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李敖:红色11-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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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前就到了新店空军公墓后的刑场,那时才枪毙。所以,现在他还没死呢。军法处的习惯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临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处长大人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两枪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除非同案的死刑犯人太多,要分批枪毙,就是犯人甲犯人乙今早枪毙,犯人丙犯人丁明早枪毙,那时候,犯人丙犯人丁就可以明确知道明天轮到他们了,明确知道自己明天一定死。
胡牧师:那多难受啊?像处长大人,虽被判死刑,但是上诉期间,也就是申请复判期间,一直还有希望活,至少不知道哪天死,若像犯人丙犯人丁那样,明确知道自己明天一定死,多活那二十四小时多难受啊?啊,我的上帝!
龙 头:死刑犯除了例假日外,每天清早五点钟,都可能被提出去枪决。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时,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阳出来。这种夜夜惊魂的日子,实在教人难受。处长大人过的就是这种日子,也难为他了。不过他可能还以为罪不至死,所以难受中还在做梦。刚才被提,临死以前还呼唤主子蒋介石听他哀鸣呢!
余三共:他喊“蒋总统救命”,难道不知道要他命的就是那老王八蛋?
龙 头:他心里有数吧。
余三共:他也喊了“我跟你走,好好走,不要这样对我”,怎么回事?跟蒋介石走,一起去枪毙吗?
龙 头:好像这段话是对士官长说的,处长大人做官做久了,有架子、爱面子,最后不自觉的想捞回一点面子吧,这样子被拖出去枪毙,的确未免狼狈一点,但是一个人在生死的节骨眼上,什么反应都有可能,士官长他们见多识广,知道先君子有点麻烦,不如先小人比较省事,所以每次枪毙人,都闹得夜夜惊魂,除了例假日以外,从来不让人安静地离开。
胡牧师:你说除了例假日外,都夜夜惊魂,那么死刑犯最喜欢例假日了,不是吗?
龙 头:是啊。你的上帝都在一星期的第七天休息,何况刽子手?对死刑犯说来,应该最喜欢十月,十月假最多,是国民党当局“庆典”特别多的月份,有十月十日双十节,十月二十五日台湾省光复节,十月三十一日老王八蛋蒋介石的“华诞”。军法看守所对这些节日是很重视的,特别是最后一个,每次都加菜“大酺”一番。而这些节日,也是死刑犯们的“死亡假期”,因为法律规定: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不执行死刑。尤其是老王八蛋的“华诞”之日,当然不杀人,加菜也特别认真而丰富,尽量减少克扣,避免偷工减料。还有,每逢端午、中秋、除夕这类民俗大节,习惯上也“禁屠”的。因此,枪决人犯,很多选择在“禁屠”后的第二天。据说是前一天让死刑犯大嚼一顿,第二天再押出去宰掉了,比较“人道”。不过,杀人也不一定选在放假后的第二天,而军法看守所又不可以在枪毙一个人的前一天,特别为死刑犯单独“加菜”。因为,这岂不等于是预告日期吗?这样预告了,那个束手待毙的囚犯还吃得下肚吗?所以,偶尔也在非假日和非星期四加菜,星期四加菜是要让探监的家属亲友开开眼界的。敏感一点的死刑犯,逢到非假日又非星期四而忽然加菜,往往就心惊肉跳起来,所以,对内行的死刑犯说来,加菜不是什么好事。
胡牧师:军法处一定要在五花大绑后才宣判、才告诉死刑犯,你被判死刑确定并立即执行吗?
龙 头:就是如此,立即生效。
胡牧师:军法官只宣判,不做别的了?
龙 头:偶尔也有例外吧。有一个例外,就是李玉堂案。李玉堂是黄埔一期的,天子门生呢,仗打得不错,升到将军,升到军长。抗战中,长沙会战第一次第二次都是吹牛说胜的,第三次才是真胜的,就是李玉堂打的,那时他是第十军军长。国民党丢了大陆时,他是山东省政府的流亡主席,到了台湾,情报人员说他太太和小舅子想投共,他“知匪不报”,蒋介石下令判他死刑。枪毙的那天早晨,李玉堂一出监狱的铁门,两个宪兵站在门口,就把他两手反捆起来。这时他的太太和小舅子等也都捆好了,他们都知道是枪毙。到了军法官面前,军法官宣布他们的死刑,即日执行。军法官特别对李玉堂说:“你犯的是‘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知匪不报’,最高刑是七年徒刑。但是呈请总统批准时,总统批‘再判’,我们乃改判你十五年徒刑,又经总统亲笔批一‘耻’字。你的死刑是总统判的,总统要你死,我们也无可奈何。”李玉堂答复说:“总统要我死,我死,我死。”于是押上军车。他的太太这时已脚软不能走路,大哭不止。李玉堂不失将军气概,对他太太说:“这时还有什么哭的,快走!”但李太太已不能走,宪兵便拖她上车。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玉堂案。原来法律不如蒋介石一人的意思,所以军法官明告被枪毙的,以明枪毙不是依法判决的,而是蒋介石要他死的。
胡牧师:像李玉堂这种黄埔一期的天子门生,都不能依法判决,法律还有什么用?
龙 头:法律的惟一用处是保护政权,其他的勉强还有一项是保护财产权,尤其是有钱人的财产权,如此而已。除此以外,还相信法律的,是笨蛋。
胡牧师:处长大人走了,他跟龙头一起住了多久?
龙 头:一百多天吧,他是夏至前来的,现在是秋分了。
胡牧师:他按理是你的敌人,你们处得来吗?
龙 头:在大阵营上,他是敌人;但在日常生活上,是“鸡兔同笼”的遭遇,还不算直接的、正面的敌人。所以,每天二十四小时同处一室之中,只要他还知分寸,知道谁是龙头,我也不以他为敌人对象,毕竟他是敌人阵营中的一条走狗,只是大一号的而已。何况,严格说来,任何每天二十四小时跟你形影不离的人,都极可能就是敌人,因为全无距离,硬被强迫挤在一起,太烦人了、太痛苦了,一个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你眼前吃喝拉撒睡、放屁、打嗝、咳嗽、磨牙,乃至怨天尤人、唉声叹气、问东问西、大闹情绪,而你又无处可避,
请问这种人不归类成敌人又是什么?他不可能不是敌人,因为你住的地方是地狱,是人间地狱,所以,只要每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再好的朋友或同志也可能变成敌人。还好,由于我的一点名气、威信和技巧,我把这十一号囚房管制得很好,还不需要来什么“监狱斗争学”。
胡牧师:“监狱斗争学”?
龙 头:“监狱斗争学”,这是我发明的一个名词。这种学问,分前期、后期两个阶段。前期是在被抓被移送到这儿来以前的那阶段。我借用一位共产党跟我说的话说给你明白。这位共产党叫张剑华,在这里跟我住了一星期,他跟我说:“我们共产党是讲究监狱斗争的,在这一方面我很有些经验。当保安处的人将我吊起来,或者打得很厉害时,我受不了,就答应招供。及至他们把我放下来,或是停手不打了,要做笔录了,这是利害关头,我就推说:实在没有做什么呀,不能招供。这样磨得久了,有时一件事实也就不用认便过去了。好多次,保安处的人问我:‘张剑华,我们这样打你,你恨不恨啊?’我就装着笑容答道:‘我不恨,我不恨!不,我不但不恨你们,还非常感谢你们。’他们问我为何事感谢,我就说:‘你们打我,让我觉悟,知道过去喜欢乱搞政治,才有今天的教训。我决定以后绝不再搞政治了,这是你们赏赐给我的觉悟,是很宝贵的,对我很重要。所以,我当然要感谢你们。’这种话,可以减少他们对我的敌意,相信我以后不会再搞政治了。我告诉你,我对他们说的是一套;我以后怎么做,又是一套。表面上要很客气、诚恳,不要跟他们发怒,才可以掩护身份而不吃亏。在他们手里,要灵巧、机警、乖顺,用软的功夫攻破他们硬的心防。但是,信心要坚定,不要被他们说服,就放弃了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立场。
余三共:我们共产党人,好汉做事好汉当。
龙 头:我佩服你们,因为你们全案的十九个人都给抓进来了,也没枉可供了。你们的案子人虽多,但案情比较单纯,所以不需要咬别人,咬自己就行了。
余三共:你龙头自己,不是也被枉供供进来的吗?那是谁咬你的,总不是共产党吧?
龙 头:不是共产党,是台独分子。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益的。最后我对特务们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子做大,咬住我,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呱呱的外省人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我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我,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话可说吗?不错,台独分子把我当成枉给供进来,但他们在台湾也别无党员可供。所谓台独分子,在台湾只有和我同案咬我的两个,其他所谓台独分子都在海外纳福呢,都是嘴巴上的台独,他们是不敢回来硬干的。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我看的革命党可多了,但像台独分子这种假革命真孬种,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只有他们是绝无仅有了,他们可真恶心极了,这种人还玩政治,真叫人看不起。
胡牧师:龙头你刚才说“监狱斗争学”分前期、后期两个阶段,后期是移送到这儿军法处的阶段,你还没说怎么个斗争法呢。
龙 头:我举个好玩的例子给你们听。有一个流氓叫吴相辉的,长得尖嘴猴腮,还留个小胡子,一副小人样。你想在全世界找一张脸,一看就是十足小人模样的一张脸,就是他了。他有不少前科,自然有一些坐牢的经验。他烟瘾很大,可是牢里不准抽烟,放风时,他看见班长把烟屁股丢在地上,他会跑过去,双膝下跪,请班长允许他捡起来抽,不要脸极了。后来他发现,如果他打小报告检举同房的人有反动言论,他就会被叫到外面办公室查问,查问时,有烟好抽。有一次他检举一个政治犯,说这政治犯“曾将总统玉照一张撕掷地下,用
脚践踏,表示污辱的意思”。这政治犯又在房中对其他囚犯说:“什么大陆是铁幕,其实台湾才是钢幕,不但坐牢的人不自由,老百姓也不自由。我们应该叫‘老猴’,老的猴子还我自由!”于是他被请到办公室。他说最令他引以为荣的是,当谈话完毕,要回房时,军事检察官还跟他握了手,这大概是吴小人相辉有生以来所握过最“高贵”的一只手掌了。而他更加念念不忘的,还是军事检察官一连请他抽了好几根香烟。这下子吸烟知味了,他接二连三,不断检举同房囚犯,弄得军事检察官也不相信了,就不理他了。他没烟好抽,情绪大坏,就在房里耍流氓,专门欺负弱小。最后监狱官来了绝招,把他和一个壮汉关在一起,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这壮汉叫刘辰旦,九十公斤,是橄榄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