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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狼王宠妃 作者:穿靴子的加菲(潇湘书院vip2013.07.02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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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笨蛋,呼吸啊。”终于,翎墨不情愿地放开了她,低声叱道。
    听完他的话,离歌在如梦初醒般地大口喘着气,一边使劲拍自己的胸口,半晌,等到她终于正常呼吸,离歌在疑惑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如此对我?”
    因为刚刚情绪的关系,离歌的声音微微沙哑,却有着别样的诱惑,翎墨刚压下去的想法又冒了头,尽力压下心中的燥热,这才问:“以往有过人这么对你吗?”
    离歌摇头。
    尽管已经猜到,但看到她承认,翎墨还是笑开了眼,接着问:“你喜欢我这么对你吗?”
    离歌想了想,感觉还不错,接着点头。
    “既然感觉不错,那我为何这么对你又有何关系?”
    本来还想拿她当宠物来逗逗,但是此刻翎墨改变了主意,看着被自己蹂躏的嫣红的薄唇,也不管离歌听不听得懂,翎墨低声说道:“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女人。”
    霸道的话从他口中吐出丝毫不显突兀,也不管对方是不是愿意,在翎墨看来,只要自己想得到了,那便不容许她拒绝。
    离歌眨了眨眼,不明白翎墨的话,毕竟这种突然而来的改变让她有点措手不及,亲吻是情侣之间常做的事,而书上都说所谓情侣是对对方有好感的男女朋友,被对方吸引,相识,相知,相爱并许诺在一起的两个人。她仔细盯着翎墨看了看,又低头想了想,她确定自己跟这男子不是情侣关系,自己怎么就成了他的女人,所以,吞了吞口水,离歌小声反驳道:“可是,我们才刚刚认识。”
    “这跟你是我的女人有关系吗?”翎墨声音有点冷。
    “那个,我们不熟悉,我怎么能是你的女人呢?”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离歌不怕死地继续反对。
    离歌缩头缩脑的样子让翎墨才聚集起来的努力瞬间消失无踪,他轻轻碰了碰离歌仍然红肿的唇,低笑道:“呵呵,如此,我们不算熟悉吗?”
    貌似他说的也对,离歌一向单纯的脑袋里顿时乱麻一团,不过,这翎墨怎么说也是一国王爷,他的见识肯定比自己丰富,他说的也应该正确,想着,离歌无意识点头,赞同男子的话。
    看着离歌迷惘点头的模样,翎墨心下又是一喜,看来自己是无意中得到了个宝贝,想要彻底完全让她属于自己,了解她是首要条件,因此,翎墨问:“你是哪国人?”
    “中国。”离歌还没回神。
    “中国?”翎墨疑惑地看着离歌的眼睛,她纯净的眼眸没有闪躲,那么也就是说她没有撒谎,翎墨接着说:“据我所知,天和大陆只有三个国家,分别是朝凤,临均,以及澜汉三国,根本没有你所说的中国,你确定自己没有没记错?”翎墨一边轻抚着离歌的粉嫩脸颊,一边若有所思地问。
    虽然只相处几日,但离歌单纯的性格自己已经完全掌握,她根本不善于撒谎,也就是说真有她口中所说的国家,难道这天和大陆还有自己不知道的所在?
    知道他的怀疑,离歌也没有更多的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这几日她甚至怀疑自己前二十年是不是仅仅是一场梦,是根本不存在的,不过,待自己如女儿的师傅,还有自己脚边的精灵貂,无不诉说着自己重现在这陌生时代这个事实。
    看到翎墨若有所思的样子,离歌心直往下沉,不知为何,看到翎墨没有点头,她心一揪一揪的难受,于是着急解释道:“我说的是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几日前明明我已经被棕熊咬死了,但是一觉醒来就出现在这里,而且身上也没有任何伤口,还有,连小黑也跟来了,你要相信我,我,我,没有骗你。”


 ☆、第十一章 翎墨坦言
    听到离歌的话,翎墨脸色一沉,一方面,想起遇到棕熊的那一夜,也终于忆起那只棕熊见到小东西时那种恨不得撕碎她的眼神了,若是那时知道它曾今咬了他的人,那么自己也不会让它那么容易就死掉。
    另一方面,也是最让他担忧的。
    一直以来,他都是冷心冷情之人,世间的一切均激不起自己的丝毫情绪,他同样是个无喜无悲之人,再大的喜事,再残酷的磨难对他来说都与吃饭睡觉没有多大区别,所以他从来没有焦心的时候。就像现在,被那些所谓的‘家人’害的变成如今这半人半兽的模样,翎墨也没有愤恨或是极怒的心里。
    但是自从意识到自己的感情之后,翎墨知道原来自己也可以有七情六欲的,想着小东西是无缘无故的来,会不会又无缘无故的离开?翎墨绿眸中满是暴风骤雨,无论是谁,即使是鬼神,也休想从自己手上夺走她。
    吱吱吱,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翎墨被一阵精灵貂的叫唤声惊醒,他冰冷的眼神更甚,冷冷看向那只该死的小貂,却见它指了指离歌。
    顺着精灵貂的小爪子,翎墨看到离歌白皙的绝丽脸上满是泪水,她委屈地看着翎墨,见他回神,泪水流的更凶。
    离歌自己也不知道为何看着翎墨冰冷的样子会觉得委屈,而且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就是几日前,他想杀了自己的时候,她都没有半分委屈害怕。
    翎墨眼中的冷寒在看到离歌眼泪的刹那烟消云散,暗叹一声,翎墨知道自己刚刚的冷脸吓着她了,轻柔地擦了擦她的眼泪,低叹道:“我相信你。”
    将离歌轻拥入怀中,翎墨眼睛看向无边的天际,心中发誓即使是天意,他也定要与天相抗。
    翎墨肯定的话让离歌破涕而笑,清绝的小脸姣若春花,媚如秋月。
    “身体已经好了吗?”翎墨笑看着她可爱的模样,问。
    离歌点头。
    “那今日就动身。”
    “我们要去哪里?”这是离歌一直以来都想知道的,但总是忘了问。
    离歌的话让翎墨眼眸一深,良久,他才回道:“我们要去森林最深处,寻找一个叫‘尘埃’的部落。”
    “为了要去寻找那个部落?”
    自己遇到墨时就他一个人,他必然是有很重要的事才不顾危险独自一人行在这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森林里,现在自己跟他的关系更近了一步,那么理所当然自己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缘由。
    抚着离歌的背,翎墨眼神悠远,他没有丝毫情绪地说道:“我本是朝凤的三皇子,十七岁封为青翼王,守着朝凤的边关,就在一月以前,朝凤皇上找我回朝都,在洗尘宴上,我的两个‘兄长’给我下了蛊,只有这座森林里一个叫‘尘埃’的部落里才有人能解了这蛊。”
    “就是让你晚上变成狼的东西吗?”离歌不笨,当然能猜出这件事。
    翎墨点头。
    受了那么大的伤,不仅是身体上,还有心理,尽管他表现的淡漠,但多少都会难过的吧,离歌明白这种被亲人背叛的感觉,她一阵心疼,从今往后,她就是墨的亲人,所以他们两人都不孤单,离歌为自己的想法跃雀,她甜笑道:“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翎墨点头,起身牵起离歌的手,两人无声离开,一边早已看惯了两人甜蜜情景的精灵貂扔掉爪子里的野果,瘪了瘪嘴,看着相携着离开的两人,吱吱乱叫。
    前面两人走着,离歌突然想到什么,着急地问:“那日来杀你的是你的…?”
    能下杀手杀自己亲人的人不算自己的亲人,所以,离歌也不知该如何称呼那些人。
    翎墨点头:“在朝都他们不敢明目张胆的下杀手,况且想要杀我,他们简直是自不量力。”
    翎墨的回答并没有让离歌的眉头舒展,白日还好,但是若到了夜里,他变身为狼的时候,根本没有白日的那种绝世武功,仅仅是一只强壮的狼,这时候,那些人要来的话,后果一定不堪设想,思及此,离歌拉着翎墨的手加快了脚步。
    翎墨又如何不明白她的担心,看着前面的那个小脑袋,翎墨的心一阵舒爽,他不会告诉她即使晚上他依旧有办法保她的平安。
    夜幕如约降临,今夜的月桂似是有些害羞,遮遮掩掩地躲到了云层后面,漆黑的夜里伸手不见五指,离歌担忧地看着喘着粗气正在变身的翎墨。
    虽然不再如之前那样嘶喊,离歌还是心疼的无以复加,她紧紧抱着翎墨,感受着他的身体一遍遍的重组,一边轻抚着他的背。
    “不疼,不疼的,马上就好了。”离歌依照着以往师傅哄自己的样子轻哄着翎墨。
    终于,淡绿色的眼眸变成荧荧发光的幽绿色,离歌知道又过了一次,她抱着狼脖子,将头搁在它的颈间,亲昵地摇着。“嗷唔……嗷呜……”
    气氛正浓的时候,一阵离歌并不陌生的虎啸声传来。
    她一怔,之前几夜他们一直在山洞里,点的柴火,周围的野兽都不敢靠近,甚至连叫声都没有,这让她一时忘了这是原始森林,是野兽的家。

    许是今晚的夜色昏暗,又或许是那些野兽饿了,一声虎啸响起之后,接二连三的厚重啸声此起彼伏,离歌颤抖,这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看着因变身而没有力气的狼,离歌身体渐渐僵硬,她不能让那些大虫发现墨。
    能感觉到离歌的紧张,狼伸头,舔了舔离歌的脸,眼中是无人能超越的自信,它朝离歌眨了眨眼,示意她别紧张。
    离歌勉强笑着,她低声朝狼说道:“我们走吧。”
    听着越来越近的凌乱脚步声,离歌知道那些老虎很快就会发现他们,现在首要的是寻一个偏僻的地方。
    让离歌纳闷的事,狼摇摇头,并不同意她的建议,不过,瞬间她便明白了它的意思,现在稍微的风吹草动都能惊动那一群极饿的大虫,为今之计只有无声地呆在这黑暗里,希望那些老虎不会发现。不过,看着这只狼贼亮的绿眼,离歌想想也觉得不可能逃得过那些同样眼神尖利的老虎们。
    “小黑,上树!”她是一定会陪着翎墨的,至于小黑,离歌当然不愿意它入虎口。


 ☆、第十二章 玄幻世界
    精灵貂尖尖的小嘴一撇,小眼睛在漆黑的夜里闪闪发光,继而泪眼汪汪地看着自家主子,它虽然只是兽类,但也懂得人类常说的‘患难与共’这个词,自己又怎能抛下主子逃生呢。
    每次只要它用这一招,自家主子准投降,可是这一次却出乎它的意料,只听离歌严厉地低声道:“快点上去,不然我会生气的。”
    主子一般不会生气,不过一旦她生气,那后果是自己如何也不愿想起的。跟了主子三年,精灵貂只惹过她一次,那一次的教训是血淋淋的。
    想到那接近一个月的非兽生活,精灵貂浑身一个机灵,它最后再看了一眼离歌,发现她眼中没有丝毫妥协,无奈,一扭屁股,就往最近了一棵老树上窜去。
    精灵貂才站稳,虎啸声几乎要穿透耳膜。
    “嗷呜…嗷呜…”
    咚咚咚,脚步声越来越急促,许是那些大虫闻到了陌生气味,重重的踏步声震的这一方天地地动山摇,树叶更是被震得哗啦啦作响,还有一股骚臭味也随着微风往这一人一狼躲藏的地方飘来。
    尽管已经做好了被大虫咬死的准备,离歌还是不由自主地往狼的身上蹭去。就论脚步声,她知道这一群起码有上百只大虫,不同于被棕熊咬的那次,就自己这小身板,一头咬自己一口,也不够。
    狼眼中的自傲一闪而过,它舔了舔离歌的掌心,然后将她拱到了自己的身后,绿眸中闪现嗜血光芒。
    “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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