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政治-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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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坏恪#�3)组织成本过高。由于我国农民受几千年小农经济下封建文化的影响,还存在着浓厚的封建思想,缺乏参与、自主意识,相反却存在有崇官、拜官、怕官意识,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采取消极对抗的办法。农民们还不习惯组织起来,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相对独立的利益集团,通过正当的利益表达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虽然那些组织领导者在村民之中属于“觉悟者”,但文化素质还是普遍偏低,对自己的行动目标和方式缺乏系统的思考,更不要说具有管理一定组织的专门知识。因此,这些事件的领导者,一般将这些组织形态同秘密社团联系起来,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意识。组织内部的分工合作又缺乏系统性,其成员也不稳定。这些因素使这些体制外的农民组织的运作成本增加。因此在缺乏一定经济支持的情况下,这些组织就会发生分化,有的甚至从维护农民利益的组织成为以“保护人”身份自居而欺压村民的流氓组织。(4)社会收益与社会成本呈负增长。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社会对这种集体行动的控制成本增加造成的。由于村民的这种集体行动在组织形式上具有一定的松散性,并没有将每一个参加者真正纳入一定的组织体制之中。这种缺乏科层制约束的集体行动最容易发生局面难以控制的情况。那些发生暴力冲突的事件造成的后果,大都并非组织领导者的意愿,他们甚至没有想像到“群众会做出那些事情出来”。湘西某市上千名村民在“好汉”黄某的率领下,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由,围堵当地市政府大门,部分村民出现了打砸抢的行为,有的冲进市委书记家抄家,使事件朝“非法”方向发展。祁东事件也是如此。
这些障碍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这些体制外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但是,它作为一种利益行为的产物,还是具有一定的制度意义。这种意义不仅在于它体现了目前乡村社会利益冲突的状况,而且反映了制度性权威丧失的程度,更主要的表明了村民们为保护自身利益对“组织”的需要。应该说,这种组织性需求恰恰是重建乡村社会秩序所必需的。如果从这一点来看,对待这类事件,最为现实的对策就是,在树立国家权威的同时,以整合地方政府和村民的利益为前提,将那些体制外的组织力量纳入到农村基层政权的运作之中,实现政治整合。
7。1
2000年5月1日上午,同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研究所康永久博士和衡阳师范学院政教系九七级五位同学来到衡山县白果镇,住白果街的农民开的家庭旅馆。
下午,前往绍庄村,同村周秘书座谈,并查阅保存在各家的族谱,以了解宗族情况。据周言,目前绍庄主要有三姓,可分为几族。周姓,汝南堂,80多人,20多户。李姓分为两宗,其中,山霞李,300多人,80多户。铁铺李40多人,9户。陇西堂,约9000人,现正在修族谱,每丁交费10元。该村60%人均属于陇西堂。杨姓,分为两宗,其中胡杨宗,光裕堂,在本村有40多人,14户。
访绍庄村长春一组杨某,从其父手中借得《贯塘胡杨五修族谱》。
访新民村荷塘组周某家借得《衡山白果周氏六修族谱》(民国23年修),此谱乃周君先父所遗,始不愿示人,经多方申述,方许借一晚。
访绍庄村原党支部李书记,得《山霞李七修族谱》。李自1995年元月至1996年12月担任村支部书记。1999年3月发起修谱。最初由几个人发起,下通知召集各房的人开会,决定修谱。2000年11月修好。共花6万多元,主要是各户自愿交款,基本上每人10元。李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好,有一本族谱,使村民有一种归属感,让他们能够知道自己在社会的责任。其在谱中作序云:“窃思水衍百川,支犹顾本;山绵万峰,脉且朝宗,况人为万物灵,能无敬宗收族之念?故自唐宋以来,族传家谱,茔立碑铭,以达本清源,敬宗收族之目的。古人云,'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又云:'国无史,有失国政;家无谱,有失家法。'修国史,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资世治,修家谱,可以辨派衍,别宗支,序长幼,敦孝友,使人敬其所尊,受其所亲,谱之作用大矣!”该谱称,李姓为授姓,最初生活在陇西地区,迩后逐步向南发展,明时其中一支迁住衡阳。山霞李氏宗祠称:“五知堂”的“五知”,是宋代学者李藏用先生作的《五知先生传》所称:知时,知难,知命,知退,知足也。
访白果镇汪先生(住白果镇派出所对面),谈及汪氏修谱事宜。该君现年35岁,是《汪氏八修族谱》理事之一。
夜读所借各族谱至天亮,摘录了其中主要内容。
《衡山白果周氏六修族谱》很有特色,从中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当时的族权。
其一,在卷二,单列专编“节录现行法律”。这些法律主要有,《民法》中的“宗亲”和“姻亲”、“婚约”、“结婚”、“离婚”、“监护”、“扶养”、“继承”等条文,《刑法》的“刑事责任及刑之减免”、“妨碍婚姻及家庭罪”、“亵渎礼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等等。
其二,谱中记载了成立族纲委员会呈请案文和呈报族纲文。特抄录全文如下:
呈为成立族纲委员会恳予备案,以保族谊而敦和睦。事录民族来由江西系出汝南迁居岳后白果已历五百余年,派衍十六房丁开万余口分支布中。由一本而散为万殊,循流溯源合万殊而仍归一本,既非疏如秦越允宜亲若弟兄。民等有见及此于本年四月间开族务会议,到会者百余人。众称世教凌夷人心不古,非整纲饬纪,无以树家族义型。当自治促进之秋,不有族纲无惟系一族。敢遵钧府政令设立族纲委员会用以联络家族团体为巩固民族团体之后援,维持家族和平作拥护世界和平之先导,拟具简章办事规各一份,备文谨呈钧府鉴核备案伏乞批指令。呈为补具族规恳予察核备案。缘民等于本月一日遵令设立族纲委员会并粘简章一份办事规程一份合并呈请备案,在案兹因族务委员会议议决族规十七条,拟作族纲俾资遵守。理合文连同族规一份呈请钧鉴核备案敬候批示。呈件均悉准予,备查些批件存。
《光齐堂族纲委员会简章》:第一条,本会遵奉衡山县政府行政会议议决案,定名为衡山白果周氏光齐堂族纲委员会。第二条,本会以统十六房亲睦,提倡家庭教育,促进宗族自治为宗旨。如族有……雀角之争蹈,人人事、民事、刑事各范围亦当负请求解决之责,但不得抵触现行法令。第三条,本会得设委员七人至九人,由本族族务会议推举之或票选之,任期二年,得连选连任。如委员因事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会提交族务会议另举补充之。第四条,本会设常务委员三人由委员中互推,负执行会务之责。第五条,本会设文书调查各一人,由常务委员兼充之。第六条,本会各委员各职员均无给职。第七条,本会解决族人事件得由常务委员会别请族绅参加,但无表决权。第八条,本会对内对外文件须盖政府颁发圆记以昭慎重。第九条,本会对内对外文件均以常务委员会联名盖章行之。第十条,本会会议以委员得过半数出席委员三分之二认可为有效。第十条,本会办事规程另定之。第十二条,本简章由族务会议通过呈请县政府核准施行。第十三条,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临时修改之。
《光齐堂族纲委员会办事规程》:第一条,本规程依据本会简章第二条及第十一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本会对于各房教育祀产族规负有提倡整理之责。如各房族人发生纠纷及不肖子弟发见不轨行为,由委员会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会议解决纠正之。第三条,本族各房族人发生纠纷首由各房房长及亲属调解至不可能时,得呈报本会请求仲裁之。第四条,本族各房如有不肖子弟被人诱惑有从匪类或行为不轨或侮辱尊亲本会应即查明,责成各房房长及亲属人分别训诫,如仍蹈前辙,得随时报送本会转请政府严办。第五条,本族各房长及其亲属,对于不受训诫之子弟及不能调解之事件,有心要呈报本会者,须缮具报告书一份申明训诫调解事由方法,以备参考。第六条,本会对于族内养子养女应负保护之责,极力维持之。第七条,本会受理报告各事件须负左列各责。甲、通知被呈报人;乙、调查事件虚实及发生原因;丙、规定仲裁日期;丁、议决仲裁方案。第八条,本会对于受理报告及仲裁方案左列程序行之公布、开导、训导、监视、解送政府。第九条,凡呈报本会之事件应静候本会仲裁,不得自由行动。第十条,本规程由族务会议通过呈请县政府核准施行。第十一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由族务会议随时提议修改之。
《光齐堂新定族规十七条》:第一条,本族规依照族务会议议决案制定之。第二条,本族宗祠设祠经八人崇奉……四时祀典并管祭器、契约、收租税及支付一切。第三条,本族遵照明令提款兴暂停各房饭福与祭子孙,由祠经先期柬请娴熟礼仪者,敬慎赞……第四条,濂溪祖逐年重九祀期世旺祖妣清明前日均由祠经先期柬请熟习仪节者二人或三人同走天下隐山南珠观云溪封修时祀事,本祠免祭。第五条,本祠四祭费用归各经理负责承办。每年选择各房礼生主祭,概由各经理开支。与祭子孙未经柬请者餐宿均自备。第六条,本祠祭具……。第八条,本祠祠经概由开席大祭时族务会议推举之,任期三年,期满改选,不得恋充私授。第九条,祠经如有侵知亏累……。第十条,本祠族校之学款,原系璇房各先辈捐置及后嗣所积累,须由该校校长每期造具预算、决算交由校董会审核后方得按数支给。校董会依部颁教育定章组织之。第十一条,本族子孙不分性别凡有志就学高中以上之学校者,得按其升学等级分别给予津贴,但须缴验各该校证明书方可给予。津贴之另定之。第十二条,祠款开支除祭祀完粮办学修祠整庄及津贴升学等项外,其他临时费有满十元以上者应交族务会议议决行之。第十三条,本族公墓公坟固不得违禁破墓,……。第十四条,本族遵令成立族纲委员会以解决族人相互……,纠正不肖子弟之行为及对外交涉各事件。族纲委员会简章细则另定之。第十五条,本族族务会议定每年春夏秋冬祭日下午二时为常会时期,如遇特别案件发生时,得临时召集之。第十六条,本族规如有未尽事宜或事实上发生障碍时,得由族务会议议决修改之。第十七条。本族规由族务会议议决通过后复经族纲委员会审查转呈政府核准定为族纲俾资遵守。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该谱第七卷,记载了大量的公约买据和各房和约据。主要是关于族人捐赠族田,和宗族组织购买族田的。
《贯塘胡杨五修族谱》为民国四年修订。从中抄了若干族规。其中在卷十九,原修条规中言“祠规家箴所以约束族人,不使偷闲荡检,而于切近之事俗所易犯者言之详焉事涉琐碎,语多激烈此秉笔者所难辞其咎也后之览者能勿悚然而自惕?”
以上记载是难得的研究资料。从中可以解决前一阶段在研究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政治特征时,缺乏第一手材料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