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才神棍 作者:凤今(潇湘书院vip2014.03.24完结)-第7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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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权力,就得在明处。这次,他只是和国家各取所需而已。
心底某处被震了震,又暖又疼,夏芍抱住徐天胤,默默无言。没关系,只要他想要的,她也会为他护好。
这辈子,他保护她,她也保护他,他们总能把对方守护好。
“以后有时间,我们再去趟昆仑山吧。”
“好。”
……
徐天胤的升调授衔在国内很火热,就连国外媒体的目光都聚焦到了这个共和国军方最年轻的实权人物上。与火热的国内舆论相应景的是,这天也是个好日子,阳光晴好,一大早喜鹊便在枝头叫。
徐天胤和夏芍牵手出了门,这天是两个人领证的好日子。
但两人却没先去民政局,而是将车开到了京城大学门口。
门口,元泽、柳仙仙、苗妍和周铭旭早就等在那里了,除了衣妮骨折还在医院休养外,人都到齐了。
夏芍一下车来,便遭遇了柳仙仙袭来的爪子。但那爪子还没碰到她,便在徐天胤冷厉的目光里软趴趴地收了回去。
柳仙仙讪讪地笑,手上没得到便宜,嘴上可不饶人,“怎么,有的人又是大难不死,又是带球归来的,听说老公升官了,公司跨国了,身价蹭蹭地涨,还记得来京城大学这小地方看我们?”
她向来是刀子嘴,得理不饶人,夏芍这回却没与她斗嘴,而是笑看着她,上前给了她一个拥抱,“这段时间,让你们担心了,是我不好。”
柳仙仙顿时眼圈红了,向来嘴快的她,竟然一句也说不出来了。原本,她准备了很多数落夏芍的话的,总觉得不说说她,就对不住他们这些人前段时间以为她回不来的时候,喝的那些酒,掉的那些泪。
这段时间,是她在当年失去母亲后,人生里最灰暗的时期。朋友生死不明,那个血缘上是她父亲的男人丢官落马。他来找过她,年前还风光无限的石部长如今落魄失意,他说他可能会坐牢,他说希望她能原谅他。她拒绝了他,原谅他是她母亲的事,而她母亲早已不在人世了。
她大哭了一场,母亲的墓碑在家乡,她打算暑假回去为她扫扫墓,告诉她这个男人说的话。
她原本以为,母亲的墓她还能回去扫一扫,而朋友的墓大概永远都不知道在茫茫昆仑的哪个山头。
还好,她回来了……
夏芍拍拍柳仙仙,她从不是个在人前表露脆弱的人,在看见她落泪的一刻,她也心中五味杂陈。许久之后,她放开她,又走过去给了其他三个朋友一个长长的拥抱。
苗妍早就哭得不成了,周铭旭给她递纸巾,苗妍便转头到他怀里哭,两人的关系一眼就明了了。只有元泽脸上还挂着笑,虽然那笑有些恍惚,但总归是开心的。
“上车吧。”夏芍迎着晨早的阳光,露出微笑,“带你们去个地方。”
四 人一愣,但都没拒绝。这时候,京城大学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华夏集团收购了大和会社的事早就传开了,她一出现,自然是人群的焦点。更别提徐天胤也在,他 穿着身黑色的衬衣,气质那么孤冷,冷俊的五官却让人看得移不开眼。他谁都不看,目光只在夏芍身上,她转过身来的时候,他那冷到极致的眉宇瞬间便像被暖阳照 到,像融化了的冰。
四周静悄悄的,一行人在众人的注目礼中上了车,远远驶离了京城大学。
当到了地方之后,一下车,四人齐齐傻了眼。
“民政局?!”
夏芍笑着下车,“请你们当见证人,干不干?”
苗妍和周铭旭顿时露出惊喜的表情,柳仙仙明明眼里是开心的,嘴上却道:“见证人?多少钱一天啊?够不够老娘旷课挂科的补考费啊?”
唯独元泽目光微顿,笑容里融了太多复杂的情感,但却抬眼笑了笑,走到徐天胤面前,对他伸出了手,“徐将军,恭喜。”
他如今已经不是高中那时躺在病床上吃着夏芍削的苹果,对着徐天胤挑衅的少年了。他已经二十一岁,能承担苦涩,也能坦然祝福。
徐天胤难得将目光从夏芍身上移开,看了元泽一会儿,点头,伸手与他一握。
这天,民政局里登记的新人不少,徐天胤和夏芍出现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两人在朋友的簇拥下办好了登记的手续。当小红本到手的时候,看着上面两个人的合影,徐天胤再次抱住夏芍,轻轻笑出声来。
这天是大喜的日子,晚上要回徐家吃饭,中午夏芍便请朋友们去了酒店,摆开酒席,大家提前庆祝。
吃饭的时候,夏芍将前段时间自己在昆仑山的经历说给朋友们听,哪怕是省去了那些惊险的场面,她觉得她也有义务向他们有个交代。毕竟那段时间,他们为自己担心了。
她故事是讲得不惊险,但听的人又不傻,怎能真听不出来?听她说故事的时候,席间气氛沉默,连动筷子的人都没有,只有徐天胤时不时探一探夏芍面前的水杯,冷了便给她换上温的,一只手却始终在桌面下握着她的手,不曾有半分松开。
四人正听得沉默,夏芍笑着站起来,一人面前递了一张红色的信封。四人一愣,打开一看,正是婚礼的请柬!请柬是夏芍和徐天胤两人亲手写的,时间在十月一号,国庆节。
每年五一、十一都是年轻人结婚的大日子,传统上结婚是要合双方八字,算婚时吉日吉辰,但有些年份并不适合算日子,比如寡年、刑克之年,亦或者家中宗教信仰不同。在这些时候,民间有“撞日子”的说法,即选取传统的大节举办喜事。节日里人多,人气便旺,煞气等不吉多会被冲散,同样能吉祥顺利。
但徐天胤和夏芍的婚礼选在这一天,却并非因为这些原因——这天是夏芍特意定的。
这天是徐天胤的生日,也是三岁之后,每年都让他痛苦的日子。三岁时,因为他要去游乐园,他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童年。他的生日他从此成为他自责的梦魇,这一天的不幸困了他许多年,因此,她要在这一天补他一个幸福。
一个可以让他在以后的人生里,可以因这天而感到开心的幸福。
她的心思只有他知道,在座的朋友们却不懂,因此大家齐齐看她的肚子,“十月?会不会太累了?”
“刚进九个月,还不到预产期。放心吧,我没打算大操大办,请的都是朋友,你们是不会让我累着的。”夏芍笑道,脸上都洋溢着幸福,说完便看向周铭旭和苗妍,“你们呢?什么时候让我喝你们的喜酒?”
两 人的脸顿时都红了,元泽和柳仙仙都笑着看去。柳仙仙揭两人的底道:“你那时候不在,真是没看见,有些人平时看着憨憨的,打起架来不要命!那个姓谷的,看着 家世不错,心眼也多,居然脚踏两只船,还想着吃小妍的豆腐!结果有些人就恼了,校门口把人给揍了一顿,打去了医院,自己也进了医院。姓谷的老爹找上苗董, 苗董这才知道某些人对自己女儿的心思。这小子傻人还挺有傻福,苗董还挺喜欢他,这不,听说暑假的时候要让他去趟公司,跟着学经商呢。”
夏 芍顿时笑着看向周铭旭,周铭旭忙解释,“别听仙仙添油加醋。哪是去公司?是去缅甸那边,跟着一些老师傅摸摸玉石的门道。苗叔叔看我也不是经商的料,但是听 说我学的是考古,对古董有点眼力,就想让我试试往玉石鉴定方面发展。我也想试试看,所以已经答应了,这个暑假就不回家了。”
夏芍闻言,含笑点点头,心里欣慰。她走之前,那个因得知苗妍的家世而有些自卑退却的男孩子,已经懂得争取了。虽然他眼里还是有忐忑,但敢于迈出一步,敢于迈进他不懂的领域,只为配得上喜欢的女孩子,他已经成长了。
“去吧。你从小就对古董感兴趣,又喜欢考古,耐性是有的。玉石虽然与古董不同,但也是个很有趣的领域,你这喜欢钻研的性子再适合不过。只要感兴趣,肯下苦功,就能有成绩。”
“嗯!”夏芍的鼓励对周铭旭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强心针。只是一句话,便让他信心增加不少。
夏芍看一眼朋友们,周铭旭的未来定了,柳仙仙和元泽的未来也定了,朋友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挺好……
只是,看着这些朋友,夏芍知道,还有一个人,她很久没见了。
……
夏芍见到杜平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巷里。傍晚霞光如火,染红了巷子里蹲在地上的人。他刚打过一场架,身上都是伤,头上还在流血,地上倒着几个人,呻吟着爬不起来。
他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一名女子从巷子尽头停下的车里走了下来。她逆着晚霞,一身白裙,裙角在傍晚的霞彩中渡上一层金粉,映得肌肤粉玉一般。
他看不清她的眉眼,心却在这一刻开始跳,思绪在这一刻恍惚回到很多年以前,那时的她刚刚十五岁,也是一身白裙子,出现在村子口,脸颊粉玉雕琢,眉眼笑盈盈,她在村口叫他们,“翠翠姐,杜平哥,胖墩……”
时光眨眼飞逝,那一幕却好像永远都在眼前。
眼前却递来一样东西,霞光里泛着冷冷的光泽,也刺破他的回忆,一晃神,他不再身在当年的村口,而是在大城市脏乱矮窄的巷子里。他一身血污,她一身洁白。他看见永远也不会忘的眉眼,看见她显怀的身子,看见她手中递来一张银行卡。
他怔住,看着这张银行卡,不知她什么意思。
“你的东西,还你的。”
听着她淡淡的声音,他的眼里顿时有被刺痛的自嘲。对,这是他的东西,一百万,他这几年大学没怎么读,给人当保镖当打手当狗使唤赚来的全部。他的全部,在她眼里不过九牛一毛,当然瞧不上,当然要还他。
他自嘲,自嘲地想笑,却看见她笑了,眉眼被金辉染着,那样暖,“辛苦赚来的,都给了我,拿什么去做你想做的事?”
他 想做的事?在听见这话的一瞬,他险些想哭。他想做的事,在她失踪生死不明的那段时间里,简直就像是最讽刺的笑话。他知道他配不上她,在华夏集团成立的那一 年,他就知道年少时懵懂美好的梦,永远只能是梦了。那一年,他突然明白自己有多平凡,突然明白现实的存在,突然懂得成年人的世界里功成名就的重要。
他努力读书,来到京城,大学却不是他渴望的。他结识富家公子哥儿,他没有什么可以卖给他们的,唯有自己从小到大跟人打架练就的身手。他们给钱,他当打手,只要给钱,什么事他都做。
他 想做的事只是攒够了钱,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安保公司。他想成功,想走进上流社会,想离她所在的地方近一点,再近一点。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她总是能在下一步 走得更远。他永远也追不上她的脚步,这种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可是当外头传来她在昆仑山遇难的消息时,他忽然不明白自己这些年的执拗是为了什么……他忽然 迷茫,忽然觉得,这些年他固执得埋头苦干,怕朋友们看不起他给人当打手,他甚至远离他们,连家也不回,只想像她当年一样,一鸣惊人,衣锦还乡。可是,在外 界传言凶猛的那些日子,他忽然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做得对还是错。直到听说华夏集团要倒闭的传闻,他想也没想,便把自己攒下的所有钱偷偷送了过去。
这些钱是他和几个兄弟说好了开安保公司用的,里面绝大多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