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政治-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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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继成立了由军队代表、领导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称之为“三结合”的领导班子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政工、群工、武装、人民保卫、民政、秘书等干部。大队也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生产队增设政治指导员(后改称政治队长)。
这种革委会体制与人民公社的法定体制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这种革命化的革委会体制缺乏制度性约束,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特别是在1971年以前,群众性是这些革命组织最为突出的特征。当时在湖南等地具有广泛影响的“贫下中农挺进队”52,就经常取代各公社的革委会组织而发号施令,各公社的革命委员会组织也有他们的代表,有时这些革委会的运作方式也与造反派组织相似。
(2)强调乡村居民的政治性,建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
文革初期的政治混乱造成的社会危害很快就以各种方式表现了出来。进入70年代以后,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发出的“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的命令,也深入到了乡村社会。为了治理这种由群众性组织所造成的社会性问题,一个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权威替换。就像在土改完成后撤销农民协会组织一样,用新的权威性组织替代这些群众性组织是最现实的选择。这个新的权威性组织就是已被革命群众扫荡得体无完肤的各级党组织。但要恢复党组织的权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在文革初期,各公社和大队的党组织先后陷于瘫痪,革委会在事实上取代了各级党委。到1970年10月至1971年春,中共衡山县委和各公社党委先后恢复,一批党务工作者回到了领导岗位。大队一级的党支部也在1971年3、4月恢复了工作,岳村在1972年初进行了党支部重组。
但各级党组织的恢复并不意味着其权威的重建。为了重塑被群众运动否定的组织性权威,就只有将群众进一步阶级化,以强调农村居民的政治性。以“五类分子”为代表的敌对势力成为了群众和党组织的共同敌人。1973年衡山县公安局《关于对白果公社的五类分子异动情况及当前动态的考察报告》称,白果公社是个敌情较复杂的公社,全社共有11个大队,79个生产队,在1966年社教运动中对专政对象进行的一次清理、登记,共有五类分子184人,占总人口的2%,其中地主分子112人,富农分子51人,反革命分子15人,坏分子6人。这些人分为四类,已认罪守法,表现较好的34人,占26%;基本守法,表现一般的87人,占53%;有一般违法破坏行为、表现不好的40人,占24。4%;表现很坏,有严重破坏行为的3人,占1。8%。
按照当时的政治逻辑,不是贫下中农和革命者就是五类分子,而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则是罪大恶极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是革命专政的对象。可见,强化这种政治分层对于加强社会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生产队作为基本的经济单位,其政治经济权力受到了新的限制和剥夺。
调整时期确定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框架,在革命化时期又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党的一元化体制建立之后,国家为了能消化因大动乱而造成的社会经济危机,又试图进行新的乡村动员。国家的这种努力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得到最为充分的表现。
衡山县农业学大寨活动在1965年就开始了。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即组织县直机关、各公社及部分大队负责人108人,赴大寨参观、学习。回县后,县革委会举办有2000多名农村基层干部参加的“学大寨学习班”,宣传大寨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狠抓阶级斗争和斗私批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要求各地仿效。1971年2月,中共衡山县委召开“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誓师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共4278名。县委提出争取在两三年内实现“坡地梯土化、大地园林化、灌溉自流化、稳产高产良田化”。会后,县委即派出工作队下社办“样板”,并要求各个公社和大队都要办样板,以点带面。1973年10月,县委又决定在店门公社天鹅村的九观桥兴建中型水库。嗣后连续三年,在县、公社、大队、生产队主要领导干部的率领下,成千上万名社员从全县各地汇集于九观桥周围安营扎寨,浴汗奋战。同期,县委还抓了林业建设,每年都抓住农闲空隙,集中劳力垦荒造林,限期限额完成任务。到1975年9月,衡山县委书记参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后,县委作出“奋战一年,进入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行列”的决定。为此,县委派出专业队到海南岛培育晚稻杂交种子。1976年6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将杂交晚稻种植任务分配到各公社,同时抽调县直机关一半以上干部下到生产队,帮助落实晚稻各项增产措施,直到收割以后才回单位。在1977年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衡山县被列入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53。
从衡山县农业学大寨所进行的这些活动来看,此时进行大规模的社会行动完全类似于大跃进时期。这种大规模的建设和经济上整齐划一的行动,势必影响生产队的政治经济权力。为此,国家在政治上强调“狠抓阶级斗争不转向”,“大批、大斗、促大干”,曾一度推行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自报公议工分”等按政治表现分配口粮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在经济上“割资本主义尾巴”,把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限制到极小的程度,社员个人主要靠生产队的分配安排生活,只有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才能保证生活;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搞一刀切,单一化,基本建设投入过大,忽视多种经营,以致社员劳动报酬很低。当然,此时党政机构对生产队的控制和剥夺也不是绝对的。“一个生产队对作物的选择或许没有多少自由,但怎样完成上级计划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他们自己。怠工或执行不力是抵制这些计划的一种办法”54。而这种怠工式的抵制,使中国的农业生产处于长期停滞不前的境地。但这一时期,国家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长期稳定社队和农民负担,农民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并不显得特别突出。
第四阶段,1979年至1983年,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时期,其政治结构特征是管理委员会体制下的社队分权制。
这个时期,中国乡村社会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处于解体之中。在经济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其政治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1)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体制。1979年10月,衡山县各区革命领导小组改称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秘书、武装、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统计、财政会计等干部。1981年7月,撤销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了区公所建制和公社的管理委员会。
(2)实行党政分开。实行党政分开首先是在县一级开始的。1980年12月,在衡山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了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随后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原县革命委员会被撤销。“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党政一体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一的局面至此结束。各人民公社也开始实行党政分开,各公社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有了一定程度的分工。
(3)实行社队分权。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质;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账目公开55。这些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社队分权,特别是强调了对生产队合法权利的保护。在此之前,许多地方开始推行由生产队所有制向生产大队所有制转变。长沙县1964年共有生产队15376个,经过多次合并,到1971年减少到10317个。“1978年春,相继有牌楼公社的田元大队、沙坪公社的天井、农料大队,谷塘公社的木马、大路大队,高桥公社的农科大队由生产队过渡到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茶业公社只辖2个大队,过渡到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56。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种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过渡的趋势得到了较为有效的纠正。1981年在全国718022个生产大队中,只有35754个实行了大队核算制,占总数的4。9%,95。1%生产大队还是实行�
第三章新中国对乡村政治的改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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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
四、计划、户籍、阶级和乡村动员
我们的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之后,摧毁了封建的乡村社会秩序,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建立了新的联系。这种联系最初是通过军事占领及管制和建立具有强烈阶级意义的农会组织等方式进行的,是共产党以强制性的暴力手段扫除旧政权在乡村社会的一切势力即破除旧世界的同时,感功地构建了以地域性和普辖性为特征的各级政权组织。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和合作化运动的展开,经济集体化使乡村经济组织在事实上已具备一定的政治功能,传统意义上的政权组织得到了较为彻底的改造。特别是人民公社制度的普遍建立,以国家权力为背景的集体经济组织掌握了乡村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及其最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农民基本上没有属于个人自己的财富,公有制经济成为了唯一的利益源泉,农民对集体经济组织的依附性已十分明显。在此基础上,国家行政权力冲击甚至取代了传统乡村自治体制的社会控制手段,国家及农村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对乡村社会权力的垄断和对社会政治文化生活及其他一切领域的控制。
这个历史过程,实际上是乡村社会组织的经济化过程,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实现了新建立的“经济组织”与“政治组织”及“社会组织”的统一。如果从目标和根源来分析,新中国对乡村社会的组织性改造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乡村政治结构是压力和理想的产物。就压力而言,在当时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的环境下,要缓解国家安全和民族独立的压力,就必须建立独立自主的民族工业体系;为建立独立自主的民族工业体系,国家选择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目标,而重工业巨额投资形成的财经压力和人口工业化造成的粮食压力,迫使国家建立全面控制社会经济的计划体系及严格的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3为实行统购统销和限制人口的迁移的强制性措施,又需要国家权力强制性地进一步深入到乡村社会。就理想而论,中国传统的大同理想和当时的共产党领袖对共产主义的理解,一直是解放后中国乡村社会制度安排的基础为此,共产党在对几千年中国传统的小农意识和封建家族文化进行最为彻底的清除的同时,在乡村社会全面引入了阶级斗争的理论并逐渐形成了新的权力神化和崇拜观念。也就是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