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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剑桥中国史:辽夏宋金元史-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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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冬,哀宗决定趁机离开都城。在一大群效忠于他的女真和汉族大臣
扈从之下,哀宗于 1233 年 2 月 26 日抵达河南归德,随后又出走,当年夏天,
亦即 1233 年的 8 月 3 日,哀宗逃到蔡州,将其作为立脚点。首都就这样被丢
给了守城的将士们。其中的西面元帅崔立筹划着投降蒙古,以使首都也使自
己免罹灭顶之灾,因为开封一旦被蒙古人攻陷,结果必然导致一场不分青红
皂白的屠城。崔立将仍然效忠于已经出奔的皇帝的文武官员统统清洗掉,5
月 29 日,向速不台的军队打开了城门。虽然蒙古军队还是按照“常规”在城
内抢掠,但似乎为时不久,他们就允许城内居民和北人之间进行以物易物的
交易了;城里人把他们仅余的财产、贵重物品和银子都拿出来换取从北方运
来的米和谷物。不过,屠杀事件仍时有发生,五百多名完颜家族的男人被带
出城杀掉。而崔立,他可能曾幻想过在汉蒙联合的统治层中得到一个高位,
却并没能享用到自己的妙算所结的果实,一个被他侮辱过妻子的部将将他暗
杀了。
开封虽然失守,但蒙古人要给金帝国的残余以最后一击,还尚需时日。
哀宗的处境如此绝望,以至他只能遣使到宋,想让宋给他一些粮食。他的使
节向宋指出,蒙古人是最大的危险,金一旦被灭,立刻就轮到宋。当然,宋
朝将领们不仅拒绝给予金朝任何援助,而且继续与蒙古联兵准备攻取金朝最
后的营垒。但即使这样,当 1233 年 12 月蒙古军队的进攻开始之后,蔡州这
个小城镇也仍然坚持了一段时间。哀宗曾企图从蔡州出逃,但未获成功。他
将“皇位”让与一位远亲,然后自缢身亡。这位金朝末代皇帝最终于 1234
年 2 月 9 日蒙古军队破城之时死于巷战之中。①完颜氏建立的金王朝由此宣告
结束。而宋朝至此也大仇得报。但是正如金朝那个使节所曾警告的那样,他
们因此而相邻的,是一个比女真人更为可怕的对手。
一个朝代的灭亡,总会使中国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津津乐道。他们
总是想以道德的沦丧来解释一个国家的覆亡,这种道德原则的具体化,就是
儒家的伦理。但是对于金朝的灭亡,在这点上却没有多少话好讲。即使是正
统的史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忠”这一基本道德一直到金朝的最后阶段也仍
然存在着,虽然也确实有叛徒和投机者,但无论官员和士兵,无论女真人还
是汉人,即使到了最危急的最后关头仍保持忠贞的人数之多是令人惊讶的。

















研究,见'369'潘吉星:《火箭的发明》。
① 《金史》中有关蔡州事件的记述,主要得自一个当时的目击者所写的《汝南遗事》,作者王鹗,生卒年
为 1190—1273,见'50'陈学霖:《〈汝南遗事〉导论:1234 年蒙古包围下的晚金宫廷实录》和 '52'陈学霖:
《王鹗(1190—1273 年)》。



行政体制

金朝的兴起、衰落和灭亡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他们制度沿革的历史联系在
一起的。固有的女真传统,从辽朝继承下来的统治方式以及汉族(宋)的影
响等因素交相作用,构成了金朝的政权和行政体制的复杂的基本特征。在这
个朝代中,引起政治制度进一步变革的,又往往是迫于政治形势的结果。这
些相互作用的因素,使金朝的制度史研究成为一个复杂的领域,以致我们在
这里也仅仅能够勾划出一个粗略的发展轮廓。

从部落会议到汉制的政府

建国前和建国初,女真的政治制度尚处于早期形态,它与高度等级化和
部门化的汉族官僚制度有着很大的区别。下文就是对金建国前女真政治制度
的描述:“无大君长,亦无国名,散居山谷间,自推豪侠为酋长,小者千户,
大者数千。”①
即使在阿骨打及其祖先们已经称霸,并将一度反抗过他们的诸女真部落
都置于自己的统一指挥下之后很久,我们还能找到许多可以追溯到部落时代
的特征,特别是在有关军事的事务上:

自主将至卒皆自驭,无从者。以粟粥燔肉为食,上下无异品。国有
大事,适野环坐,画灰而饮,使人献策,主帅听而择焉,其合者即为将,
任其事。师还,有大会,问有功者,随功高下与之金,举以示众,众以
为薄,复增之。①

这些半平等主义习俗的痕迹是过了很长时间才消失的。在此之前例如阿
骨打就不曾指望大臣们在他面前磕头。而金朝早期的统治者,则根本不知道
在汉族的等级思想中皇帝与臣民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可以明确地
说,金熙宗和海陵王统治时期不断加强的专制不是别的,就是采用汉制的结
果。甚至晚到 1197 年,当金的国家机构已经完全采用了汉制之后,我们仍然
能够看到模仿古老的部落会议议事方式的奇特现象。在朝廷一次有关是不是
应该对蒙古人发动进攻的讨论中,曾在大臣中运用了投票决定的方式,官方
史家对这次表决结果的忠实记录如下:“议者凡八十四人,言攻者五,守者
四十六,且攻且守者三十三。”②
从另一方面看,只要这个政权的活动范围有所扩大,某种方式的中央控
制便成为必需。这里说的扩大,有时通过外交接触,但最主要的还是通过开
辟新的领土。阿骨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创建了可以称作是最初的官制。这些
臣僚,汉文译作“勃极烈”,女真语是 bogile。这个词,后来在满语中作 beile
(贝勒),专指清代皇族的爵位,满族人将它一直用到 20 世纪初。bogile
的本意似乎是“头目、酋长”,早在女真开国前就已被使用,因为 1113 年当


① 《北风扬沙录》,载陶宗仪编《说郛》,1963 年台北版,卷 25,24b。
① 《北风扬沙录》卷 25,25b。亦见'597'《大金国志》,卷 36,第 278—279 页对于早期女真人军事活动的
简短概述。
② '646'《金史》,卷 10,第 242 页。



阿骨打从长兄那里继承王位的时候,就被称为“都勃极烈”。
阿骨打以“都勃极烈”这个头衔,取代了辽朝按惯例赐予他的节度使的
荣誉称号,而“勃极烈”一词也由于为他所用而身价倍增。这个头衔的身价
之高,还有一个事实可证,那就是只有完颜部落中属于皇帝近亲者才可以得
到。1115 年,金朝曾立过形形色色的勃极烈,通常在这个头衔之前都冠以
gurun 一词(汉文为“国论”),即“国”。居首者是大勃极烈,由推定的
皇位继承人担任,其下的勃极烈有“诸部统帅勃极烈”、“第一勃极烈”、
“第二勃极烈”、“第三勃极烈”和“副勃极烈”等;这些名称都是根据女
真语(以汉语音译)和汉语意译翻译过来的。
副勃极烈的官阶要低于其他的勃极烈,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多为战争时
临时赐予。从目前所存的名目繁多的勃极烈名称可见,由于作用不同,当时
在勃极烈之间已经有了等级的差别。总的来看,诸部统帅勃极烈是主管政治
事务的首领,而第二、第三勃极烈则是他的左右手。还有一种勃极烈,他的
主要职能是处理外交事务,称为“乙室勃极烈”(这个词的前半部分还无法
解释)。虽然可以将这些差别看作是建立一个特殊化官僚制度的开端(所有
的勃极烈都有他们的部属),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把这些勃极烈当作是官衔
可能是个错误。它们远远更有可能是颁给某个人的一种待遇,因为有的勃极
烈在就职者亡故之后就被取消。勃极烈制度曾有过许多变化,在它的后期阶
段,即使在名称上都能明显见到汉族的影响,所有的勃极烈,在太宗死后不
久(1134—1135 年)就都被废除了。
迄至此时,女真人的统治不仅已达到辽朝故地,还达到了中国北方的大
部分地区,主要是河北和河南。于是如何来统治这样一个由许多不同民族组
成的国家,而这些民族又各自有着不同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便成为他们面临
的一个难题。从数量上说,汉人当然占据了大多数,其中既有原来辽朝的属
民,也有新征服地区的百姓。一开始,女真人是按照契丹辽朝的旧例对他们
进行治理的,契丹制度的明显特征是它的双重性:对于契丹部民和与他们有
关的部落,继续采用固有的部落组织来管理;对于汉人,则仍将他们置于主
要是从唐代沿袭下来的那套汉族的行政体制的管理之下。
金征服了中原之后,便也建立了类似的双重性的制度。女真人被组织在
自己的单位中(猛安谋克,见下节),而对于以汉人为主体的新征服地区,
则于 1137 年创建了一个新的行政官署,称作“行台尚书省”。这个官署从
1137 年一直存在到 1150 年,1200 年以后又曾作为一种军事上的权宜机构而
重建。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沿袭了金朝的这个机构,并将其演变成一套健全的
行省制度。由此可见,“省”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单位,
可以往前回溯到金朝,此后又历经元、明和清几个朝代,一直到 1911 年民国
成立之后。行台尚书省这个名称中的“行”一词,表明了它最初的可变动的
性质,也就是说,它不像中国一般的地方行政单位那样,明确地设置于某个
固定的城镇,而只是被设置于当时认为政治上适合的地区。此外,这个官署
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从属于尚书省,因而也就成为中央制度下派属的
一个部门。女真人在对新占领的地区和人口,从一般性统治向更为集中的管
理方式转化的过程中,就是通过所创建的这一制度,朝着中央集权的统治方
式迈进了一大步。在这个官署所掌握的许多职权中,有一项就是通过科举考
试,为官僚制度选拔人才。建立于 1136—1137 年的大齐国的崩溃,为齐国那
些文官打开了进入金国的新官僚机构的途径。不过,女真人中的特权阶层,



仍然把持着统治大权。
尚书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它早在 1126 年就已在东北的上京被设立,那时
金对宋战争的胜负还未见分晓。尚书省很快就发展成一个完备的而且是最重
要的行政官署,在金朝的整个统治时期,它都是主要的决策机构。尚书省的
名称与它下属的各种机构的名称一样都用汉文,其执政官员大多数是皇族和
其他女真贵族,后期也有些契丹人、奚人和很少数的汉人、渤海人在这个官
僚机构中担任了较高的职位。
尚书省的最高长官是左丞相。在这个官署多年执政的 16 名官员中,有不
少于 11 人出自完颜宗室,4 人来自其他女真部落,还有 1 人是渤海人。而右
丞相一职,曾一连五任由皇族出任,两任是其他部落的女真人,两任是渤海
人,三任是契丹人,还有两任是汉人。但在尚书省品级较低的官员中,契丹
和汉人却占了很大的比例。①皇族在决策机构中占据如此优势的现象是很有趣
的。对比那些汉族王朝如唐、宋的统治惯例,皇族中即使有人能够成为最高
级官员,也是非常罕见的。
女真人认为,比起儒家那些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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