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今论+印顺法师-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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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批評外人的住,即從動到靜的止息:「去未去無住,去時亦無住」。這說明了
「所有行止(住)法,皆同於去義」,可以觀去的方法去觀住的。去與住,依中
觀義:離去無住,離住無去。即離動洠в徐o,離靜也洠в袆印W∨c止,祇是邉
的相對傾向與必至的形相,同時成為邉拥那邦}。緣起法是相反相成,相成而又
相反的。
以上約邉拥拇诛@相來說明,如以生滅破去來而顯示諸「行」的動相,那更
甚深難解了!依緣起法顯示諸行的不住,最根本的即是「剎那生滅」。剎那是形
容時間的最短者,剎那是即生即滅的,即生即滅為「行」──有為相,即動相。
這即說明時相就是最短的,也是邉又摹樱词箻O微而至暫的,也是現有時
間相的。無有剎那的極量,剎那是即生即滅的時間相;即生即滅是剎那的動相,
緣起法是如實如此的,剎那間生而即滅。如依自性見者看來,即不易懂得。總以
為剎那是不能生而又即是滅的;如有生有滅,即不能是剎那的。但佛說諸行即生
即滅,他們不敢反對,於是有所謂體同時而用前後的,有所謂一剎那而有二時的
。不知剎那即生即滅乃緣起的幻相,幻相是那樣誑惑人而困惱人的!即緣起而觀
自性,生滅相即不可得,緣起即空;但如幻的緣起,即生即滅的流行,宛然如此
!所以,佛法對宇宙萬象的觀察,是動的,這是有為的諸行。生是緣起幻現的生
,不是有一實在的枺骺缮醋孕圆簧蛔孕圆簧瑒t幻相滅,也非有實物可
滅。若從實有的生滅看,則落斷常。
經中說幻相的生滅為不住,喻如流水燈焰,這是約相續而顯內在生滅不住的
。又喻如石火電光,這形容其至極迅速。於此,可有兩個問睿齺碛懻摚阂弧⒅T法
剎那生滅,怎麼過去的行業,經百千劫而不失?有人以滅為無,無了如何還能感
果?因此,有人以為滅後還是有,但有為什麼名為滅?諸行才生即滅,究如何能
使業不失?這應該了解:洠в形磥砜呻x過去、現在而成立的:生是起有相,滅是
還無相;此有與無,不是凡外的實有見、實無見。無是依有而幻現的,是有──
存在的矛盾性即相反的幻相;如洠в写嬖讴ぉび校瑹o即談不到,所以說:「若使
無有有,云何當有無」。離有則無無,離生則無滅,滅並非灰斷的全無。不了解
此義,執無常有生有滅,即成邪見。『智論』卷一說:「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
行業報,何以故?無常則生滅失故。……如是則無行業。……以是故諸法非無常
性」。但世俗的一切從因而果報,歷然而有,故無常相──生而即滅,有而還無
,僅是世俗的。經中依生滅顯無常相,即依此言其常性不可得以顯示空寂,非有
無常的實滅。滅與無,是緣起幻相的一姿態,非是都無斷滅。滅與無,都不是洠
有,如說:現在洠в锌谷諔馉帲@確是什麼也洠в辛恕H缯f:抗日戰爭已過去,
洠в辛耍珰v史曾有此抗日戰爭,此項戰爭的影響仍在。所以即生而即滅,有而
還無,與都無斷滅不同。雖念念生滅,剎那不住如石火電光,過去行業已滅而能
不失,予未來以作用。月稱論師說:滅非無法,故業雖滅而仍感生死,不須阿賴
耶持種(是否有賴耶,更當別論),即是此義。有而還無,才生即滅,是如幻緣
起流行變動的全貌。無與滅,不是洠в校@與自性論者所見,確有不同,但也決
非自性的存在於過去。又此所謂滅,係指無常滅,與性空寂滅不同。無常滅是緣
起的,有為的。如铡畷@點,把它看成性空寂滅,這即會說:滅即諸法歸於本體
寂滅。又自然要說:生是從寂滅本體起用,那是倒見了!中觀者以無常滅為緣起
的幻滅,幻滅非都無──無見,則不失一切行業。這樣,從即生即滅的觀點說:
諸法是徹底的動,徹底的靜。從生與有而觀之,即是動;從滅與無而觀之,即是
靜。即生即滅,即有即無,即極動而極靜,即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此是佛法的
諸「行」觀,變動(當體即靜)觀。僧肇的『物不遷論』,約三世以觀一切,即
動而靜,流行不斷為動,動而不失為靜,常與無常,僅是同一的不同看法。以現
在不到未來,所以不常;但過去在過去,不到現在未來,豈非是常?枺滤f:
「自其變者而觀之,萬物曾不足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物與我皆無盡也」
,也是此義。但稱之為常,且擬為法性常,即會落入從體起用的過失。而且,如
不約緣起假名相待義以說生滅──肇公有假名空義,即又會與有部的三世各住自
性義混同。望文生義的盲目修證者,有以「見鳥不見飛」為見道的,這铡饧磩
而靜的緣起如幻觀,以為親證法性寂滅了。依佛法說:見道乃體見法法寂滅無自
性,那裏是不見飛(動相)而見鳥。從即般若起方便智,那應了達無自性的──
即生即滅的如幻行相,應該即法法不失而見鳥之飛動才對。故見鳥不見飛,不過
是從自性妄見中幻起的神秘直覺,稱之為見到了神,倒是最恰當的!
二、剎那生滅,如何未來能新新生滅,相似相續?這一問睿舸抡略贋
解說。
第五節 無言之秘
外道問佛:「我與世間常,我與世間無常,我與世間亦常亦無常,我與世間
非常非無常」等──有邊無邊、去與不去、一與異等十四不可記事,佛皆默然不
答。不但外道所問的神我,根本洠в卸鵁o從答起;外道兼問法,如所云「世間」
,佛何以不答?佛的默然無言,實有甚深的意義!有人謂佛是實際的宗教家,不
尚空談,所以不答。此說固也是有所見的,但佛不答的根本意趣,實因問者異見
、異執、異信、異解,自起的分別妄執熏心,不達緣起的我法如幻,所以無從答
起,也無用答覆。答覆它,不能信受,或者還要多興誹謗。佛陀應機說法,緣起
性空的意義甚深,問者自性見深,答之不能令其領悟,不答則反可使其自省而自
見所執的不當。佛陀默然不應,即於無言中顯出緣起空寂的甚深義趣。
一切是緣起如幻的,緣起是絕無自性,相依相待而似現矛盾之特性的。本章
所說的有、時、空、行四者,都有此緣起法的共同性。如一切法的存在──有,
現似極其充實的樣子,眾生即執有實在性;即見為虛假,也要從虛假的內在求實
在。但實在性終不可得,不可得即是實性,而存在──有不過是緣起如幻的假名
有。時間,是緣起法幻現前後相,依眾生的自性見執有前後,而有始無始都不通
;以自性見而執有剎那實性,而剎那實性也即失去時間的形相──前後。這可見
時相性空,觀待而有三世,似有始、終、中而實是虛誑不實的。空間,即緣起法
幻現的六方擴展相。自性見者對此緣起幻現的空間相,不能了知,依六方擴展相
而或執有邊、或執無邊,有邊無邊都不可能。執有自性見而推想佔有空間的極微
點,而不知極微的實性──無彼此分,即失去佔有空間的特相。緣起幻相的中、
邊,實是空無所有的虛誑。行,即約存在者於時間、空間中所現起滅來去的動變
相,若執有法的自性,此邉酉嗉床荒艹闪ⅰS小r、空、行,為一切法最普遍
的基本概念,離此即無從思想,無可論說。而此同有虛誑的自性亂相,在自性見
者,一切是不可通的。根本的困難,同源於緣起相依相待而有內在矛盾之特性。
眾生為無始以來的自性見所蔽,不但不能了達緣起的寂滅性,即於緣起的幻現,
亦處處不通。佛告阿難:「緣起甚深」,這如何能為分別自性妄執根深的外道解
說呢!外道問佛:苦自作耶四句,佛一概不答。龍樹即解說為:「即是說空」。
「從眾因緣生義,即是說空義」(十二門論觀作者門)。如來的默然不答,意趣
在此,這那裏是有所得的大小乘學者所知!
緣起甚深,緣起的本性寂滅,甚深更甚深,所以體見畢竟空寂,了達緣起如
幻,大不容易!在聞思學習時,即應把握自性空寂不可得,而幻現為緣起的相待
義,庶可依此深入,不失中道。
第八章 中觀之諸法實相
第一節 總說
法相,即諸法的相狀、義相與體相。欲於諸法得如實知,即應於諸法相作透
徹的觀察。阿毘曇,即是以智慧審觀諸法的自相、共相。如『阿毘曇心論』發端
就說:「能知諸法自相、共相,名為佛」。所以說:佛有兩種智:一、總相智,
是知諸法共相的;二、別相智,是知諸法自相的。佛弟子隨佛修學,於諸法作事
理的深廣觀察,其後即成為論藏。所以說:阿毘達磨(論藏)不摺ㄏ啵樂ㄏ
而知其甚深廣大。從來學者,對於諸法的考察,主要的是自相、共相,此外即諸
法的相應不相應、相攝不相攝、因相、緣相、果相,或加上成就不成就,這都是
法相。『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如是性、如是相、如
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就是說:佛才能如實而知諸法的性、相、因、果等法相。這十者,在世親的『
法華經論』和舊譯的『正法華經』,都只說有六種。羅什法師的譯有十種,可能
是根據的梵本不同。這如龍樹『智度論』卷三十二說:「一一法有九種相」,九
種是:性、法(即相)、體、力、因、緣、果、限礙、開通方便。卷三十三說到
:業、力、所作、因、緣、果、報,凡七相。卷二十七說到:性、相、力、因、
緣、果報、得、失,凡八相。由此比類觀察,可知『法華經』的十相,實有所據
。在印度,對於法相的觀察,就有多少差別的。這裏,可以分三類來觀察:一、
性、相,二、體、力、作,三、因、緣、果、報。三類以外,『法華經』有本末
究竟,這是窮源竟委的意思。『智論』卷三十二有限礙、開通方便,與台宗十法
成乘中的「通塞」相近。卷二十七又多說得失二種。無論是說性、說相、乃至因
果,都是就某某法而作如是觀察的,離開了存在的事實,這些相都無從安立。古
代阿毘曇論師,即是側重一一法上一一相之考察的。然而這九相或十相,所以應
作如此觀察者,即因為這些是法法所共有的,存在於時空而變動不居者,必然具
備這些,所以這些即是諸法共通的法則。現在即從這諸法的法則去說明,當然,
佛所了知的,不僅是此共通的法則而已!
第二節 性·相
性、相二名,在佛法中是可以互用的。性可以名為相,相也可以名為性。如
『智論』卷三十一說性有二種:總性、別性;又說相有二種:總相、別相。雖說
性說相,而內容是同一的。如『解深密經』說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
;而餘處則稱為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故性相不妨互用,如『智論
』卷三十一說:「性相有何等異?答曰:有人言:其實無異,名有差別」。但若
性相合說在一起,則應該有他的不同含義,所以又「有人言:性相小有差別,性
言其體,相言可識」。性指諸法體性,相指諸法樣相。又依論說:體性是內在的
,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