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囧小胖妹 作者:路野修(潇湘2012.8.7完结)-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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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见到郅翊并没有当初离开时的失望和心痛,可能是庄雨蝶不在乎,也可能是庄雨蝶觉得没必要在乎。反正这个人并不是金溪,并不是那个宠她爱她的闻人轩,所以如今就算是照顾他这么久来的告别招呼吧。
看着郅翊有些飘忽的眼神,庄雨蝶觉得他应该是喝高了。真的很像,完全是一模一样,但是即使都是一样的容颜,这样纯净淡漠的表情却是金溪没有的。庄雨蝶看到这样一张唯美的容颜看着自己,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很难受。俯下眼神不去看他,转身,庄雨蝶准备离开。
庄雨蝶有些错愕的回头,看着拉住自己手臂的人,什么意思?他不想让我走吗?
这样想的下一秒,庄雨蝶见着郅翊完美的唇角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发出一个音节。
庄雨蝶离开了酒吧之后回到了一个偏远的郊区,如今她在这里租房子,一个月才150元,很便宜。期小薇他们给的两万块,除了还债还剩下六千多。
拿下这钱,条件就是庄雨蝶必须离开流源高中,离开郅翊的身边。
庄雨蝶做得很好,甚至于连工作都是在郊区找的,一家饭店的服务员。
在离开流源高中一个月以后,庄雨蝶见到了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人。
“教官?”
手里还端着盘子,庄雨蝶错愕的看着意外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屈从影,这个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来野餐?可是今天下雨啊!来吃饭?这里离市中心太远了点吧?来玩?当兵的有这时间吗?反正各种猜想纷至沓来之时却见屈从影笑了。
屈从影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下。
“其实我知道你已经快23岁了,我都才20岁不到,你不用叫我教官了。”
“哈?”
什么啊?庄雨蝶很受打击,这个……到底是我太显嫩了还是他太显老了?怎么看上去也比自己大,庄雨蝶一直以为屈从影怎么的也应该25、26了吧?居然……20不到?果然,当兵磨人啊!看吧好好的一个小伙子都磨成了成年男人了。
这里可没有咖啡厅,所以庄雨蝶只能带着屈从影在外面走廊上坐一坐。
实在话,庄雨蝶是在猜不透屈从影来这里的目的,而且他还说了,是来找自己的。该不会……他觉得自己挺有当兵的潜质,想要让自己去当女兵?
这个饭店算是农家乐,房子修得很古朴,走廊都是那种古时候的样子。屋檐上淅淅沥沥的雨水顺流而下,掉在屋檐下的石头上往四处溅开。庄雨蝶穿着一双棕色凉鞋,坐在栏杆上伸着脚淋雨。
这一个月来,庄雨蝶明显瘦了很多。
“郅翊住院了。”
听到屈从影的话,庄雨蝶觉得心脏顿时漏了半拍。
这一个月来,庄雨蝶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郅翊。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是金溪,他不是闻人轩,但是每天庄雨蝶都会无意识的想到他们,然后慢慢把他们三个人的形象重合,每每这个时候,庄雨蝶都会觉得心里堵得慌,很难受。
庄雨蝶不相信金溪和闻人轩的存在时假的,她甚至尝试过再一次从楼梯上摔下去不会不回到古时候,但是尝试过很多次,即使受伤,却依旧回不去。
为什么会一直想郅翊呢?
庄雨蝶警告自己,因为他和金溪长了一模一样的脸,只是因为是一样的脸而已。但是往往这个时候庄雨蝶又清清楚楚的记得他们的区别,记得他们的癖好。
我中毒了,中了一种叫做(和谐)爱情的毒!
☆、第09章 爱情是一杯清茶
现代明明才过了两个月而已,但是庄雨蝶却清楚,自己早已经走过了将近十年的经历,从初恋的李世恒到如今的郅翊。
初恋固然美好,不过初恋让人们思念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当时的那份纯真。庄雨蝶知道李世恒只是自己生命里的一个过客,曾今停留过,却终究不会太久。
“我能问一下,你和他,到底什么关系吗?”
哥们儿?朋友?还是……亲人?这是庄雨蝶从未知道的。
“我们是一个乐队的。”
“哈?”
这个回答,依旧让庄雨蝶大吃一惊。乐队?郅翊玩乐队?就他那样?如此沉默寡言,面无表情,严重洁癖的人搞了个乐队?庄雨蝶想都不敢想。突然想到了什么,庄雨蝶死死的盯着屈从影。
“你别跟我说他还是主唱。”
“他跟你说过?”
噢买噶的,这冷笑话可不好笑。弹个乐器神马的还有可能,让这个惜字如金的家伙唱歌,庄雨蝶想都不敢想。
屈从影和庄雨蝶聊了一个下午,谈论的内容全都是关于郅翊的。
住院是因为不吃饭,不吃饭的原因不详。这个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庄雨蝶自然是猜不透的。只不过屈从影说了,她照顾郅翊的那一个月的录像他也看过,觉得郅翊和她比较合得来,那一个月不喝酒,不抽烟,不去酒吧,生活非常规律。并且对于庄雨蝶这个异性的存在既然不排斥……对,庄雨蝶现在才知道,郅翊患有异性恐惧症。
什么东西哦,还异性恐惧症呢!庄雨蝶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回想了一下,庄雨蝶的确是从未见着郅翊和任何女人打过交道。
哦,对了,庄雨蝶很郁闷,感情那一个月她都是被监视器监视着的啊?那……洗澡……
屈从影说郅翊再这样下去会死的,所以希望庄雨蝶能去劝劝他,也许会有用。
不去吧,不去吧,还是去吧!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留下的味道在房间里消失。
郅翊真的很喜欢这种味道,淡淡的,有点茉莉花的味道,但却不是茉莉花。这是一种毒瘾一般的东西,郅翊恋上了,改不掉。
整日整日的躺在沙发上,坐在酒吧里,只想从别人身上找到这样舒心的味道。但是当沙发上留下的只有布料的味道的时候,郅翊开始变得烦躁,变得不安。于是连饭也吃不下,突然想吃那种有点焦味的蛋炒饭。不一样,完全不一样,管家带来的蛋炒饭完全没有那种让他熟悉的味道。
庄雨蝶瘦了,郅翊也瘦了。
在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的郅翊的时候,庄雨蝶微微皱了眉头。
明明已经很瘦的人如今似乎只剩下骨头了,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睛紧紧地闭着,手背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针眼,看在庄雨蝶眼里如此刺眼。
‘三世情缘,能否在一起,还得看你们自己。’
当庄雨蝶伸手轻轻碰了碰郅翊的指尖,这么一句有些蛊惑般的话在她脑袋里回想。
“谁?”
庄雨蝶有些惊愕,看了看周围,除了门边的管家,并无别人,自己幻听了?
“庄小姐,关于您和期小薇他们定下的约定,我已经把两万块钱还给了她们。当然,约定打破了,以后找您麻烦的人会纷至沓来,为了您的安全,希望你能继续留在少爷身边,一方面我能保证您的安全,另一方面,我可以帮你找到您失踪的爸爸。”见着管家说得一脸认真,庄雨蝶有种烦躁的心情。
大叔啊,你这是威胁我吗?
不过庄雨蝶既然来了,就已经明白自己的选择了。这个人,也许和自己能够穿越到古代遇见金溪他们有关系。
虽然感觉全身无力,但是鼻尖传来淡淡的茉莉香味,郅翊动了动鼻翼,想要呼吸更多这种味道。
也许是感觉到了什么,郅翊终于睁开了眼睛。
“……”
“怎么了?郅大爷这是要去参加瘦身比赛吗?嗤嗤~看你这手臂,真是太有骨感了。”
郅翊微微眯着眼,见着站在自己面前,此时正捏着自己手臂查看的人,有些小小的欣喜,又有些小小的疑惑。这个女人,是在嘲笑他吗?还是和她开玩笑?
她的手,好冷!
郅翊本以为自己的体温已经够低了,这个女人看上去如此强悍火热,医学上不是说这样的人体温比正常人高一些吗?为什么捏着自己的手如此冰冷呢?
见着郅翊发呆,庄雨蝶自然知道要想等他回答,除非有足够的耐心等上几个小时也说不定。放下郅翊的手,庄雨蝶自顾的从旁边搬了个凳子过来坐在床头。
管家似乎是以火速让人送来了一碗瘦肉粥,庄雨蝶很有耐心的端起那碗粥。
“听说你一个星期没有进食了,既然醒了,先喝点粥暖暖胃。”
舀了一勺子瘦肉粥,放在嘴边轻轻的吹了一下,也不等郅翊是不是愿意喝,或者根本就不喜欢。庄雨蝶只是很正常的把勺子放在郅翊嘴边,把右手里的碗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庄雨蝶捏着郅翊的下颚,勺子里的瘦肉粥很顺利的被送进了郅翊的嘴里。
“咳咳~”
郅翊睡得太低,一时无法接受嘴里的东西,只能咳嗽起来。
“这样不行~”
摇摇头,装雨蝶微微蹙眉,把勺子放在碗里,站起来两只手插进郅翊的腋下准备把他抬着坐起来。可是装雨蝶力量有限,身高有限,弄了半天都没有任何变化。
“那个……自己坐起来的力气你应该还有吧?”
近在咫尺的距离,庄雨蝶有些尴尬的问了问。
他的确美得不可方物,就连这么近距离的接触都感觉不到他的脸上有什么瑕疵,只是那略显病态的样子让人我见犹怜,一心想要对他好。
庄雨蝶能清楚的听到自己开始加速的心跳,赶紧拉开两人的距离,庄雨蝶望望天,又往往郅翊。
“要是坐不起来我去叫管家来帮忙,虽然你瘦得吓人,但是我的力量还是有限。”正要转身去叫人,庄雨蝶见着床上的人已经自己动了。
郅翊靠在病床上慢慢的喝着庄雨蝶喂过来的瘦肉粥,不说话。庄雨蝶一勺一勺的喂着,也不说话。病房里顿时除了两人的呼吸声,似乎太安静了一些。但是气氛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尴尬,反而是很和谐,这两人,本来只要在一起就可以很和谐,不需要言语。
这种和谐,庄雨蝶一开始以为是因为他是主,我是仆的关系。不过后来慢慢的,庄雨蝶明白了,那是因为,这世间有一种情感,只要能看见对方,已经足矣。
庄雨蝶决定回来的第二天郅翊便出了院,郅翊并没有会自己的家。其实庄雨蝶也从未去过郅翊的家里,并不知道他家到底在哪里。
庄雨蝶跟着郅翊回了学校,不过这次庄雨蝶没有继续读书,而是一心想要呆在公寓里做一个全职的保姆,外带发展她的漫画事业。以前好像说过,庄雨蝶喜欢画画,但是从未受过专业的训练和培训,更没有上过这类的课程。如今既然有了条件,庄雨蝶想重拾梦想,画自己想画的东西。
腰上系着卡通图案的围裙,庄雨蝶正按着郅翊的要求给他做蛋炒饭。
庄雨蝶不太明白,那时候郅翊天天见着自己做的菜都不愿动一筷子,如今却要吃自己最不拿手的蛋炒饭?为什么?
‘韩庚,我要北京炒饭。’
‘好了好了,整天就知道欺负我。’
庄雨蝶记得她超级迷恋的庚澈,不论在小说或是现实生活中都会有这些类似的对白,金希澈最喜欢韩国做的北京炒饭,那……郅翊呢?为什么要吃自己做的蛋炒饭?庄雨蝶突然有些调皮的探出头往客厅问了一句。
“你要一个鸡蛋还是两个鸡蛋?”
如果是金希澈,他绝对会说,两个,必须两个。不过庄雨蝶只是突然想到喊了一句而已,她并没有期望如今回归郅大爷状态,一身慵懒的躺在沙发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