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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春上村树挪威的森林-第7章

小说: 春上村树挪威的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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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吞下蛞蝓的事是真的。我问过他,他告诉我那事不假。“吞了好大的三只唷!” 
  “为什么要吞呢?” 
  “有很多原因嘛!”他说。“我刚住进来那年,新生和旧生之间发生了一点龃龉。当时好像是九月吧!我代表新生去和旧生沟通。对方是右派分子,手上全拿着木剑,当下火药味极浓。我便告诉他们,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了,是我能做的,我都做,只要能解决事情就好。于是他们叫我吞蛞蝓。我说好哇!我吞!然后就吞啦!他们居然找了三只好大的。” 
  “那是什么感觉呀!” 
  “吞蛞蝓的感觉只有吞过的人才会知道。那种咕噜一声通过喉咙,然后一下子掉到胃里的滋味很不好受咧!感觉冷冷的,嘴里也还留着一些味道。一想起来就觉得很恶心。我可是拼死压抑,才没吐出来的唷!因为万一吐出来,他们还是会让我再吞一次的,最后我总算把三只都吞下去了。” 
  “吞了以后呢?” 
  “当然就回房间去猛灌盐水啦!”永泽说道。“不然还能怎么样?” 
  “说的也是。”我也表示赞同。 
  “但是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对我耍狠了,包括那群旧生在内。因为除了我以外,没有人敢吞下三只蛞蝓。” 
  “大概没有吧!”我说。 
  要调查他的阴茎大小则非常简单。只要和他一块洗澡就好了。那玩意儿看上去的确是相当派头。他说:谣传他和一百个女人睡过觉是夸张了些。想了想,又说大约是七十五个左右。说是已经不大记得了,反正一定有七十个。我告诉他,自己只和一个睡过而已,他说那很简单。 
  “下次和我一块儿去嘛!没问题的,马上就会了。” 
  当时我还不信他的话,等到做了才知道真是很简单,简单得让人觉得很乏味。 
  我和他一块到涉谷或新宿的酒廊去(大概总是去那几家),挑上两个结伴同去的女孩,和她们聊天(当时眼里就只有这两个女孩)、喝酒,然后就把她们带到宾馆去做爱了。永泽很会说话。他并没有聊什么特别的话题,但只要一和他聊天,大部分的女孩们都会很服他,被他的话吸引住,不知不觉中就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就和他上了床。再加上他人又长得英俊,而且既亲切又机灵,女孩们和他在一起,都会觉得很愉快。说奇也奇,就连我因为和他在一起,仿佛也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 
  永泽常催着我说话,而我只要一开口,女孩子便一副又崇拜又开心的模样,正如对永泽一般。这全是永泽的魔力,真是不可多得的才能哪!每一次我总是这么慨叹着。和他一比,木漉的座谈口才便成了骗小孩的玩意儿,连比都不能比。不过,我虽然对永泽的这份能力相当折服,却仍旧十分怀念木漉。如今我更加确信木漉真正是一个诚实的人。他把自己的一点才能全献给我和直子。比较起来,永泽都拿他那慑人的才能游戏似的到处任意挥霍。我想,他大约也不过是真心想和眼前那些女孩上床吧!对他来说,那不过就是游戏罢了。 
  我个人并不挺喜欢和陌生女孩上床。当然,这种解决性欲的方法是相当轻松,拥抱、爱抚本身也十分愉快,令我厌恶的是翌日早晨分手的时候,一睁开眼睛,发现身旁有个女孩正呼呼大睡,房里充斥着一股酒味,不论是床、灯或窗,所有的摆设都透着一股宾馆特有的俗气,而我则因宿醉昏沉沉地。不久,女孩醒来,开始蟋蟋嗦嗦地四处找内裤。然后就边穿袜子边说道:“喂!你昨天晚上有没有戴那个呀?我这几天可是危险期唷!”说罢,又面向镜子边涂口红、戴假睫毛,边咕哝她头痛啦、今天怎地不好上啦等等。我厌恶透了。其实也不一定非得待到早上不可,但我没法一面担心晚上十二点的关门时间,一面“诱拐”女孩子(这在物理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于是只得事先申请外宿了。这么一来,就不得不在那儿耗到早上,才带着自鄙和幻灭感回宿舍去。只觉得阳光刺眼,口干舌燥、晕头转向。 
  如此这般,和女孩睡过三、四次后,我便开口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做个七十次,不觉得太空虚了吗? 
  “你会觉得空虚的话,表示你还是个严肃的人,真是可喜可贺哩!”他说道。 
  “到处和陌生女孩睡觉,你当然不会有什么收获。只有疲惫、自鄙而已。我也是一样呀!”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拼命地做?” 
  “这很难解释。你知道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不是写过有关赌博的书吗?就和那个一样嘛!也就是说,当周遭充斥着可能性时,你很难就这么视若无睹地让它过去。懂吗?” 
  “好像有一点。”我说。 
  “一到黄昏,女孩会到街上来放荡呀,喝酒什么的。她们要求某种东西,我也正好可以给她们那种东西。做起来很简单嘛!就像扭开水龙头喝水一样简单。在一瞬间你让它掉落,她们也正等着接呀!这就是所谓的可能性嘛!当这种可能性就在你眼前转来转去时,你能眼睁睁地让它过去吗?当你有这份能力,又有让你发挥的场所,你会静静地走开吗?” 
  “我从没有这种感觉,不太能体会。搞不清楚那是什么玩意儿。”我笑道。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一种幸福呀!”永泽说道。 
  尽管家境富裕,永泽却住进这幢宿舍来,原因就出在他太爱玩女人了。他父亲担心他若是一个人住在东京,一定会忙着玩女人,所以才强迫他住四年的宿舍。不过对永泽而言,这倒是无所谓,因为他并不怎么在乎宿舍的规定,过得还挺自在的。心情一好,他就申请外宿,有时去猎艳,有时则到女友家去住上一宿。申请外宿本来是件麻烦事,但他总是轻轻松松地就通过了,而且只要他帮腔,我也照样通得过。 
  永泽有个刚上大学时就开始交往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年。我曾见过几次,印象颇佳。初美并不是那种一见便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人,甚至可说是中人之姿,没什么特别。起初我还觉得她配不上永泽,但只要和她谈过话,任谁都不能不对她产生好感。她正是那种女孩。稳重、理智、有幽默感、有同情心,穿着也总是十分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大概就不会去和那些无聊女子上床了吧!她也很喜欢我,常常热心地要介绍她的学妹给我,然后四个人一块儿约会。我因为不想重蹈覆辙,所以总是找藉口溜掉。初美所念的女子大学里的学生全是些富家小姐,我和那种小姐是绝不可能谈得来的。 
  初美也约略知道永泽常会去玩女人,但她从不对他抱怨。她真心地爱着他,不想给他任何压力。 
  “我真配不上她呢!”永泽说。而我也有同感。 
  入冬之后,我在新宿一家小小的唱片行打工。待遇虽不很好,但工作轻松,而且一个星期只轮三天夜班,买唱片又可以打折,不算是个坏差事。耶诞节时,我就买了一张亨利曼西尼的唱片送给直子,里头有一首“DearHeart”是直子最爱听的歌。我亲手包装并系上一个红蝴蝶结。直子也送我一双她自己打的毛线手套。大拇指的地方打得有点短,但还是很暖和。 
  “对不起!我真不中用!”直子红着脸,略带腆地说道。 
  “不打紧的。你看!我还不是戴得很好?”我戴上手套展示给她看。 
  “不过,这么一来你就再也不用把手插进外套的口袋里了。”直子说道。 
  那个冬天直子没有回神户。我因为打工要到年底才结束,结果便也一直待在东京。回神户既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也没有什么人想见的。过年时,宿舍的餐厅没开,我就到她的住处去吃饭。我们烤饼吃,又做了一些简单的煮年糕。 
  一九六九年一月到二月之间的确出了不少事。 
  一月底,“突击队”发高烧近四十度,整天躺在床上,我因此误了好几次和直子的约会。当时我好不容易才弄到两张某场音乐会的招待券,邀了直子一道去,曲目是直子最喜欢的布拉姆斯第四号交响曲,她也期待了许久。可是“突击队”在床上难过得翻来覆去,仿佛立刻就会死了似的,我不能就这么丢下他不管,自个儿出去玩。可是找不到一个好事的人能替我照顾他。我只得买来冰块,将几个塑胶袋套成一个,装进冰块做成冰袋,然后冷却毛巾帮他擦汗,帮他换衬衫,每个钟头还得量一次体温。整天下来,高烧始终不退。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却一骨碌爬起来,像个没事人一样开始做起体操来了。一量体温,竟回复到三十六度二。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真是奇怪!我从来没有发过高烧呀!”“突击队”说道。那口气听来倒像是我的错似的。 
  “可是你的确是发高烧啦!”我突然头痛了起来。跟着我便展示了那两张为了他发烧才作废了的招待券给他看。 
  “还好只是招待券而已。”“突击队”说道。当下我是很想一把抓起他的收音机从窗口丢下去的,但因为头痛,只好又钻回被窝睡觉了。 
  二月里下了好几场雪。 
  二月底,由于一点芝麻小事,我和住同一层楼的旧生吵架,还出手打了他。他的头因此撞上了水泥壁。所幸只是一点轻伤而已,而且永泽也帮我料理了善后。但我还是被叫到舍监那儿去听训。从那以后,我的宿舍生活就不怎么愉快了。 
  就这样,第一学年终了,春天到来。我有几个学分没拿到,成绩平平。大部分都是C或D,B只有几个。直子则全部通过。四季已然交替了一回。 
  四月中旬,直子满二十岁。我是十一月生的,她等于大我七个月左右。直子满二十岁了,我总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我总觉得不论是我,或是直子,都应该在十八、十九之间来来去去才对。十八,接着十九;十九,接着十八这样我才能接受。但是她已经满二十岁了。然后,秋天一到我也会满二十岁。只有死去的人永远都是十七岁。 
  直子生日那天下雨。下课后,我在附近买了蛋糕,跟着搭电车到她的住处。因为我曾对她说过既然满二十岁了,还是稍微庆祝一下好了。我想如果换作是我的生日,我也会希望这么做吧!孤伶伶地过二十岁生日的滋味一定不好受。这一天的电车不但挤,又晃得厉害。蛋糕晃到直子的屋子里时,已形同古罗马露天剧场的遗迹一般残缺不全了。不过,我们还是用火柴点燃二十支准备好了的蜡烛,然后又拉上窗,关掉电灯,这么一来,果然就像个有模有样的生日。直子还开了一瓶酒。我们一面喝酒,一面吃蛋糕,非常简单的一餐。 
  “满二十岁听起来真有些怪异呢!”直子说道。“我根本就还没作好准备嘛!真怪!好像是被人从背后推上去一样!” 
  “我还有七个月,可以慢慢准备哩!”我笑道。 
  “真好!还是十九岁。”直子羡慕地说道。 
  一边吃,我便一边说起“突击队”买新毛衣的事。本来他只有一件毛衣(是件蓝色的高中校服),现在总算有两件了。新毛衣相当可爱,上头有一只红、黑相间的鹿。毛衣本身是好看没错,但只要见他穿着走路时,大伙儿都忍俊不住。而他却一点也不懂大伙儿为什么要笑。 
  “喂!渡边,有什么不对吗?”他问道。在餐厅里,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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