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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446-古本难经阐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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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维为病。苦心痛。 
阴维之脉。维络于阴。阴为荣而主里。荣属血而主心也。其受邪为病。必苦心痛也。然亦有 
因寒。亦有因热。此奇经八脉之为病也。 
总结上文之意也。以上八脉之邪。大抵风寒湿乘虚集入而为病者居多。不可不察。八脉另列病 
因。经脉不能拘故也。 
三十难(误列三十二难)曰。五脏俱等。而心肺独在膈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气。血为 
荣。气为卫。相随 
上下。(血气相随周行身上下)谓之荣卫。通行经络。(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于身。故令心 
肺在膈上也。 
此谓心肺乃气血之主。故居膈上。以别气血为荣卫。周于身者出也。下章详言荣卫之源。 
三十一难(误列三十难)曰。荣气之行。常与卫气相随不。然。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于肺。五脏 
六腑皆受于气。其清者为荣。浊者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不息。五十而后大会。阴阳 
利贯。(利贯流利而贯通)如环之无端。故知荣卫相随也。 
此言荣卫相随不息之源。起于胃之谷气。其清者为荣。即谷味之精。乃阳中之阴。化血为荣 
。行于脉中。其浊者为卫。即谷味之气。乃阴中之阳。化气为卫。行于脉外。荣卫相随。周行脏 
腑之经脉。一日夜行五十度。 
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荣卫生会篇曰。荣出中焦。卫出下焦。 
三十二难(误列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此言三焦裹于胃之水谷。生于下文各属之穴。终始不息也。 
上焦者。在心下之膈。在胃上口。主纳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下底 
是。中焦者。在胃中。不上不下。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者。在脐下。当膀胱上口。主 
分别清 
浊。主出而不纳。以传导也。其治在脐下一寸。故名曰三焦。其腑在气卫。(府犹根也气卫即气 
卫也此即三焦之源也) 
此节本文自明。膻中玉堂穴。经穴篇详载治属也。 
三十三难曰。肝青属木。肺白属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 
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 
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庚金居阴道)故令肝得水而沉也。非为纯金也。辛商 
也。丙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丙 
火居阳道)故肺得水而浮也。 
此章言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凡人身不外乎阴阳。交则生。不交则病。离则死。越人特 
举肝肺而言者。肝主血。而肺主气。此又以气血为一身阴阳之主也。学人既透此章之义。则前后 
八十一难之经义。无不可以神会而贯也。即五行之理。无非在阴阳交合。如天干甲乙丙丁戊为阳 
道。己庚辛壬癸为阴道。此十干对分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 
水。上一字属阳属阴。此五行各分。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五音。附五行。如宫土商金角木征火 
羽水。各因十干之阴阳。而分大小。此五音附十干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人之五脏属阴行。而其 
中之文合。又寓阳五行。此脏腑各有交合之阴阳也。明乎阴阳交合之义。然后可以畅达此章之理 
矣。如经云。肝非纯木。乙角也。庚之柔。言肝乃乙 
角之阴木也。然又非纯木。乙与庚合。故其中寓庚金。庚属阳而乙属阴。故乙木乃庚金之柔也 
。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释犹 
开也。吸犹收也。乙木。二月之木也。阳气未盛。故曰微阳。庚金。七月之金也。七月阴气未盛 
。故曰微阴。开乙木之微阳。收庚金微阴之气。则木不燥而乐矣。又云。金又行阴道多,故令肝 
得水而沉也。言庚虽阳金。而其所居之位。在十干中之阴道。故肝亦随阴道而沉。如妇之有夫也。 
又云。肺非纯金。辛商也。丙之柔。言肺乃辛商之阴金也。然又非纯金。丙与辛合。其中寓丙火 
。丙属阳。而辛属阴。故辛金乃丙火之柔也。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 
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言辛金八月之金也。八月阴气尚微。故 
曰微阴。开辛金之微阴。婚而就火。如就婚于丙火也。辛金之阴。得丙火之阳。则不寒而乐矣。 
又云。火又行阳道多。故肺得水而浮也。言丙火所居之位。在十干中之阳道。故肺亦随阳道而 
浮。亦如妇之随夫也。举肺肝二脏而推。则五脏六腑之阴阳交合。无不可以会悟矣。 
肺熟而复沉。肝熟而复浮者。何也。故知辛当归庚。乙当归甲也。 
此言阴阳之离也。熟犹纯也。辛归庚。则纯金。丙与辛不合而离矣。甲归乙。则纯木。乙与庚不合 
而离矣。离则亢。亢则死矣。中峰云。此章历来注释不明。皆因点读多讹。如张注点庚之柔大言 
。阴与阳小言。马注点 
其意乐金。其意乐火。使一篇精义。处处茫然。今则首明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便觉通 
篇一贯。不解自明。千古难明之义。一旦恍然。不亦快哉。 
三十四难(误列三十八难)曰。脏惟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 
。有原气之别焉。 
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此言三焦与诸腑不同。有原气之别。所以能主持诸气也。有名而无形。所以能统摄乎外。故 
曰外腑也。二十五难予注三焦乃护于诸脏腑之一大囊。与此章之义合之。可以恍然矣。奈后之人谓 
三焦有形。而云难经之非。盖亦未会难经之全体。 
三十五难(误列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止有五腑也。 
五脏亦六脏者。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 
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 
前章发明六腑。此章复发明六脏之义。谓前云六腑者。有外腑在内。今经言六脏者。谓肾有 
两枚。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又曰。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其气与肾通 
。乃见越人以命门之名。配于右肾。而命门之处。实指两肾中间。不尔。何以言藏精系胞。何以言气与 
肾通。然又恐命门之名。混于手心 
主胞络之脏。故有下文言三焦一腑。不属于五脏者。是即指明属于胞络之脏也。其气与肾通。 
是指命门与右肾一气相通。玩读自见。 
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此言三焦不属于五脏者。乃属于心胞络也。举三焦亦是一腑。以见不配五脏。而配亦是一 
脏之心胞络。 
最为切当者也。二十五难三焦论中。余谓似腑外腑之大囊。配似脏另脏之小囊。与此节义同。 
三十六难(三十六难次节误列三十七难末节)曰。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者何也。然。肾两者 
非皆肾也。其左者为肾。右者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 
。故知肾有两(两诸本作一)也。 
此章承上章。复发明命门在于两肾中间之义。所以又补出原气之所系也。盖所谓原者。即三焦 
之原。六十六难云。脐下肾间动气者。人之生命也。故名曰原。观此亦可以无疑矣。但后人不明 
此义。将谓三焦与胞络为表里。出自内经。一阴一阳之定耦。初无命门三焦表里之说。惟灵枢根结 
及素问阴阳离合等篇。有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目也。此指太阳经穴终于睛明。睛明所夹之处。是脑心乃 
至命之处。故曰命门。此外并无命门之说。而右肾为命门。实见于此。但难经皆出于内经。必有确据。诚如滑氏之注 
七难云。篇首有经言二字。考之灵素并无。或越人时别有上古之本。是未可知也。惟是右肾 
为命门。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则肾将藏何物。此又无怪乎其疑也。观经脉篇。有左为肾。右为子 
户。夫所谓子户者。即子宫也。即俗名子肠也。子肠居直肠之前。膀胱之后。当关元气海穴之 
间。男精女血。皆存乎此。曰丹田。曰气海。实则一子宫耳。子宫之下有一门。女子曰产门。男子 
即泄精之道。男之施由此门而出。女之摄由此门而入。胎元既足。复由此而出。即如四十四难。 
七冲门者。皆指出入之处。乃见凡出凡入皆谓之门。而此系先天立命之本。焉得不谓之命门乎。 
是即男子藏精。女子系胞。皆有归着。正合六十六难脐下肾间动气之说。而千古之疑可顿释矣。至 
于十二经之阴阳表里。固已天然配就。若以命门再配一经。是肾脏唯一。而经居其二。必无是理 
。且内经有督脉十椎中是命门原。属于肾之句。当以原字读断。则知命门在原。并知两肾俱非 
藏精系胞之所。其天一之真阴。藏于两肾中间。命门之原。而气通于左。坎中之真阳。藏于两 
肾中间。命门之原。而气通于右。故左肾为水。右肾为火。越人以命门之真阳。分发右尺臣火之 
位。理宜然也。予亦悉揣经义而评之。以俟将来之裁正焉。 
中峰云。论命门之原。十二经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岂非指此命门乎。 
经云气独行于五脏。不荣于六腑者。何也。然。气之行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脉荣于五脏。 
阳脉荣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而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腠理。 
此节言人身命门之气。无不流通。但阴脉独荣五脏。阳脉独荣六腑耳。阴脉者。三阴脉也。 
阳脉者。三阳脉也。循环无已。行于五脏六腑。而不覆溢者。谓不倾而不满也。又曰。人气内温 
于脏腑。外濡于腠理者。言人命门一阳之气。内则温养脏腑。外则濡润腠理。无微不到。无处不周 
。而所问之不荣于六腑者。惟阴脉耳。非气也。故下文详言阴脉阳脉之病。覆溢二字。并非寸口 
脉之覆溢。旧注指十八难之覆溢脉。大误。 
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上关于九窍也。 
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则知香臭矣。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知黑白矣。脾气通于口。口和则知谷味矣 
。心气通于舌。舌和则知五味矣。肾气通于耳。耳和则知五音矣。三焦之气通于喉。喉和则声鸣 
矣。 
此章承上而言阴脉荣于五脏之义。九窍者。目二耳二鼻二口一舌一喉一也。 
五脏不和。则九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聚。 
此亦承上章阳脉荣于六腑之义。言六腑属阳。邪在阳。则六腑不和。不和则气滞。而为 
聚为痈矣。下文又以脏腑并言之。以明其所以不和之故也。(聚字灵枢作痈字) 
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 
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荣也。故曰关。(向误格字)阳 
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荣也。故曰格。(向误关字)阴阳俱盛。不得相荣也。故曰关格。关格不 
得尽其命而死矣。 
阳邪中于六腑。则阳脉不和。不和则气壅而邪实。邪实则不和之脉转而盛矣。阴邪中于五脏。则 
阴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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