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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明末四公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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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和尚有关,似与方以智的情况相近。但果为推戴朱三太子以起事复明,则方以智即或被诬,固与名节无损,方中通不必以死力争,一通道理已在前面谈过,无须多说。其次,谋反决非一人之事,干连必众,王夫之论族诛曾申明其义。而方以智一案不闻有他人牵连,孟心史先生《明烈皇殉国后纪》篇云:“东华录自康熙十二年始,屡破获朱三太子干连犯案,多不胜载。”是则方以智如干连朱三太子案,何以官书独无记载。凡此皆足证明,方以智与此类案件无关。    
    至于牵涉及于三藩之乱,如归罪于谋反大逆,则又分两种情况,一为事发的按问,一为事前的猜防。方以智案虽发于吴三桂举事之前,但吴三桂反形早著,康熙防堵甚严,已如前述,则诬指方以智为吴三桂亲信,潜入安徽等地活动,是很可能发生的事,但事必有因,或者方学诗确曾潜回徽州。行踪曾经广西,而又误传为“方学士”,于是构陷者有意张冠李戴,指“方学士”为方以智,向广西巡抚马雄镇告密,因而移文安徽,逮捕方以智归案待质。    
    据《方以智晚节考》所录资料及方中通《题结粤难文》、《论交篇》两诗,案发后的情况如此:    
    一、发难于广西。论交篇《粤西题请讲再三》可证。    
    二、移文安徽,至桐城方家逮捕方以智,而方以智由幼子中履陪侍在青原。官疑方家藏匿以智,是故“吏卒操兵围宅,铃析达晓”。而“道路汹涌,莫不咋指吐舌。在于人情、宾客、门人、故旧远害引避,固宜其然”(方中履《宗老臣梅先生七十序》)。则有几天的搜索,或者直至方以智被逮,方始撤围,皆可想而知。    
    三、桐城搜查不获,移文江西逮捕,此涉及三省的因由,情况非常单纯。    
    四、江西泰和富人萧孟藏方以智于复壁,其后乃由水路赴广西报案。此出于方以智自己的主张,或者他人所劝,则不得而知。但可确言者,方以智愿就复壁,绝非畏罪,而为不甘致礼于异族衣冠之前。惶恐滩自裁,亦为此意。当初披缁,大致亦为避免作清朝装束。    
    如上所述逮捕情况而言,凡稍知清朝司法制度者,皆可想像得到,方以智涉嫌的罪名虽异常严重,而案情固甚简单。因如案内述及方以智如何从事谋反的活动,则本人未获,家族必定被捕就审,借以侦讯方以智的一切。今观资料所载,方氏家族除中通愿同父生死,自甘投狱以外,固皆安然无恙。    
    然则案情简单到如何?就方中通两诗篇推断,不过查证一名字而已,大致广西原咨是:闻有安徽方学诗或方学士潜回活动,不知是否方以智?当案之初起,不明究竟自易涉张皇,所以“三省羽书急如箭”,但其事本易于辨明,最清楚的是,方以智自顺治年间南归后,足迹即从未再到两粤滇黔,是故复壁之出,不过到广西“过堂”即可结无事。而方以智即因不甘生前受辱,故自裁于惶恐滩,以文信国自拟而明志全节。但官方则必报病故,因如报自杀则必欲追究其自杀之因,究系畏罪,或有其他凌虐致死情事,岂非自找麻烦?地方官纵不明此中诀窍,但司刑名的幕友则必如此办理。    
    于此可知,方以智自裁,地方官报病故,而案情亦原已明了,方以智与吴三桂无涉,与方学诗或方学士不过音声近似的误传,则此案实已不了而了。但案牍未结,所以方以智的灵柩不能归葬。因就司法的手续而论,或恐须开棺相验,以及查察当时的情况,灵柩须留置于原地。    
    疑问是案牍何以不结?此须就两个角度来看,在官方,案子已了,形式上的结与不结,无关宏旨,而所以不结者,因别有关碍。在方中通,则案牍不结,无正式官文书宣示方以智被诬,则各节不能昭雪,因而不肯出狱,“怜我不肯脱罗网,委屈导我真缠绵”,“非是不遵宛转之深情,乃深痛吾老亲之不测”,不测者非生死不测,而是名节被污。    
    然则关碍为何?当康熙十年时,朝廷对吴三桂虽已有作最后制裁的决心,但表面仍作优容之状。方以智一案原为秘密防范措施中所发生的波澜,自不便公开其事。否则,便适足资吴三桂以口实,而道路流传,吴三桂将反,朝廷防制甚力,则影响民心,影响甚巨。至两年后“题结”,已是康熙十二年七月,吴三桂踵尚可喜之后,自请移藩之时。廷议中康熙谕韦臣:“三桂蓄异志久,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及今先发,犹可制也。”濒临决裂阶段,无所顾忌,故方案不妨题结。    
    最后,要破释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何以方中通抵死要辨清其父与吴三桂无涉,更不会为吴三桂效任何奔走?此即因永历帝为吴三桂所杀,昆明五华山平西王府即为永历故宫。当三桂决意反清时,曾议出师之名,不可假借,刘健《庭闻录》云:    
    “三桂集请士议举兵之名。刘茂遐谓:‘明亡未久,人心思奋,宜立明后,奉以东征,老臣宿将,无不愿为前驱矣!’方光琛云:‘出关乞师,力不足也,此可解于明。永历已窜蛮夷中,必擒而杀之,此不可解矣!’”    
    由此可知,恢复明室的名义,连吴三桂的谋士亦知不可假借,可以想见明朝遗民对吴三桂的剿绝明后之深恶痛绝。方以智曾为永历拜为大学士,虽君臣之道不终,但名分既定,旧恩难忘,则与杀永历的吴三桂,其仇不共戴天。而谓之为竟为吴三桂所用,无异认贼做父,一生名节,尽皆扫地。此所以方中通如有人子之心,必不忍坐受坐视。而方中通所一再强调其父的志节,固不在反清而在存明,表其始终为尽忠明朝的遗臣。必明乎此,始知方以智所保的晚节何在?    
    方以智三子,皆学行醇谨。尤其难得的是,如邓石如所云:“方氏闺门所富文采”。《清诗纪事》陈舜英条前记:    
    “陈舜英字玉佩,溧阳人,名夏第三女,适方中通,在顺治八年。撰《文阁诗选》一卷,有中通姊方御序。清言娓娓,如叙家常,不作议论,才女也。舜英诗亦超脱,惟触事兴悲,盖境遇使然。附其女如环如璧和章,婉约可诵。方氏闺门多富多采。方孟式妹维仪有《清芬阁集》七卷;方孔妻吴令仪有《秋佩居遗稿》一卷,最有名。”    
    按:朱竹《明诗综》录方维仪、方维则诗,记方维仪:“桐城人,大理卿大镇之女,嫡姚孙,再期而大,遂请大归守志,有《清芬阁集》。”方维则:“大理卿大铉之女,嫁生员吴绍忠,有《松茂阁集》。”又记:“方氏三节,一为孟式,字如耀,大理卿大镇之女,嫁山东布政使张秉文,济南城溃,同其夫殉节,赠一品夫人,有《纫兰阁集》;一为维仪,年十七而寡,寿八十有四;一为维则,十六而寡,寿八十有四。”此外《方以智晚节考》曾记中履妻张莹亦为才女。张莹即张秉文之侄;亦为康雍年间贵盛无比的张英的堂妹。


第三章方以智(8)

    张秉文殉难事见明史《忠义传》,秉文有兄弟二,一名秉彝,即张英的父亲;一名秉贞,明朝崇祯四年进士,官至浙江巡抚。入清于顺治十年由兵部右侍郎调升刑部尚书,不久改兵部,死于顺治十二年。其女张莹即方中履的妻子。    
    张莹亦有诗集,而见称于乡党者,德胜于才,《方以智晚节考》引方中履《亡妻行略》述辛亥之祸云:    
    “君处之坦然不乱。与余书札往还,惟大节是砺。君最孝于母,至是绝不归宁!曲:‘吾生死方氏,岂跬步离哉!’”所以“坦然不乱”,正因方以智之祸,罪嫌虽重,而情节固一剖即明,无所用其张皇。至于“绝不归宁”,亦为避免株连及于母家之意。类似案情,最忌不可与言而言,势必揣测多端,反致纷扰而益难澄清,张莹跬步不离方氏,确为明哲之计。    
    方中通的岳父,亦为显贵,即清初南派的首脑溧阳陈名夏,已见前述。《清诗纪事初编》录其诗二首,皆为五律,第一首题为《闻乱》:    
    “烽火传来急,风生满目尘。何方为乐土?此地慰慈亲。患难寻常事,艰危疾病身。长安消息远,愁杀未归人。”    
    玩味此诗,乃甲申之变时所作。“未归人”者,其父名夏。陈名夏崇祯进士,官至户、兵两科都给事中。李自成破北京,降附,为阮大铖列入“顺案”,以致不能南归,次年在大名降清。其时辗转流离,消息不通,家人不卜其存亡,所以舜英有此诗。清初南北两派,皆倚满人为重。陈名夏获罪,出于宁完我所劾,而论死则因“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则究非良心已死者可比。如果阮大铖不因私嫌有意办“顺案”以排击东林、复社中人,则陈名夏可能南归隐居。小人行事,往往逼人为恶,而不能与人为善,类皆如是。    
    第二首即为《粤难作夫子被轰》,复引一次如下:    
    “世外犹遭难,人问敢惜生?便捐男子血,成就老亲名。君指天为誓,余怀刃是盟。一家知莫保,不用哭啼声。”    
    “世外”指方以智出家,而“便捐男子血,成就老亲名”二语,最为显豁,即谓方中通决心以死为父辨诬,成就老亲的名节。    
    此诗虽怀必死之心,亦有“一家知莫保”的绝望,但从容冷静,实有易于辨白的把握。大致方以智案初起,不明内情者,谈虎色变,而了解误会之由来者,则皆有不难昭雪的把握,如方家宗老臣梅,据方中履记:    
    “宗老臣梅先生乃奋身举幡,慷慨对簿,虽黄门北寺,有所不畏。三木囊头,有所不挠。所亲危之,更进迭谏,而先生不为之夺,家人藏匿衣冠,而先生不为之沮。笑谓人曰:此吾家忠臣,吾得与之同尽,足矣!复何所恨?”    
    按:臣梅所谓之“忠臣”,非谓以智是明朝的忠臣,不附蓄志谋反已久的吴三桂,则是清朝的忠臣,对簿公堂,亦可侃侃而言。而要证明方以智不附吴三桂,毫不困难,此所以臣梅泰然自信如此。    
    《方以智晚节考》云:“桐城方氏自密之以降,两代四人皆能不亏民族大节……若密之三子,则皆可谓世袭遗民者矣!然今观陈、张二女之行谊,则方氏弟兄之苦节,实半成于闺房之内也。”    
    按:方氏一门,忠孝节义,四字俱全,方氏弟兄之成苦节,闺人的激励固有影响,主要的还是家庭环境的陶育。兹据《桐城耆旧传》等书,略考方氏家世,以表彰我国第一等的诗礼之家,作为本文的结束。    
    朱竹《明诗综•;臣士下》:    
    “方学渐字达卿,桐城人,贡生,有《连理堂集》。”又云:“方氏门才之盛,甲于皖江,明善先生实浚其源。”明善先生为方学渐的私谥,即方以智的曾祖。    
    方学渐三子,长大镇、次大铉、又次大钦。《明诗综》记:    
     “方大镇字君静,万历己丑进士,除大名推官,擢江西道御史,迁大理寺丞,历左少卿,有《方大理集》。”又云:“少卿与邹忠介、冯荣定、高忠宪、顾瑞文诸公,讲学首善书院。书院毁,筮得‘同人于野’,遂乞休,自号野同翁。年七十庐母墓而终,乡人私谥曰文孝先生。”按:首善书院即邹忠介(元标)所办,今北平天主教南堂旧址,天启年间为阉党所毁。    
    大镇两女,长孟式,嫁山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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