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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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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公子喜率师伐许。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 
  秦伯卒。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 
  三月,乙巳,仲婴齐卒。仲婴齐者何?疑仲遂后,故问之。 
  '疏'注“疑仲”至“故问之”。解云:何氏欲解弟子问所不知之意,何者?欲言仲遂之子,宜称公孙,今经称仲,故执不知问。
 
  公孙婴齐也。未见於经,为公孙婴齐,今为大夫死,见於经,为仲婴齐。○未见,贤遍反,下同,年末及注皆同。 
  '疏'注“未见於经”至“仲婴齐”。○解云:未见於经者,谓未作大夫不得见于经。当尔之时,犹为公子之子,故为公孙婴齐矣。今为大夫而死,得见于经,更为公子之孙,孙以王父字为氏,故为仲婴齐矣。其更为公子之孙之事,其说在下。
 
  公孙婴齐,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兄后也。为兄后,则曷为谓之仲婴齐?据本公孙。 
  '疏'注“据本公孙”。○解云:言其本公孙,昭穆须正,虽代兄为大夫,宁得更为公孙之子乎?故难之。
 
  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更为公孙之子,故不得复氏公孙。○复氏,扶又反,年内同。为人后者为其子,则其称仲何?据氏非一。孙以王父字为氏也。谓诸侯子也。顾兴灭继绝,故纪族明所出。然则婴齐孰?后归父也。归父使于晋而未反。宣公十八年自晋至柽奔齐,讫今未还。○使于,所吏反,及下“使乎”同。何以后之?据已绝也。叔仲惠伯,傅子赤者也。叔仲者,叔彭生氏也。文家字积於叔,叔仲有长幼,故连氏之。经云仲者,明《春秋》质家,当积於仲。惠,谥也。○长,丁丈反。 
  '疏'注“叔仲者,叔彭生氏也”。解云:即文十一年叔彭生之氏族也。○注“文家字积於叔”至“谥也”。○解云:知如此者,正以大姒之子皆称叔,唯有摐季而已,是文家字积於叔之义也。注言此者,欲道彭生之经,所以不连仲之意也。云叔仲有长幼,故连氏之者,注言此者,欲道彭生之传所以连叔仲之意也。何者?彭生之祖生於叔氏,其父武仲又长幼当仲,是以彭生远而言之,虽非正礼,要是当时之事,是以传家述其私称,连言仲矣。○注“经云仲”至“积於仲”。○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婴齐此经,何故不连其父归父之字,而单言仲者,欲明《春秋》当质,正得积於仲,是以不得更以佗字连之。
 
  文公死,子幼。子赤幼也。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愿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礼,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从,適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相之,贞亮反,下同。 
  '疏'注“礼大夫”至“称曰老夫”。○解云:皆上《曲礼》文。郑氏云“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谢犹听也。君必有命,劳若辞谢之,其有德尚壮,则不听耳。几杖、妇人、安车,所以养其身体也。安车坐乘,若今小车也。老夫,老人称也。亦明君贪贤,《春秋传》曰:‘老夫耄矣’”是也。
 
  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杀叔仲惠伯不书者,举弑君为重。叔仲惠伯事与荀息相类,不得为累者,有异也。叔仲惠伯直先见杀尔,不如荀息死之。○杀子,音弑。 
  '疏'注“叔仲惠伯”至“息死之”。解云:僖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传云“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舍孔父、仇牧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骊姬者,国色也。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杀世子申生。申生者,里克傅之。献公病将死,谓荀息曰:‘士何如则可谓之信矣?’荀息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献公死,奚齐立。里克谓荀息曰:‘君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曰:‘君尝讯臣矣,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弑奚齐。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若然,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案彼传文,则孔父亦先见杀,与此正同,而得为累者,正以“孔父生存,殇公不可得而弑,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殇公知孔父死,已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则人莫政过而致难於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然孔父虽先见杀,而事君之正义形于颜色,岂如惠伯但为傅子赤而吝之,公子遂但欲弑子赤而杀之,不畏惠伯卫若,宁得类於孔父乎?若然,内之弑例皆讳不书,假令成累,安可作文?而注言此者,虽不言弑,宜言冬十月子赤及叔彭生卒。案今文公十八年经,直言“冬,十月,子卒”,故言不得为累矣。
 
  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公者相也。臧孙许,宣谥。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皆杂然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归父之家,时见君幼,欲以防示诸大夫。○杂,七合反,又如字。 
  '疏'注“时见君”至“诸大夫”。○解云:於时见君幼少,恐有祸变,欲以有防卫之义,示其诸大夫。
 
  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鲁人徐伤归父之无后也。徐者,皆共之辞也。关东语伤其先人为恶身见逐绝不忿怼也。於是使婴齐后之也。弟无后兄之义,为乱昭穆之序,矣父子之亲,故不言仲孙,明不与子为父孙。 
  '疏'注“弟无后兄”至“为父孙”。○解云:案《异义》“《公羊》说”云“质家立世子弟,文家立世子子,而《春秋》从质,故得立其弟”。以此言之,婴齐为兄后,正合诸《春秋》之义,何得谓之乱昭穆之序者?正以质家立世子弟者,谓立之为君而已,岂谓作世子之子乎?今婴齐后之者,若为归父之子然,故为乱昭穆之序。言失父子之亲者,若后归父,即不为仲遂之子,故云失父子之亲矣。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娄人同盟于戚。○世子成,音恤,本或作“成”。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为篡喜时。○为,于伪反。 
  '疏'注“为篡喜时”者。即昭二十年传云“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曹伯庐卒于师”,注云“在成十三年”;传又云“公子喜时,见公子负刍之当主也,逡巡而退”是也。
 
  公至自会。 
  夏,六月,宋公固卒。不日者,多取三国媵,非礼,故略之。 
  '疏'注“不日者多”至“略之”。○解云:即上九年“伯姬归于宋”之时,“卫人来媵”,“晋人来媵”,“齐人求媵”,传云“三国来媵,非礼也”是。宋得用天子礼而非之者,其婚娶当从诸侯故也,虽於伯姬为荣,而宋公有失,故死略之。
 
  楚子伐郑。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共,音恭。 
  宋华元出奔晋归于宋。不省文复出宋华元者,朱公卒,子幼,华元以忧国为大夫山所谮,出奔晋。晋人理其罪,宋人反华元诛山,故繁文大之也。言归者,明出入无恶。 
  '疏'注“不省文”至“文大之也”。○解云:襄三十年秋,“郑良霄出奔许,自许入于郑”,彼则省文,不言郑良霄自许入于郑,今则不省文,故决之。必知不省文是大之者,正以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其中必有美者焉,不可不察”,故知也。言华元以忧国为大夫山所谮,出奔晋者,皆《春秋说》文也。○注“言归者,明出入无恶”。○解云:即上桓十五年传例云“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是也。
 
  宋杀其大夫山。不氏者,见杀在华元归后,嫌直自见杀者,故贬之,明以谮华元故。 
  '疏'注“不氏者”至“华元故”。○解云:襄二十三年夏,“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陈侯之弟光自楚归于陈”,注云“前为二庆所谮,出奔楚。楚人治其罪,陈人诛二庆反光,故言归。宋大夫山谮华元贬,此不贬者,杀二庆而光归,谮光可知”然则今此华元归后,山见杀,故须贬山以见其义矣。山者,鱼石之亲,若其不贬,宜言鱼山也。
 
  宋鱼石出奔楚。与山有亲,恐见及也。后得言复入者,出无恶,知非君漏言,鱼石不杀山。。 
  '疏'注“与山有亲,恐见及也”。○解云:知如此者,襄二十年秋,“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同称公子,亲眷明矣。今此“宋杀其大夫山。宋鱼石出奔楚”,文与彼同,故知山之亲也。但山以谮华元而见贬,是以不得言鱼矣。○注“后得言复”至“不杀山”。○解云:复入者,即下十八年夏,“宋鱼石复入于彭城”是也。言复入者,出无恶者,桓十五年传文。案文六年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传云“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彼注云“自上言世,下曰漏”;“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阳处父谏曰:‘狐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注云“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以此言之,若由君漏言鱼石杀山而走出,是出有恶,不复言复入。今鱼石之奔,下言复入,知非君漏言,鱼石不杀山也。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䲡邾娄人,会吴于锺离。曷为殊会吴?据楚不殊。○燮,息协反。咎,其九反。䲡,音秋。 
  '疏'注“据楚不殊”。解云:即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是也。
 
  外吴也。曷为外也?据襄五年不外之。 
  '疏'注“据襄五年不外之”。○解云:其经云秋,“公会晋侯、宋公”以下,“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是也。
 
  《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内其国者,假鲁以为京师也。诸夏,外士诸侯也。谓之夏者,大总下土言之辞也。不殊楚者,楚始见所传闻世,尚外诸夏,未得殊也。至於所闻世可得殊,又卓然有君子之行。吴似夷狄差醇,而適见於可殊之时,故独殊吴。○传,直专反。行,下孟反。差醇,初卖反;下音纯。 
  '疏'“《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解云:即经云“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以下是也。云内诸夏而外夷狄者,即经序诸大夫讫,乃言“会吴于钟离”是也。○注“不殊楚者楚始”至“得殊也”。○解云:即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之属是也。○注“至於”至“之行”。解云:即宣十一年“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者,是不殊楚之经也。言卓然有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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