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宾地产江湖-一个暴富行业的背-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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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的作风和王石个人的风格也有关联,据云,王石曾经去看过入狱后的牟其中,也有人说看的是入狱后的储时健,探看完后,王石感叹,人这辈子,要么求名不求利,要么求利不求名,不可兼得,自己求名了。
冯仑冯总那更是个人精,谈天说地、口若悬河、辩才无碍、思维灵动,行走江湖更是利害。呵呵。
冯仑的一段话更见混迹江湖的三昧,“好的企业还要看公司老板或经理下班以后干什么,和什么人混在一起。如果天天跟政府官员在一起扯,那一定是为了寻租或者遇到了什么麻烦。如果还在酒楼桑拿里或泡银行,那一定是公司空手道还得银行援手。如果左右不离公检法、江湖弟兄,那一定还有铤而走险的事需要摆平。
第四回如何走过灰色区域(4)
相反,一间公司,如果老板或经理并不成天往政府跑,而是往国内外同行那里跑,往市场(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跑,那一定会变成行业先进。如果银行彬彬有礼、公事公办,或者由手下普通员工或公司就能搞掂,那一定是财务健康、运行良好。万科声言决不行贿、阳光利润,所以鲜见王石混迹于官大人之间,亦不与公检司法的人推杯换盏,反倒是落拓洒脱,寄情未来,玩山弄水。”
记得以前黑马富豪严介和笔者谈论起腐败问题时(这老兄从事的是基础建设,更是腐败高危行业)曾说过这样的话:领导喜欢的是既能干又听话的,我们太平洋活干得好,又听话,领导干吗不喜欢。
这话真是非常有意思。很多自以为关系、路子野的公司或人真的应该好好听听,学习了这话的精髓,以后也省得犯事,省得给领导添麻烦。
黄怒波在地产大腕中走出了一条坦荡的康庄大道,此大道正和这个理论暗合。
1997年,黄怒波决定投资500万到600万元搞宏村开发。在很多人的眼里,当时宏村就一破烂。就这样一个“破地”值几百万元?很多村民当时都觉得黄怒波是个“傻瓜”。
黄的初期投入基本都做了宏村的保护规划,然后再慢慢结合旅游开发。宏村第二年的旅游门票收入就达到400万元,之后的旅游收入更超过1000万元。
由于宏村保留了古代风貌和文化元素,2000年,宏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而同时提交申请的周庄却落选了。
这个案例的借鉴意义非常强,大家首先可以换个角度,从宏村地方官的角度考虑。
对大多数人来讲,当官一任,总是想造福一方的,就算是中饱私囊,也愿意给地方留个好名声。再说,就算你不爱惜百姓,但为了自己的仕途,你也得干出些成绩来吧。
什么政绩能比把一个破烂村子转变成世界文化遗产强?
如果你是宏村的父母官,黄怒波这种企业家,你得多欢迎啊。谁敢腐败勒索黄老板,绝对是违背广大人民的利益!讨之、伐之!
呵呵,把企业的利益、官员的利益、社会的利益结合在一起,这才是聪明、能干的妙招。
还有几位大腕,经常做些慈善事业。朱孟依、还有黄如论黄老板捐款都是大手笔的,成千万、上亿的捐,捐资助学。
有媒体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新闻:上海建桥集团曾经捐建了12所希望小学,其所在地大多有建桥的地产公司。“不在当地做点事,刁难你的人太多。如果大量行贿,受贿者抓进去,我们也完蛋了。所以我要求各地的分公司,要送大礼就送给当地的人民,不送给个人。”建桥集团董事长周星增说。他把这样的慈善称作是“规避风险”。
呵呵,这同样是非常聪明的做法。学生有困难、政府有财政压力,那地产公司出钱助学。即光明正大,又口碑好。既帮助了当地的建设,增加了官员的政绩,又为企业树立了形象。这样的公司,谁不喜欢啊。
拉关系未必就是吃吃喝喝、行贿受贿、卡拉OK、美女肉弹、金钱轰炸,好的办法也是有的,而且还保证你午夜梦回时睡得好觉。
不可回避,确实是很多公司、很多人靠关系、靠内幕赚得了一桶金、几桶金,但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如果不能把公司从“内幕关系型”转向正常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力密集型企业”,那公司迟早要跨。没有一家大公司是只靠腐败就能立足的。对很多公司来讲,走出黑色、灰色是一道坎,迈过去一番事业,迈不过就难得善果啊。
有的大腕顺利地走过了灰色区域,有的大腕旗下的公司就未必顺利过的了这一关了。
呵呵,下回书,咱接着讲。
华远地产身陷“赵安歌腐败案”
此案例源于北京市检察院方面公布的2005年十大精选案例之一。
赵安歌,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在主管部门调查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期间,其蛛丝马迹引起了调查部门的注意。
第四回如何走过灰色区域(5)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承办赵安歌案。在三天之内,承办人员审阅了专案组调取的涉及赵安歌问题的全部材料,提出对赵安歌进行立案侦查的意见。
赵安歌,男,1950年6月19日出生,辽宁沈阳人。1976年毕业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年进入中国银行。曾先后在总行财会处、卢森堡分行、总行财会部工作,担任过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1995年9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同年11月任中国银行董事会常务董事,后调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在预审的同时,对赵安歌住所和办公地点进行的搜查也同步展开。得知赵安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后,其女友赵某于当天出逃境外,在对其与赵安歌的住所进行搜查时,细心的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份合同,是由中盛融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融通公司)和北京华远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公司)签订的咨询合同,合同约定中盛融通公司为华远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销售给中国银行进行咨询,并收取1%的咨询费一百九十余万元人民币。这份合同产生了诸多疑点。经了解,中国银行确实购买过华远公司的项目用于职工宿舍,而这正是赵安歌负责的项目。
针对上述线索,专案组侦查员立即对赵安歌进行预审。在问及上述问题后,赵安歌立刻供认了在购买华远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过程中,伙同其女友赵某及赵某的弟弟赵振华,以虚假咨询合同的形式收受华远公司贿赂款一百九十余万元人民币的事实。至此,对赵安歌的预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整个案件的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赵振华在赵安歌案发后即从北京乘火车回到黑龙江,刚开始没敢回家,在过了一段时间后看到没什么风声,就悄悄潜回了家中,没想到他刚回家的第二天就被抓获。赵振华到案后,很快便交待了伙同赵安歌、赵某收受华远公司一百九十余万元贿赂的问题。同时,经过专案组深入细致的工作,华远公司总经理任志强以及经办人员也证实了上述问题。
2004年4月2日,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赵安歌、原中国银行财会部总经理李耀森、珠海安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索立鸽以及南京银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龙俊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赵安歌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安歌接受一审判决未提出上诉。
据说赵安歌为人口碑不错、有义气,犯事主要是让女友拖下了水,据说这个女友很是漂亮,来头很不简单,当年和王宝森就……
华远地产的这190万走咨询费的名目,据说当年就是这个女友出的招数。
曾经陷在腐败案中的地产大腕旗下的公司,不光只是华远,下回接着说。
新恒基身陷“牛忠光案”
这个事件很多朋友已经都知道了。
《财经》杂志2006年11月做了题为“黄俊钦、黄光裕受查早年中行贷款事发”的报道。在报道之前2006国庆期间,市场已经有相关消息流传。弄的国美系下属公司人心惶惶。
据市场消息和《财经》杂志报道,此次调查主要起于“牛忠光案”。
牛忠光,历任北京中行信贷处处长、行长,中国银行总行董事,并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淫40年,人脉熟稔,颇有神通。
黄俊钦是通过北京女商人雷瑛与牛忠光结识的。现年45岁的雷瑛在北京开有多家公司,与牛忠光过从甚密,后者对雷瑛的生意频频关照,这在北京中行内部是公开的秘密。
2006年年国庆前夕,雷瑛与牛忠光相继被捕。
据《财经》杂志报道,“多年来,对黄俊钦兄弟巨额财富的来源向来不乏质疑。此次官方调查显示,民营的“新恒基系”和“鹏润系”在创业阶段,涉嫌以违法或严重违规方式,获得北京中行的信贷支持。
第四回如何走过灰色区域(6)
目前可知的较早一笔问题贷款,由北京中行在1997年6月贷出,当年共贷出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贷款人名义是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静安公司),实则由黄俊钦操控。
静安公司由外资身份的静安物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静安控股)和北京一家国企持有,外资持股六成,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1995年前后,京城房地产景气不佳,静安地块无力动工,外方股东有意转手。
约在1994年,实际由黄俊钦私人所有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称新恒基),挂靠在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下,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首创集团下属新恒基公司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有意接盘静安控股全部股份。为维持该项目的“合资性质”,交易改由境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捷成)接盘。当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与另一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100%股权转让香港捷成,作价1800余万美元。捷成为黄俊钦的私人公司。
届时,黄俊钦及新恒基手头并无资金,仅承诺先进场施工,自找建设资金。双方约定在静安中心大厦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楼宇面积折抵股价款,届时方予办理静安控股的股权过户。
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很快告急,黄俊钦等人开始寻求银行贷款。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贷款,当年贷款五笔,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贷款安排人,正是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的牛忠光。
上述贷款主要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再以投资款名义注入静安公司,另有一部分转入私人账户;直到1998年底,静安公司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二人方才知晓。令两位股东气愤的是,银行在此涉嫌骗贷案中,在发放贷款前必须核对借贷人的一切原始证照,“而且中行明明知道我们才是静安公司的所有者。”梁湖南对《财经》说。在他们看来,上述贷款发放绝非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是北京中行与黄俊钦等人的共谋。
自1998年底起,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屡屡上告;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协助下,黄俊钦等人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
大力给予方便的银行内部人士正是当时的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
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