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中华学生百科全书-第8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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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小东西并不生活在我们的身上,而是靠吃人体脱落的皮屑为生。
螨虫个子很小,肉眼是根本看不见的。据科学家研究知道,30 亿年前它
们与蜘蛛为同一个祖先,后来蜘蛛进化成了大个子、多眼睛的捕食者;而螨
虫却退化为几乎失明的腐食动物。
螨虫的行动往往是听天由命:或是随风飘荡,或是随货物、衣服迁移。
对它们来说,从你的房间地板爬到墙壁,就像一个人从北京步行去拉萨那样
艰难。它们能在一个地方生活数百代,每一代的寿命大约 40~60 天。一只螨
虫每天还要排出 20 颗小屎粒。
医学家研究证明,人的某些皮肤过敏或酒糟鼻子症等,与螨虫有关。但
是,目前人们还没有研究出更好的方法去消除螨虫。唯一的办法就是经常打
扫卫生,常洗床单被褥、内衣内裤等。
种牛痘的故事
1766 年,英国青年爱德华·琴纳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听到一个挤奶的
姑娘说,她今生是不会生天花了。原因是姑娘挤奶的奶牛生过痘疮,挤奶姑
娘受了感染。而一旦感染过痘疮,一生就不会得天花病了。琴纳听了很奇怪。
10 年后,琴纳成了一名乡村医生,并从家乡农民那里再次证实了那位挤
奶姑娘的话。于是他突发奇想,何不让没得天花的人都感染一次痘疮呢?他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老师,得到了老师的鼓励后,琴纳于 1796 年 5 月 21 日,
首次在家乡为一个 8 岁的儿童接种了牛痘,这个儿童名字叫詹姆斯·菲普斯。
琴纳首先找到一个刚感染牛痘的女孩,从她身上取一些痘疮的疮浆种在菲普
斯的臂上。3 天之内,菲普斯只是稍感不适外,便奔跑如初了。6 个星期后,
再为其接种天花病人的痘浆,菲普斯已没有任何症状了。这就证明了,他的
体内已经有了免疫能力。从此,人类开始了征服天花的新纪元。
就在种牛痘的新医术问世不久,一些保守的人马上出来反对。他们造谣
说,谁种了牛痘,谁的头上就会长出牛角来,在英国,有人还成立了“打倒
种痘会”,在美国,有人甚至朝种牛痘人的家里扔手榴弹。
但是,在天花病的威胁下,人们还是保命要紧,而把“长牛角”的传言
置之度外。结果,“种牛痘”到底战胜了各种谣言,一直传到今天。种牛痘
的人还没一个长出牛角来。
麻药使用趣闻
人类最难忍受的是什么?你可能会回答,是刀子割肉时的疼痛。几千年
来,人类在征服疼痛的道路上,迈出了艰难而又神圣的一步又一步。
据记载,在没有发明有效的麻醉药物以前,医生要给病人做外科手术,
往往是把病人牢牢地绑住,使之不能乱动。但手术时那撕心裂肺的叫声使人
惨不忍闻。个别的医生也想出一些减轻病人痛苦的办法。如手术前将病人有
病的肢体放在冰水里,等冻麻木了再开刀;再不就是叫病人喝些毒酒,待其
醉后手术。
我国东汉末年,名医华陀发明了“麻沸散”,在手术之前给病人服下,
使病人昏迷后再进行手术。这就是人类最早使用的麻药了。
一般认为,人类真正征服疼痛的时代是 19 世纪中期乙醚的发现和使用。
说起来还是一段有趣的故事。
美国波士顿的麻省综合医院有一个 27 岁的牙科医生,他叫威兼·摩顿。
摩顿经常为患者拔牙,为了减轻被拔牙者的疼痛,他想了很多办法。后来,
他偶然发现,患者闻了乙醚味就不会感到疼痛了。于是,每次患者拔牙时,
他都用一块浸了乙醚的手帕盖在患者的鼻子上,结果,他的门诊顾客盈门。
为了保住自己的“专利”,摩顿耍了个心眼,他把乙醚加进了香料,这
样,在使用时,别人就分辨不出他用的是什么东西,搞不清他的配方了。
摩顿拔牙不疼的事越传越广,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当时的麻省医学团体
主张,按照医学伦理学要求,如果摩顿不公布麻醉剂的配方,便禁止他行医。
后来,摩顿思索再三,在良心的驱使下,向同行们公布了配方。
1846 年 10 月 16 日,摩顿在麻省综合医院首次举行了外科麻醉手术表
演。当病人按摩顿的要求深呼吸几下,吸入麻醉气体后,主刀医生便割下了
患者颈部的血管瘤。整个手术持续了 30 分钟,病人全然不觉疼痛,在场的人
无不欢欣。
1868 年,年仅 48 岁的摩顿去世了。波士顿的市民在他的纪念碑上刻下
了这样的一段文字:“他是吸入性麻醉开刀法的创始人。由于他的发明,使
开刀的疼痛从这世界上消失……”
别出心裁的治病方法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意环境、情绪对人健康的影响,由
此,创造了一些独特的治病方法,看似别出心裁,实则有一定道理。
观鱼治病 美国一位心理学家让孩子观赏水池中的游鱼,治疗儿童心理
紊乱病。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儿童克服焦躁情绪,逐步消除心理紊乱。
花香治病 科学家们已经发现,有 300 多种花香对人体有益,如天竺花
的香味能镇定神经,薰衣草的花香能治气喘病等。因此,一些病理学家建议,
对有些病症应采用相应的花香疗法来治。
音乐治病 优美的音乐能促使人体分泌一些有益于健康的物质,起调解
血液流量与兴奋神经细胞的作用,能使胃的蠕动变得有规律,促进唾液的分
泌。
睡眠治病 在前苏联的别廖兹尼基,有一个洞穴诊疗所,设在 270 米深
的地下,这个诊所不用医生看病,也不让病人吃药,而是让病人睡觉,这种
疗法对于气喘病和高血压的治疗有明显疗效。
绘画治病 对初期发病的精神病患者,医生们既不给他们打针,也不给
他们吃药,而是给他们一支灰色或黑色的画笔,让他们画一些形状奇怪的房
子或人物。随着病情的好转再让他们用明朗的颜色作画。这样经过一定阶段
的训练,他们受压抑的心情逐渐好转,控制自己的能力也加强了。
比爱滋病更厉害的病
众所周知,爱滋病的特点是人体的免疫系统不能抵抗疾病,不仅很容易
受到各种疾病的侵袭,还会因此感染了本来不会致命的疾病而死亡,经常发
烧、咳嗽等,所以这种病人的存活期不太长,死亡率非常高。然而,你可知
道现在人们又发现了不少有些类似爱滋病的稀奇古怪的病,目前医学专家们
都对此束手无策;而且由于这样的病例一时还不像爱滋病那样多,所以尚未
引起人们的重视和研究。患上这样病的人,痛苦更大,常常只有等死了。
比如不久前,在乌干达发现了一种发源于南美洲、后来被专家们定名为
“消瘦病”的病,染上这种病的人会出现周期性的发烧,半年后体重开始日
减,一年左右浑身出现痒疹,皮肤改变颜色,身体极度虚弱。这时已到晚期,
离死也不很远了。
再如 1971 年 9 月 21 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出生的男孩大卫,他一出生
就患有一种被称为严重复合免疫缺陷的罕见的疾病,即使毒力最弱的感冒
毒,也足以使其丧命。因此,他一生下来就被无菌隔离,安置在一个密封的
无菌的塑料舱内。他的玩具、书籍、食物和衣服等,均在严格的消毒灭菌之
后,经一气阀装置送到他的小天地里,所以被人们称做“泡泡男孩”。他继
续生存的唯一希望是施行骨髓移植,就是把别人的骨髓细胞输入到他的血
里,移植到主要骨胳的骨腔里。如果移植成功的话,植入的骨髓细胞就会生
长、再生,逐步替代他体内的免疫细胞。可惜大卫手术之后病情猝然恶化死
亡。
还有芬兰一位 61 岁的已为人祖母的姬花·歌菲丝也得了一种见所未见的
怪病:她正在变成一个半透明的人,面上皮肤的色素正在迅速消失,甚至可
以看到脸部皮肤下面的肌肉纤维组织,从而使她的头部成为一个会活动、会
说话的骷髅头。据诊治她的怪病的医生说,只有一点稍为肯定的便是她脸上
的皮肤组织已经停止吸收营养素了,这就使得她的皮肤组织的色素迅速消
失。她的变异决不会止于脸部,渐渐会向身体的各器官蔓延。按照现在的速
度,不用多久,肝脏和肾脏均无法再继续工作,等待她的就是死亡。这个恐
怖的变化已使这位乐天派的祖母终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内,并把头发留长以
掩其面,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英国威尔士也有一个家族,男子世世代代早夭,女人则将此怪病代代相
传。而困扰这个家族的是一种蛋白质缺乏症。患者身体也失去了抵抗细菌传
染的能力。现今科学可以使人类通过注射得到蛋白质,但重要的是要知道到
底失去了什么免疫力才使这个家族蒙上了厄运,能否通过移植骨髓来治愈这
种怪病?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于科学家们去研究解决。
奇人集锦
生吞活蛇的人 广西桂林有一个叫李伟心的捕蛇能手,生来就能生吞活
蛇,而且吞的大都是毒蛇!据统计,他在 19 年里,一共生吞毒蛇 600 多条。
吃蚂蚁的人 黑龙江省国营红星农场有个叫阎中山的老汉,从 1964 年
起开始吃蚂蚁。1980 年,他掉光了牙的嘴里又长出了满口新牙。到 87 岁时
仍很健壮,据研究,这与他吃蚂蚁有关。
日饮担水的人 南京秦淮河畔有一位 70 多岁的老妇胡任氏。20 年前开
始,每天喝水 100 多斤。70 多岁时,还能喝 70 多斤水。她不论走到哪儿,
首先关心的就是水。她常说:“水就是我的生命。”尤其令人惊奇的是,她
身体健壮,就是吃下 2 斤肥肉,再喝一盆生水也不会拉肚子。
能强烈放电的人 英国有一位女子名叫宝莲,自身能放电。当她接触某
些东西时,往往会出现电光和巨响。她熨衣服时,多次导致电熨斗的保险丝
烧坏。有一次还把鱼缸里的小鱼电死。她丈夫说,她睡觉时还会发出静电的
声音。科学家们建议,应该在她的足踝部拴上一段电线,以便在她行走时,
把身上的电导入地下以免击到他人。
能放磁力的人 意大利有一个叫贝内代托的小伙子,身上能发出异常强
大的磁力。他进入一个房间,所有的电源开关都会短路;他一看报纸,报纸
就会燃烧;他躺在床上,一不注意,床单就会着火。后来,人们把他送到医
院进行检查,结果除了上述现象外,身体内并没有什么异常。为了解脱儿子
的痛苦,贝内代托的父母甚至向意大利的总统佩尔蒂尼发出了呼吁。
不怕电击的人 我国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有个姓黎的青年,用双手可以
接触 220 伏的火线和地线而没有触电反应。他是在一次鼓风机出故障时,在
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徒手带电接通电源时才发现自己有这种“神通”的。科
研人员对他反复测试,发现他的手、肘、背、腿等部位的绝缘电阻为 1 兆欧,
除了脸、颈部外,都可承受 350 伏以内的电压,比一般人高 5 倍。
不知疼痛的孩子 安徽省休宁县有个名叫金诚的女孩子,生来不知疼
痛。半岁时,不小心把自己的舌头咬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