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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美丽的英语-第1章

小说: 美丽的英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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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前,我开始自学英语,读的第一本书是大学英语课本,虽然是第一册,但对我这个从没有进过学校的人来说,书里的内容已经远远地超出了我的学习能力。那天,我捧着课本有点儿激动,也有点儿茫然,不知道怎么开始学习。一连几天,我每天都要一遍遍地翻看那本书,可里面的单词我一个也不认识,我只认识ABCDEFG……那都是我自学数学、几何、化学和物理时获取的种种符号。我在想,什么时候我才能记住单词,什么时候才能读课文,什么时候才能学完这本书呢?全是问号,一切都是未知的,又是充满新奇的。
    几天后,我稳定了自己浮躁的心,开始沉静地读书,从A这个字母开始,一个一个地读。可我并不知道它们究竟读什么,就像走进一条黑暗的隧道,总是被无形的障碍挡住去路,看不到一点光亮。在最无奈的时候,我也曾灰心丧气地责问自己,你为什么要难为自己?你为什么要学英语?你不能放弃吗?可是,心底却有另一个倔强的声音给了我支持——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坚持走到底。
    那些漫长的日子啊,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我总是很固执地捧着那本书,终于记下了所有的单词,背下了所有的课文。此前,这是我给自己定下的一个目标。我在那本书的最后一页画了一面飘舞的红旗——我想,要是学到那一页,我一定要大声欢呼,还要用英语说一句什么,也许我还会流下眼泪……
    那是一个静静的夜晚,我伏在桌上,做完了最后一课练习。我看见了那面飘动的旗帜,我没有欢呼,也没有说什么。那一刻,我只有一个愿望——我想要一本新书,我要学习第二册,还有第三册……
    从此,我再也没有放弃英语学习,在抄了一本又一本单词,做了一本又一本练习之后,我很想印证自己的学习结果。在那个小县城里,我只能每晚听一会儿从大洋彼岸传来的,时断时续的English 900; 或是用英语给朋友写信。那年秋天,我还给美国驻中国联络处主任伦纳德·伍德科克(Leonard Woodcock)先生写了一封英语信,我无法知道他是否收到了我的信,也无法知道,他怎么看待我所表达的愿中美两国人民友谊之树常青的美好情感。
    这就是我的青年时代,那种对学习的无限渴望,总是让我热情万丈。不过,我的热情有时也显得幼稚可笑。有一次,妹妹给我买来一本广播英语教材,我真的欢呼起来,同时把那本书抛到空中,当它落下来的时候,却准确无误地掉到了脸盆里!我把书放在窗台上晒干了,可它变成了一张千层饼……
    青春的岁月在每一天的努力中飘逝而去,我多么怀念那些美丽的春天和秋天,怀念那些花开花落的季节。真希望一个人的生命能够周而复始,让我在学习的轨道上永远奔跑,那该是怎样的幸福啊!
    今天,我写下这本书,让它回忆学习英语的日子,也把它作为一份礼物献给热爱英语的朋友,或许人们从这本书中可以看见我的学习轨迹,其实,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追求。在书中,我引用了一些过去的英文信件和日记,有些地方,特别是汉译英的错误我做了修正,但是第一封英语信没有修改,只做了注释,为的是保留那时的学习印记。我想,自学英语都有一个从错到对,由浅入深的过程。一些年过去,我发现在这些细细碎碎,不厌其烦的修改中英语终于有了进步。
    在这里,就让我们一起回忆那些困惑,那些艰辛,当然,还有学习英语的快乐。
    
                                                               海迪
    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英文书,书名是100 WORLD’S GREAT LETTERS (《名人书信一百封》),我觉得很有意思,就买下了。这是一百个什么样的人?又会是一些什么样的信呢?一般来说,生活的信件都是心灵的展示,是真实情感的流淌,读了一个人的信也就读了这个人。当然,这些信必须是真实的,不做作的,最好是一气呵成的。我很喜欢英文原文书信,过去很长时间却很少读到,特别是我初学英语的那个年代,能读到的外国人物的信件几乎都是文学作品中的,而且是被译成中文的。
    那时,我很希望有一本英文原版信件做摹本,我曾给朋友写过很多英文信,可我不知道信里有多少错误和表达不准确的地方。一个人学会用自己的母语写信可能是很容易的事,可是用另一种语言写出来,并且写得漂亮,就不容易做到了。我九岁独自在北京住医院时就会给我妈妈写信了,虽然我没有进过学校,可我还是自己学会了写信。尽管那些信还不能充分表达我的意愿,却也能把事情说明白了——中文是我的母语,我总觉得会说就一定会写。后来我看了Biography of Ernest M。 Hemingway(《海明威传》),里面有一些书信,其中有一封海明威小时候给父亲写的信,那一年他也是九岁,他在信中写道:
    …………
    On Sat Mama and I went across the ford at the river。 It is very much higher。 I got six clams in the river and some were six feet tall。
    Your loving son
    Ernest M。 Hemingway 
    
    从这封信的片段里可以看出,海明威是一个非常快乐和夸张的小男孩儿,尽管他的表达还不太准确,但是他毕竟会写信了,这比什么都重要。又过了十年,海明威在给母亲的信里这样描述自己的处境,这封信有点像写小说了。
    Dear Mother:
    I just got your letter today,I was beginning to wonder why I didn't hear from the folks but the trains have all been tied up in bad shape。 It was 20 degrees below here too tho(though)not so much snow。 In Kansas they had two or three feet in most of the country。 No trains got thru (through) at all from the West to East。 We were sure cut off for a while。 The coal shortage is still pretty bad here。 However we should cogitate for it will soon be spring。 Now dry those tears Mother and cheer up。 
    (亲爱的妈妈:
    今天我刚刚收到你的信,在此之前,我正在奇怪,怎么没有你们的音讯呢。不过,火车全都歪七扭八地瘫在那里。这里的气温也是20度以下,但是雪下得不多。在堪萨斯大部分地方的雪该有两三英尺深了吧。没有火车能从西海岸一直开到东海岸。我们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不能见面。这里缺煤的情况还是很严重。不过我们会精打细算,因为很快就是春天了。好啦,妈妈,现在擦干眼泪,快乐起来吧。)
    还有一封他后来当记者时写的信也很有趣:
    Dear Mother:
    The box came tonight and we just opened it at the Pressroom。 The cake sure was great。 There were about four of the fellows here and we opened the box and ate the cake。 It was a peach; I am going to take the rest of the grub home and Carl and I will finish it up。 The fellows all agreed that Mother Hemingstein must be some cook。 Your praises were sung in loud and stentorian tones。 The cake sure fed a multitude of starving and broke newspapermen tonight。 
    (亲爱的妈妈:
    今天晚上收到了邮包,我们刚才在印刷车间把它拆开了,蛋糕太棒了。这里有四个家伙,我们打开盒子吃了蛋糕,大家都很喜欢,我打算把剩下的拿回家,我要和卡尔把它吃光。这些家伙都说海明斯坦母亲一定是个出色的厨师。我们放开喉咙,高声为你唱赞歌。今天晚上,这个蛋糕真的让饥肠辘辘,身无分文的报人们吃了个饱。)
    有一天晚上,我读着这本书,忽然想起第一次给朋友L&Y写的英文信,确切地说,它不是手写的,而是用铅字印出来的。我说的印,不是印刷,而是像盖图章一样,用一个个铅字在一张纸上按出来的。那是我充满学习热情的少女时代的创造。
    那时候我在小县城里,喜欢给远方的朋友写信,几乎每天都写。我学完几册英语教材后,就想给L&Y写信了。L&Y也在自学英语,她在一个大城市,我很羡慕她能去书店买自己喜欢的英语书。我不断在信里告诉L&Y我学习英语的进度,我曾说,Please wait for me。 总有一天我会用英语给你写信。在给L&Y写信时,我不时加进一些英语单词和句子,比如,在信的开头我总是写Dear ……,最后总是要写Yours sincerely,或是Yours truly……我的信总是中英文夹杂。
    L&Y给我的信都是用英文打字机打出来的,又整齐又干净。可是我没有英文打字机,拥有一台英文打字机只是我的愿望。有一次,我异想天开,很想创造一封看起来就像印刷出来的英语信。我想起在印刷厂工作的朋友F,他曾对我说过,他们车间里有一些废弃的铅字,都是磨损或是断裂了的。于是,我请F无论怎样都要帮我找来英文字母。F真的帮我找来了一小盒铅字,盒子虽小,那些铅块却沉甸甸的,有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还有各种标点符号。我觉得那一会儿自己就像一个探矿者找到了珍贵的矿藏一样高兴! 
    不过,F听说我要用一个个铅字印在纸上写信,就惊奇地把眼睛瞪得很大,他说,什么?你要这样写信吗?你一个一个地在纸上印,就像老牛拉破车,什么时候才能写一封信啊?还有你怎么才能把这些字印成一行呢?这字母太小了。那时候也许我在别人眼里显得很固执,我说,我要试一试,用尺子比着,就能印成一行。
    那天晚上我开始写英文信了,我把大写字母排在一起,小写字母排在一起,这样会有些秩序,拿起来也会更方便,我把标点符号也排起来,用得最多的逗号句号放在最前面。当我印出信的开头,真的有点儿女孩子梦想成真的激动呢!
    My dear L&Y;
    How time flies! (其实How time flies是我背过的一篇英语课文,是一封信的开头)
    我亲爱的L&Y:
    时间过得多么快啊!
    可我在写信的时候却觉得时间过得很慢。我拿着铅字在纸上使劲儿摁,我必须用力按,因为底下还有蓝色的复写纸和另一张纸,不用力就印不清楚,为了怕纸张移动,我就用订书机把它们钉在一起。我用力按着,很执著,一个,两个,三个……不一会儿我的指尖就硌疼了,手指头也染黑了。我想起F说,铅字都是有毒的,接触多了就会中毒。我就赶快改造了我的“手工印刷术”,把一个个铅字上卷上牛皮纸,做成一支笔,长短像钢笔,这样手就不用接触铅字了。
    时间真的fly得很慢,这封信我用了三个晚上才印好。当我揭开复写纸,下面的纸页上印着整齐而清晰的蓝色英文,那一行行字就像从真正的打字机里打出来的一样,捧在眼前,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油墨的清香。在我看来那真是清香的,美丽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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