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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590-轩岐救正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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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见矣。寿不久也。夫五色者身之强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矣。背者胸中 
之府。背曲肩随。府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不能。肾将惫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 
行则偻附。筋将惫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则振掉。骨将惫矣。得强者生。失强者死 
。 
五脏之气败色见形。青如草滋。黄如枳实。黑如烟煤。赤如 血。白如枯骨。皆死也。 
青如翠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豚膏。黑如乌羽。此皆生也。 
青色见于太阴太阳及鱼尾正面口角。如大青蓝叶怪恶之状者。肝气绝死。若如翠羽柏皮 
者。 
只是肝邪。有惊风风病目病之属。红色见如唇口。及三阴三阳上下。如马肝之色。死血之状 
者。心气绝死。若如橘红。马尾色者。只是心病。有怔忡及惊悸。夜卧不宁。白色见于鼻准 
及正面。如枯骨。及擦残汗粉者。为肺绝。丙丁日死。若如腻粉梅花白绵者。只是肺邪。咳 
嗽之病。有孝服之忧。黄色见于鼻。干燥若土偶之形。为脾气绝死。若如桂花杂以黑晕。只 
是脾病。饮食不快四支倦怠妻外家之累。 
黑色见于耳。或轮廓内外。命门悬壁。若污水烟煤之状。为肾绝则死。若如蜘蛛网眼乌 
羽之泽者。只是肾虚火邪乘水之病。 
凡望五色以知其病。如面青肝病。面赤心病。面黄脾病。面白肺病。面黑肾病。此知病 
之属也。 
凡相五色之奇脉。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面青目青。 
面赤 
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凡望病患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出 
。气短 
促而冷者阴病也。病患目睛了了。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来。口鼻息长而皆长者阳病也。 
病患 
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口鼻。三日中死。久病患耳目及颧骨赤者。五日死。病患目无 
精光。若土色。不受饮食。四日死。望病患两目 有黄色起者将愈。病患面目俱黄者不死。 
病患面唇青黑者皆死。望健人及病患面如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 

卷之二四诊正法
闻声
属性:闻其五音。以别其病。经云言而微。终日乃复言。此夺气也。中盛藏满。声如从室中言 
。此 
中气之湿也。困于暑汗。烦渴而喘静则多言。衣被不敛。言语善恶。不避亲疏者。此神明之 
乱也。病患五脏已夺。神明不守。声嘶者死。病患循衣缝谵语者不治。内伤饮食劳倦症。 
不 
欲言。纵欲言之。声必怯弱低微。乃不足之验。外伤风寒证。言语必前轻而后重。其言高。 
其声壮厉有力。乃有余之验也。 
凡声嗄。其言响如从瓮中出。前轻而后重。高揭而有力。皆伤风气壅之验也。痰火咳嗽 
。久 
而声嘶哑有渐至不出声者。必死也。闻病患言语无力。甚不欲言。气难布息者内伤也。病患 
言语有力。动言不厌者。外伤也。病患阴阳俱绝。失错不能言者三日死。病患妄言错乱。及 
不能言不治。热病者可治。伤寒有狂言谵语。独语。郑声。及不能言不欲言。或狂谵不休。 
皆有虚实之别。 
愚按凡病将死之顷。必气促似喘。喉中曳锯。若有痰声。仅呼吸于人迎数 
寸之间。盖真阴绝于下孤阳脱于上而为魂飘魄坠。阴阳睽离之候。乃气短之极也。原夫气主 
命门。绾于右肾绝则繇肾及肝。繇肝及脾。繇脾及心。繇心及肺。至肺为宗气诸气之会。元 
气止此诸气冲合势盛作响。亦犹水风相激而成浪涌之声。水必风恬而浪始息。形因气散而响 
方绝。故人之生死。繇气之聚散理必然也。往往医于此际。误为火盛痰升。活络牛黄。促人 
快觅。攻痰定喘。无药不投。只速其死。良可慨已。又有当未死之先。或诊色脉之亏。治施 
救本。药投参附。至其不愈。垂亡作喘。遂归咎医师谓误服补气。致病家抱终身之恨。而医师 
蒙不白之冤。谁有明其为元气上脱。似喘非喘似痰非痰之绝症者乎。每见病中频服耗剂。临 
死而亦作喘。将归咎何物耶。岂知参附正纳气之要药。至病已入死法而不即死。留连旬月者 
。皆此药之力。人多不知也。又有无病而头目晕眩。喉声似喘。此为气虚暴症。必脉沉伏。 
或细如缕。惟急投以大剂参附。亦有生者。若其六脉上脱。数滑洪大。或弦硬搏指。兼以眼 
合口 
开。手散遗尿。汗泄息粗。面赤如妆。有呼无吸。肉眼顿陷。肢体厥冷。则不治矣。又有暴 
厥不省人事。喉息无声者少待气复自苏。切勿扰动此为劳极或因盛怒中气不升所致非元气绝 
候也。又有肺伤风寒。痰壅作喘。或牙关紧闭。倘脉症相合。惟投以开关散苏合牛黄丸疏痰 
顺气之属。多有得愈者。又有真气久虚。无病暴死。其喉息无声者。此盖非邪。乃气尽自绝 
也。如此闻声之诊。不可不详辨也。 

卷之二四诊正法
问证
属性:经曰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然后各切循其脉。又曰必问尝贵后贱。虽不中邪 
。病 
从内生。名曰脱营。尝富后贫。名曰失精。五气留连。病有所作医。工诊之不在脏腑。不变 
形躯。诊之而疑。不知病名。身体日减。气虚无精。病深无气。漉漉然时警病深者以其外耗 
于卫。内夺于营。良工所失。不知病情。 
又曰诊有三常。必问贵贱。封君败伤及欲侯王。 
又曰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慎之至也。又云凡诊病者必问饮食起 
居。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真气。又云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 
伤于毒。不先言此。卒诊寸口。何病能中。 
凡百病问其昼则增剧。夜则安静。是阳气有余。乃气病而血不病也。夜则增剧。昼则安 
静。是阴病有余。乃血病而气不病也。 
问其昼则发热。夜则安静。是阳气自旺于阳分也。昼则安静。夜则发热烦躁。是阳气下 
陷入 
阴中也。名曰热入血室。昼则发热烦躁。夜亦发热烦躁。是重阳无阴也。当亟泻其阳。峻补 
其阴。 
问其昼则恶寒。夜则安静。是阴血自旺于阴分也。夜则安静。昼则恶寒。是阴气上溢于 
阳分也。夜则恶寒。昼亦恶寒。是重阴无阳也。当亟泻其阴。峻补其阳。 
昼则恶寒。夜则烦躁。饮食不入。病名阴阳交变。阴阳交变者死矣。闭户塞牖。击之病 
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甲乙经云所问病者问所思何也。所惧何也。所欲何也。所疑何也。问之要察阴阳之虚实 
。辨脏腑之寒热。疾病所生。不离阴阳脏腑寒热虚实。辨之分明。治无误矣。 
难经云问病欲得寒。欲见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温。不欲见人者病在脏也。 
东垣内外伤辨问其发热恶寒。寒热间作。蒸蒸燥热。发于肌肉之间者内伤也。发热恶寒 
。寒 
热并作。怫怫发热皮毛之上者外感也。问其口不知味。饮食不下。手足不和。两胁俱热者内 
伤证也。问其饮食知味。腹中和。二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动摇。非扶不起。外感证也。 
问其恶风居露地。大漫风起。却不知恶。惟恶窗隙些小贼风。是内伤证也。问其鼻流清涕。 
头痛自汗。间而有之。鼻中气短少气不足以息。怯不欲言。乃内伤证也。问其小便频数而不 
渴。初以劳役得之。食少小便黄赤。大便尝难。或涩或结。或虚。坐常有些少如痢非痢。或 
泻黄糜。或溏泄。或结而不通。皆内伤证也。问其心下痞。或胸中闭塞。如刀割之痛。二者 
亦互作而不并出。有时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痛。四肢不收。无力以动。而懒倦嗜卧。皆 
内伤证也。问其脐下相火之气。直上冲胸而不可遏。其气无息。甚则高喘。皆内伤证也。问 
其头痛。常常有之而不间者外伤也。问其痛积不移者血痛。走痛不常者气病也。问其痛处按 
之而已者虚病。按之而痛愈甚者实病。问其走注则为风。拘挛则为寒。烦渴则为暑。重涩则 
为湿。或好于善淫。或触于惊恐。或伤于饮食。或深居简出而受暑。皆为受病之因。所以 
贵于问也。 
女科产后先问坐草难易。恶露多少。饮食迟早。生子存亡。有形伤血伤之不同。补气补血之 
各异。饮食不节宜调中。生子不存宜开郁。问其所欲。以知其病。如欲热者知为寒。欲冷者 
知为热。如好静恶动者知其为虚。烦躁不宁者知其为实。恶食知伤食。恶风知伤风。好食甘 
为脾虚。好食辛为肺病。好食酸为肝病。好食咸为肾弱。嗜食苦为心病。此皆顺应而易治。 
若乃心病爱咸。肺伤欲苦。脾弱喜酸。肝病好辣。肾衰嗜甘。此为逆候。病轻必危。危者必 
死。治得其法。服药预防可回生。 
昔有人病喉痛。诸医不效。一医问其平日好食斑鸠。乃知鸠食半夏苗而贻毒。治以生姜 
愈。 
唐汝正治小儿风热。通身俱愈。惟头顶不痊。问其因乳母好热酒。知其贻毒本方。倍用葛根 
黄连而愈。 

卷之二四诊正法
治法大要
属性:愚按张通一先生曰∶治有逆从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证有真假也。寒热有真假。 
治法 
亦有真假。真者正治。治之无难。假者反治。乃为难耳。如寒热之有真假者。真寒则脉沉而 
细。或沉而迟。为厥逆。为呕吐。为腹痛。为餐泄下利。为小便清频。即有发热。必欲得衣 
此浮热在外而沉寒。在内也。真热则脉有力而数。滑大而实。为烦躁喘满。为音声壮厉。或 
大便秘结。或小利赤涩。或发热掀衣或胀疼热渴。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温其寒真热者。直解 
其热是。皆正治者也。假寒者。阳证似阴火极似水也。外虽寒而内则热。脉数而有力。或沉 
而鼓击。或身寒恶衣。或便热秘结。或烦渴引饮。或肠垢臭秽。此则恶寒非寒明是热证所谓 
热极反兼寒化亦曰阳盛隔阴也。假热者阴证似阳水极似火也。外虽热而内则寒。脉微而弱。 
或数而虚。或浮大无根。或弦芤断续。身虽炽热而神则静。语虽谵妄而声则微。或虚狂起倒 
。 
而禁之即止。或蚊迹发斑。浅红细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苔面赤。而衣被不撤。或 
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结。此则恶热非热明是寒证所谓寒极反兼热化亦曰阴盛隔阳也。此皆假 
病假寒者清其内热内清则浮热退舍矣。假热者温其真阳中温则虚火归原矣。是当从治也。又 
如虚 
实之治。实则泻之。虚则补之。此不易之法也。然至虚有盛候则为假实矣。大实有羸状则为 
假虚矣。总之虚者正气虚也。为色惨神疲。为神衰气怯。或自汗不收。或二便失禁。或梦寐 
精滑。或呕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气短如喘。或劳伤过度。或暴困失志。虽外证似实。而 
脉弱无神者。皆虚证之。当补也。实者邪气实也。或外闭于经络。或内结于脏腑。或气壅而 
不行。或血流而凝滞。必脉病俱盛者。乃实证之当攻也。然而虚实之间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 
其真耳。如通评虚实论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此虚实之大法也。设有人焉正已夺而 
邪方盛者将顾其正而补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见有不的。生死系之。此所以宜慎也。夫 
正者本也。邪者标也。若正气既虚。则邪气虽盛。亦不可攻。盖恐邪未去。而正先脱呼吸虚 
生。则措手无及。故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且补中自有攻意。盖补阴即所以 
攻热。补阳即所以攻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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