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世纪史第3卷-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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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欧洲的南侧,货币问题的复杂性表现得最为明显。西班牙的情况并非如此,对格拉纳达的征服比起哥伦布带回的少量黄金有用的多,足质的铸币如1497年的上等金币得以铸造,而且外国商品大量涌入的影响尚不明显。意大利的问题却很复杂。首先,因为黄金持续流入市场,布鲁日的计划落空。供应奇缺的银与相对充足的金之间的比价,于1480年降至1:,甚至1:10。这往往驱使黄金越过阿尔卑斯山向北流动,或者迅速地被用于投资。这种选择——贫困化或黄金的飞速流动,解释了意大利在1460年至1470年后开始进行的大发现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当然,这不包括他们作为水手和旅游者的经历。流通中的各种货币遭受了这些厄运般涨落起伏的影响:1472年,威尼斯发行了据推测币值相当于10格罗申的一种里拉,像后来法国路易十二的退斯通一样。但是这些铸币无法抵御来自西班牙(通过那不勒斯和西西里从1440年开始实施)或德国的竞争。至于佛罗林,因其传奇的稳定性,20世纪60年代前的历史学家赋予其“中世纪美元”的美名。相对于佛罗伦萨银币,佛罗林的稳定性导致使其币值剧增。在非凡的洛伦佐(Lorenzo the Magnificent)统治末期,夸特里尼(quattrino,意大利几个省的旧铸币)开始贬值,尤其在萨沃纳罗拉时期(1490年—1498年)更为严重。到16世纪初,夸特里尼的威尼斯老对手杜卡特,已经取代它成为标准货币,这主要是由于威尼斯少量但稳定的黄金供给。这是另一个“近代” 的特征。但在16世纪初,欧洲的货币形势依然严峻。的确,众所周知,欧洲被她复兴的动力和临近大洲的虚弱所鼓舞,而脱离自身的束缚去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良方。同样为我们所熟悉的解释是,那些控制或准确地说被黄金统治的公民们,他们鼓励、支持和推动了“大发现”。在经济和政治方面, “商人”如今是国家的领导者。
“货币墙”由于控制了生产环节的两头,即原材料和分配;由于通过对支付工资和购买、更新设备所必需的资金的掌控,控制了生产的各个中间环节;由于通过对分配环节的控制而将生产限制在家庭水平;最后,由于国家是他们的首席顾客和仆人(即使他们不必大肆宣扬),中世纪的商人是社会的新主人。人们可以就他们逐步引入经济领域的“生产方式”的性质以及这种生产方式是否是“资本主义”进行争论。但我们对这个理论问题没有特别的兴趣,我们应该避免自己将这个词仅限于收入和工资的概念,它也意味着通过私人利益、社会张力和阶级冲突来控制公共领域,以及运用殖民的、帝国的或不论何种形式的暴力以维持和增加利润的企图。我打算讨论的这一小撮人体现了这些特征的许多方面。但是,其余的人则没有。
使商人初步形成一个社会阶级的雏形的最明显的特征之一是仅为保护他们而设立的立法。商人不属于旧的社会等级,自11世纪起,或至少在12世纪,他们已经要求并获得了保护,即一种商业法庭的设立,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然后,伴随着迅速增加的赋税,14世纪持续的骚乱出现了,他们到处取得被保护权,例如法国美男子菲利普时期的一种保障贸易稳定的安全行为方面的市场契约(cartae mercatoriae)。更为充分的保护措施是在像威尼斯一样的古老的城市里,一种海运费——穆达(muda),被支付给武装的护航队,因为商业被视同城市自身。15世纪,商人摆脱了宿命:他们拥有自己的法庭和他们专属的街区和书记员,他们被免征若干摊派税;他们获得由君主赐予的王地;他们被委派担任官员和征收部分公共税收;一些商业立法甚至授权商人集团可以要求武装护卫担任他们的仪仗队,这在德国较为有名。
商人们可以保证货币流通的范围尽可能广大,但是这种货币也许与他们买卖货物时使用的货币并不一样。商人们感觉到,货币交易成为他们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而且这是他们最重要的生意(可能导致商人阶层中出现分化,而此种情况以前则不太明显), “银行”的称谓就始于那时。商人的生活一如从前。他们送年轻的男实习生飘洋过海,到他的分支部门里为他充当送信人、雇工和代理人,而自己仅算算帐并时常光顾市政厅或王室宫廷。这种发展模式——在贸易全球扩张前夕并非没有危险——对商人的社会地位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他们住在城市里,以靠近他的债务人、公债发行机构、当铺(在那里他占有不可赎回的债券),以及存储他的顾客基金的宅邸。商人们熟识时务,知道每个人的隐私和从那里轻易到达权力殿堂所采取的捷径。他们用节俭的人、同行以及君主信托给他的金钱,来开拓新的生意。1402年后的德国(曾经是最重要的)和1450年的意大利,银行家甚至可以准许用这些钱去贷款。这是作为信用中心和交易所的许多地方的惯例——热那亚、佛罗伦萨、罗马,当然还有威尼斯;以及帝国的法兰克福、斯特拉斯堡、纽伦堡和汉堡;法国的蒙彼利埃、巴黎、里昂;还有布鲁日和安特卫普,伦敦和巴塞罗那。
此外,在14世纪取得了很大进步的会计技术继续得到改进。这体现在既简单地完善老方法,也保证最优的方法得到普及运用。例如,航海险于1440年后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各处流行,其附加条件(在一封文书前面规定)是以货值的3%到5%作为保险费,联盟形式的合同(保证个人资本可以与别的劳动相联系)也遍及德国,根据当地的习惯,在那里它们被称为Wedderleging或Furlegung。行商一般收取1/3的利润(当然这一比例也可以变动),并且在更大的意义上,这些合同包括了整个一个行业的小业主们都能参与的一份协议,这样他们就能参与大生意。至于各种基金(sors,loca),社会各界都在这些公司投资,它们最终成为可以出卖、遗赠或保存的“股份”。
令人吃惊的是,在这种发展水平下,支票并不是作为会计们的信用工具被引入的。事实上,15世纪不得不容忍汇票交易。这一做法始于13世纪,它无疑是仿效了在香槟集市或意大利市场起草的经公证过的交易合同,其主要目的是避免运输铸币(这通常有很大风险)。债务人可在另外某处用当地的铸币清偿债款,按照当天当地的汇率会从他的银行帐户中划出。按照惯例所用的时间,从热那亚到巴黎或布鲁日之间是两个月,到塞维利亚是三个月,到伦敦是四个月,批准时间不仅依据被执行的偿付信的快慢,而且有必要的话,也根据支付者安排补充其帐户的快慢。显而易见,这种做法可以延伸,这足以让商人们利用不同地区汇率的差额谋利,或在一系列的汇票交换之后,实现资本的显著增值。这种汇票就变成了一种生息贷款工具。然而,我们对担保阶段,包括就这些结果背书(在票据背面签名)和谈判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如1463年的路易十一一样,一些君主无论如何都对他们视为投机手段的作法非常仇视。的确,这些投机手段是基于一年内特定时期汇率的众多变化,当现金短缺或充足的话,就可以经过计算从中谋利。例如,当船队九月或四月离开热那亚,或当教皇在罗马决定派某人去捐赠,或转移到一处夏宫,或赶在七月瓦伦西亚收割麦子或谷米前,钱是拿不到的——这是就只能安排赔偿了……
至于纯粹的会计方法,如著名的复簿记帐法,在意大利之外传播得非常慢,仅发现在16世纪的图卢兹或科隆出现过。另一方面,*数字于1432年前在意大利或西班牙被广泛运用,大约1490年推广至整个欧洲。
商业 像巴第这样的公司的历史肯定可以追溯到商贩刚刚出现的古代。我现在要指出的是,从此以后资本运作成为了获取财富的一个系统的组成部分,并且是富人们的活动,但是这并不意味商业联合有一个统一的模式。经常有私人企业,甚至有极少数家族企业——如之前一样,他们从不为了资金或其他方面的支持而求助于他们的关系网。这些私人企业经常可以发展为更大的企业,雄心勃勃的冒险家或者严格实行自我封闭的豪门世家在这一过程中的影响不容忽视,巨大的生意和利润往往集中于一人之手。一个著名而顽强的人物的例子立刻闪现脑海,那就是纽伦堡的富格尔家族,后来定居于奥格斯堡, 14世纪麻纱引入德国南部是,格奥尔格(Georg)、乌尔里希(Ulrich)和雅格布(Jakob)兄弟创令其声名鹊起。几兄弟中最为活跃的雅格布二世设法取得了匈牙利的金矿以及施蒂里亚和波希米亚的铜矿的股份,从而控制了从威尼斯到莱比锡的金属贸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未开设分支机构和雇佣职员,而仅雇了一些勤快的临时工。雅格布二世过人的精力使他投入了银行业,这归功于他雄厚的资本积累,这使他不需中介,从而省下了“生意费用”,他得到了马克西米连一世的敬重并曾以极高的利息向后者提供贷款,当时其他人都认为皇帝没有偿债能力。这使他赢得了哈布斯堡王室私人银行家的地位。我们知道他不惜一切代价投入他所有的信贷于1519年的帝国选举并促成了查理五世的成功。此后,他继续采取支持统治者的政策,他既付钱给在帕维亚击败弗兰西斯一世的瑞士军队,也付钱给洗劫罗马的德国人。这使他可以影响帝国的政治,可以说,路德和教皇的命运掌握在他的手中。他以高龄死于1525年。
这并不是此类情况的唯一例证。但是,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商业活动的多样性使商人们形成了集团,或是在地区基础上,或是因专营某种特定商品。这是帝国频繁出现的情况。拉文斯堡集团(R*ensburg pany),大约1380年由哈姆皮斯(Humpys)建立,就属于第一种类型,其营业部门遍布整个欧洲。到1500年,他们在德国南部连同母公司共有4家营业部,在巴塞尔和蒙彼利埃之间有5家,西班牙有3家,在意大利和英格兰也各有3家。每一个营业部都按照他们的方式现场处理所有生意。这可能有羊毛、铅、藏红花、木材、酒,当然还有贷款。汉萨同盟的商人喜欢卡斯托普(Castorp)、威尔泽(Welser)、韦肯英朱塞(Veckinchusen)这样的家族,与拉文斯堡集团不同,他们雇佣的是专精于某一特定商品的代理人。一个人负责皮毛生意,一个人负责小麦生意,而负责木材生意的又是另一个人。尽管它们从根本上讲是独立的公司,但都被支付它们雇员工资的吕贝克(Lübeck)或汉堡统治集团控制。这种体系因分散了风险而比以前的更为灵活,但是,它容易受到其中一个营业部门突然失败的影响。
准确地说,这就是14世纪导致一些意大利公司倒闭的缘由。吸取了自己的教训之后,意大利的商业联盟采取了一种更灵活和明智的制度。美第奇家族的例子是最为著名的。起初,在萨尔维斯特罗(Salvestro)时期,甚至在大约1430年至1435年的科西莫(Cosimo)时期,其生意有一点类似于富格尔家族,表现在权力集中于几个人手中。不管怎样,萨尔维斯特罗在1378年佛罗伦萨暴动时期摸棱两可的角色,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