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悍妃倾城 作者:狐玉颜(潇湘vip14.05.25完结)-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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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等水晶……
不光是周围的百姓和地上的王霸惊掉了眼珠子,就连一直在人群中看热闹的水晶玉饰店老板,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这么一整块高纯度的水晶,一个就何止千金?更何况还是这么一兜子……
下一刻,众人心中都很想骂天,这孩子的娘亲是有多变态啊?给孩子一堆水晶当零花钱?就说不是买糖葫芦,而是买串玉葫芦,恐怕正常店家都是找不开钱的吧?
其实无情很想说:他一直怀疑慕容兰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坑他们的钱去给小包子买东西,正常爹娘谁会让孩子揣着水晶去买东西啊?那得是多暴发户的人才干的出来的事儿啊?
可偏偏慕容兰就是这么干了,而且小包子从来都没弄丢过钱袋,私房钱还日渐充盈。
纳兰瑾眼底闪过一抹笑意,这孩子还真是天真无邪,众目睽睽之下就将这些好东西拿出来,只一眼,他便发现了人群中有几个人露出了贪婪之色。
要是百花谷被某包子“残害”过的众人,知道有人用“天真无邪”形容慕容初,一定会举着菜刀对这人说:你丫的眼睛出气儿使得吧!
纳兰瑾知道小家伙身边那个男子有能力保护他,可不知道为何,他就是想将他亲自送回去,这样才安心……又或者是想多和他亲近一下吧……
他说不出来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但他在这孩子身上,总觉得找到了心爱女子的气息,纳兰瑾知道,自己也许是思念成狂才会如此,但他愿意为她执迷不悟……
“这么好看的水晶小家伙可要收好,叔叔请客,带你去吃点好吃的,如何?”纳兰瑾说话的样子,活像个诱拐孩子的狼叔叔。
看的水无绝和无情眼角抽筋不已。
某包子一听,免费的!好吃的!必须去啊!肩膀上的某狐狸似乎能听懂“吃”这个字的意思,看着纳兰瑾的目光犹如看着一只美味的烧鸡,口水横流…。
“好,娘亲说人家掏钱你占便宜的事儿,绝对不能拒绝,这样人家会很没面子的。”某包子对于娘亲的教诲,一向是牢记不忘。
但是,眼角又撇到了依旧趴在地上的王霸,眼底闪过一抹邪恶的光芒开口:“王八叔叔,你手里的东西虽然不如我的好看,但看在你如此有诚意的行动上,我还是勉为其难的收下了。”随后,给无情使了个眼色,示意将银子收了。
无情一脸麻木的将王霸手上的银子揣进怀里,这孩子真是一点都不吃亏啊……
王霸听到那一声“王八”,气的险些没吐血,再次怨恨自己的父母,当时起名字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从小因为自己名字的谐音,没少被取笑!
纳兰瑾眼角都没给地上的王霸一个,抱着包子就往兰贵坊走去,某包子想了一下,还是将解药丢给了地上打滚儿的家丁们,毕竟他们也是听命于王霸,才会惹他的,娘亲说过,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伤人性命的,但是若有人想取自己性命,那就决不能手软。
待纳兰瑾抱着慕容初进入兰贵坊之后,水无绝看向无情开口:“请。”对于这个酷似白虎的少年,他还是有些好感的。
无情刚才从纳兰瑾的眼神中,诧异的看到了宠溺的神色,既然那个男人对小魔头没有坏心思,那就吃完再回去吧,估计那个女人也没忙完呢。
对水无绝一点头,大大方方的走进了兰贵坊。
身后,水无绝对暗处打了个手势,只有凌仙宫的红灵弟子,才能看懂的手势,这男子身上的气质怎么看也不是一个护卫或者叔叔那么简单,有必要好好查一下,还有一个月就又到了仙地使者到来的日子,还是谨慎些的好。
四人来到烈焰专门为纳兰瑾预留的包厢,让小包子点了他喜欢吃的,无情也是第一次来兰贵坊,看到这菜谱上的吃食和价格,就算是去过不少高档酒楼的他也不禁咋舌,恐怕三国内,再也没有比这家店更高端的了。
东西一上来,纳兰瑾细心的帮慕容初布菜,水无绝将一切看在眼中,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知道纳兰瑾一定和他想的一样,这孩子身上多少有些和那个女人相似的痕迹,让这个男人眷恋不已的痕迹。
一顿饭吃的很愉悦,饭后,纳兰瑾提出送慕容初回去,无情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小魔头和这个男人有着几分相似,尤其是那浑然天成的尊贵气势,是别人无法学的来的,而他们二人却如此相似,不得不让他起疑心啊,不过,这男人的身份和相貌,绝对是配的上那个女人的,光是想想就觉得二人站一起很般配,只是若真的如此,那个女人为何这么多年都不来见这个男人呢?以她如今的势力,肯定不会怕任何仇家,看来二人之间有些“不得不说的事儿”是自己和谷主不知道的。
心思百转间,无情发现他们已经到地方了。
慕容初依依不舍的让纳兰瑾将自己放下,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这个给他异样感觉的叔叔,心思有些不舍得就这么分开,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了。
纳兰瑾看着慕容初纠结的小脸儿开口:“还没告诉叔叔,你叫什么名字呢?”口气轻柔,生怕自己平时的样子会吓到孩子。
“我叫慕容初,最初的初。”小嘴儿说“初”字的时候,因为牙齿还没长齐,所以有些漏风,若不解释,会被人听成“慕容粗”……
一旁的无情清楚的感觉到,在黑衣男子听到小魔头名字的时候,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连他身旁的红衣男子脸色也有一瞬间的变化,这让他更加坚信,黑衣男子和那个女人一定关系不简单,搞不好真是小魔头的亲爹!
“慕容初,好名字。”纳兰瑾心中酸涩不已,慕容这个姓氏其他国家也是有的,人家爹爹姓慕容也不奇怪。
无情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先和慕容兰说一下比较好,于是牵着某包子的小手对纳兰瑾和水无绝说:“今日多谢二位的解围和款待,时候不早了,在此别过。”说完,便领着依依不舍的包子进了一家客栈,就在慕容兰的胭脂店旁边,虽然没有兰贵坊奢华,但在傲云国也算是排名第二了。
其实按照他们的经济能力,就算在兰贵坊常年包下一间客房也是可以的,但慕容兰就是死活不住那里,别人也不好说什么,但是今天无情却知道了原因,刚才那红衣男子必然是兰贵坊二掌柜——烈焰,他和慕容兰一定认识,所以她是怕红衣男子见到她之后,告诉黑衣男子去找她。
这么一想,似乎一切都变得合理了,现在唯独不知道二人当年发生过什么,才会闹成现在这样。
“大白天发什么呆呢?难不成出去一趟见到梦中情人了?”慕容兰发现,无情自从带着小包子回来,便有些魂不守舍的想事情,难得精明的他露出这种傻样子,不调戏一下太不是她风格了。
无情一愣,送了个大白眼儿给瞧着二郎腿喂包子吃葡萄的某女,眼底很快闪过一丝精光,对着慕容兰说:“我和小魔头中午在兰贵坊吃的饭。”
果然如他所料,慕容兰一听到“兰贵坊”三个字,手指一颤,味道包子嘴边儿的葡萄肉滚落在地,这明显就是告诉别人:老娘和那里的老板有关系!
“恩,娘亲,那里的东西好好吃哦,请我们吃饭的叔叔长得可好看了,初儿从没见过比他还俊美的呢。”某包子说完,突然感觉到了自家娘亲不自然的表情。
肩膀上趴着的小九,也用疑惑的眼神儿看着某女,话说中午的烧鸡真好吃啊……
慕容兰收敛心神,她不知道儿子口中的俊美叔叔是谁,但她知道,蓝玉璃和纳兰瑾的确长得都比百里无双要更出色一些,搞不好儿子见到的就是其中之一。
于是,强忍着心脏狂跳所带来的呼吸困难,问儿子:“俊美叔叔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呢?”心中很怕儿子回答的是他所想的颜色,更怕对方一旦知道儿子的存在,就会和自己抢儿子,她更加不想再和那个男人有任何关系,这一点,她是自私,但她不后悔!
“那个叔叔穿一身黑色锦袍,还一个红衣锦袍的叔叔和他在一起。”小包子很实在的回答。
慕容兰身子一震,黑衣……是他吗……
晃神了片刻,慕容兰决定还是尽快回百花谷的好,只有那里才是安全的,自己不必担心伤口被揭开,更没人和自己抢儿子。
“无情,我一会儿就去药材店,尽快安排完那边的事情,今晚我们就回去。”原计划她是想要晚上带着包子出去玩会儿,明天办完事才回去的。
“好,我们在客栈等你。”无情本来想说什么的,但是看到慕容兰眼底的痛色,将一切话都咽了回去,有些事还是让她自己想开比较好。
慕容兰心里很乱,以至于她出客栈的时候,都没发现有人在门口盯梢,直接坐上马车就去店里了。
兰贵坊。
“打探到了吗?”水无绝和纳兰瑾一边下棋,一边问身旁恭敬站立的红衣男子。
纳兰瑾这几年都是将凌仙宫交给白虎打理,他负责黑灵,水无绝帮忙管理红灵,这几年下来,已经将他当成了生死之交的好友。
男子恭敬的回答:“回副尊主,他们住在二层天字一号,属下只能查到他们的马车是从灵山方向过来的,具体出处无法查到,来的人只有今日见到的男子和小奶娃,还有一名美艳的红衣女子,依照属下推断,那个女子很有可能是百花坊的幕后老板,而且她刚才还离开客栈去了百花药坊。”
水无绝知道一听,那个女子去的都是百花产业旗下的店面,难道那个也喜欢穿女子的女子,就是蓝玉璃都打听不到的幕后老板?这个消息倒是很让他吃惊。
纳兰瑾则是一听“红衣女子”,险些激动的把手上的棋子掉落,后来想了一下,这名红灵的弟子是认识慕容兰的,而且慕容兰轻灵绝美的姿容和美艳似乎完全不搭,嘴角扯出一抹自嘲的轻笑,又是“天字一号”房吗……笑中是满满的苦涩和自责。
如果那天自己果断的带着她一起回皇城,是不是现在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能过得很幸福……
“知道了,回去继续盯紧。”水无绝吩咐完,男子身影一闪,已经从房内消失。
纳兰瑾放下手中棋子,对水无绝说:“时间差不多了,我想去那里走走。”说完,黑影闪出了房间。
水无绝知道纳兰瑾指的“那里”就是灵山旁边的断崖,慕容兰掉下去的地方,每年的今天,他都悄悄的跟着纳兰瑾去那里,陪他一呆就是整整一夜,有时候真担心他会一个想不开就也跟着跳下去。
无奈的摇摇头,自己还真是操心的命,心里抱怨完,却还是红影一闪,悄悄的跟在纳兰瑾身后,往灵山而去。
纳兰瑾坐在他曾经和慕容兰一起设计的那辆“土豪金”的马车中,感觉到自己的心在一点点变冷,每年的今天,他都觉得自己如同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放纵着自己……直到今天遇上那个小包子。
一想到慕容初,纳兰瑾的嘴角情不自禁的勾成一弯新月,美得凄凉却祸水极致,还好此刻是在马车中,外面的人看不到,否则不定又会造成什么轰动场面。
眼光无意间瞥到窗外的景物,似乎前面就是初儿住的客栈了,纳兰瑾在心里,一直都是这么喊他的,很顺口,于是深深的忘了一眼那个客栈。
马车又继续行驶了一盏茶的时间,突然,车窗外一辆反方向行驶的马车,吸引了他的视线,因为拉车的两匹马中,有一匹马即便过了六年他也认得,那一瞬间,他清楚的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