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长安 作者:郑良霄(晋江金推vip2012-09-18正文完结,穿越版美女与野兽)-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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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长安
作者:郑良霄
文案:
穿越版美女与野兽的故事
穿越女孩夏飞帘,代姐出嫁,嫁的是炙手可热的宁王爷。她以为这只是个穿越女常经历的老梗时,却不知与此有关的每个人都围绕着她设好了局,布好了套。在这局中局,套中套里,她只是一枚小小棋子。
更可怕的是:关于这位宁王,有着种种诡异的传说……
女主不与人比美,不与人比才艺,初看有点“二”,但……
无逻辑纠结女V感情白痴
一个男人,两次爱上同一个女人
1V1,HE结局,放心跳坑吧。
这个算是我《阴谋与爱情》系列文的第一部。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尉迟洌,夏飞帘 ┃ 配角:夏云,尉迟澈,夏望舒 ┃ 其它:阴谋
第1章
长安的繁华,无论对哪个时代,对哪个时空来说,都是一种标志性的存在。
我站在街口,半眯着眼,享受着春日里,刚刚有些温暖气息的阳光。背后是我和二哥开的小饭店,店掌柜老木正守着墙上开着的一个小窗口,卖着卤味,生意好得吓人,小窗前长长的队伍很能说明一切。原因么,自然是……这个不是我要说的关键。我要说的是:那天,我看见了他!
我是穿越来的,此时是大景王朝、建初元年的三月,我已经穿越到这里快一年了,这是个在我学的历史课本没有记载的时空,在这里,我叫夏飞帘。据说这是风神的名字,风神是恶神,大家从这个名字就可以想到这个时空里,我的父母对我惮度了。二哥则叫我小飞或飞儿。二哥叫夏云,字丰隆,丰隆是云神的名字。在我们夏家,所有的孩子都被冠以神名。这个我以后慢慢说。
那天,我就是在自己开的小饭馆门口晒太阳,听说长安城外狄花开得正好,很多人都赶到城外赏花,二哥也兴致勃勃的去了,他那人总是那样,随时准备着好心情,不放过任何热闹的场景。
可我却不想动,在经历了一个冬天的蛰伏后,我比任何时候都慵懒,我斜倚着墙,舒舒服服的站在阳光里,看着眼前走过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原本的现实世界里,我22岁了,可在这个异时空,我还没到16岁,这让我很得意,觉得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却完全没有想到,命运之神早已站在我眼前,不怀好意的看着我了。
他就是那时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的。说突然一点也不夸张,长安的街道,平日里不准人纵马狂奔,但有一个人可以除外,那就是他——宁王尉迟洌。尉迟洌是当今皇帝尉迟澈幸存的唯一成年的弟弟,也是刚经过一冬与北方蛮族恶战之后,许多百姓心目中的民族英雄、武威大将军。
这是个动荡的年代,去年一年,先皇的各位王子,为了争夺皇位,纷纷扰扰打了大半年的仗,当今的皇帝和这位宁王成了笑到最后的人。哥哥尉迟澈坐上了皇位,弟弟尉迟洌则掌管着军队。
紧接着冬天里北方突厥的来犯,也许是他们看到了新皇登基,国祚未稳,也许是他们冬天里牧草枯死,牛羊冻饿。总之去年突厥的来袭,其势汹汹,一直打到了离长安不足百里的地方。
好在有宁王披挂上阵,以数万人的代价,才保住了今年这个春天里难得的和平。但也因为去年的战争,京城周边田地抛荒无数,长安城中也是一片萧条,只有我们这个小饭馆所处的街道,因为挨近皇宫,还显得略微有些人气。
今天,就是这点点人气,也被这位宁王的到来,驱得一点不剩了。
当急遂的响成一片的马蹄声从街口那边传来时,街上的行人也许是受去年战乱的影响,第一个反映全都是抱头鼠蹿,我们小饭馆门前买卤味的长队,在我还没得及眨眼的瞬间,也一下子消失不见。本来还热热闹闹的街道一下子空无一人,只留下街面上的一片狼籍。当时我第一个反映就是想到以前曾看到的那副图——《城管来了》。
没等我仔细琢磨这事的讽刺意味,宁王马队就这么黑压压的席卷而来,并快速的在我的视野里放大。
这时我看到了那个女人,不对,应该说是母女,因为那女人的怀里还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她本来是在我店门口排队的人之一,当别人都四散逃跑时,她大概是被孩子拖累,居然摔了一跤,此时她正慢慢的爬起身,然后,目瞪口呆的呆立在街心,看着眼前放大的马队,一动不动。
我干了一件我自己从来没想过我会干的黄事,后来很长时间我都一直在怀疑我当时是不是中了魔了,要不就是哪根筋搭了,总之,我其实挺后悔的,一直后悔了好多年。
当时,他的大黑马正好从我的眼前掠过,我就那么突然跳了起来,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马缰……
说实话,那时候马缰已经在他手里被勒直了,他其实也发现了那对母女,已经做出了勒马的动作,不然那天我一定死得难看。但就算如此,我还被马带着向前冲了好几步,并且感到一瞬间,我的手心一热,紧接着,才是疼,火辣辣帝。我尖叫着松了手,血,瞬间喷涌而出。我赶紧捏住手腕处的动脉,跳着脚哭喊:“老木叔。老木叔。”事情发生在一瞬间,我这个脑子永远不够用的人,一下子就丑态百出,哭得没了形象。
老木叔慌慌张张的从店里冲了出来,却束手无策,只“飞丫头,飞丫头”的和我对喊。(不知为什么,他从来不叫我二小姐。)
马队早就全体停了下来,却没有人有任何表示,全都看戏似的看着我们。
我冷静了下来,发现一个事实,不管是在以前的生活中,还是在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时空,想靠别人总是靠不牢的。我依然捏着我的腕动脉,一边呜咽着,一边转了身,打算去街对面那家生药铺想办法了。我们的小饭馆里可没有备下止血药。
这时,我眼角的余光里,看到大黑马上的他做了一个什么手势。马队中的一个人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也不经我许可,就一把抓住过我受伤的手,变戏法一样,他手里又多了一个小瓷瓶,他把瓷瓶里的药粉向我手上的伤口一洒,然后抬头问我:“有手帕吗?”
我泪眼蒙眬地看着他,这家伙年龄不大,容长脸,不黑也不白,很和善的样子,穿了一袭青衫,看上去不像武将,可也不太像书生。我看了他的眼就觉得很亲切,好像曾在哪儿见过似的。
说起来丢人,我没有手帕,在这个新的时空里,我很难记得带上那东西出门,如果有可能,我倒是宁可每天检查一下有没有带上手机。可惜我现在没手机了,我是魂穿过来的,真可惜啊。
对方笑了一下,开始在自己身上摸,左一下,右一下,我有一种直觉,他也不会有手帕之类东西。果然,他抬头,求助般的向大黑马上看去……一块黑色的的大巾帕飘然而至,为什么是黑的呢?他接了,用这只黑色的手巾在我伤手上缠了好几圈,然后打个节。他这才又抬头冲我笑了一下。我注意到,血已经止住了,他的药倒是很很灵。至于对面这个人么,我得对得起自己良心说实话——也很帅。
但二哥已经警告我了,不许再一看到美男就拨不出眼珠、流口水,及作出其它丑态,那会让他很没面子。于是,我忍。
可对方却又冲我笑了一下,这,不是勾引人么!他反身回到他自己的马上。我追着他的背景说了声谢谢。
“找死!”这像是一句总结性发言。
我愕然抬头,是那个人在说话。他此时安坐在大黑马上,黑衣黑斗篷,黑的毡笠上垂着黑的纱,完全遮住了他的脸。我想起人们关于他脸的传说,有点替他可惜。他从黑纱后面冷冷地看着我,我虽然看不清,但也能感觉到他的眼光如刀一般的锋利。
不过,他说的“找死”是指什么呢?是指我拉他的马,还是指刚才我偷看青衫的帅哥?
我瞥一眼搂着孩子在街边瑟瑟发抖的那对母女,觉得应该大人有大量,不与他计较,于是很敷衍地大声说:“对不起,耽误您正事了,您去忙您的吧,没事了。”
他却不走,轻轻带动马缰,大黑马踏着小步,围着我转了一个小圈。
“看你的脏脸!”他说,语气有点凶恶,还有点嘲讽。
我刚才哭过,现在脸上大概又是眼泪又是鼻涕。但……我没有手帕,于是我用袖子胡乱一抹。
再抬头,我看到马队中有人在笑。怎么!不可以吗?
他不再说什么,又是一带马缰,大黑马毫不留恋的从我身边冲了出去,街上又是一片声的马蹄响。
我记得我当时还觉得大大的松了口气,却不曾想,就是因为这次街头的邂逅,我就此落入了他的网中。
更糟糕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俩谁都没有意识到,这其实也不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
第2章
。 风起长安 第2章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现在大家都不爱看穿越过程了,不过还是得写,女主的性格啊,故事的背景啊,都得交待一下,噗,就这样吧。我醒来的时候,眼前只有一片灰色,遥远的摸不着边的灰色,我想努力睁大眼睛,却又不得不立刻闭上了,因为我的眼睛感到了,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接着我又觉得嗓子发干发痒,我想咳嗽,可只稍微用力,胸口的巨痛又让我几乎再晕过去。
“我说她没死吧,她动了。”旁边有人说。
死?我小心翼翼地吸了一口气。他们说的不是我吧。
“动了吗?我没看出来。被驴踢到胸口还不死?我明明看到她刚才吐了一口血后才栽倒在地的。”又有人说。
被驴踢,吐血,倒地……好吧,我不得不再次睁开眼,因为我觉得就是死人听到这个也该睁眼了。胸口还是疼,得小心的呼吸,我向着有声音的方向,努力转动我的脖子,还能动,我真的没死!
然后我看到了人……好几个。怎么形容他们呢——我那空空如野的大脑里只蹦出了“满面尘灰烟火色”这么一句。他们的脸在离我的脸并不远的地方,全是是脸上肮脏,嘴唇干裂,鬓角散乱。他们看我的眼神,或关切、或好奇、或……我觉得他们全都还有同一种表情:默哀……
我努力让自己的意识回到我的大脑里,我终于真真切切的感觉到我身下的坚硬与冰冷,头上的高远与空蒙。于是,我知道我此时是躺在地上,刚睁眼时看到的那片灰色是天空!
那些人开始七嘴八舌:“看!她眼珠乱动呢。”
“看!她脖子拧过来了。”
“她在看我!”
当然他们全都穿着古装,都是古代的打扮,却说着我听得懂的语言,就和所有穿越小说里写得一模一样。我再笨也知道了:我穿越了!现在,我觉得我有点倒霉,命运是在拿我开玩笑吧,别人穿越好歹有张床的。
我是个普通的女孩,当然,我是说我在现代社会里的情况。大学刚毕业,——其实已经三个月了。我仍然留在我读大学的这座城市里,我想在这里找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并就此安定下来。这倒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爱这座城市,实在是我有些不甘心回到我出生的那座小县城。
我想在这座大城市里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