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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3950-平衡-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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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我提出要求,总是要让我不停地问,直到把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问”出来。算是让我费尽了脑筋和耐心。每天早上吃早饭就是最好的例子。因为我们很少连着几天吃同一种早点,而选择又很多,所以要费很多周折才能定下来,而早上的时间又总是不够用。    
    我问:美眉,今天早上吃什么?    
    美眉:妈咪,你说。    
    我问:吃甜面包加牛奶?    
    美眉:嗯嗯,要别的。    
    我问:Cheerio和牛奶?    
    美眉:嗯嗯,要别的。    
    我问:蛋卷和牛奶?    
    美眉:嗯嗯,要别的。    
    我问:烤Waffle?    
    美眉:要别的。    
    我(开始不耐烦):到底吃什么?    
    美眉:你说。    
    我(很不耐烦):我说了这么多你都不要;我猜不出来了。    
    美眉不语。    
    然后我突然想到她可能想吃新买的巧克力饼干点心,就问:    
    “巧克力饼干点心?”    
    她终于点点头。    
    于是我就对她说,以后想吃什么,直接告诉妈咪,不要叫我猜。她说好。可是第二天同样的故事又上演一遍。    
    说话婉转的人可能爱动脑子,可能胆小羞涩,也可能爱操纵别人。说话婉转的人同时喜欢猜测别人话里行间的意思,有时也很搞笑。美国人一般喜欢赞赏别人,所以到中国人家里作客,总会说这个工艺品漂亮,那张画好看。有的中国人以为称赞的言外之音是他/她也想要,会在晚会散席的时候将那件物品当礼物送给他/她,弄得别人瞠目结舌,不知所措。    
    说话的直接和婉转也会随着个人经历的变化而变化。我觉得这些年来自己在这方面就变了很多。从前我一直认为讲话是一门艺术,应该有铺垫,有起承转合;而随着在美国生活的长久,不仅觉得生活越来越简单,说话已变得越来越直白。有时回国用同样的方式讲话,被他人视为不给人面子,让我自己也吓一跳。看来只有学会在婉转和直接之间游弋才能在两种文化中都如鱼得水。    
    2005年2月于美国西雅图


社会篇信封的写法

    上星期有机会在女儿的中文课上旁听,老师正好在讲中国信封的写法,并要求每个学生用中文,按照中文的格式写一封信给国内的亲戚朋友,然后写好信封,贴上邮票,交给老师作为家庭作业。    
    老师先问学生,“有没有人知道中国的信封怎么写?”没有人举手,老师就开始讲解在中国的信封上,要先写收信人的地址:国家、省市、街道、门牌号码,再写收信人的姓名。然后在信封的右下角,写上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最后在信封的右上角贴上邮票。老师一边讲一边在黑板上画了样板。讲完之后,老师又问学生,“有没有人知道美国的信封怎么写?”许多手举起来了,老师就点了一个学生回答。学生说,“在美国的信封上,要先写寄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在左上角;然后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姓名在先,地址在后——门牌号码、街道、省市/州,然后国家。最后把邮票贴在右上角。”老师说,“很好,大家现在清楚了,除了邮票的位置外,中国的信封写法和美国的信封写法正好相反,记住了?”    
    正当老师期待同学们齐声回答“记住了”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学生提问了:“老师,为什么中国的信封和美国信封的写法正好相反?”老师一怔,随即回答:“没有什么为什么,这就是不同国家的约定俗成,只要记住就行了。”    
    我觉得这个学生问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而这样的问题一般在中国的课堂上很少听到。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许多有关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理论,其中一个著名的理论就是蔡安迪斯(Triandis)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理论。按照这个理论,个体主义文化强调个体的存在和价值,强调个体的重要性和独特性。自我被看成是独立的个体,可以独立于他人和群体而存在,个体的价值通过自我的努力和成就来实现,而每个个体价值的实现带来整个社会的繁荣昌盛。相反,集体主义文化强调群体的重要性,而把个体看成群体中的一分子——大海里的一滴水,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个体不能脱离群体而存在,失去了群体,个体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由于对个体认知的不同,造成了两种文化的显著差异。而信封写法的不同,恰恰反映了不同文化对于个体在社会中位置不同的认识,反映了不同的价值观念。    
    具体来说,美国是世界上最强调个体主义的国家,因此自我在先,然后他人(所以先写自己的姓名、地址,然后写收信人的)。在看待他人的时候,则是先看见那个个体本身,然后是他所属的社区、郡县、国家,个体永远在先。在中国这个更强调集体主义的社会,当然是先将别人放在重要的位置,但这个别人是融于社会的一部分,因此要先写国家,再写单位或社区,然后再是街道名称、门牌号码。在将这个个体的社会角色固定下来之后,才道出他/她的姓名。而自我相对于他人就更加渺小,只能蜷缩在信封的末角。所以如此看来,信封的写法背后其实潜藏着深刻的文化理念,反映的是个体在社会中受重视的程度。    
    但愿我不是小题大做。    
    2005年11月于美国西雅图


社会篇不变的喜悦

    住在香港的时候因为离杭州近,每年都会回去看一看。每次回去都觉得杭州变了一点,可是比起北京这些年的巨变,杭州的变化实在微不足道。作为一个杭州人,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常有恨铁不成钢的遗憾。    
    今年因为要返美定居,我们决定带出生在美国的女儿再回国一趟,让她对中国有个感性的认识。因为去年去了杭州和西安,今年就决定去北京和上海。加上我的先生从小在上海长大,一晃也好多年没有回过上海了,心里难免有些许怀念和牵挂,所以春假的时候我们就先去了上海,再去苏州和北京。一出虹桥机场,的士就把我们送上高速公路,我们看见的上海与记忆中的截然不同。别说我这个非上海人认不出原来的道路,就是我先生这个老上海人也傻了眼。他的老家在原来的江苏路边上,当的士开到那一带时,他却只能凭路边尚且幸存的几所老房子来辨认当年那条小巷的影子,一边回忆一边告诉我,小时候他常常走过这条马路去买早点,那边原来是四叉路口,路口的一边是个食品店,等等等等,听得女儿莫名其妙。看着路边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和高架公路,我想他的心中一定是失落和欣喜参半的,对他这个回乡探亲的人,也许失落更多于欣喜。那一份童年的回忆怕是再也难以寻找回来了。看着他那种急于要把旧日的情景再现出来的说话表情,我突然觉得杭州的不变也不是那么让人感到遗憾了。    
    想起今年我回杭州时去看中学好友的事。我们曾经同桌,推心置腹,我出国后就少有联络。记得以前(10年前)我们常常去杭州饭店边上的“怡口乐”去吃冰激淋,那儿环境幽雅,临窗而坐,就能看见苏堤和西湖,夏天有冷气,晚上有烛光和乐队,是谈心的好地方,我们都钟情此地。这次回去我没有事先告诉她,到了杭州给她打电话,约她晚上出来聊聊天。我说这些年杭州有很多变化,让她选一个我们见面的地方。当时我脑子里只有“怡口乐”,因为不知道其他新的餐馆或茶座。没想到她脱口而出的也是“怡口乐”!还没见面,那份原先的亲切感已全部回来。    
    见了面在苏堤上漫步,感觉更像回到从前,仿佛这中间十几年的岁月不曾存在过。虽然那时我们都没有结婚,而如今则各自有了家庭和儿女,那份旧日的情怀却是这般鲜明而真实地存在着。我们同时感叹生活中那部分没有变化的事物对人生的意义。就在那一刻,我体会到不变的珍贵。    
    今年年初回香槟城,一下飞机看到机场里广告牌上画着电视3频道全体人员的照片(播新闻的JerrySleigh,Susan和播天气预报的老太Judy),一下就有回家的感觉。然后去心理系大楼,见到熟悉的信箱、机房,一切依旧,心里说不出是平静还是激动,好像自己从来不曾离开过那儿一样。然后我用登录到香港的地址读Email(我过去在心理系的账号依然被保留着),看到熟悉的屏幕,读到朋友的来信,真有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的感觉。所有过去的日子一下都回来了。不过我还是没有勇气回到过去的办公室去看一眼,怕自己从梦中惊醒。    
    也许是长期漂泊见到太多新鲜事物,也许是年龄渐大对过往岁月开始留恋,我发现自己原来一直追求变化的激情开始减退,而更多体会到抽象,永恒及不变的意义。就像变化多端的时装昙花一现,而不变的T恤、牛仔裤、白衬衫才是生命力最长久的服装一样。    
    不变的东西让生活充满回忆和温情,像杭州春天的柳枝、夏天的蝉鸣和秋天的桂香,像上海的大白兔奶糖和北京的果丹皮;不变的东西让历史有延续感和完整性,像天安门广场、卢浮宫的雕塑和自由女神像;不变的东西有时也是信心的标志,像奔驰汽车的标志和可口可乐的罐子。不变的东西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连接过去和未来,在缺乏支持和依靠的陌生环境里,给人以稳定和镇静的力量。    
    不变,确乎是有它的魅力。这次重新回到美国的中西部生活,这种感觉愈加鲜明。    
    1998年于美国布鲁明顿


社会篇回国散记(1)

    文字对我是自娱娱人的东西,自娱为主,娱人则偶而为之。除了自娱,也是我自解自嘲、自我安慰、自我解脱的工具,好比别人的抽烟或喝酒,文字是我的麻醉剂。虽然已有很长时间我无法抽出时间来过这个瘾,一旦有时间的许可,头脑中的意象和念头就此起彼伏,笔也就不能停止。这是一种有趣的现象,我把它看作是自己的一种健康的习惯,或者是一种礼物,与生俱来,从来似乎都是如此,对于自己内向又愿意表露的性格是一种补偿。文字的魅力是我永远无法抗拒的,比人的魅力要长久许多。所有完美的世界、人物、风景和理想都可以在文字中实现。文字是乐趣无穷的游戏,也是我永远的最爱。无论是在飞机场、火车站,还是在空寂无人的酒店房间,或是在人多热闹的大会议厅,我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专心写字,任头脑中的思绪汩汩地流到纸面上。    
    这次中国之行有许多观察和想法。自1998年返美后还是第一次回中国,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北大的校园是第一次参观,西门附近的一片皇家园林十分有特色,未名湖和博雅塔也有美意。第一天带着女儿在湖边散步,正是清晨,却已有许多学生在湖边看书,几乎全部是英文书报,有的还在高声朗读。    
    在北京住了4个地方,北大未名湖畔的国际访问学者公寓、朋友K的家、紫竹院附近的香格里拉饭店和北沙滩附近的宾馆。原来自己在北京的家在城南,所以对城西这一块很不熟悉(北京之大大于我能想象的城市范围),以为那儿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现在一看中关村繁荣之极,北大附近也是热闹非凡,一出西门,就有近十个公共汽车站,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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