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世家 作者:桃小妖儿(晋江金推vip2012-08-24完结)-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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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就好了,姨妈不知,母亲时常惦记着您,这一回可算是高兴了。”
李静芳笑了笑,指着余朝武:“偏就你的嘴甜。”
余朝武又问:“不知两个表妹来了云州有什么想玩的,或是什么想去的地方,只管开口便是。”
思芹和思芸,本就是跟着一起来的,她们从小不出闺门,虽然思芸在书上曾看过一些对云州的描述,不过倒是真没想过还真有机会能来这儿,遂也没有什么主意。
李氏看着余朝武真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满意,心想,要是这个外甥真能当了自己女婿倒真是不错的。
余朝武见思芸和思芹都不开口,便道:“要是两位表妹乐意,明儿倒是可以一同去咱们家的马场瞧瞧,不是我自己夸,二叔马场里的可都是上好的品种,明早送来的这一批还是大宛来的良驹!”
李静芳摇了摇头:“武哥儿,你瞧瞧这两个表妹都是文文静静的,你倒好拉着她们往马场去,我说可不怎么合适。”
李氏忙道:“妹妹,我倒觉着武哥儿这主意不错,咱们天正朝武功立国,最是注重骑射。虽说芹儿和茉儿在上京的时候,多数是呆在园子里头,但是偶尔也会跟着她们父亲出去骑马。刚听武哥儿说那马场里的都是稀罕的马种,带两个丫头去见识见识,也没什么不好。”
思芹扁了扁嘴,手里一个劲儿绞着帕子,看了思芸一眼,她也不声不响坐着。倒是李静芳一听李氏答应了下来,就开始忙不迭地夸赞着自己那马场多好多好,姐妹俩有说有笑,余朝武则在一旁时不时插上几句话。
思芹和思芸没什么好说,就埋头吃螃蟹,很快,桌子上边就堆起了小山似的她们的“胜利战果”。
这时节的蟹的确是味美,肉厚膏肥。待到大家都吃完了,用菊花叶儿桂花蕊熏的绿豆面子洗了手之后,李静芳和李氏两个一起到院子里去赏今秋刚开的桂花。
思芹则给思芸使了个眼色,将她喊到了自己屋里。
“芸丫头,明儿你自己去,我可不去。”
“不去什么?”
思芹看了看思芸,用手指着她的脑袋道:“还能不去什么,自然是不去马场骑马啊!”
思芸看着她快要拧成两股麻花的眉头,笑起来:“四姐姐,你不会这么讨厌那个余家表哥吧,可是他瞧着品貌倒也端正,或许还挺不错的。”
思芹撇撇嘴气道:“要去你自个儿去,那晚咱俩说的话你倒是转头就忘记了。反正是不乐意同他走得太近,免得到时候母亲和姨妈一厢情愿,连问都不问就把我给卖了。”
思芸看着趴在床上的思芹,突然有些发愣起来。
思芹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做什么呀?喂,芸丫头,要不你去帮我跟母亲说明儿我不去了,就说……就说我刚才吃螃蟹吃太多了闹肚子了好不好?”
“四姐姐,从前我只当你刁蛮任性,有时候极不讲理,甚至……甚至都没发现过你有什么优点。可是今天,我才发现,原来你对子乔哥哥竟是这么上心的。只不过你这个闹肚子的理由却真是十分不好,若是我一会儿去回了母亲,姨妈也定是会派了大夫来瞧你的,到时候你又如何说?”
“那……那怎么办?”思芹皱了皱眉甩手道,“反正我是不想去的!”
思芸想了想道:“余家表哥既然热情相邀,咱们要是不去可不就是让他下不来台,到时候姨妈也会不高兴,母亲也一定会怪责我们,就当是出去溜达一转散散心呗。”
思芹抿了抿唇想了一会儿,眼中一亮,仿佛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拍着思芸的肩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明天去就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图书馆写文果然效率高了很多,争取这两天能在双更下!
然后感谢青梅不知竹马的地雷!
60、马场之行 。。。
都说秋老虎秋老虎;这已是十月的天气;日头却仍是毒辣辣的,好不晒人。
一大早;便有人过来请思芹和思芸两个,说是武哥儿已在外面等着她们;这就打算启程去马场。
思芸穿上了昨晚李静芳派人送来的那套束起了衣袖和裤腿的骑装;而思芹却是连这些表面功夫都不愿意做,仍是穿着自己的浅粉百蝶穿花洒金裙装,手里摇着一把团扇,嘟嘟囔囔着便到了门口。
余朝武也不在意;笑了笑,便带着她们姐妹两个坐上马车;马鞭一扬,疾驰往马场奔去了。
余家的这座马场看起来十分壮观。马场是建在一片一望无垠的绿草地上,四边用木栅栏围了起来,还未到马场,远远地便已听到了骏马嘶鸣的声音。
思芸掀开马车帘子朝外瞧了瞧,有些好奇地问余朝武:“表哥,这马场这么大,里面饲养了多少匹马呀?”
一说起马,余朝武顿时起了兴致,回道:“这里边有蒙古马、河曲马、山丹马、滇马、川马还有大宛良驹,加起来大概有一千匹左右,马场里边最稀罕的是去年运来的一匹纯种汗血马,一会儿你们去看看就知道了。”
思芸来云州时的心态本就是游山玩水,遂觉得能多长长见识倒也是不错的事情,更何况纯种的汗血马那可不是轻易能见到的,于是便欣然点头。可是一旁思芹一边扇着扇子一边无聊地左看看右瞧瞧,什么汗血马,她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现在如何想办法早早脱身回去才是最重要的呢!
到了马场,那批今早说好要运来的马已是到了。余朝武一见到马,脸上的神情也变得欢欣愉悦起来,走过去将几匹马一一检视了一番,还用胡语同那送马过来的商贩说了几句,接着他的贴身跟班小豆子便屁颠屁颠带着那胡人商贩拿钱去了。
“两位妹妹,过来瞧瞧这几匹马,都是身膘体壮的大宛好马,难得的紧。”
思芸拉了一把思芹,思芹只是甩甩手,撇嘴道:“有什么好瞧,这么多马臭也臭死了,这日头又毒,我还是上阴凉处去坐会儿吧!”
说着便自顾自往边上的凉棚走去,坐在那里,一副满不乐意的样子。
余朝武有些尴尬,扯了扯嘴角颇是不好意思地说:“没想到今天天气这么热的,你们姑娘家怕晒,是我没想到这层。”
思芸知道他是好心带自己和思芹出来玩儿的,而且这马场是他最喜欢的地方,巴巴地赶着带她们来这儿,不过也是想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同别人分享罢了。思芸便道:“武哥哥,你不是刚夸这儿马的品种多吗?不妨先带我去瞧瞧吧。”
“恩,也好。”余朝武这才缓了缓脸色,又吩咐小豆子给思芹送些消暑的酸梅汤过去,好生照看着,自己则带着思芸去了马房。
这里的马房分为一小间一小间,每一间关两到三匹马,都有专人打理,喂食、清理全都出自一人之手,可以说绝对是上宾级的服务了。
这马场里光这些养马师傅就有五百多个,有的是从蜀中、云南、蒙古等地过来的,也有从大宛来的,都是负责专门的马种,熟门熟路,毫不怠慢。
思芸看得一时兴起,便问:“武哥哥,你这般懂马,那我可想问一问,这么多马中那一种的马最好?是大宛的玉骢马还是汗血宝马?”
余朝武笑了笑摇头道:“玉骢马和汗血宝马自然是难得的良驹,也正是因为千金难求,才格外珍贵。但若要我说,这马和人是一样的,每一种马既有长处也有短处,说不上哪一种更好,哪一种却要差些。”
“哦?”思芸倒是有些好奇起来余朝武的这个论调,“那武哥哥倒是同我说说这些马的长处是什么,短处又是什么,也让我长长见识。”
余朝武指着身前马厩里的马道:“这几匹是川马,那是滇马,别看这些马貌不惊人,腿脚也生得短,跑起来没有一点儿的速度,可是,这些马却是脚力极好,又能耐劳负重,商人若是要上我们这儿挑马去运货,这些便是上选了。”
原来那就是滇马呀,思芸不由想起前一世看的金庸大侠写的《鹿鼎记》中有一章便是写到那个平西王世子吴应熊要跑路,于是挑选了好几匹上好的云南滇马,可是谁知道最后却被韦小宝给下了泻药,结果还没跑出多远就被小皇帝派人给住回去了。
一想起来,思芸忍不住抿嘴笑了笑。
“芸妹妹,你笑什么?”余朝武还以为思芸是在笑他的马呢。
思芸摇摇头道:“没什么,不过想起了一个好玩的故事。”
“什么故事?”
思芸便将《鹿鼎记》中那一回“纵横野马群飞路 跋扈风筝一线天”的故事稍稍改了个架空的朝代,说给了余朝武听。
余朝武听了之后倒是颇是赞同那个王进宝对马的品评,与他倒是一个看法,点头道:“的确如此,有些马是百里马、千里马,可有些马却是耐力马、识途马,有些马可以冲锋陷阵,有些马却是负重载物,就如术业有专攻,分工有不同一个道理。就好比大宛的玉骢马和汗血马,它们最大的特点便是爆发力极强,用来跑短途或是上阵杀敌都是再好不过。芸妹妹,今儿你既来了,要不要试试我那匹汗血宝马的速度?”
“啊?真的可以?”思芸有些惊讶地问道。起初不过是抱着来看看便罢的心情到了这儿,却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机会骑一骑这举世闻名的好马。
“放心吧,这汗血马极通人性,早已被驯服,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思芸被余朝武说得有些跃跃欲试,正想着要过去喊思芹一起过来,她却已是摇着团扇,板着一张脸过来了。
“武哥哥,这儿太晒人了,而且我对马也没什么兴趣,要不让芸妹妹在这儿骑骑马,我就先回去了。”思芹朝思芸使了个眼色,暗示她自己要走。
思芸过去一把拉着思芹到一边低声说:“你就这么走了?要是回去母亲问起来……?”
“哎呀,你留着不就好了,我就同母亲说我热得中暑了,她不会多说什么的。这样我也不用在这儿陪着笑脸,余家表哥也不会尴尬难堪,不是最好的嘛!”
余朝武早就看出思芹压根儿就不乐意来,她呆在这儿也是苦着一张脸好生扫兴,回去也好。于是便吩咐了小豆子好生将思芹送回府里,又命人将他那匹汗血宝马牵了出来给思芸看。
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对汗血马的描写,只知道这马与众不同,如今一看果然是不同凡响。全身黝黑的皮毛光亮细腻,体型饱满健硕,颈部弯曲高昂,一看便是一匹宝马。
“不用怕,它很和顺的。”余朝武微微笑着同思芸说。
“武哥哥,这马跑起来的时候是不是浑身的皮毛都会变成血红色的?”思芸对以前很多书上看到的汗血马“变色”理论十分好奇。
“也不是全身都会变成红色,只不过是脖颈之处渗出的汗是红色的。”余朝武牵过手中缰绳交给思芸,“芸妹妹,你可以试骑一下,放心它不会跑远,最多是在这片草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