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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国际金融学-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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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办银行(lead manager)。也叫“牵头银行”或“首席经理银行”,是辛迪加贷款的主要承办银行。主办银行可能有一家以上,其主要任务是与借款人接洽和进行预备性谈判,协商贷款条件,贷款期限以及安排其他银行参与贷款和评估市场条件等。如果谈判有希望成功的话,借款人就会向主办银行递交筹资委托书(mandate letter)和有关项目的文件,作为请主办银行代为物色贷款银行的授权依据;同时主办银行也出具“贷款承诺书”(mitment);向借款人承诺在特定条件下为其组织辛迪加并提供贷款。
    2、主办银行与借款人共同拟定一份记载借款人法律地位、财务状况、项目概况以及贷款主要条件等内容的“情况备忘录”(information memorandum),或称“推销备忘录”(selling memorandum)或“上市备忘录”(placement memorandum),它类似于发行债券时的说明书。在这之后由主办银行将备忘录分发给对此项目贷款感兴趣的银行,作为邀请其参加辛迪加贷款的重要法律文件和决策依据。愿意参加此辛迪加贷款的银行称为参加银行(participating banks)或“参与银行”,进而组合成银团。然后主办银行在银团中选择一些愿意提供较多资金的银行为“经理银行”(managing banks),也称“协办银行”(Co…managers)或管理银行,组建“经理人集团”(management group)。
    3、有主办银行代表参与的经理人集团与借款人就借贷协议的各项条款进一步谈判,并聘请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等专家起草有关贷款合同、还款担保书、抵押协议等法律文件,谈判协议一旦达成,经理人集团即承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金。
    4、在经理人集团和借款者之间已就贷款的所有条件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正式签署贷款合同及附件。如果需要,主办银行还会将一部分参加贷款的权利出盘,再分售给参加银行。一旦对参加银行的分售工作结束,主办银行和经理银行通常还能保持他们最初承购份额的50%~70%。
    5、根据贷款协议,由主办银行安排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和恰当的地点提取贷款,并负责在规定期限向借款人收取贷款的利息和本金,并根据各银行提供贷款的资金比率,将贷款本息分配给各银行。有时也可以专门指定一家“代理行”(agent bank)来履行上述职能。
    若经理人集团事先已向借款人承诺给予一定金额的贷款,则此种信用称为“全部承贷”(fully underwriting);如果只允诺“尽力而为”(best efforts),而届期参与辛迪加贷款的银行又不踊跃,使经理人集团尽力而为后仍不能凑足原定的数额,则借款人需要减少借款额或修正借款条件,以提高参与辛迪加贷款银行的贷款意愿;如果经理人集团 “不作承诺”(no mitment),即是试试看,能组成辛迪加最好,不成功即作罢。
    辛迪加贷款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发展迅速,一些大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海外扩张过程中,急需巨额资金投资于大型工程项目,构成了国际信贷市场上旺盛的资金需求,到1981年,欧洲银行提供的辛迪加贷款已达到1 330亿美元;但是由于80年代国际债务危机的影响,以及国际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热潮的兴起,使辛迪加贷款的规模明显萎缩,1983年,国际辛迪加贷款总额降至750亿美元;从1984年起,美国的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借款规模迅速增加,促进了辛迪加贷款规模回升到1 120亿美元;进入90年代以后,辛迪加贷款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如图6-5所示,其规模从1993年的2 927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最高点14 649亿美元。
    国际辛迪加贷款快速增长的原因是这种贷款方式给借贷双方都带来了一些独特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这种贷款既增加了国际银行的信贷收益,又可以避免同业竞争,并能有效地分散贷款风险,减少或阻止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发生,尤其是有利于减少国家债务人利用“主权豁免”的特权给银行利益造成的损害。
    二是提供辛迪加贷款的主办银行都是国际信贷市场上著名的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银行,通过主办银行牵头组织对该项目贷款感兴趣的几十家甚至上百家银行一起参与提供贷款,使不同规模的银行都能在相同条件下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开展信贷业务。
    三是需要巨额资金支持的项目往往是一家银行难以承受的,辛迪加贷款为这类项目的借款人提供了良好的融资方式,辛迪加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在3年到15年之间,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贷款期限平均在6年左右,到了2000年,其贷款期限降至为3年左右。同时,由于辛迪加贷款的单笔交易额的增加,交易越来越多的以搭桥贷款21'20'和备用贷款的形式出现。
    四是由于辛迪加贷款多采用浮动利率、对借款人附有契约约束、贷款风险由辛迪加银行共同分担等特点,因而对辛迪加银行有利;同时,对借款人来说,进入辛迪加市场无需信用评级,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也便利了借款人。








资料来源:国际清算银行《国际银行和金融市场发展》。国际清算银行网站:bis/index。htm

    (三)辛迪加贷款的利息和费用
    国际辛迪加贷款的利息以LIBOR为计算基础,而加息率是由主办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加息率的大小与贷款风险有关,不但取决于贷款期限和借款人资信情况,而且LIBOR等基础利率的水平、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市场利率的易变性、银行对流动性的考虑以及辛迪加贷款市场竞争结构的变化等因素都会影响加息率的高低,加息率一旦确定以后,在整个贷款期限里原则上就保持不变。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的金融创新-“浮动加息率”被引入到辛迪加贷款中,也就是贷款协议中原先规定的加息率可以每半年或一年复议一次,并根据市场情况经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整。当然,在原先的贷款协议中会事先对浮动加息率规定一个最高限额。
    借款人除了要偿还利息外,还涉及到的其它成本包括:
  1、前端费(up…front cost)或称启用费(establishment fee)。其费率一般在贷款总额的0。5%~2。5%之间,这是在签订贷款协议时一次性付给(偶尔也有分次支付的)主办银行和经理银行的作为其组织和安排贷款的酬金。在实际操作中,经理银行会将前端费的一部分分给参与银行,由此又可以将前端费分为经理费(management fees)和参与费(participation fee);主办银行收取的经理费通常高于其他经理银行以体现对其组织工作应有的报酬。这种分配促使大银行近年来在管理辛迪加贷款方面朝着专业中间人的方向发展,即这些大银行组织起一笔辛迪加贷款的目的只是为了收取经理费,然后把贷款份额中的大部分卖给较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这种做法既体现了大银行在提供组织服务方面具有的相对优势,也为一些资本充足率达不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金规模小的银行进入辛迪加贷款市场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充分发挥辛迪加贷款中各银行的比较优势。
  2、承诺费(mitment fee)。这是借款人对尚未提取的那部分贷款所支付的费用,以补偿辛迪加为了借款人利益而放弃这部分备用资金的利息收益及其筹资成本。承诺费通常按0。25%~0。75%的年率征收。
  3、代理费(agent’s fee)。是支付给代理银行作为提供相应服务(代表辛迪加发放、管理和回收贷款)的酬金。代理费通常按年计算并按年支付,一年的代理费一般在1万美元左右。
    4、杂费(miscellaneous fee or out of pocket expenses)。主要包括在贷款协议签订以前所发生的各项零星费用,如主办银行的差旅费、律师费以及为准备签订协议的仪式所花费的相应支出等等。这些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没有一定的标准,一般由主办银行提供支出的账单,由借款人一次性付清。
    辛迪加贷款的主要成本构成为:期间成本+前端费,其中:
     期间成本=已提取的贷款额×(参考利率+加息率)+尚未提取的贷款额×承诺费率+代理费+杂费
  有的辛迪加贷款协议还附有“准备金要求条款”(reserve requirement clause)。条款规定假如贷款人的筹资成本因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比例而增加时,贷款人有权对收取的费用作出必要的调整。
    (四)辛迪加贷款的新变化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激化,国际辛迪加贷款市场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辛迪加贷款在跨国并购中发挥积极作用。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跨国公司掀起了跨国并购浪潮,促使国际辛迪加贷款规模急剧扩张,1995年至1999年,国际辛迪加贷款增加了430%。对辛迪加贷款需求激增的原因,是因为这种贷款满足了并购公司对资金流动性、做法的灵活性、操作的机密性和价格敏感性的要求。2000年,英国流动通讯集团(Vodafone)和其他欧洲电话公司并购,促使电信公司的贷款增加了3倍,达到2560亿美元,使辛迪加贷款需求猛增40%以上22'21'。
    2、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的日趋融合。与证券市场相比较,辛迪加贷款的缺陷主要是缺乏透明度和流动性。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中,这种缺陷严重危及银行业的竞争力,进而促进了辛迪加贷款证券化的金融创新,将原始贷款重新包装,经证券化处理在二级市场上向投资者出售,加强了透明度和改善了流动性,将辛迪加贷款可能引致的风险通过重新分配转移到证券市场。比如,1996年在美国推出辛迪加贷款的衍生产品抵押贷款债券(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s-CLO),将其原始辛迪加贷款证券化。CLO不仅在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和退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中很流行,对国际银行也很有吸引力,因为这些资产不用在表内显示,从而降低了银行风险资本金要求。所以,随着参与者根据市场条件对辛迪加贷款进行定价、对辛迪加贷款结构上的灵活设计及更频繁地买卖辛迪加贷款,已经使得辛迪加贷款的债券特色越来越浓厚。为推进辛迪加贷款的证券化,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分别于1995年4月和1996年初首次对辛迪加贷款评级,到2000年穆迪对7 500亿美元的交易进行了评级,而标准普尔对6 230亿美元的交易进行了评级。
   3、二级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为增强辛迪加贷款的流动性,建立和完善二级市场十分重要。1995年,美国成立了“贷款辛迪加及交易协会”(Loan Syndications and Trading Association-LSTA),1996年,英国成立了“贷款市场协会”(The Loan Market Association-LMA),1998年亚洲成立了“亚太贷款市场协会”(The Asia Pacific Loan Market Association-APLAM)。这些组织以维护和统一规范市场行为准则,通过自我约束,强化市场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来推进二级市场的发展。在美国,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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