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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妖猎手-第256章

小说: 妖猎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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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悍勇无匹、嗜杀成性的黑巢侍卫长,怀着必死之心,先后朝追至身后的斗魔骑兵扑去。电光石火间,又是二十几个落后的亲卫,纷纷拽出各自兵刃,脱离大队,扭头跟随自己的侍卫长,朝追兵杀去。 
  三巨头身边的这帮亲卫,都是当年赫日亲自带队,以极为惨烈的淘汰方式选拔而出,人人有伤,个个悍勇,身无牵挂,且受过黑巢大恩,整个黑巢才勉强选出几十人。 
  存心拚命,二十几员杀人如麻的凶人,贴着扎晃与祝善两个更凶的侍卫长身后,就像二十几把狂舞的镰刀从麦地斩过,摧枯拉朽,连人带马的砍翻一片。 
  枪挑锤轰,刀斧乱剁,一阵血肉喷飞。二十几个首先跃马跳入火林的斗魔骑兵,惨嘶着被砍翻落马。 
  砍翻眼前追入林内的追兵,凶悍的亲兵们毫不停脚,舞动兵刃,狂吼连连,一步一杀,踏着脚下牦马兽尸跟碎断的头颅肢体,反杀出了火苗乱窜的树林。 
  杀红了眼,疯魔般踏着敌人尸体,从火林内冲出的黑巢亲卫,见会动的就砍,碰到骑牦马兽的就砸,断肢飞舞,血肉狂喷。所过之处,一片尸体血海。几千潮涌而来的斗魔战骑,居然被几十个亲卫阻在了密林之外。 
  密林内的大火越烧越旺,一个火苗升起,便会燃着一片,眼看就要跟东方卷来的大火,融为一体。无数靠近火林的牦马兽,四蹄撑地,惊吼连连,任是魔族骑士怎么催促,也不朝前。 
  同样悍勇的斗魔战骑,也是在大小无数血战中拚杀下来,并非浪得虚名,被几十个黑巢亲卫阻挡住势头,早已一肚子邪火。 
  几个前锋将领见胯下马畏火不敢向前,哇哇怪叫,举起佩刀,想也不想便手起刀落,喀嚓一声砍入坐骑头颅,顺势下马步战,举刀朝火林前的扎晃与祝善扑去。 
  “放箭!” 
  随着一声喝令,一阵弓弦剧烈颤动的嗡鸣同时响起,无数劲箭离弦而出,朝一帮黑巢亲卫怒射而出。 
  血染征袍,浑身插满羽箭的祝善,带着毛发上乱窜的火苗,怒吼着继续前冲,直到手中狂舞的双锤又接连砸翻数骑,才力竭地前扑于地,被林前来回驰骋的铁骑蹄踏而过,踩成肉泥。 
  扎晃见自己最知心的兄弟惨死,眼珠暴眶,悲啸连连,顿时陷入了癫狂的状态,不分敌我的一刀劈翻了身旁一个同伴,甩手将大刀扔了出去,四蹄并用,连着撞飞几人,相准一个将领模样的魔族人猛扑了过去。 
  惊呼连连。 
  一口咬住对方喉咙,把敌将扑下牦马兽的扎晃,刚一落地,就被周围的魔族骑兵乱刀砍死,前后不过一呼一吸间。 
  等魔族战士狠狠地把扎晃的尸体拽开,忽然鲜血狂喷,才发现自己将军的脑袋,已经只剩下脖后一条皮肉与脖子相连,喉咙已经被咬下了碗口大的一块骨肉。 
  直到二十几个黑巢亲卫,浑身插满羽箭,全部战死当场,数千杀气腾腾的斗魔战骑,竟未能进林一步。 
  熏人的焦臭、刺鼻的血腥,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安谧的林地,已是血流成河。 
  “举刀!” 
  一个带队的魔族将领大吼一声,一把抽出了自己的佩刀。 
  紧接着,“仓啷啷”一阵金鸣,数千把雪亮的马刀全部离鞘。 
  几千斗魔骑兵,鸦雀无声,无视即将卷向自己阵中的大火,同时将佩刀斜指向天。 
  这是一个强者,正在给另一个已经逝去的强者致敬、招魂。这是斗魔战骑的几千将士,第一次向敌方的战死者,行举刀礼。魔军至高无上的举刀礼,即使面对强权贵族也不屑出鞘,只会给英雄举起。 
  何谓英雄?摧锋于正锐,挽澜于极危。以弱击强,知必死而无往,虽死战而不退,纵死亦鬼雄。可谓英雄也! 
  几千把斜指魔日的马刀,反射着橘红色的火光,照亮了勇士长眠的大地,照亮了英魂归去的航道。肃杀之气,弥漫全场。 
  令人心悸的喊杀逐渐远去,代之而起的则是“劈啪”作响的燃木声响。 
  眼前的景色上下抖动,两侧是急速后退的林木。 
  真的败了? 
  被熊人侍卫背在背上逃入深林的督明,忽感口中有些发碱,一愣下才发觉自己的嘴角,不是何时已被咬破,眼前忽然变得扭曲、朦胧。督明的双眼被一层抑制不住的热泪蒙住,他的心,也像眼前扭曲的景色一样,变得无法捉摸。 
  高挂天空的淡红色魔日,依旧像是昨天的此时,走到同一个位置,散发着同样的光芒。对于恒久不变的魔日来说,下界无论发生什么,它仍旧一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昨天,不会因为下界朝代更迭,统治者种族的变化,有过一丝一毫的动容。 
  朝露昙花,潮起潮落,即使沧海变桑田,到了海枯石烂的时候,魔日依然每天如此。下界各族间千百年的长久争斗,或许对它来说,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 
  即使在魔界延续时间最长的种族,或许对它来说,也只是个短暂的过客。 
  督明的心境,无法像天空上的魔日一样,那么淡泊、那么永恒。 
  失败的感觉,对他来讲,既新鲜又心酸,空荡荡的不知怎么形容,脑中一片空白。 
  自从他领导的土匪们被赤魔军一日间剿灭,之后十年间领导黑巢上下,励精图治,精兵简政,收权设立大本营制,灭嚣扈、阻外辱、讨郡县,三年间灭掉鳞蛇一族,纵横魔界,未尝一败,一时风头无两。 
  原本以为今生今世,再也尝不到失败的滋味,还曾经很期待。结果,真的败了,他才知道什么是心酸。督明也曾想过,自己的人生究竟追求的是什么,也一直在寻找生命中的快乐和感动。 
  残酷的是,快乐越是来得快,来得容易,每回快乐的背后,便是越发缩短的幸福。 
  打胜了一场仗,享受着得胜的感觉,满足于敌人的畏惧,得意于下属佩服的目光。 
  可是,这种享受、满足、得意的快乐,能持续多久?几天?几年?还是随着一次次的胜利,便显得越发短暂? 
  督明觉得,越是当他容易获得成功、获得快乐的时候,快乐感就越来越容易消退。下属的眼中或许仍旧充斥着崇拜的狂热光芒。 
  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在这种眼光的映射下,隐藏的却是自己永恒的孤独。 
  物以稀为贵,事以难而行为美。成功得来的太容易了,也便不再珍贵,甚至有一些习惯,一丝腻味。快乐幸福来的容易了,也便不叫作美,只剩下一些空虚,一丝乏味。 
  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生命中能够持久的快乐和感动,却一直苦寻而不可得。或许是透支了快乐与感动,或许是太容易得到,更或许是永恒本就难以追寻。所以,短暂的欢愉过后,总是无止境的沉沦于孤独之中。 
  越是站的高的人,便越是能够明白,否则站的层次不够,再怎么说也说不明白。没有人理解的痛苦,没人够资格让自己倾诉。 
  虽然身边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他,却始终处于无尽的孤独。世间最大的无奈,莫过于此。 
  督明脑际轰然一震,猛地打了个机灵,顿悟钟道临所追求的是怎样的一个所在。 
  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让督明如此清晰的明白钟道临。也是从这一刻起,督明的斗志,重新振作起来。 
  “督明!” 
  已经从悲愤中走出的赫日,奔至一处溪涧处停住脚步,气喘吁吁的扭头朝督明问道:“向北跑二十至三十里,再翻过一座矮山,就能跟卜要脸正朝这里赶来的人碰上,你还撑得住么?” 
  短短的功夫,在剩余不到七十个亲兵的护卫下,督明与赫日已经在密林内,直线逃出了近十里。除了身体不便的督明,其余人都是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一路狂奔,早已累得全身酸疼,口渴唇裂、眼冒金星了。 
  “不!” 
  回复了斗志的督明,变得异常沉稳,沉声道:“转道向西,向南,甚至朝回走都行,就是不能跟卜帅会合。” 
  “你说什么?” 
  赫日瞪大了双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恼道:“往回走都行?” 
  不光是赫日,连身旁的一众亲兵,也听得脸色煞白,他们倒是不怕死,只是怕督明被气糊涂了,几十人在茫茫林海中打转,血狼军散布四方,一时根本无法聚拢,己方一旦被追兵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卜帅的两万熊军,刚刚接到命令靠拢过来,估计厉冲一时间发现不了,那么原本暴露的熊军,此时便成了一支奇兵。” 
  督明双目之中,嗜血的光芒一闪而逝,平静道:“只要拿你我自身做饵,诱使厉冲跟着追来,到时候便成了我在暗处,他在明处,在森林中,正是吃掉斗魔战骑其中一部的大好良机,一旦到了平原,卜帅所部就很难追上了。” 
  “别忘了,厉冲还有一万的佯兵未动。” 
  督明恨声道:“如今你我被袭,侥幸脱险,厉冲仅用奇兵的那几千铁骑,撒到广大的山岭丛林间,一定会捉襟见肘,我料他定会调兵进入邬葱岭,不但要捉你我,而且还想吃掉三千血狼军。既然他胃口那么大,不好好招待一下,也显不出我们的诚意。” 
  “你拿主意!”赫日道:“只要你觉得有把握,我就陪你玩一把火,就算引火焚身被捉到,起码还有卜黑脸能给咱们报仇,为了钓厉冲这条大鱼,再危险也要做。 
  “毕竟就像你说的,一旦让他回到了平原,重新隐去形迹,便是你我今后的噩梦了,想起被他突然袭击的场景,我到现在还浑身发寒。” 
  能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赫日,说出怕的心寒的话语,可以说明,当斗魔战骑隐伏于旁,伺机寻敌而噬的场景,是如何的让人感到心悸。 
  “走,向西,带着厉冲绕山随便转,顺便让人即刻去联系卜帅!” 
  督明冷冷道:“只要厉冲的人马敢进山,我便让他有来无回!” 
  几十个亲兵,除了分出几人抄近路钻进密林,去联系卜要脸,其余人护卫着赫日与督明,继续开始逃亡。只不过选择逃跑的路线,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此时,翼人大队与中州的魔族东线大营,只剩下不足十里的距离,近两千翼人排着特有的三联队形,开始陆续朝下方俯冲。 
  翼人们的双爪上,无一例外的抓着两个黑漆漆的圆筒。 
  与此同时,骑着五雷神鹰的钟道临,一双邪芒闪动的幽瞳,透过身下淡淡飘浮的云雾,已经能看到郁郁葱葱的邬葱岭。那里,正闪出道道火光。 
  “小雷,下去瞧瞧!” 
  钟道临懒洋洋的拍了拍雷鹰的脑袋,无趣道:“你飞得太慢,似乎来迟了。” 
  “嘎─嘎─嘎!” 
  雷鹰大为不满的甩了甩头,连声厉鸣,猛收双翅,带着从耳旁呼啸而过的猎猎冷风,疾速朝下方俯冲而去。 
  西方的火烧云,渐渐染上了诡异的紫光,一轮紫日未等红日西垂,便迫不及待的升上地平线。 
  不多时,魔界最耀眼的紫日,成为了天穹的主宰。 
  永恒之美,难以寻觅,却始终存于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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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所相非相~
 
  林木茂盛的邬葱岭,浓烟四起,不时闪出火光,偶尔从林间透出阵阵隐约可闻的杀伐声,不及细听便戛然而止。 
  在这处杀机四伏的山地丛林内,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便在这隐约传来的阵阵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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