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入门300问 完全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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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因转托管报盘失误,转错地方,需要进行调账处理时,由转出券商填写调账报告书,投资者签字认可,券商将转托管原始凭证、投资者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盖章后一并传真到股份结算部进行处理。
因投资者已挂失旧的证券账户卡,补办了新卡,后又用旧卡卖出证券造成的卖空;投资者托管、转托管、红股、获配股等挂账数据未调整完毕,投资者先行卖出而造成的卖空,分支机构由集中托管转为分散托管的处理时,投资者卖出证券而造成的卖空等等,券商无须进行卖主补购,备齐所需的各种凭证、资料,通过调账报告书向股份结算部申请调账即可。
券商的调账报告书,要求书写规范、工整、清晰,务必写明调账原因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并在“单位预留印鉴”栏加盖公章,签署负责人姓名。
劵商错报委托单后怎么办?
在股票的委托交易中,券商由于工作失误,错报委托。具体内容大体如下:
1.将买单报成卖单,或将卖单报成买单;
2.将申报价格或数量搞错了,多报、少报。
券商错报委托单,责任在券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券商与股民之间是民事委托关系。
券商是代理方,股民是委托方,股民的委托单就是授权委托书,券商接受委托后应严格按照委托书内容进行申报,如发生错误就是一种越权行为,属无效代理.由此造成股民损失,券商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报单错误的事情发生后,投资者可以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办理交割手续时对错误的委托默认、接受。
如果投资者办理交割手续,打印成交单时发现委托被错报,投资者认为误报结果符合自己的愿望,可以接受这笔委托,不追究券商责任,问题的解决很简单。不过,既然投资者接受了这笔委托,不能后悔。也就是说,事后行情不好,股价下跌,投资者又拿误报委托单找券商索赔,这种要求是无理的。
投资者对错误报单的接受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在打交割单发发现错误,询问券商,券商在作了解释后与投资者达成协议,投资者接受这笔误报的委托。这里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有些投资者不问明白稀里糊涂地接受一笔委托.这样不太谨慎。一般是发现错误后要三思,间清楚,再拿准主意.因为一旦认可了,以后不能后悔。
第二种是默认,就是投资者在办理交割手续时不作否认表示,不提出任何异议。例如,牛市行情里,当券商错误申报委买数量,看到股价上涨,通常不会与券商交涉,这就算投资者默认券商报单失误的后果。这时如果行情有变,投资者也不能反悔。
(2)投资者不接受时的处理办法。
在发生错误报单,投资者发现之后,如果不认可该笔委托.券商应对错误报单的后果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遇此情况,券商一般都会在投资者提出后协商解决,如投资者仍不愿意,则诉诸法庭,券商须承担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投资者如果没有在交割期内去办理交割.当发现错误后提出异议,要求券商赔偿损失。解决办法是:券商只赔偿正常交割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对超过交割期后这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券商不负任何责任,投资者无权就这部分扩大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券商的赔偿责任仅限于错误报单成交后至法定的交割期限内。
例如:投资者甲卖出某股现金红利权,但劵商误卖出其股票,三个月后,甲在卖出股票时未能成交,向劵商查询,才发现股票被错卖,甲要求赔偿。
该例子的解决办法即采用上述办法。
投资者如何解决交易中的疑难问题?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当中遇到疑难问题,一般都会咨询证券营业部柜台营业员,在柜台人多的时候,咨询比较麻烦,这时该怎么办?
事实上,投资者解决的办法很多。
一是证券营业部服务好的,都会在营业大厅张贴交易程序及办理手续。
例如:怎样开户,怎样委托交易,怎样领取红股红利,怎样配股缴款.怎样认购新股等等。还有券商在资讯上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条件,如每日市评;每日特别提示(个股除权、除息日;个股的重要信息;配股缴款日期等);新股申报配号揭示公告。
二是新闻媒介。一般报纸,杂志设有为股民读者服务的专线电话,相应地设置专版为股民解答疑难。例如,《证券时报》的“服务窗”’“读者来信”专版;《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读者来信”专版,《证券市场周刊》“股民信箱”栏目等,这些都是专为股民提供咨询服务,投资者一般可以打“热线电话”或去信询问寻求解答。
三是交易所服务专线专为投资者、券商和上市公司服务,例如,深交所设有几条专线电话为投资者、券商和上市公司服务,电话是:(0755)3234729 3234731 3234732 3234734
四是阅读有关交易知识的书籍,了解证券常识。目前这样的书并不多,交易规则又时有变化。
还可以从互联网上进行实时了解及与他人在网上进行讨论,如深圳市相马计算机有限公司的“相马在线——中国股迷网123168”即是中国股迷的专业证券网。
如何计算市净率和市盈率?
1.市净率
股票净值即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益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未分配盈余等项目的合计,它是全体股东共同享有的权益,也称净资产。净资产的多少是由股份公司经营状况决定的。服份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其资产增值越快,股票净值越高,因此股东所享有的权益也越多。
所以,股票净值是决定股票股价走向的主要原因。上市公司的每股内含净资产值高而每股市价不高的股票,即市净率越低的股票,其投资价值越高。相反,其投资价值就越小。
2.市盈率
市盈率是衡量股价高低和企业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由于市盈率把股价和企业盈利能力结合起来,其水平高低更真实地反映了股票价格的高低。例如,股价同为50元的两只股票,其每股收益分别为5元和1元,则其市盈率分别是10倍和50倍.也就是说其当前的实际价格水平相差5倍。若企业盈利能力不变,这说明投资者以同样50元价格购买的两种股票.要分别在10年和50年以后才能从企业盈利中收回投资。但是,由于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会不断改变的,投资者购买股票更看重企业的未来。因此,一些发展前景很好的公司即使当前的市盈率较高,投资者也愿意去购买。预期的利润增长率高的公司,其股票的市盈率也会比较高。例如,对两家上年每股盈利同为1元的公司来讲,如果A公司今后每年保持20%的利润增长率,B公司每年只能保持10%的增长率.那么到第十年时A公司的每股盈利将达到6.2元,B公司只有2.6元,因此A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必然应当高于B公司。投资者若以同样价格购买这两家公司的股票,对A公司的投资能更早地收回。
为了反映不同市场或者不同行业股票的价格水平,也可以计算出每个市场的整体市盈率或者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具体计算方法是用全部上市公司的市价总值除以全部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总额,即可得出这些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
影响一个市场整体市盈率水平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有两个,即该市场所处地区地经济发展潜力和市场利率水平。一般而言,新兴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普遍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利润增长率比较高,因此,新兴证券市场的整体市盈率水平会比成熟证券市场的市盈率水平高。欧美等发达国家股市的市盈率一般保持在15~20倍左右,而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股市正常情况下的市盈率在30倍左右。另一方面,市盈率的倒数相当于股市投资的预期利润率。因此,由于社会资金追求平均利润率的作用,一国证券市场的合理市盈率水平还与其市场利率水平有倒数关系。
市盈率除了作为衡量二级市场中股价水平高低的指标,在股票发行时,也经常被用作估算发行价格的重要指标。根据发行企业的每股盈利水平,参照市场的总体股价水平,确定一个合理的发行市盈率倍数,二者相乘即可得出股票的发行价格。从我国几年来新股发行情况看,新股发行时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大致维持在15~20倍左右。目前深、沪两个交易所在证券报上均公布市盈率。
由于市盈率仅仅是分析个服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数据之一,因此,对市盈率高低应以动态的眼光来看,应结合其它分析个股投资价值的数据来做具体的分析判断,以免以偏概全,草率下注。
炒股入门300问(未完) … 第四章 新股的认购
第四章 新股的认购
新股如何认购?
一、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与上网发行并行
自1996年以来,中国股市逐渐形成了一支专门申购新股的专业投资者队伍,新股申购资金早两年在2000——2500亿元之间,以后呈移步增多之势,多的时候达3000一4000亿元。
以1999年为例,深、沪两市共发行新股93只,累计发行843084万股,平均每只股票发行9065万股,以它们上市的首日收盘价计算,上市新股的平均涨幅为108%。
在实行了2000年2月22日生效的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后,股市运行的节奏发生了变化,以往由于机构资金进出而造成的每年出现几波中级行情的格局发生变化,一部分机构可能会长期锁定筹码,以争取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板块和个股的分化有加剧的可能,部分题材、业绩、成长性好的股票会被一些机构共同看好,长期供不应求.从而走出独立行情。
二、证监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将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则
(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二)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是技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上市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债券市值的总和(不合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其中包含已流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三)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账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四)证券投资基金按现行有关规定优先与售新股后,不再按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五)证券交易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并对超额申购、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
(六)有效申购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