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风流-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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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本来是一个书卷气很重的词,如今居然摇身一变,俨然是形容词家族中脱颖而出的一位通俗红歌星。她到处走穴,频频亮相,泛滥于歌词中,散文中,商品广告中。以至于在日常言谈中,人们也可以脱口说出这个文绉绉的词了,宛如说出一个人所共知的女歌星的名字。
可是,仔细想想,究竟什么是温馨呢?温馨的爱、温馨的家、温馨的时光、温馨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朦朦胧胧,含含糊糊,反正我想不明白。也许,正是词义上的模糊不清增加了这个词的魅力,能够激起说者和听者一些非常美好但也非常空洞的联想。
正是这样:美好,然而空洞。这个词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温者温暖,馨者馨香。暖洋洋,香喷喷。这样一个词非常适合于譬如说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用来描绘自己对爱的憧憬,一个初为人妻的少妇用来描绘自己对家的期许。它基本上是一个属于女中学生词典的词汇。当举国男女老少都温馨长温馨短的时候,我不免感到滑稽,诧异国人何以在精神上如此柔弱化,纷纷竞作青春女儿态?
事实上,两性之间真正热烈的爱情未必是温馨的。这里无须举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奥涅金与达吉亚娜,贾宝玉与林黛玉。每一个经历过热恋的人都不妨自问,真爱是否只有甜蜜,没有苦涩,只有和谐,没有冲突,只有温暖的春天,没有炎夏和寒冬?我不否认爱情中也有温馨的时刻,即两情相悦、心满意足的时刻,这样的时刻自有其价值,可是,倘若把它树为爱情的最高境界,就会扼杀一切深邃的爱情所固有的悲剧性因素,把爱情降为平庸的人间喜剧。
比较起来,温馨对于家庭来说倒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概念。家是一个窝,我们当然希望自己有一个温暖、舒适、安宁、气氛浓郁的窝。不过,我们也该记住,如果爱情要在家庭中继续生长,就仍然会有种种亦悲亦喜的冲突和矛盾。一味地温馨,试图抹去一切不和谐音,结果不是磨灭掉夫妇双方的个性,从而窒息爱情(我始终认为,真正的爱情只能发生在两个富有个性的人之间),就是造成升平的假象,使被掩盖的差异终于演变为不可愈合的裂痕。
至于说以温馨为一种人生理想,就更加小家子气了。人生中有顺境,也有困境和逆境。困境和逆境当然一点儿也不温馨,却是人生最真实的组成部分,往往促人奋斗,也引入彻悟。我无意赞美形形色色的英雄、圣徒、冒险家和苦行僧,可是,如果否认了苦难的价值,就不复有壮丽的人生了。
写到这里,我忽然悟到了温馨这个词时髦起来的真正原因。我的眼前浮现出许多广告画面,画面上是各种高档的家具、家用电器、室内装饰材料、化妆品等等,随之响起同一句画外音:“……伴你度一个温馨的人生。”一点也不错!舒适的环境,安逸的氛围,精美的物质享受,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理想,这就是温馨一词的确切的现代含义!这个听起来好像颇浪漫的词,其实包含着非常务实的意思,一个正在形成中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标准,一种讲究实际的人生态度。不要跟我们提罗密欧了吧,爱就要爱得惬意。不要跟我们提哈姆雷特了吧,活就要活得轻松。理想主义的时代已经结束,让我们回归最实在的人生……
我丝毫不反对实在的生活情趣。和突出政治时代到处膨胀的权力野心相比,这是一个进步。然而,实在的生活有着深刻丰富的内涵,决非限于舒适安逸。使我反感的是“温馨”这个流行词所标志的人们精神上的平庸化,在这个女歌星的唱遍千家万户的温软歌声中,一切人的爱情和人生变得如此雷同,就像当今一切流行歌曲的歌词和曲调如此雷同一样。听着这些流行歌曲,我不禁缅怀起歌剧《卡门》的音乐和它所讴歌的那种惊心动魄的爱情和人生来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要说:
爱,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
人生,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
1993.2性爱迷宫爱情不风流
有一个字,内心严肃的人最不容易说出口,有时是因为它太假,有时是因为它太真。
爱情不风流,爱情是两性之间最严肃的一件事。
调情是轻松的,爱情是沉重的。风流韵事不过是躯体的游戏,至多还是感情的游戏。可是,当真的爱情来临时,灵魂因恐惧和狂喜而颤栗了。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是灵魂的事。真正的爱情是灵魂与灵魂的相遇,肉体的亲昵仅是它的结果。不管持续时间是长是短,这样的相遇极其庄严,双方的灵魂必深受震撼。相反,在风流韵事中,灵魂并不真正在场,一点儿小感情只是肉欲的佐料。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极认真。正因为此,爱情始终面临着失败的危险,如果失败又会留下很深的创伤,这创伤甚至可能终身不愈。热恋者把自己全身心投入对方并被对方充满,一旦爱情结束,就往往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风流韵事却无所谓真正的成功或失败,投入甚少,所以退出也甚易。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其实是很谦卑的。“爱就是奉献”——如果除去这句话可能具有的说教意味,便的确是真理,准确地揭示了爱这种情感的本质。爱是一种奉献的激情,爱一个人,就会遏制不住地想为她(他)做些什么,想使她快乐,而且是绝对不求回报的。爱者的快乐就在这奉献之中,在他所创造的被爱者的快乐之中。最明显的例子是父母对幼仔的爱,推而广之,一切真爱均应如此。可以用这个标准去衡量男女之恋中真爱所占的比重,剩下的就只是情欲罢了。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需要一份格外的细致。爱是一种了解的渴望,爱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了解她的一切,把她所经历和感受的一切当作最珍贵的财富接受过来,精心保护。如果你和一个异性发生了很亲密的关系,但你并没有这种了解的渴望,那么,我敢断定你并不爱她,你们之间只是又一段风流因缘罢了。
爱情不风流,因为它虽甜犹苦,使人销魂也令人断肠,同时是天堂和地狱。正如纪伯伦所说——
“爱虽给你加冠,它也要把你钉在十字架上。它虽栽培你,它也刈剪你。
“它虽升到你的最高处,抚惜你在日中颤动的枝叶。它也要降到你的根下,摇动你的根柢的一切关节,使之归土。”
所以,内心不严肃的人,内心太严肃而又被这严肃吓住的人,自私的人,懦弱的人,玩世不恭的人,饱经风霜的人,在爱情面前纷纷逃跑了。
所以,在这人际关系日趋功利化、表面化的时代,真正的爱情似乎越来越稀少了。有人愤激地问我:“这年头,你可听说某某恋爱了,某某又失恋了?”我一想,果然少了,甚至带有浪漫色彩的风流韵事也不多见了。在两性交往中,人们好象是越来越讲究实际,也越来越潇洒了。
也许现代人真是活得太累了,所以不愿再给自己加上爱情的重负,而宁愿把两性关系保留为一个轻松娱乐的园地。也许现代人真是看得太透了,所以不愿再徒劳地经受爱情的折磨,而宁愿不动感情地面对异性世界。然而,逃避爱情不会是现代人精神生活空虚的一个征兆吗?爱情原是灵肉两方面的相悦,而在普遍的物欲躁动中,人们尚且无暇关注自己的灵魂,又怎能怀着珍爱的情意去发现和欣赏另一颗灵魂呢?
可是,尽管真正的爱情确实可能让人付出撕心裂肺的代价,却也会使人得到刻骨铭心的收获。逃避爱情的代价更大。就象一万部艳情小说也不能填补《红楼梦》的残缺一样,一万件风流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如果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再信任和关心彼此的灵魂,肉体徒然亲近,灵魂终是陌生,他们就真正成了大地上无家可归的孤魂了。如果亚当和夏娃互相不再有真情甚至不再指望真情,他们才是真正被逐出了伊甸园。
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尔尔,爱情无价。
1994。5
爱还是被爱?
桌上放着一封某杂志社转来的读者来信,信中提出了一个难题:在作婚姻的抉择时,究竟应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还是爱自己的人?换句话说,为了婚姻的幸福,爱和被爱何者更为重要?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一个肯定正确无误的答复:爱和被爱同样重要,两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
然而,这个正确的答复过于抽象,并不能切中具体的生活情境。事实上,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爱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就不存在所谓抉择的问题了。难题的提出恰恰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理想对象,于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间进行选择。鉴于现实中理想爱情的稀少,面临类似选择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态,所以这个问题有权得到认真的对待。
可是,当我试图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我完全没有能力给出一个答案。男女之间的情感纠缠,波谲云诡,气象万千,当局者固然迷,旁观者又何尝清?我至多只能说,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你的退步也要适可而止。设有某君,你极爱他,但他完全不爱你,此君可以免谈。或者相反,他极爱你,但你完全不爱他,此君也可免谈。总之,如果一方完全无意,就决不可勉强,因为即使勉强成事,结果可以预料是很悲惨的。不过,如果一方真的完全无意,其实也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了。纠缠的发生,选择的必要,往往是因为一方相当有意,另一方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也就是说,一方很爱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仅仅是比较喜欢这一方,所以仍能维持着一种纠缠的格局(别有所图者不在此论)。让我尝试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
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象。所以,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她(他)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佳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论,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当然,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感情差距悬殊,当然不宜结合。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爱得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非常在乎被爱,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则也都不宜结合,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