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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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聘礼”至“于馆”。解云:皆《聘礼》文。
二大夫出,相与踦闾而语,闾,当道门。闭一扇,开一扇,一人在外,一人在内曰踦闾。将别,恨为齐所侮戏,谋伐之,而不欲使人听之。○踦闾,居倚反,踦足也;文音於绮反、初义反,何云“闭一扇,开一扇,一人在外,一人在内曰踦闾”。移日然后相去。齐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知必为国家忧,明刍荛之言不可废,且起顷公不觉寤。○刍,初俱反。荛,如遥反。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怪师胜犹不解,往问之。郤克曰:“与我纪侯之В胂骞鸺退卯'邑,其土肥饶,欲得之。或说,в耜怠!甬',音言,又鱼辇反,又音彦,邑也。
'疏'注“齐襄公”至“б亍薄!鸾庠疲合骞鸺驼撸醋哪晗模凹秃畲笕テ涔笔且病U韵导秃钛灾手鸵亍6蛩翟啤爱',玉甑”者,盖以《左传》云“赂以纪в耋馈保直鹧杂氲兀鳟'是器名,非地,故以玉甑解之。
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使耕者东西如晋地。
'疏'注“使耕”至“晋地”。○解云:盖晋地谷川宜东亩者多,故言此。是以下传云“使耕东亩,是则土齐也”,何氏云“则晋悉以齐为土地,是不可行”者,是其晋东亩之义也。旧云如者,往也。使齐东西其亩,往来於晋地易,非《公羊》意也。
且以萧同侄子为质。见侮戏本由萧同侄子。○为质,音致,下注及下同。则吾舍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В肱怠7绰场⑽乐值兀肱怠J垢叨叮窃蛲疗胍病T蚪ひ云胛恋兀遣豢尚小!
'疏'“是则土齐”。○解云:亦有一本云“是则土齐,曰不可也”者。
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言至尊不可为质。请战。如欲使耕者东西亩,质齐君之母,当请战。壹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言齐虽败,尚可三战。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郤克鲁卫之使,使以其辞而为之请,郤克耻伤其威,故使鲁卫大夫以国佐辞为国佐请。○,音舜,又王乙反,又达结反。之使,所吏反。为之,于伪反,注皆同。然后许之。逮于袁娄而与之盟。逮,及也。追及国佐于袁娄也。传极道此者,本祸所由生,因录国佐受命不受辞,义可拒则拒,可许则许,一言使四国大夫汲汲追与之盟。
'疏'注“因录国”至“与之盟”。○解云:其受命不受辞者,即庄十九年传云“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是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鲍,白卯反。
庚寅,卫侯遫卒。○遫,音速。
取汶阳田。汶阳田者何?鞍之赂也。以国佐言反鲁卫之侵地请诺。本所侵地;非一,总系汶阳者,省文也。不言取之齐者,耻内乘胜胁齐,求赂得邑,故讳使若非齐邑。○汶,音问。
'疏'“汶阳田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非国,乃与取邾娄田同文,故执不知问。○注“本所侵地”至“省文也”。○解云:知侵非一者,正以下三年“秋,叔侨如率师围棘”,传云“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以此言之,则知汶阳大畔之名明矣。○注“不言”至“非齐邑”。○解云:决襄十九年春,“取邾娄田,自漷水”,系邾娄言之故也。
冬,楚师、郑师侵卫。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娄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据会而盟一处,知一人也。○处,昌虑反。
'疏'“郑人齐人”至“盟于蜀”。○解云:亦有一本无“齐人”者,脱也。
得一贬焉尔。得一贬者,独此一事得具见其恶,故贬之尔。不然,则当没公也,如齐高傒矣。不没公者,明不主为公故也。上会不序诸侯大夫者,婴齐,楚专政骄蹇臣也,数道其君率诸侯侵中国,故独先举於上,乃贬之,明本在婴齐,当先诛其本,乃及其末。○数道,所角反;下音导。
'疏'“得一贬焉尔”者。解云:正以於此处得一贬焉尔。○注“不然则”至“高傒摇”。○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注“不没公”至“公故也”。○解云:言高傒本意敌公,故耻之。今婴齐者,止自元性蹇,不主为公,是以《春秋》不没公以见之矣。○注“数道”至“侵中国”。○解云:即宣十四年秋,“楚子围宋”;十五年夏,“宋人及楚人平”;上文“冬,楚师、郑师侵卫”之属是也。以其非一,故谓之数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辛亥,葬卫缪公。○缪,音穆。
二月,公至自伐郑。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以无新公,知宣公之宫庙。
'疏'“二月公”至“自伐郑”。○解云:庄公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何氏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言公至自伐郑者,不得意故也。庄六年注云“皆例时”,今此书二月者,为下甲子出也。○“新宫者何”。○解云:欲言宫庙,未有新公之名;欲言非庙,言宫举灾,故执不知问。○注“以无新公,知宣公之宫庙”者。正以《春秋》上下无新公宫,则知此言新宫者,正是其父宣公之宫,以其至近被灾,故谓之新宫灾。
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亲之精神所依而灾,孝子隐痛,不忍正言也。谓之新宫者,因新入宫,易其西北角,示昭穆相继代,有所改更也。
'疏'注“谓之新宫”至“有所改更也”者。○解云:即《穀梁传》云“坏庙之道,易檐可也”者,是易其西北角之檐也乎?故《尔雅·释宫》云“西北隅谓之屋漏”是也。孙氏曰:“当室之日光所漏入也”,不与何氏别。
其言三日哭何?据桓、僖宫灾,不言三日哭。
'疏'注“据桓”至“日哭”者,即下哀三年夏,“辛卯,桓宫、僖宫灾”是也。
庙灾三日哭,礼也。善得礼,痛伤鬼神无所依归,故君臣素缟哭之。○缟,古老反。
'疏'注“善得礼”至“缟哭之”。○解云:即《檀弓下》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郑氏云“谓人烧其宗庙。哭者,哀精神之有亏伤。”故此注云“善得礼,痛伤鬼神无所依归”是也。云故君臣素缟哭之者,谓著素衣缟冠哭之。
新宫灾,何以书?记灾也。此象宣公篡立,当诛绝,不宜列昭穆。成公幼少,臣威大重,结怨彊齐,将不得久承宗庙之应。○幼少,诗召反,下同。大重,音泰,一音他贺反。
'疏'注“此象”至“昭穆”。○解云:案桓公亦篡立,不灾其宫者,盖以桓母言媵,次第宜立,隐公摄位久不还,天示其变,隐犹不觉,是以隐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何氏云“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水雪杂下,雷当闻於地中,电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然则桓正宜立,隐是左媵之子,据位失宜而桓弑之,虽曰篡君,其罪差轻,是以不灾其庙,岂若宣公以庶篡適,其子失政,将不得久承宗庙之应,故灾其宫矣。而哀三年“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者,彼是已毁后复立之,是不宜立,故天灾之,不谓怒其篡隐也。
乙亥,葬宋文公。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率师伐许。○去,起吕反。
公至自晋。
秋,叔孙侨如率师围棘。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棘民初未服於鲁。
'疏'“棘者何”。○解云:欲言内邑,不应国之;欲言外邑,不系於国,故执不知问。○注“棘民初未服於鲁”。○解云:言初未服者,欲言终服於鲁矣。知终服者,正以汶阳田者,大畔之名,棘者乃是其小邑,上二年经“取汶阳田”,以知尽得之,但有不服之意,故鲁围之。若然,《公羊》之义,以围者为不克之文,若其得之而言围者,正谓当时未克,何妨终得之乎?
其言围之何?据国内兵不举。
'疏'注“据国内兵不举者”。○解云:即定八年传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经不书之是也。
不听也。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围以起之。不先以文德来之,而便以兵围之,当与围外邑同罪,故言围也。得曰取,不得曰围。○为,于伪反。
'疏'注“当与围外邑”至“围也”者,欲道国内之兵本自不书,而此书者,恶其失所,令与围外邑同矣。○注“得曰取,不得曰围”。○解云:取者是得文,故言得曰取也,即上文“取汶阳田”,及哀九年春,“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之属是也。故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何氏云“诈谓陷阱奇伏之类”也。其不得曰围者,即定四年“楚人围蔡”之属是也。正以围而去者,非克之故也。
大雩。成公幼少,大臣秉政,变乱政教,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
'疏'注“先是作丘甲”者。○解云:在上元年。云为鞍之战者,在上二年。云伐郑者,在上正月也。云围棘者,在上文秋也。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将咎如。○将咎如,咎音古刀反,《左氏》作“廧咎如”。
'疏'“伐将咎如”者。《左氏》将作“廧”字。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
丁未,及孙良夫盟。此聘也,其言盟何?据不举重,嫌生事,故此以轻问重也。
'疏'注“据不举”至“重也”。○解云:《春秋》之义,举重略轻,即庄十年传“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是也。今聘盟两受命书,故云不举重矣。云嫌生事者,嫌是荀庚初受君命,但聘而己,至及於鲁生事而盟,故曰嫌生事矣。云故此以轻问重也者,聘轻而盟重,即此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是也。
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寻,犹寻绎也。以不举重,连聘而言之,知寻绎旧故约誓也。书者,恶之。《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二国既脩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绎,音亦。恶之,乌路反,下同。屡,力住反。用长,丁丈反。反复,扶又反。
'疏'注“不举”至“约誓”。解云:若其特结约誓,当但举重,即文十五年“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皆因聘而为之,不言聘而言盟,故知特结盟。此则言聘又言盟,故知非特结盟,而寻绎旧事盟矣,故传云“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
郑伐许。谓之郑者,恶郑襄公与楚同心,数侵伐诸夏。自此之后,中国盟会无已,兵革数起,夷狄比周为党,故夷狄之。○数侵,所角反,下同。比,毗志反。
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