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 无爱不欢-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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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比喻真纯洁,我不喜欢,我宁愿我们是两株罂粟花。
他拍拍我的头,林小白,你比我想像的还要可爱,我恐怕真要爱上你了。
是吗?我哈哈笑着,千万别和我提爱情,我已经是别人的老婆了,下一辈子你也没戏,顾卫北已经定了我的三生三世。
我心里虽然这样说,可面对沈钧的眼睛,我有一点点躲闪。是的,这个有着深黑眼睛的男子,清风秀骨,我似哪里见过他?为什么,我感觉离开时有那么一点点忧伤?
分手是在半夜,我们喝多了,在路上吐,他拍打着我的背,我站起来时,他突然抱住我,然后问,林小白,我亲亲你行吗?
我呆了一下,然后说,不行。
我说得不行两个字很温柔,是的,那两个字一点也不果断。
他俯下身来,我躲开。他等待了一下,然后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就算我酒后无德吧,林小白,我是情不自禁。
我的心慌乱的似一千只小兔,我哈哈笑着,掩饰着慌乱。沈钧,那我也酒后无德了,我掂起脚尖,亲了一下他的额头,然后回过头跑了,挥着手说,再见。
我不能再见这个人,他身上有一股魔力,我爱的人是顾卫北,我应该好好地把自己的爱情进行到底,我们俩中间不能出现任何差错。
回到宾馆,周芬娜开着灯在等我,她看了看我说,林小白,你不能给我胡来。
我没有,我争辩着,我去看一个老朋友。
可你的眼睛放射着光彩,那是我看到你看顾卫北才有的眼神,你要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啊。
我用被子蒙住脸,然后大声嚷着,我困了,我要睡了!
那一夜,我却没睡着,我一直很精神,睁着眼睛到天亮,我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见沈钧了,这是最后一次!
这样的一个女子,却这样臣服于爱情,把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爱情圣徒,从而使我相信,爱情是需要那种疯狂与付出的,它需要那么孤注一掷,需要我们血拼它,一次购清。
回到上海后,顾卫北报告了我两个消息,一是公司接了几个大case,二是公司准备在深圳开一个分公司,那边的人都找好了,是一个特别能干的人。
也许是作贼心虚吧,我竟然没有问深圳那边的人是男是女,当我知道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个顶狐媚的绝色美女时,已经晚了。
有时候,我是太相信我们的爱情了,也太相信自己的感觉了,以为顾卫北死活都是我的,以为我可以耍小性子,可以不再顾虑所有,所以,说话完全是中年妇女的神情。这是顾卫北说过我的话。
真棒,我说,老公你太能干了。
顾卫北让我辞职在家,就做全职太太就行了,遛遛狗,美美容,打打牌,怎么奢侈怎么来,怎么腐败怎么来,从前我光吃你了,现在,你就吃我吧,吃得骨头都不剩才好呢,我就愿意为你效这个苦力。
这个家伙嘴越来越甜蜜,而且有了钱之后天天西服革履的,整得跟个人似的。完全没有以前上学时的嬉皮劲了,他天天出入五星级酒店,接触各式各样的美眉,用他的话说,受的考验大了去了,可愣没有变节,你说容易吗?
我总是缠上他的身说,那你死了以后我给你立贞节牌坊,上面写着,顾卫北为林小白守身如玉,目不斜视,特立此牌坊。顾卫北说,也不是目不斜视,我只是看看,但没有下手。那时我就骑在他的身上,然后说,下次还看不看?他摇着头说,不看了不看了,看你就饱了,看看你天天花枝招展的,打扮得跟鸡似的,以后穿素点啊,别给别的男人看,你知道我小心眼。
好好好,我说,以后我天天穿一大裤衩子,然后大背心一穿,再搞双凉拖,保证没人看我,但你千万别骂我黄脸婆啊。
那段时间真是我们恋爱的又一个黄金季节,又有钱又有情,他总不忘记买些花啊朵啊的讨好我。我的内衣全是他买,一水的戴安芬,他总是亲手给我戴上,说我的乳房恰似少女。这是他会说话,其实我的乳房不是很饱满,我总想去隆胸。但顾卫北说,原装最好,我不嫌,谁敢嫌?
想想也是,于是就那样飞机场一样平的胸,照样穿吊带,顾卫北在我做饭时有时会从后面搂住我,然后说,下一辈子再找女人一定找个波大的,然后挽回这一辈子的损失。我觉得他非常流氓,可我知道,我喜欢这流氓。
顾卫北那段时间不停地往深圳飞,也是,新公司刚开张,当然要亲力亲为。周芬娜有时给我打个电话,我们会约个酒吧聚一聚,女人到了一块,说的无非是男人。
她的神色总是不太好,我总觉得她好像要出什么事。
那时,她的烟抽得特别多,眼深陷进去,她说,林小白,我会让姚小遥害死的。
我不明白她说的话。
我死了,你会想我吗?
有时她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
当然会,我说,但你怎么会死呢,我可不想让你死,你和戴晓蕾要活到八十岁,我们三个老太太在一起玩多好。
我感觉她有事瞒着我,但再问,她也不说了,她总是喝醉,一喝就醉,醉了她眯着眼睛说,酒可真是好东西,你说是吗?
她的酗酒让我感觉不妙。
不久以后的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她的,她说,林小白,我出趟远门。
我没问她去哪里,也不知道那是她打给我的最后一个电话,这趟远门让她再也没有回来。
她跟着姚小遥亡命天涯去了。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周芬娜已经不在人世了,而在她离世之后,我收到她寄给我的录音带,那里面,记下了她和姚小遥的爱情和亡命天涯的原因。
爱情圣徒(2)
亲爱的小白:
我想在有生之年应该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一个人听,让她懂得,我,虽然是欢场女子,但也是如所有女孩子一样,也可以为爱生,为爱死。
一九九六年,我是姚小遥的马子。
像所有有钱人一样,他喜欢带着年轻美丽的女人充台面,浓妆艳抹,分外妖娆。但我和别人说我二十五岁,因为化了浓妆,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更因为丰满,我总是成为被男人调戏的对象。
这没什么可悲哀,没有钱才悲哀。
十七岁,我学会抽烟打牌,跟着男人到处跑。但遇到姚小遥之后,我知道他是我的最后一站,人的感觉是很奇怪的,我一瞬间就爱上了他,不管他是不是爱我。
而我吸引他的无非是一张脸,我是很媚的女子,至少,我可以留住他的身体。
他不许我再让别的男人看我,不许我再去赌场发牌。我常常跟在他的身边,去打高尔夫,或者出席宴会,他是生意人,搞房地产,就是如果有一条小河沟就叫成“塞纳河别墅”,有几根小树就叫成“维也纳森林花园”的那种人。
他周围有很多女人,我不是唯一的一个,但他就喜欢带着我出去。而且,他不许我再穿暴露的衣服,他喜欢我穿白衣白裙,虽然我的后背上有刺青,我的胸上也有刺青,他试图给我洗掉刺青,但试了几次都是枉然。
但我知道他不爱我。
因为他总是很轻视地和我说话,那样的居高临下。比如,他说,马子,来,让我拍拍屁股。
那时,我总是媚笑着过去,然后让他来拍屁股。
如果他愿意,他还会让他的生意伙伴也来拍我的屁股,在他那里,我只是一个玩物。是啊,他这样的男子,怎么会娶我为妻?我只是他寂寞时的一个性伴侣,在做爱时,我喜欢叫,其实我一直是装的,我不喜欢做爱,如果不被这个男人爱,即使做爱又有什么用?
装,是为了讨他的喜欢,至少,我喜欢他的钱。
我们之间,曾经没有爱情。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不过是一个男人的点缀,如果玩腻了,他可以一脚踢开我。
我和他,都是戏子。谁入了戏,谁就会输得体无完肤,有人告诉过我,我们这种人,不能动真情,否则,会把命都搭上。尽管说得有些严重,可我知道,爱情于我们而言是奢侈品,穷其一生,我们还可能找到那个为之生为之死的人吗?
何况,姚小遥这样轻薄地对待我。是谁说过,如果爱一个女人,就会尊重她,对我,他从来没有过尊重,只是调戏,只是玩弄!所以,我花他的钱,花得狠,去巴黎春天刷卡,我一次刷过三万块!一件裙子,不同颜色的我可以买十件!爱他妈谁谁,不花他花谁?
跟了姚小遥几年,我一直在挥金如土,反正他有的是钱,反正我是他最年轻最漂亮的马子。
如果还这样下去,也许他很快就会厌倦我,也许我也会离开他,一个更有钱的新加坡商人看上了我,虽然年龄大些,已经快六十岁了,可我能做他的太太,他的太太去年得癌症死了,我不能一辈子都做一个人的马子,我要做太太。
那时我已经动了离开姚小遥的念头。可是,倪瑞的出现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倪瑞,那是姚小遥的少年恋人。从中学到大学,他们爱得轰轰烈烈,曾经被传为佳话,但在毕业时,倪瑞跟着一个美国人走了,她说,爱情只是水中月镜中花。从此,姚小遥不再相信爱情,那时姚小遥很穷,一无所有,买不起倪瑞看上的一条水晶项链,但那个美国人买得起,于是她跟着他走了。
从那时起,姚小遥就立誓成为一个有钱人,无论用什么方法。结果,他成功了。
我成了他的马子,他玩弄我,让我花钱,那不过是另一种快意的释放。我,只是他一个出口。当年的那个人,是他一个失意的梦,而在她回来之后,他对我说,宝怡在国外谈生意,回不来,求你帮我一个忙,请你和我装得像夫妻,而不是我的马子,可以吗?
看着他的眼睛,我第一次看到清澈和真诚。
行,我说。
我们在倪瑞的面前上演了一出戏。
我那样深情贤良,在三个人吃饭喝酒的时候,我撒着娇,巧笑倩兮,而且,我崇拜地看着姚小遥。是的,如果我们深深相爱,这是个多么好的男子,他那样清秀冷艳,他那样飘逸空灵,恰恰全是我喜欢的。都以为我迷恋的是他的钱,但如果他爱我,是真心真意刻骨铭心的那种爱,我会为他生为他死,跟着他跑到天涯海角吃苦受罪怎么都行——如果他爱我。
而他,那天晚上心细如发,一直给我夹菜,一直夸我的发型好看,他还替我拿纸巾,让我多吃,别怕胖,他盛了一碗银耳鱼子汤给我,说补胃的。
我的眼泪差点落下来,如果不是演戏,这一切是多么完美!
对面的女人很失落,是的,她失败了。看得出来,她是想来收覆水的。姚小遥说,她离婚了,跟那个美国佬过不下去了,看他发迹了,回来找他了,他最恨这种女人,情薄义凉。他后来和我说,如果哪个女人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与他同甘共苦,他一定会爱上她,并且,为她生为她死。
我只记住了这句话,我知道,最心硬的人,也会有最柔软的角落。
那天倪瑞是灰扑扑下楼的,当她的高跟鞋在锦江饭店的大理石上嗒嗒作响时,姚小遥趴在桌子上,哭了。
他还是爱她的。
我走过去,抱住他,他把头埋在我胸前,如一个孩子一样。
我们继续喝,喝到都吐了。
然后我们问彼此,什么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