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道 作者:归邪-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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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说血狼王已经成为我幻兽的时候,我的惊讶程度不下于当初见到诗依,不过既然已经成为了事实,我也只能相信。原来当时它撞向我的时候,我的双手按住了它的头,然后我又喷了一口鲜血在它的头上,这已经成为施展召唤术基本的动作。接着诗依趁机在我的心头闪过了召唤术的咒语,所以当我摔到地上的那一瞬间,我和血狼王订立了盟约,它没有吃掉我,却成了我的幻兽,现在它正在我的体内。
居然事情会有这样发展,我还是只有庆幸,幸好诗依让我共享了她的那种天生的特殊能力。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血灵,它也觉得好听。
在血狼王强大的能量修补之下,两天之后我的经脉已经复原。不过因为我断掉的骨头,我还是不能动,还是只有躺在地上,每天都是诗依在照顾我。有迷雾森林的老大血灵在,那些魔兽根本就不敢靠近,也不用担心有危险。
这天我还是躺在地上,和诗依说着话,右手抚摸着血灵身上顺滑的毛,照射着阳光休息。忽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并且向我走过来。我心念一动,血灵和和诗依已经进入了我的体内。
我答应着那个声音,他迅速的向我飞过来,原来是主考官。
“你还活着?”他问道。好象我不应该活着一样,其实我本来会死的。
“是啊,不过可能通过不了考试了。”我强撑着站起来回答他。
“没关系,幸好你还活着。两天前第一个通过了考试的女生走出森林,但她告诉我说你在这里遇到了很强大的魔兽,叫我来救你。我怕有危险,所以没有带她来。”
我知道他说的是薛亦,她通过了考试,我很高兴。
我还没说话,他又继续说道:“你不用进神武堂了,现在帝国派给你一个重大的任务,需要你去完成它。”
“什么?给我的任务?怎么会给我任务?”
“我先告诉你我的身份,我叫任奇,不仅是神武堂的校长,同时还是神武帝国军机处的最高长官。这次的任务就是国家交给你的,让你到魔族去当卧底。”
当卧底?怎么会给我这样的任务。“为什么要选我?”我又问道。
“其实在你的斗气被你们天朝学院的校长何羽封印的时候,这个任务就已经决定让你去完成。原因是你年纪轻轻却拥有高强的武技。我感觉得出来你现在已经冲破那个封印了,是吧?”
我点了点头,原来当时毕老师和何老师说将来有任务交给我,就是指这个啊!
“去魔族当卧底,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和那些魔族都很熟,所以没办法,而年轻人又没有实力作为基础,同样不行。你现在已经达到了战圣的级别,所以你就是最佳的人选。”
想一下,他的话很有道理。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和你交手的黑衣蒙面人吗?那人就是我,当时我是想试一下你的功力是不是像毕坚说的那么强,结果很让我满意。”
原来他就是那个人,难怪我前几天听到他的声音觉得很熟悉。
“毕坚告诉过我你的梦想就是为国效力,现在国家需要你,你愿意去做吗?”
这和我的梦想有点差别吧!不过都是为国效力,我还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很好,毕坚果然没有看错人,你要记住,这个任务很重要,同样也很艰巨,你必须要千万小心。”
“我会尽最大努力完成这个任务的。”我语气坚定的说道。
他伸手递过来一个袋子,说道:“这里面放着关于这次任务的事情,你看了就会全部明白的。你的伤没事吧。”
我接过袋子,说道:“没事,过几天就会好的。”
“那好,由于你的这个任务必须要保密,现在只有我和毕坚,何羽三个人知道,你也不得和任何人说起。我会回去对他们说你已经死了,等你任务完成回来再和他们解释吧。”
“意思就是说,在我任务完成之前,我这个人在神武帝国算是不存在了是吧?”
“不错,你回来后国家会让你得到你该得到的东西。”
我沉默了一下,说道:“好吧,我会完成任务的。”
他转身走了,我呆呆的看着那个袋子发愣。
迷雾森林出口处。
主考官沉痛的说道:“我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他,他可能已经死了。”
站在他对面的月武,年尧,千紫都悲伤的哭了出来,薛亦也流下了眼泪。如果我看得到,我肯定会非常的感动,可惜我没有看到。
二十多天之后。
我站在神武帝国与魔族的边境上,最后再往神武帝国看了一眼。
转过身,向魔族的方向行去。
第四卷 第四十九章 初入魔境(最后更新时间:2005…06…10,点击数:19070)
在一条山脚的大道上,一个还算高大的年轻人正大步的行走着。虽然只有一个人,但他一会儿又是脸色平静,一会儿又是哈哈大笑,如果有谁看到了,肯定会以为他的大脑受过什么严重的刺激。
你猜得没错,这个人就是我,从神武帝国要到魔族去完成特殊任务的常珏!
现在的我和十几天前有一点不同,在我刚踏足魔族的地界时,我的眼珠变成了蓝色。不是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而是我在眼眶内放入了两片薄薄的蓝色晶片,这样可以使我看上去和魔族的人一模一样,从而不会被驱逐出境。
其实人族和魔族除了眼珠的颜色,没有一点儿区别。魔族的平民眼珠是蓝色,而魔族的皇室中人眼珠则是特殊的红色。我不可能去冒充皇室,所以我的眼珠颜色只能由黑色变为蓝色。
那两块蓝色的晶片,据任奇给我的资料上说,是当今神武帝国魔法师中最强的也是唯一的圣魔导师用一块蓝宝石制造的。既薄且软,完全不会伤到眼珠,也不可能有人看得出来。至于怎么把坚硬的蓝宝石变软,我也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他是最强的魔法师,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从我把晶片放入眼眶的那一刻开始,我已经不再是人族,而是一个魔族。
资料上告诉我,虽然人魔兽三族之间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发生战争,但在最近,人类察觉到两族都有异动。虽然在表面上还是维持着和平,但在暗地里,却不知道有什么安排。
任奇告诉我人族是爱好和平的,但魔族和兽族天生好战,等到他们实力积蓄到足够的程度,大陆上必然又会爆发战争。人族只是想防患于未然,在他们发动战争之前,能够了解到动向,然后就可以做好战争的准备,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而我又不可能到兽族去当卧底,因为形象上的差别太大,所以我来到了魔族。他希望我可以凭借现在的实力进入魔族的内部探听军机。为了能够掩人耳目,在必要之时,我可以杀死人族——不错的权利!
每到晚上我看月亮之时,就会很想念月武,年尧他们,还会想起那个冰冷的薛亦。不过现在帝国给我一个如此重要的任务,我就必须要竭尽所能的去完成它。虽然这和爷爷的期望有点差别,但同样是报效国家,将就吧!等我回去之后,就可以见到我的兄弟朋友了,照样可以往我以前希望的方向发展。
诗依告诉我,血狼是远古魔兽,很强悍。如果让血灵修炼到终极形态,人类根本就不是对手,可能只有高级的神灵和龙王能够打败它。不过现在龙只是一个传说,还不知道真的会不会有呢。现在血灵可能还在成长期吧,所以我才幸运的把它收为了幻兽。
这么多天我受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实力已经达到战圣的我,再加上血灵,我认为可能只有战神级别的人才可以打败我。但是这片大陆上又有几个人有战神的级别呢?我对自己完成任务很有信心。
我想了好久,不知道该怎样进入魔族的内部,所以决定先到魔都去。那里是皇室所在地,机会应该会大一点,去碰碰运气。这条大道正是通往魔都的道路。
此刻的我,就是在一边赶路,一边和诗依聊着天,因此才会出现刚才的那一幕。今天的天气很好,万里无云,欣赏着山上的葱郁树木,绚烂花草,加上诗依作陪,心情当然特别的好。好像再也没什么能比这更加的让人感到惬意了。
一阵马蹄声打破了山林间的平静,回头一看,道路上扬起一股灰尘,几匹健马从我的后面赶上来。马上坐着几个魔族的人,衣饰华丽,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
我身上穿的这套衣服也不错,因为我现在有钱,所以不需要难为自己。该享受的时候就应该享受,是吧!
他们从我的身旁经过,马蹄带动着尘土飞扬,扑头盖面的朝我而来。被尘土沾身是很不舒服的事情,我赶紧朝旁边让了一让。这群人中带头的那个年轻人见到我的反应,脸上带着抱歉的向我笑了一下,然后对我一抱拳,又朝前奔去。
他的脸很清秀,皮肤也很白,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如果他生来是一个女的,肯定是一个美女。他很有礼貌,这一点我很欣赏。
以我灵敏的感觉,我突然发现不远处的草丛动了几下,难道有人埋伏?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那几个骑马的人刚跑到那里,草丛中忽然跳出了一群拿刀的人,凶神恶煞的站在那里,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接下来所听到的就是那几句很原始却也很经典的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又是一群打劫的,这已经是我这十几天来所遇到的第七伙强盗了,魔族的治安真的有待提高。
对付这种人,我遵循的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方针。当我轻松的把他们打倒在地,潇洒的离开之时,他们身上的钱也都进了我的口袋。不知道他们当强盗的被人抢劫会有什么感觉,想起他们的那种奇怪的眼神我还想笑。
我看了一下,像这群人的装束就比较好,人数较多,长得也比较凶恶,装备也比较齐全,手上的刀反射着阳光,看上去很锋利。我前面几次遇到的只有两三个人,手上提着几把还带有缺口的刀跳出来就喊抢劫,一点都没有敬业精神。
我也走到了他们停下的地方,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两拨人,看看热闹再说。
骑在马上的人并没有下来,带头的那个轻蔑的一笑,也没说什么话,看来他们并不怎么担心。
强盗中一个脸上有条刀疤的人叫道:“我们只求财,不要命。把身上所带的钱财都交出来,就放你们过去,不会伤你们一根毫毛。”
这群强盗素质还比较高,有道德。
骑马的带头年轻人说道:“不好意思,身上的钱财不多,下次吧,我多带一点来。”
他的声音尖尖细细的,不像一个男人。他现在还有心情调侃强盗,肯定是有实力。
“你他妈的想找打啊,敬酒不吃你想吃罚酒?”那个强盗又叫道。
“我生来就喜欢喝酒,什么酒都想试一下。”他彬彬有礼的说道。
“我看你是活够了。”那强盗再也没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