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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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咏薇摇头道:“这不是偏见,这是俗世的规则。灰姑娘若要跟王子结婚,就要付出很多辛苦去追赶王子的脚步。上天既然早已为你准备好了一个至高的起点,我既为你庆幸,又害怕自己跟不上你的步伐。”
“咏薇,你究竟是怎么了?”
霍令昕迷惑起来,而程咏薇已经闭了眼,趴在他身前一动也不动了,完全是一副醉倒了的模样。
就在这种时刻,他依然不会趁人之危,去占怀中人的便宜。他半搂着程咏薇,走路之间刻意留出一些距离,将她带到了沙发上。
程咏薇靠在沙发上,眼睛睁了又睁,还是抵不过那渐渐上涌的醉意,紧闭了双眼喃喃自语起来。
霍令昕细细地看她的醉颜,喝醉后的某人双颊泛红,露出了毫无设防的神态。某种奇怪的预感朝他的心袭来,这预感促使着他俯下身去,去倾听这女孩的酒后之言。
“为什么每一次相遇,你都会给我惊喜?”
他的笑容还是那样清淡,眉眼间却有一股隐藏不住的喜悦,慢慢地漾了开来:“程咏薇,原来——你喜欢我。”
老天!我刚刚……说了什么?!
程咏薇突然清醒过来,瞪着那双漂亮的猫儿眼,还未从这震撼中反应过来,就听到了男人在她耳边的温柔回应:“咏薇,我也喜欢你。”
程咏薇怔住了,她一下失去了思考能力,脑中一片空白。
那张温和面容近在咫尺,她不由伸手轻轻触碰上去,喃喃道:“是我喝醉了?还是,我在做梦?”
她的双眼忽的被蒙住了。
一张带着凉意的唇靠了过来,慢慢深入她的心,直到唇齿交缠,相濡以沫。
眼前重见光明的一刻,她看到自己深陷在他怀中,而他正深深凝视着她。而这个人方才还半跪在她身前,用尽柔情给了她一个悠长的吻。
“咏薇,做我的女友吧。”
不再是那不温不火的语调,而是充满笃定。表面无害的霍三少,在她面前第一次流露出了强势的真容。
程咏薇并没有立刻点头。
她的暗恋终于开了花,她却突然踟蹰,有些不敢接受。
程咏薇其实是个很直接的人,有一些话,她早已想与他坦白,但却一直没有机会。
她从他怀中轻轻挣脱开来,真心真意地看着这个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人,说道:“令昕,我知道你胸怀大志,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而我,不仅没有能助你事业的贵族出身,也谈不上聪明。”
“爱一个人,就不该做他的累赘。如果我的爱会给你带来困扰,一切就不必开始。”程咏薇向他坦白自己的真心话,“我这个人有些死脑筋,在感情上也是一样。”
霍令昕为她的话沉默起来。他知道她是在向自己讨要一个切实的承诺,不是曾经拥有,而是一往情深,不离不弃。
许久都得不到回应,程咏薇的一颗心慢慢沉了下去。她自嘲地笑了一声,果然还是不行么?这样奢侈的承诺,真的没人能给她么?
这还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刻意装出一副轻松口吻,对这场夭折的爱情谈判做了最后的陈词:“既然如此,就当我今天的话都是胡言乱语,请令昕你马上忘掉罢!”
“好。”在寂静之中,霍令昕突然开口说道。
男人那一向温和的语调,透出难得的肃穆来:“我霍令昕今日在此承诺,对程咏薇不离不弃,无论天涯海角,永世相陪。”
程咏薇一刹那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茫茫然地仰首问道:“你刚才说了什么?”
而男人则不厌其烦地回应她道:“程咏薇,我在说,我爱你。”
男人的真心爱意,让程咏薇为这突如其来的告白落下泪来。
人的一生里,值得被记住的,不过就是这样寥若星辰的几个瞬间。
霍令昕将她抱在怀里,不住亲吻她面上的眼泪。他柔声对她说道:“傻姑娘,你难道不知,我从不做二选一的选择题么。咏薇,爱情和理想对我来说同样珍贵,哪一个我都不会轻易放弃。”
程咏薇仰首看这个优雅的男人,她突然发现,他原来是这样一个自信的人。而他那势在必得的目光,并不会让她难以习惯,反而让她有一种感觉:这个人,是值得她去信赖和倚靠的。
她觉得这一刻再美妙不过。
因为……她从很久以前,就在期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叛逆
程咏薇是第一次来百悦门这种风月场合。
她并非对这里有什么偏见,之所以未曾来过,是因为她身处的生活环境平静而又安稳,与这里实在搭不上什么关系。
她也不会为了满足自己那一丁点的好奇心,就随便踏入陌生的领域,因为那可能会置她于未知的险境。
她今天会贸然地来到百悦门,全然是拜程嘉树那小子所赐。
门外那夹杂了各式声音的一片噪杂,让程咏薇倏地清醒起来。
她揉着隐隐发胀的额头,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方才她英勇地闯进一位大人物的包厢里,终于找到了程嘉树,却也不小心冲撞了那位三爷。
为了不给弟弟带来麻烦,程咏薇拿出罕见的胆气,当着三爷的面喝下满满一杯白兰地,以酒赔罪,才算挽回了场面。
而那一满杯白兰地灌得太猛,喝进肚里不过一会,她就感觉浑身发热,神经乱跳。察觉到这一点后,她给程嘉树使了个眼色,就赶紧找了个借口脱身开来:风月场里处处陷阱,她一个女孩子若是醉倒了,便如砧板上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等她勉强走到这间休息室时,大脑兀自亢奋,身体却软软地一下栽进了宽大的沙发里,恍恍惚惚睡了过去。
程咏薇又默默坐了几分钟,强撑着发蒙的目光在休息室里扫视一遍,没发现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她酒品还不错,只是有个致命的弱点:酒后吐真言。
她与酒精仿佛有什么宿仇,一旦喝醉,就可能会随便泄露心事。何况,今天她是带着目的来的,她可不想因为一杯酒而前功尽弃。
在燕华的这两年,她自顾不暇,又总是遇上各种意外,呆在程公馆的时间很少。而当她终于有了自由时间,这才发现,自己的弟弟、那个可爱少年程嘉树已经满了十六岁。
程嘉树这些年来的变化着实很大,身姿修长,眉目清俊,已经长成了一个很出众的少年人。
而变化更大的是他的性格与气质:当年的傻小子已经不复存在,如今的程嘉树心思敏锐,视线通透,不过才是十六岁的年纪,就已内敛地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了。
连卓扬都暗叹,自己当年是否看走了眼,竟将这扮猪吃老虎的腹黑小子,错看成了只会吃喝玩乐的单纯富家少爷。
程咏薇对这一点并不感到惊讶,可不是她自夸,她家小树天生大智若愚,原本就是一个水晶心肠的通透人物。她惊讶的是程嘉树在社交上的一流本领。
程嘉树仿佛天生就有好人缘。
无论是跟着杨君玉参加宴会,还是自己私下里结交朋友,他都能应付自如。而他交友广泛,萍水相逢抑或仰慕追捧,从来不挑剔,所交的朋友算得上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程咏薇常担忧他会遇人不淑。
而程咏薇实在错估了自己弟弟的社交本领。当程嘉树真正成为一个可靠的青年,展现出非同一般的才能时,她才明白,她对程嘉树的这份担心只是杞人忧天。
程嘉树实在是好大的本事,就凭着那张清秀无害的娃娃脸,竟然能结交到不少黑白两道的大人物,是以平常人根本不敢动他分毫。
但此时的程咏薇,根本不可能对程嘉树的交友状况放心,她更为弟弟突来的叛逆而感到烦恼。
若不是她这阵子从学校搬回程公馆,还不会知道,整整两个礼拜,程嘉树那小混蛋竟敢日日夜半而归,去的还都是些乌烟瘴气的场所!
今天,她丢下学校里的事来这鱼龙混杂的舞厅,就是专程来找程嘉树的。
程咏薇兀自发了一会怔,休息室的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姐,你怎么还在这?不是说了我不跟你回去么!”
桀骜的红色短发,半掩住那张秀气的脸,程嘉树几乎有些气急败坏地看着自己的姐姐。
他不过是跟朋友在舞厅里玩了两个礼拜而已,爸妈也好,姐姐也罢,用得着这样紧张么!
程咏薇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种小大人般的心思,她也曾有过,不过那时她就善于掩饰,所以从未被人发现叛逆的一面。每个少年都会有这样的一段时期,对人生现状突然不耐,想要追求所谓的自由,喜欢新鲜感,喜欢刺激,标榜自己是这陈旧社会里的唯一一点新活力。
像程嘉树这样的半大少年,因为这种天真而真实诚恳、鲜活可爱,却也因为这种天真而更容易为人所利用,走上危险错误的人生道路。
她明白,这种时候不能使用强硬手段,只能慢慢引导,否则的话,一旦激起程嘉树的反感,他就将真的走上歧路去了。
但程咏薇还是有些压不住怒意,从前的程嘉树整天黏着她在一处,在她面前也十分乖巧,从不会这样不客气地对她说话。
“程嘉树,你在这里怎么玩都可以,我可以不管你。”她揉了下太阳穴定了定神,站起来与程嘉树对视,眼神严厉:“不过,如果你敢碰酒精和吗啡,我不介意直接送你去警局。”
她冷冷说完,就看到程嘉树的一张脸又红又白,知道他是将她的话听进去了。她心里稍微好受了些,她毕竟还是程嘉树最心爱的姐姐。
“我知道了。”程嘉树右手握拳,有些生硬地答道,先前的气势已经去了一半。
“知道了就好。”程咏薇满意一笑,一时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不自然了下:“小树,你转过去一下。”
待程嘉树乖乖转过身去,她才快速解开身上旗袍的几个搭扣,从贴身的暗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来:圆圆小小的一粒胶囊,却是市面上都买不到的强劲麻醉剂,药性足以迷晕一头大象。这是霍令辰从军部的研究所弄过来给她的。
“这迷药的药性很强,给你防身用。不许打架,实在躲不掉就用这个,听到没?”
程咏薇将胶囊放到程嘉树手里,表情比方才更加严肃,程嘉树却觉得自从姐姐进了燕华,还是第一次真正地关心他。
少年的直觉敏锐异常,他不知为何姐姐忽然疏远了他两年,如今看来,或许是因为在燕华压力太大,所以才无暇管自己这个弟弟吧。他听卓越那家伙说过,姐姐在大学里一直很忙,还受过一次伤,想必那些日子都辛苦得很。
他这么一想,先前对程咏薇的不满都烟消云散,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姐,你自己也要当心身体,听说燕华功课繁重,你不要忘记休息。”
程咏薇微微惊异,心里涌起一种奇妙的暖意。
倔强少年的突然示好,实在难能可贵,她感动之余,也稍稍减去了几分担忧:她的小树一直都很懂事,她该相信他才是。
“恩,我会的。”她略一颔首,伸手在少年肩上轻轻拍了一下,“那么,你好好玩罢,我先回学校了。”
她此时酒醒大半,神色平缓,行走间动作笃定,虽然罕见地穿了一身淡雅旗袍,一举一动却流露出了几分潇洒的气势,与这个时代推崇的淑女大大不同。
姐姐她,好像比从前更独立更坚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