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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左手曾国藩,右手胡雪岩-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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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边提到的陈国瑞,原是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将。他从未读过书,更不知道什么德不德,只是开口脏话,只要想干的事,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    
  陈国瑞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转辗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向我开炮,向我开炮〃。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      
  酒强迫别人喝下去。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只有这陈国瑞不怕僧王,他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    
  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与陈国瑞军打上了交道。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传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蕃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      
  使用他。于是,曾国藩拿定主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于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订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唯唯退出。      
  但是,陈国瑞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的命令。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和办军务之职,剥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第55节:第五章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0)          
  所以,曾国藩驾驭悍将,无外用两种手段、或软硬兼施,或外严内宽,坚持两手都用,两手都要硬。这样,就可以人尽其才。    
  用人都想用能人,能人是指有一技之长的人,这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智者多诈,勇者多怒〃,要使人才真正的发挥作用,就必须做到两人都要硬,既怀之以德,又严之以法,使他们扬长避短,各尽其用。美国著名企业家玛丽·凯阿什认为,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人才,第一要做的就是了解下属。她在任用每一个部门经理前会对他们进行彻底的调查和了解,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委以不同的职务,真正做到了人尽其才。      
  奖惩必须分明    
  曾国藩语录: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译文:立法并不难,难在执法。每制定一项法令,都必须要切实地实施它,并且长期坚持下去,    
  奖惩分明是曾国藩用人的一个基本原则。他对部属要求极为严格,尤其是立下的军令,更要求必须做到。他认为〃视委员之尤不职者,撤参一二员,将司役之尤不良将,痛惩一辈〃,那么〃自然人知做慎,可望振兴〃。他经常引用孙武演兵杀宠姬的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      
  孙武演兵杀宠姬之事,载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讲的是春秋时著名军事家孙武为吴王闽闾操演兵法,三令五申,杀一做百,训练女兵的故事。孙武原为齐国人,精习兵书战策。吴王阖闾读过孙武的《兵法十三篇》,十分钦佩,便想拜为将军。但他又有些信不实,就对孙武说;〃你的兵书我都看完了,可以当场试验一下吗?〃孙武说可以。吴王想难为他,又问:〃可以用妇人来操演吗?〃孙武又很爽快地回答说:〃可以。〃      
  于是,吴王阖闾就在宫女中挑选了180人,交给孙武。孙武把宫女们分为两队,命吴王的两个宠姬做队长,令她们每人持戟,站好队。孙武问宫女们:〃你们都知道心、左右手和背的方向吗?〃宫女们答:〃知道。〃孙武说:〃心在前,左手在左,右手在右,背在后。〃      
  布署停当后,孙武又设下执行军法的斧钺。然后传下命令,一通鼓响,令其向右。号令一出,众女掩口嘻笑,哪里顾得前后左右。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这次应由将帅负责。〃令军士再次告谕众女,然后再击鼓呼进,宫女们愈发笑个不停。孙武三令五申,又传令向左,宫女们仍然不听调度。孙武变了脸色:〃申令不熟,将之罪,现在已经三令五申,仍不执行,罪在吏士。〃立刻传令将左右队长斩首,以正军纪。      
  吴王正在台上观看操练,见孙武要杀他的爱姬,急忙派人传话,说::我已知道将军善于用兵了,没有这两个爱姬,我连饭都吃不下,请不要杀她们。〃孙武正色说:〃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当即把两个队长斩首示众,依次派另外二人分任队长。于是接着击鼓操练,宫女们见此情形,再也不敢怠慢,确认左右前后,无不严格听从将令,连声都不敢出。〃      
  于是,孙武命人请吴王下台阅兵,说现在宫女们可以参战了,即使赴汤蹈火,也会勇往直前了。吴王虽心痛两个宠姬,心有不悦,但毕竟知道了孙武善于用兵,终于拜他为大将。孙武率兵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吴国显名于诸侯各国。      
  李元度是曾国藩的〃辛苦久从之将〃,曾国藩自称与李〃情谊之厚始终不渝〃,在靖港、九江、樟树镇屡战屡败的艰难岁月中,他一再得到过李元度的有力支持,但李元度丢失徽州以后,仍被曾国藩弹劾而去职,咸丰十年,太平军攻徽州。徽州是祁门老营的屏障,徽州得失关系重大,李元度领兵前去救援。因其擅长文学,不精于兵,曾国藩恐其有闪失,特与他约法五章。一再告诫要守住徽州,不得轻易接仗。然而,当太平军李世贤部来攻时,李元度却违反曾国藩〃坚壁固守〃的指令,出城接仗,结果一败涂地,丢失徽州。曾国藩悔恨交加,为严肃军纪,决定上疏劾之,一班文武参佐群起反对,有人甚至指责他悖离恩义,有失恢宏之气。李鸿章也表示要〃率一幕人往争〃,但曾国藩仍不为所动。像李元度这样与曾国藩交情深厚,且有过大功的将领一旦违反军令,也丝毫不予姑息,这一轰动事件传出后,众将为之凛然,盖知军法无情,不容苟且。              
第56节:第五章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1)          
  同时,他对有功将士有才良士也倍加爱护,有功即赏。雷嘉澍是已被革职了的一个知县,因为失守德兴县,被江西抚臣毓科弹劾罢免了官职,他其实是一个品行正直端正的人,在清朝宦海中,是难得的清廉刚正的父母官,做事勤奋而又严谨,奉公守法,爱护百姓,深得民心。      
  离职后,恰逢太平军的一支赖文鸿等人逃往德兴。左宗棠知道他平日颇得民心,就委令他招集兵勇,训练兵丁,阻挡围剿匪军,断其退路。雷嘉澍就在五村地区与左宗棠的官兵齐心协力,会战太平军,大获全胜。      
  曾国藩知道后就上奏咸丰皇帝,陈述其事为雷嘉澍邀功,同时请求圣上取消对他的处分,并让雷嘉澍到自己的军营内听差,以观后效,再加提拔。    
  成大事者统率团队需要铁的纪律。要想使得某项主张得以贯彻,必须抓住两点:首先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申明道理、做法,让人们知道如何行动;其次便要照章办事,如有违抗或玩忽职守者,便拣其首恶者,严加惩治,以收惩一儆百之效。而对执行得好的则需加以表彰与奖励。      
  施恩要讲究方法    
  曾国藩语录:惟用人极难,听言亦殊不易,全赖见多识广,熟思审处,方寸中有一定之权衡。    
  译文:用人是最难的事情,听从言语也特别不容易,全靠见多识广,深思熟虑,果断处理,心目之中一定要有一个一定之规。    
  曾国藩认为,要想使自己的手下心服口服地为自己卖命,就必须对自己的僚属施与恩惠,使僚属自觉地将自己与官长联为…体。让僚属感到自己行为的选择既是对自己负责,但更主要的是对官长负责,否则我就不是人,或我对不起他!施恩的方法不同于施威的方法。对官长对僚属施威则主要是通过有过必罚、严厉督责等方式.使僚属产生惧怕得罪的心理,使其行为选择在主要是对自己负责的基础上,间接对官长负责。比较而言,施威相对单纯,大抵做到〃有过必罚,不论亲疏〃即可,而施恩则颇有讲究,要施得巧妙,施得艺术,施得不露痕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如果把一番盛情好意弄成了…盘盛气凌人的〃嗟来之食〃,反而会弄巧成拙。      
  在曾国藩看来,施恩之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推功揽罪法,也即是推功于下、归罪于己。功罪的归属,常常涉及到利害关系,官长们推功于下、归罪于己,往往能使僚属避害获利。推功揽罪有时是同时表现在一人身上的。      
  例如北周赵善做尚书右仆射.其〃职务克举,则曰:〃某官之力。〃有罪责,则曰:〃(赵)善之咎也。〃〃功归下僚,罪责自己承担。不过推功与揽罪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分离的,某些人以      
  推功见长,某些人则因揽罪而闻名。    
  先说推功。西汉赵广汉做郡守,经常〃推功善归下〃。说:这是某某曹掾所为,非我所及。由于赵广汉〃行之发于至诚〃,致使看到或听到此事的僚吏们,都〃输写心腹,无所隐匿,咸愿为用,僵仆无所避〃,东汉的刘宽为南阳太守,也〃事有功善,推之自下〃。酷吏张汤也精于此道。张汤奏事,汉武帝连连说好。张汤说:这个奏章不是我想出来的,而是掾史某某所为。      
  推功法是僚属主动、积极的再创造过程。它以对僚属过去成绩的肯定,激发他们的自觉并给予充分的再表现的机会。同时.由于推功涉及的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不是笼统的〃大      
  家〃.所以既鼓励了当事者,又激励了见知的其余僚属。    
  再说揽罪。揽罪法以官长引咎自责为特征。闻人晋做泰山太守,〃吏有过谬,引以自责。〃官长反躬自责,将僚吏的罪过等同于自己的过错,〃自责〃已经是出人意料的〃过分〃行为。      
  而一旦从引咎自责进到引咎自罚,〃过分〃就更会带来意外的效果。    
  西魏文帝时,长孙俭做荆州刺史兼东南道行台仆射。辖区内郑县的县令泉璨有不法行为,被百姓告发,经过审讯,所告属实。长孙俭召集僚属,当众宣布:这都是因为我教诲不够,      
  恩信不及。是我的罪过,不是泉璨的过错。于是在官衙前,袒衣露肉自罚了三十杖,却没有制裁县令。据说,自此之后,〃属城肃励,莫敢犯法〃。魏文帝听说此事后,下诏褒勉慰劳              
第57节:第五章 曾国藩的用人之律(12)          
  他;权臣宇文察也写信给长孙俭说:近来听说您部内县令犯罪.你自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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