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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夜葬-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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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质。胆量不是衡量一个人的写作水平,而是与内心的细腻程度有关。这关系往往都是成反比的,胆量越大,月是感觉不到恐惧的快感。” 
  “有理有理!”余光赞道。 
  “对了,你快说说昨天你们看到的经历吧,我写这篇小说正想用一用场景呢。”赵连蒲催道。 
   
  余光咳了一声嗽,答道:“我们今天来,倒有不少的消息,可能比你所写的惊悚小说更是恐怖了千倍百倍。有着许多不可思议之处,更或许有着一个惊天的大阴谋。“ 
   
  “哦?!”赵连蒲愕然莫名。 
赵连蒲前倾着身体,细细听完了余光的讲述。在讲述的过程中,吴勇也在一旁补充着。 
  听完了后,赵连蒲一脸阴沉地说道:“这样诡异的事,我写了这么多年的推理小说,都是闻所未闻。这真是太奇怪了,阴森可怖的夜葬居然会遇到被催眠的怪物,而报信的人居然又被离奇地吊死在了榕树上。这里可真是个邪地啊!” 
  老陈头在一旁诺诺地接道:“这世界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沈天立刻叫道:“这世界怎么会有鬼?肯定是有什么人躲在暗处使着什么阴谋。” 
  赵连蒲赞赏地看了一眼沈天,说道:“不错,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即使我们觉得有,那也是因为有人暗中想让我们以为有。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找出这个暗中使诡计的人。” 
  老陈头的嘴唇颤抖了几下,然后说道:“这一切会不会是后山的那帮人干的啊?” 
  赵连蒲眼睛一瞪:“不要胡说!” 
  老陈头顿时沉默不语。 
   
  余光听了老陈头的话,立刻来了精神:“等一等,你们刚才说后山的那帮人,这是怎么回事?” 
  赵连蒲翻了翻眼皮,感觉到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 
  “到底是怎么回事?”吴勇沈天都感到好奇。 
  “好吧,我说。本来这不关我们的事,我到这里来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书,不想搅进没意义的事端里去。但是,这次的事好象做得有点过了……”赵连蒲想了一想,说道。 
  “不知道你们进村的时候看到那棵榕树了吗?”赵连蒲没有一开始就说,而是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看到大家都在点头,他继续说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榕树一般是生长在亚热带的,怎么在这西南山村也有生长呢?” 
  “大概是和气候有关吧。这里的天气大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翁蓓蓓回答道。 
  “对!这里的气候是很独特,虽然地处西南一隅,但却和亚热带差不多,一年只分旱季和雨季。这样的气候,还真是罕见。” 
  沈天有些沉不住气:“您说这里的气候有什么用意呢?跟您刚才说后山的人有什么关系?” 
  赵连蒲压了压手,做了个请稍安勿燥的手势,说道:“不要着急,听我慢慢说。” 
  他点上了一根烟,缓缓地吸到了肺里,然后说道:“这里的气候是很怪,就和云南缅甸的气候很是类似,高山地带的土地也很肥沃,正是种植某种植物的好所在。” 
  余光心里咯噔一动,他已经听出了赵连蒲的弦外之音:“你的意思是……” 
  “不错,这里的气候很是适宜种植鸦片,也就是罂粟!”赵连蒲答道:“后山那边正是有一帮外地人在山沟里偷偷种植罂粟花。” 
   
  “还有这样的事?”沈天叫道:“那你怎么不报警呢?” 
  赵连蒲黯然道:“不是我不想报警,以前这别墅的主人就是报了警,还没等到警察来,他就被杀死在浴缸里,浑身赤裸,咽喉被刺了一个大洞,鲜血流了一整屋。警察来了也没找到种植鸦片的地方,更没找到杀人的凶手。”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余光问道。 
  “大半年以前的事了。就是上一任主人死了后,我才贱买下这幢别墅。但是要我去举报这些种植鸦片的人,我还真没这个胆量。谁敢担保这些种鸦片的人没有和警察串通起来,我这里前脚给警察说了,后脚他们就把这个消息拿给种鸦片的坏人。我想死啊?我活得不耐烦了啊?” 
  不得不承认,赵连蒲说得也有道理。 
  余光沉吟了片刻,说道:“看来很有可能,那帮后山的坏人看到了午夜狂奔的仨儿,以为是他要去报警,于是杀了仨儿。他们又担心是有人指示仨儿去报警的,于是弄沉了河上的桥,还把他的尸体吊在树上警告其他人。说不定现在那帮人就在村子里转悠,寻找对他们不利的人,说不定现在他们就在这别墅以外……” 
   
  赵连蒲一听,浑身打了个哆嗦,“不会吧……” 
  老陈头连忙说道:“别怕,我们这里高墙大院,围墙上还装了碎玻璃渣,没人爬得进来的。再说了,我们还有黑贝,纯种的德国狼犬。只要有人进来了,它就会叫的。它叫起来才叫一个可怕,不把那些坏人吓走才怪!” 
  “是吗?”赵连蒲还是半信半疑。 
   
  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屋外院子里,突然响起一阵狼狗的狂吠。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屋里众人顿时脸色大变。 
狗叫之声此起彼伏,像是发了疯一般,声音尖利高亢,直冲云霄。 
  屋中的人却面如纸灰,瑟瑟发抖。 
   
  是什么引起了狼狗的狂吠?莫非真的有生人闯进了这高墙宅院?是什么人?难道就是后山那帮种植罂粟的外地人吗? 
  赵连蒲站起身来,给老陈头一个眼神,老陈头连忙出了房间。过了片刻,他拿着一把猎枪走进了屋中。这是一把双杆的猎枪,虽然时间已经久远,但是枪杆却被桐油擦得裎亮,一股新鲜的桐油味和火药的硝味混杂在一起,不禁让人直想打喷嚏。 
   
  赵连蒲吩咐关上二楼屋里的灯,缓慢拉开了窗帘,他站在了窗帘后,把猎枪的枪杆伸出了窗户。 
  屋外正对大门后的回廊,看不见一个人,只听见狼狗使劲叫着。 
  日光直射在回廊旁的荷塘中,反射着耀眼的光芒,但这却一点也不影响赵连蒲的视线。他咪上了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死死盯着瞄准器。 
  回廊上除了可以听到狼狗的狂吠,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可在这平静里却似乎隐隐藏着极度的危险,而这危险正一触即发,仿佛一个只缺少一颗火星的炸药桶。 
   
  那只叫黑贝的狼狗早已经察觉到了隐藏着的恐怖,它使劲叫着,声嘶力竭。虽然它被关在别墅旁的土墙屋里,但依然可以感觉到它几乎要吠出所以的力量,所以的精气神。 
  赵连蒲瞄准了一阵后,发现找不到任何的目标。他张眼望去,发现在别墅与围墙的夹角,正是一个在这个角度看不到的死角。那里有着及人腰高的一簇小叶黄杨,叶片正微微颤动。 
  这小叶黄杨张得很是茂密,虽然老陈头偶尔会修剪一下,但此刻却依然密密麻麻挡住了赵连蒲的视线。' 
  赵连蒲几乎可以确定,如果真有人进来了,一定是躲在那簇小叶黄杨的背后。这贼人的胆量不可谓不大,居然敢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潜入赵家大宅,真是吃了豹子胆。 
   
  赵连蒲冷笑一声,回头对余光等人说道:“你们可不知道吧,我的枪法好着呢。虽然我的胆量不大,但收拾几个小蟊贼还是不在话下。” 
  他抖了抖胳膊,把枪管放在了窗台上,大声喝道:“外面的蟊贼们!你们听着,你家赵爷爷可不是吃素的!告诉你们,知趣的话就自己滚回去,要不然我一抢崩了你们的头!先给你们的颜色看看,你们注意黄铜大门上的灯泡!” 
  赵连蒲瞄了瞄,一抠扳机。“砰”,接着是一声脆响,大门上的灯泡应声碎裂。 
   
  “好枪法!”余光和吴勇异口同声赞道。 
  赵连蒲得意地放下猎枪,谦虚道:“哪里哪里,只是几个小蟊贼而已。” 
  他又望向窗外,死角中那簇摇动着的小叶黄杨已经停止了颤动,狗叫声也渐渐低沉。也许,贼人真的是给吓退了吧。 
   
  赵连蒲坐回了藤椅,刚才虽然他英勇无比,但此刻,脸上却是煞白一片,对贼人的后怕令他身上冷汗凛凛。 
  “天啊,这帮贼人,竟然连白天也敢潜入宅子里,晚上岂不是更胆大了?怎么我刚才把灯给打灭了啊?这不是又在无意中给贼人制造方便吗?” 
  余光连忙劝道:“那倒也不能这么说,就算你没把门上的灯泡击碎,到了晚上,如果贼人真的要来,他们还是可以自己想办法砸碎灯泡。” 
  “说得也是,可我们晚上怎么防备呢?”赵连蒲虽然枪法一流,但现在却显得胆怯了。 
  “我看,最好在晚上找一点村里的大汉到宅子里来,一起抵御。”沈天抢先说道。 
  “此法不好!”吴勇说道:“我觉得很有可能在昨天的抬棺大汉里就有贼人的内应,不然怎么贼人怎么会知道仨儿报警去了?也许他们也知道仨儿是因为有人失踪而去报的警,但是他们怕警察来了后顺便查出他们种植罂粟的秘密,所以阻断了仨儿报警的企图。而他们之所以有消息,一定是在抬棺手之中有着内应。” 
  “有道理!”赵连蒲叹道:“你们别看我天天坐在家里写什么劳什子推理小说,实际上一遇到真正的罪案,就手足无策了。” 
  余光安慰道:“也不能这么说的,最起码你写出的推理小说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还有你的枪法也是第一流的。” 
   
  吴勇突然问道:“赵先生,您的枪法这么好,难道是练过的?” 
  “哪里哪里,我这个人实际上也没有多大的学问,混到大学毕业,就想办法出了国,到了一个加勒比海上的岛国,在那里打工。那个岛国上政局不稳,每个人都带着枪。我拿着枪在一个海岛上值守灯塔,没事时就到岛上打猎玩。在那里混了几年,钱没挣上,但听了不少阴暗怪异的故事,练了一手好枪法。阴暗怪异的故事给了我写作的灵感,而枪法没什么用,只好到山上打打猎玩玩枪。没想到今天这枪法居然派上了用场。”赵连蒲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子哦……”几个人暗暗叹道,原来赵先生这样的作家居然还有一层不为人知道的秘史。 
   
  “老陈头,快去准备点吃的,我们今天晚上还要防范严密才行,但前提条件是我们得吃好休息好。”赵连蒲吩咐道。 
  “是的,赵先生。”老陈头一边答应着,一边一瘸一拐走出了屋。 
   当老陈头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弄着饭的时候,赵连蒲带着余光等人把一楼的所有窗户都死死关上,还用沙发顶住了后门。 
  等他们气喘吁吁地回到二楼,老陈头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午餐。 
   
  虽然地处偏僻,但老陈头总是能找到合适的材料做出一顿色香味具全的饭菜。当所有人坐上桌时,老陈头却离开了,他说他要去别墅旁的土墙屋里喂那只名叫黑贝的狼狗。 
   
  桌子正中是一钵红烧狮子头,赵连蒲用筷子拨开盖在最上面的青菜叶子,下面露出了炸得半焦后红烧的肉团。 
  翁蓓蓓看到肉团后,突然胃里一阵恶心,她想起了在死人沟的墓穴外,王劳模碎裂后又拼在一起的人头。酸水从她的胃里涌了出来,她感觉受不了,站起来转身冲到了饭厅外,“哇”的一声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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