应该及早设法进行治疗(或给予强迫治疗),决不能让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影响社会风气,甚至导致是非观念的模糊,造成人性的堕落,成为传播艾滋病的温床。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者当然感到极大的压力,许多人在痛苦和煎熬中生活,他们给有关方面写信说:“请理解我们,容纳我们,救救我们。”“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境地!”“我们在走向灭亡,这辈子总是完了!”下面一封来信是颇具代表性的:在中国,同性恋者们普遍地存在着压抑的心情。譬如我吧,我是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参加这一工作以前,我有过不少的同性恋性交史,从一开始压抑感就追随着我,以至成为一个国家干部后,这种压抑感又衍生出了一种犯罪感,现在这种压抑感和犯罪感时时刻刻地在啮咬着我的心脏、我的神经。虽然,我在成为国家工作人员之前直到今天,我依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停止了这种同性恋活动,但是过去的事一旦东窗事发,我将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我现在就如同坐在一座火山口上,我的神经受不了这种折磨,我很痛苦,相信在中国有我这种感觉的同性恋者并不在少数,您看,中国的同性恋者是多么的可悲可怜。虽然我们并不危害社会、损人利己,但是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将我们的心态塑成一个如同杀人放火的罪犯一般……希望通过您的努力宣传,能让这个社会多一份对我们的理解,而不是鄙视、打击;希望这个社会有一天能容纳、接受我们,也许现在年轻的一代同性恋者将看不到这一天,但是我相信,后来的同性恋者会有一天能拥有这一份宽松和自由(人类永远会产生同性恋者,如同人类产生着异性恋者)。我更希望今天的同性恋者能自尊自爱,不要去做去说一些有伤人格、令人反感、令人厌恶的事情和话语,我们要运用各自的能力,用自己并不异于常人的心智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建设服务,在世人面前重塑一个健康的我,光明的我。这封信是写得比较好的,他表达了自己十分沉重的心理负担,他对社会有所希望和要求,同时对同性恋者也有希望和要求,总的目标是为社会、为国家建设服务得更好。

/* 35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3)(图)


 


三、人们为何歧视同性恋《同性爱》一书的作者张北川曾经这样指出人们歧视同性恋的主要思想根源:以现代科学的目光分析,中国封建礼教下的性观念是中国古文明早期的生殖崇拜与封建时代小农经济文化背景相结合的产物。它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发展密切相关。在封建社会,生产工具的极端落后,使人丁兴旺成为达到相对更高水准生活的必须保障;要使私有财产被个人家族所承继,也必须有意识地排除各种非婚性行为。从此种意义上看,强调性爱必须从属于合法的生殖这种封建时代主流性观念,确实在历史上有过巨大的积极价值。在中国,本世纪初封建社会结束。本世纪前中期,封建社会主流性观念的多种重大观点(如它对妇女行为、恋爱自由、离婚自由的认识)在相当程度上被大众扬弃。但认为性爱应从属于生殖这一核心观念,却完整地被继承下来。正是此种核心观念,派生出现代中国传统性道德的主要内涵。传统性道德是当代中国大众判断某种性爱活动及行为方式合理或合适与否的重要标尺,也是当代中国制定与实施与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主要基础之一。传统性道德在避免婚前生育、控制滥交、防止性侵犯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对限制各种非婚性行为,如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等也有重要作用。同性爱现象,是不能导致生殖的非婚性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自然要受到传统性道德的激烈反对。不仅如此,正是传统性道德对同性爱的相关认识(以下简称传统认识)构成了当代中国大众对同性爱现象的流行认识的主要根基。中国封建社会主流性观念与现代中国的传统性道德二者对同性爱的认识,其渊源关系从以下对比中清晰地凸显出来。17世纪(明末清初)大文人李渔在文学作品《男孟母教合三迁》中描述了一对男性同性爱夫妻的一生。李渔强调道:“男女一道,是天造地设的”,“男女体天地赋形之意,以其有余补其不足。”“南风(即同性爱)一事,论形则无有余或不足之分,论情则无(男女)交欢共乐之趣,论事又无生男育女之功。”他认为同性爱是一条“邪路”,性交活动应“施于有用之地”(此处指女性身体),目的是“为朝廷添些户口,为祖宗绵延嗣续”。李渔同时指责男性同性爱者之间的肛门性交道:“尾闾(即肛门)一窍”,是“生来出污秽的”,“为什么把金汁一般的东西(此处指精液),流到那污秽所在。”中国现代人论及同性爱的大多数著作普遍承袭了李渔的上述观点,强调同性爱因为不能导致生育,所以违反所谓自然规律(或称生物学原则),并坚决指责同性爱者间的性行为方式。例如,1993年国内出版的一部介绍同性爱等性变异及性欲异常的著作首页,该书作者用黑体大字强调指出:“自从有人类以来,异性相吸就是一条永恒的自然规律,也是人类繁殖的基础。”作者由此推理道,同性爱心理是“被扭曲了的心理”,“低级下流的情趣”。该书作者认为中国存在同性爱者“触犯刑律逃避惩罚问题”,因此在近年不止一次要求在刑法中增加“鸡奸罪“条款。李渔和中国现代学者的上述认识之中,都直接显露出性爱应该从属于生殖这一核心观念的印迹。以上这段论述,颇有见地、相当深刻。但是,问题是,重视生殖,古已有之,可是为什么到了20世纪,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反而比古人更为严酷呢?这就与封建后世愈演愈烈的性禁锢、“定儒家于一尊”,而否定了人们思想和生活等方面的多元化以及一个时期以来的“左”的思潮有密切联系了。四、同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