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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中国产权市场解读-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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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企业直接结果可能是整个管理阶层都走掉了,管理层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如果管理层不能够延续的话,这个企业价值就要发生非常大的折损,这是中国运作当中很重要的问题。 
  五是产权市场缺乏行业自律。中国产权市场协会目前仍在筹备过程中。尽管目前形成了一些区域性行业自律与合作的民间组织,但缺乏全国代表性,在推动全行业自律发展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8风险防范: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保障(9)   
  随着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交易规模的快速增长和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多,产权市场面临的潜在风险日逾增长,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已成为产权市场面临的重大课题。产权市场已进入高风险期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三、产权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尝试产权市场的风险防范问题已引起市场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场从业者等多方关注。加强产权市场风险防范,规范发展产权市场,是业内广为讨论的话题。监管部门和产权市场自身也就风险防范问题做了积极的尝试1。产权市场风险防范已引起各方关注在2005年的厦门9。8投洽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了“产权市场发展与风险防范研讨会”,会议围绕防范产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规范、平稳和健康发展的中心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产权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特殊形态,随着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交易规模的快速增长和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多,产权市场面临的潜在风险日逾增长,已进入高风险期。目前产权市场主要存在环境风险、场际风险和场内风险三大市场发展风险。环境风险包括法律政策不健全、社会认可程度不高等产权市场外部环境所造成的制约市场发展的风险;场际风险是指产权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与证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其他金融、资本市场可能发生的冲突;场内风险是指因产权交易市场自身在市场建设、经营管理、组织运营的过程中因内部失控、管理缺位等场内原因造成的风险。 
  会议呼吁,要进一步加强产权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广泛探讨产权市场风险防范基础理论,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措施,支撑市场平稳持续发展。 
  2。 监管部门的态度与举措中国产权市场的潜在风险,已经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 
  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高峰论坛”上明确表示,要坚持“主体要到位、交易要进场、信息要公开、操作要规范、监督要有力”的国企业改制与产权交易五项原则,建立健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机制,促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和不断探索。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过程中,除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等都是直接参与者,各方面的责任约束和规范运作,是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形成了产权交易平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都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但是,产权市场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需要加强监管和完善风险预防机制。 
  近年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产权市场的最大用户和对产权市场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进行指导监督的部门,在加强监管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相关政策3号令颁布实施以后,根据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联合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包括《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10个文件,被业界称为“一拖十”文件,对规范产权市场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 
  建立健全国有产权交易监督检查制度在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方面,已基本形成了国家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联合监管的组织架构。2005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牵头,与中纪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组成工作组,对产权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并形成了定期检查的工作制度。   
  8风险防范: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保障(1   
  此外,为了加强对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试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管,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了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试点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制度,每两个季度组织北京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天津市国资委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定期的工作交流和讨论,研究分析国有产权交易和产权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监测 
  在中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务院国资委已建成“全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监测系统”,并于2006年8月投入运营,目前已实现与北京、上海、天津三家产权交易机构的实时连接与监管,并将在近期内陆续实现与所有省级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的实时连接与监管,对完善产权市场监管手段创造了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推出监测系统,正是为了加强对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情况和整个交易过程的监管,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制度、统一交易流程和提高交易的规范化程度,有利于整个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地方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在机构监管上,由于全国的绝大多数产权交易机构都是由地方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以地方政府部门承担着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管职能。在业务指导和监督方面,基本采取归口监管的方式进行,一般来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选择从事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由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出台了规范产权市场发展和国有产权交易的政策性文件;以科技管理部门或科技园区为主导设立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主要由科技管理部门或科技园区管委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此外,部分省市在加强对产权市场的联合监管方式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以上海和北京为例。上海由市国资委牵头组成了产权市场管理办公室,行使地方政府监管产权市场的部分职能;北京由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科委、市政府金融办、中关村管委会、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等部门组成了“北京产权市场监督协调机构”,对产权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由市国资委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派出独立董事,将政府部门监管产权市场的意愿直接通过深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来实现,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 
  2。 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探索 
  为了加强风险防范,促进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在各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产权交易制度 
  各产权交易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部门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制订了相应的产权交易规则。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出台后,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均根据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对产权交易规则和流程进行调整和完善,对规范产权交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北京产权交易所为例,已形成包括《产权交易规则》及各项配套文件计35个,包括产权交易的信息披露、意向受让方登记管理办法、产权交易竞价管理办法等,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产权交易制度体系。 
  完善内控机制 
  由于产权交易环节多、过程漫长,在整个业务流转过程中加强控制显得尤为重要。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组织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评审也把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目前,各地产权交易机构都十分重视内控机制建设问题,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其中,北京产权交易所业根据自身的业务实际制定了颇有特色的的内控机制。2006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总结多年探索经验基础上,对产权交易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和完善,创造性地将交易服务、交易鉴证和后台支撑分为前场、中场和后场。前场的交易服务部门负责带领会员机构进行各类产权交易项目的开发,并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全过程的服务;中场的交易鉴证部门负责对产权交易的全过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入下一个流程;后场的法律监管部负责对前场、中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基本形成了“分工科学合理、相互支撑制衡、运行简洁高效”业务流程控制体系。从实际的运行效果看,产权交易的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 
  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上海、天津和北京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方面做得比较好。以北京为例,由北京市国资委设置投诉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就北京产权交易所依法开展业务的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就规范发展北京产权市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善监管机制;定期听取会员机构及产权交易参与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改正工作;加强对北京产权交易所财务审计的监管工作,定期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北京产权交易所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市国资委。 
  自发地进行行业自律与合作 
  产权作为资本要素资源,存在着垮地区流动重组的内在需求,这种需求决定了产权市场不能固步自封。产权市场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出现以来,就是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相互学习借鉴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而且这种合作重来就没有间断过。 
  在产权交易市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些自发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合作民间组织,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北方共同市场、长江流域共同市场、黄河流域共同市场和西部共同市场等。2006年,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倡导下,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大力支持下,遍布全国的49家家产权交易机构共同组成了促进行业自律、创新与合作的民间组织-“中国产权市场创新联盟”。 
  应该说,在产权市场缺乏全国性统一规划和协调、产权交易行业协会没有组建的条件下,这些民间自发组织的区域性行业自律与合作组织对于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筹建全国产权交易协会 
  加强行业自律与合作一直是全国产权交易机构的共同愿望,自2002年以来,上海、北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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