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宽的马车 作者:孙惠芬-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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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嫂的意思是,她在尊母亲的想法,把普天盖地的鸡蛋变成钱。没准,她传播了消息,就是为了让那些女人送鸡蛋来,好让它们变成钱给我拿着进城。这让我说不出的感动。然而,让我更加感动的,还是赶车离开歇马山庄之后。那是在我们走过无数次的乡间土道上,我们迎着扑面而来的风,风在这时已经有了一些春天的气息,是那种和缓的,温润的,像夹在麦芒之间的丝丝羽毛。二嫂说:“吉宽,俺看出来你变了,你一点也不关心你二嫂了。”
我转回头,与二嫂的目光正好相对。我说:“怎么会二嫂,俺怎么能不关心你。”
二嫂赶紧收回目光,自言自语似的说:“你骗不了俺,你的魂叫许妹娜勾走了。”二嫂语音很低,好像这让她伤心。
我有些惊奇,惊奇二嫂的敏感。不过想一想二嫂是对的,她再木,也能感到我们之间的变化,比如我们好久都不再疯闹了。我没有吱声,眼睛看着前边的道路。
二嫂说:“俺是你嫂子,俺不过就是你嫂子,可是不知怎么了,你走了俺心里不好受,俺好多天都睡不好觉。”
如果说二嫂前边的话只提供了一种信息,一种她知道我心情的信息,那么这句话,便是向我交待了她的心情。我没有回头,二嫂比我大几岁,在没有许妹娜之前,她在我心里是什么角色我说不清,反正在通向小镇的马车上,她无数次地咯吱过我,拍过我的后背,使我也情不自禁地咯吱过她,隔着衣服,碰过她暄乎乎的奶子。一些年来,我们相互带来过许多快乐,她给我的快乐,曾深入了我的梦,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我给她的快乐,会有如此之深。
不知是因为感动,还是一种说不清的什么,我本能地将手伸出去,握住二嫂的手。我的动作很笨,就像在雪地上逮住一只鸟,因为在我伸手时,二嫂的手往身后挪了一下。我逮住一只鸟,却不知把她放在哪里,她冰凉的,瑟瑟发抖,像是挨了很久的冻,就在我迟疑的时候,这只鸟猛地从我的掌心飞出去,随后,二嫂说出了一句让我万分意外的话:“去找许妹娜她也不会理你的,她都怀孕了。”
二嫂的意思是,许妹娜已经是别人的人了,去也是白去。可是二嫂难道就不是别人的人了吗?二嫂这句话,显然有些赌气的意思,就像许妹娜曾经因为戒指在我面前赌气那样。可以说,是赌气让她忘了自己的身份。然而二嫂不知道,她的赌气,并没有达到她想要的效果——让我受到刺激之后有反扑的举动,而恰恰相反,当听到许妹娜怀孕的消息,我的手居然一下子僵在那里不动了,不但如此,我心口的某个地方也抽筋一样,一丝丝胀疼起来。
在许妹娜和小老板之间,我是一个局外人,就像在我和许妹娜之间,二嫂是个局外人一样,这一点不管是她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我都是知道的,可是,当听说许妹娜怀孕,我不知怎么就迷失了自己,那一时刻,许妹娜是我的亲人的感觉那么强烈,想跟她见一面的念头那么强烈,尤其,我想问一问她,我究竟是她的什么人?
实际上,想问一问许妹娜我是她什么人的想法早就有了,在我蒙在黑暗里将自己弄得浑身潮湿的时候,在我趴在二道河的河面上嘴唇吸着冷气的时候,她,许妹娜,就已经成了我不能分割的一部分了,只是我被包裹在现实的痛苦里,不能清晰地知道而已。实际上,那句话,那句我到底是她什么人的话,一直就潜伏在我的心里,在那个美妙的月夜我们分手的时候,在她出嫁那天开走在粉房街的轿车傍,在杀猪喝酒那天她默默地站在我身后的时候。只是她一直没有给我机会,或者,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去而已。
在勇气被突如其来的消息鼓胀起来时,我是怎样伤害了二嫂呵,我居然没有了跟她说话的丝毫心情。从半路到集市,再从集市返回,我一直没吱声,致使二嫂在回来的路上抽泣起来,我也没有一句安慰。一些时候,感情会让人心软得不行,而在另一些时候,感情又让人心硬得不可思议。
二十一
14
如果说,在此之前一直酝酿的离开,不过是被某种光芒刺疼之后生出的信念,想在城里好好干一番,送给许妹娜看看,那么现在,我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那就是,我进城,仅仅是为了见到许妹娜,我要尽快见到她,问问她我到底是她的什么人。
我的这个变化,让我比二哥三哥四哥先走了十几天。那是一个风里头有了明显暖意的早上,那个早上,我先是去了一趟老程头家,从他那里要来他女儿黑牡丹的地址,之后又去了我从来不去的吉成大哥家。和吉成大哥虽属堂兄弟,可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路人的关系,他把城里的楼座子盖到乡下来我不喜欢,我尤其不喜欢他把墙皮刷上桔黄的颜色。倒置房门口,吉成大哥正在发动摩托,看见我,他抬起头,他倒是没什么表情,目光也不像在许家吃猪肉那晚那么复杂。我开门见山:“大哥,你知不知道小老板家住在哪个区?”
吉成大哥打了个愣怔,高大的身材映在倒置房桔色的墙壁上,使他的疑惑显得很巨大。我补充说:“就是许妹娜的对象。”
这时,吉成大哥表情里有了某种东西,那种由回忆拼接起来的东西,他把手伸到兜里,我想一定是在掏大姐说的那张纸片,但掏了半天什么也没掏出来,想了想说:“中山区吧。”
虽是边想边说,但吉成大哥的声音不容质疑。他说完话,人就上了摩托,轰隆一声从我眼前飞过,似乎能回答我的话,已显出他足够的耐心。
不知是吉成大哥的态度给了我相反的力量,还是“中山区”这个地名让我有了方向,当我离开倒置房,跟随
摩托车向东山岗走去,我觉得我的脚下有一股风在打旋,使我健步如飞。
因为心底鼓噪的东西太强烈,我还不能知道这次离别意味着什么,那天早上,我跟母亲,跟家,跟我的老马,跟二嫂,跟歇马山庄,都没有像模像样打一声招呼。在一股莫名的东西鼓噪下,我只把《昆虫记》装进包里,就稀里糊涂坐上了大客。把《昆虫记》装进包里,不过是它伴我太久了的一个下意识的举动,并非以为还会有兴致看它。在大客车把路上一辆辆马车落到后边时,我居然对那车窗外的同类毫无感觉,甚至,路过翁古城,经过曾和许妹娜逛过的商店门口,我也没有任何联想。
后来我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情,目的性太强,过程也就少了很多意味,就像一个包扎很紧的物体进不去空气一样,这和一些年来我懒在家里从无目的,寂寞的大地在我心里却无比的热闹是一个道理。
真正放松下来,还是在车就要开进槐城的时候,其实那时也不是放松,而是随着目的地的临近,随着许妹娜那张已经有了一些少妇气息的小脸在眼前的出现,鼓噪在心底的东西一点点化成湿漉漉的雾气在心头弥漫。
日光在槐城汽车站上投下一块块阴影,清晰地划出了楼房的边界,一个个散乱的小厅子的边界,就像嘈杂喧闹的声音把车站上空弄得七零八碎一样。这是城市的日光,城市的空间,城市的日光是一块一块的,有着处处可见的边界,城市根本就没有空间,它的每一寸空间都充满了声音。也许,是突然到来的一切让我有所不适,下车之后,站在车站广场,弥漫在心底的雾气再也找不到了,只剩下慌恐在探头探脑。
我四处张望,一只刚刚拱出地皮的蝗虫一样探头探脑,之后朝一条有着拥挤车辆的大路走去。大路的对面,是一个圆形广场,那里有更多的楼和更多的车。城市的世界是阔大的,但它的阔大是有边的,出了这个边还有那个边,是有边的无边;不像乡村,是无边的有边,站在哪里都能看到地平线的边界。因为慌恐,我没有打听去中山区的车,而是打听去汪角区的车,黑牡丹就住在汪角区。可见一个乡巴姥的气量究竟有多大。
在有边的世界里撞来撞去,我像一个没有任何智商的傻子,我总是因为坐错车与黑牡丹的住处擦肩而过,到真正找到汪角区民生街68号,我已经被饥饿和恐慌折磨得没了半点力气。
民生街68号,居然是一个小饭店儿,门脸上写着“歇马山庄饭店”。黑牡丹在城里开饭店,他的父亲从没跟我说过,进城的民工也从没跟我说过。黑牡丹见到我,第一句话就说:“吉宽你是不是得病了。”
也许,我的脸色太不成样子,也许,在黑牡丹的意识里,我这么一个懒人,如果不是得了癌症或什么不治之症,是不能爬到城市这棵树上的。我愣愣地看着她,都近五十岁的人了,腰身还是那么好看,该细的地方细,该粗的地方,鼓胀胀的就像装了发面馒头。虽然是她让我身体觉醒,可是在歇马山庄男人轮番到小买店磨蹭的时候,我从没向她靠近一步!因为在那一对暄腾腾的馒头上面,还有一双勾魂的眼睛,而这勾魂的眼睛从不属于哪一个男人,我讨厌这一点,让所有的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我不高兴,尽管即使她专注于一人也轮不到我。可是那天,和她勾魂的目光相对,心底的某种东西迅速被融化,这当然不是说她勾了我的魂,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这张面孔又和歇马山庄四个字联系起来,恐慌的冰块一下子就被融化。
我说:“没,没病,我想在你这落个脚。”
二十二
黑牡丹的热情一如既往,她的热情是天生的,就像她勾魂的目光是天生的,偏偏歇马山庄的女人们对此不买账,认为她勾魂的热情是一股势不可挡的祸水。奔着人们普遍认为的祸水而来,黑牡丹自然深受感动,要知道,我的大哥大嫂就住在这个城市。
进城的第一个夜晚,我并没感到多么孤独,我的身边,有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黑牡丹,而我的心里,又有一个亲切得不能再亲切的许妹娜。住下来我才知道,这两个都因为不愿吃一棵树上叶子来到城里的女人,原来就在一个饭店,许妹娜就是在这个饭店遇到小老板的,黑牡丹还是他们俩的媒人。这意味着,要想找到许妹娜,黑牡丹是一个最知情的人。这比“中山区”这个说法要确切一百倍,这实在让我喜出望外。
黑牡丹当我说出这些,是在一个洒满香气的屋子里。这里,与外面大厅的感觉是一样的,布置得很洋气,只不过大厅里的洋是硬朗的洋,墙上挂着带框的山水画,屋顶是那种金属灯罩。而里屋的洋是柔软的洋,有一种女人的味道。一张床的床头上,放着她年轻时的彩照,而彩照对面是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视,还有一个长长的挂衣裳的架子,有一盆我说不上名字的鲜花。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和彩照中的她没什么两样,白白的牙齿花蕊似的盛开在幽黑的脸庞上,灯光下扑朔迷离。透露自己是许妹娜的媒人,都因为我说出了真话,我说:“许妹娜是我的人,她在回家办嫁妆时跟我好上了。”我说出真话,都因为她那让你躲不得藏不得的目光,因为她在先一句跟一句地追问:“和小老板儿对缝儿?我怎么看着不像?”当然,我说出真话,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她房间里四处溢漫的女人气味。那天晚上,在她那散发着闹洋洋女人气味的屋子里,早已消失在车站上的那股湿漉漉的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