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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洪宇澄-在天堂边疯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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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现在就觉得特别爱你。于是和橙子恶狠狠地拥抱了一下。
  今夜承他吉言我美梦成真。
  我奇怪小雪怎么那么能喝,她告诉我,爸妈死后练出来的。把家里她爸的藏酒在一星期内都喝光了,古今中外的什么类型都尝过,还混合着喝,后来被人发现喝倒在家里送去抢救过,再后来就落下一个胃病。她说的时候很随意,我发现她说话总是那么轻描淡写,不管事情本身是多么哀伤。
  原本我想尽量逗她开心的,可是慢慢地觉得自己反过来在被她逗。其实早在医院时我就感觉到她的聪明了,我肯定地说我智商不及她,我周围的人基本上都不及她。所以那天晚上总落进她的语言陷阱里,爬出来又掉进去,特别乖,我真的不是故意掉下去的。不过被她拿智商欺压我,我心里舒坦。
  可是我没有舒坦太久。
  要走的时候,小雪说,我这两年来胃病很厉害,闹起来要吃止痛药,所以今天为你喝了那么多,算是给你面子了吧。
  我说,你有病怎么不早说,你根本不用喝,我们的交情还用谈什么面子不面子。小雪说,我只是不想扫你朋友的兴,反正这样的机会不多……忘了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了,是一个酒吧乐队的主唱,我们交往好几年了,感情一直很好。
  一下子我感觉空气挺冷的,就好像在冬季突然被人从暖暖的被窝里拖出来,又好像费煞思量九牛二虎地爬到将近山顶,被人一把推了下去摔个大郁闷,又好像……总之我嘴都苦了,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在想词儿,理应是一种临危不乱的精神诠释。结果我什么都没能说,因为我知道再装都是徒劳,小雪何等聪明。我猛然间省悟了,其实她的迁就只是为了感谢我的舍身相救,是一种报答。我早该知道,小雪这些年来终究是变了,小时候的诺言毕竟只是儿戏。花婷冷的是面,她冷的是心。这时候我很想对仲杰说,真的,就算你把脊椎撞断了也没用,感情不是这样来的。
  我低着头说,今天很高兴,真的高兴……你先回去吧,天黑了女孩子会不安全。小雪能看出我的难受,我在她眼里总是如此透明。她的回答是谢谢你,沐,我们可以是好朋友的,就像小时候一样。
  然后她走了,我没再看她。我瞧瞧自己手上的纱布,再瞧瞧脚边的拐杖,觉得很滑稽,我实在太可爱了。原来,电影里英雄救美的情节,真的只是剧本情节而已。她要做好朋友那就做吧,我想。夜凉似水,我拄起拐杖打着晃回去了。
  第二天我在校门口遇见小雪,和她在一起的是个瘦瘦的男生,很帅,扎着头巾,小雪的神色告诉我那就是她的恋人。我走过去相见,她给我们介绍了,她说,这是我男朋友,武凯。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对呵,我还能期望是谁,当然是这个骗子!
  武凯比小时候瘦了很多,眼神里的狡诈却翻了几倍,我很难想象小雪怎么可以和这种人在一起这么久。我望着武凯一句话都没说,他也不说话,看着我有一点惊讶,更多的是鄙视。我知道自己的眼里全是挑衅,但我手里的道具却只是拐杖,因此挑衅变得格外弱智,旁人看着反似一眼暧昧。我于是,只好识相地离开,眼的余光告诉我,武凯搂住了小雪的肩头和我反向而去。我的心有些落寞,一瘸一拐地越发有种凄切。
  之后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对小雪是否过分冷淡,道上相逢好像两个相识好些年又不相往来的邻居那样,浅浅地用眼睛打下招呼就错身而过绝不流连,哪怕心中如此不甘。只是每次打下招呼的刹那间,我都知道自己用眼送出了多少份扑朔迷离的情意,我也知道她能尽数收齐,虽然也许永远没有回应。
  那段时间我对这一个人间很是绝望,时常在晚上避开所有的朋友,独自跑到西湖去看着一大片的波光潋滟满怀伤痛,原来想要忘记一个人是一种窒息的难受,心里逼仄着的难受,好像练内功走火一样在经脉里胡乱游走。  我知道有很多游客看到我拄着拐杖站在杨柳树下嗟叹,以为我要纵身一跳成就一段凄美的传说,于是总会有人驻足观望,可惜我始终没有跳,我知道西湖是不允许投放垃圾的。
  等我把拐杖扔开的那个早上我心情贼好,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粉红色的,并且告诉自己生活中没有爱情也无非少了点激扬多了点自由。而自由如何可贵,这点花婷她爹再明白不过了,我想。
  于是我决定不浪费这粉红色的一天一地,好好儿和兄弟们去乐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仲杰,因为我实在明白我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仲杰大飞在一起学画的那几个月。那时候我们穷,也没有爱情,但是却那么致命地无忧无虑,三个孩子一时兴起就能走好几站的路到黄龙体育中心二层广场上去看星星看月亮,走热了一齐脱掉T恤并排地赤膊靠在栏杆上看美女,虽然平均一个晚上基本只会出现一又五分之一个美女。但我们还是饶有兴趣地包剪锤决定谁对下一个走过的陌生女孩子大叫我爱你。一般来说都是大飞叫的,他努力一点也能把那陌生女孩直接就叫回公寓去交流。大飞说是身体交流,我想我和仲杰死过去再活过来也没有他那样的才华。
  现在代替大飞的,是布奇。和他们两个在一起住的这几天,我又找到了学画那段日子的放荡不羁无忧无虑。我让他们把我带到了一间酒吧。酒吧名儿一时想不起来,好像带个火字,就在美院对面,原来我住院的那段时间他们两个每天都来。两人一个是痞子一个是痞子隔壁,没几天就和老板娘混得烂熟。
  其实美院的学生要喝酒太方便了,过了马路就是一大排的酒吧,一间接一间,一到晚上这一段的南山路就辉煌得封顶。听学长说以前有个美院学生踌躇满志打算自己在学校对面开间酒吧,让自己的同学捧场,赚个乱七八糟的。结果来捧场的同学比预计的多了数倍,可是都赊账,一个月没到就被喝垮了,赔了个乱七八糟。学长说这种行为纯属自杀,从此美院的学生就没人再敢动这个念头。  我们在吧台上随便坐了。
  仲杰说,要在这种地方做生意,即使是开个大排档,老板也得有点斤两,起码要是个劳改犯什么的等级。就像这儿的老板娘芳姨,别看她一介女流,白道黑道都有大哥罩着。秦沐你要不信,改天我带队人马过来动她一动,就知道结果。
  我说靠!你才来杭州多久,这么快就招兵买马了。
  仲杰说,也不算人马,就是几个人罢了。你躺医院享福的时候我忘了跟你说了,我加入了一个本地社团,叫青年会。我操,你不知道,我们青年会的那个会长老大有一把猎枪,是神射手,一枪爆头百发百中。副会长老二拿的是马刀,刀法一流所向无敌,他们“杀”过很多人,不要太牛B,跟着他们不吃亏。
  我问你听谁讲的大陆还没王法了。仲杰说,真的,会里的兄弟都这么说。
  我看看那个调酒师也不过和我上下年纪,我就问,那他是什么等级?仲杰喝了一口酒,煞有介事地说,一看就知道是道上的,不信问他。嘿,哥们儿,你跟哪里混的?
  结果那小子对我们说,我现在读高三,不混。芳姨知道我缺钱,每个星期让我在这顶两夜。
  仲杰咳嗽了两声,继续喝酒。
  这时候酒吧乐队开始在后面轰轰烈烈地嘶叫,听了以后两边太阳穴就鼓起来了有点想爆炸的感觉,就好像前年暑假里去云南旅游时攀爬海拔六千米的牦牛坪的感觉。我就想成天混这儿吃吃喝喝的人应该没几个活得过五十岁的。我也不知道那人嘴里唱的什么词儿比周杰伦还含糊。布奇说这叫重金属,我听听还真像,就是废铁做的锅碗瓢盆吊在一起碰撞的声音。
  布奇听了身子就会扭起来,说主唱的音色还不错。我蹙着眉转头去看,却看到了武凯。他扎着头巾在上面歇斯底里地吼着,我立时想到了一句话,真他妈冤家路窄。
  仲杰已经知道我和小雪的事了,一听说上面唱的那个就是小雪的男朋友,眼睛里火就蹿上来了。我知道仲杰也喜欢小雪,小雪假如和我在一起,他没话说,和别人,他就一定要砸场子。
  我说仲杰你不要乱来。仲杰说我不会乱来,你看我哪一次乱来过了,我都是有条有理才揍人家的,现在还差个条理。
  大概为了制造条理,武凯一首歌唱完说要再献上一首臧天朔的《朋友》的时候,仲杰端坐在吧台上头也不回就大叫了一声:鬼叫地叫,别唱了,强奸人耳朵!
  酒吧里也就十来个人,一时都静了下来。
  武凯朝我们这边看看,就看到了我,脸上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大概觉得那一声是我叫的。我估计换了别人他一定会客气三分,一看是我这宿敌,立时摆了一个鸟脸说,你是什么东西?
  于是酒吧里的人都把眼睛丢过来了,要看我是个什么东西,他那边贝司手鼓手吉他手也一下子全都霍地站起并排摆一个POSE,平均高度哇靠一米八。我们这边我和仲杰都比他们矮小,只有布奇是一米九的,强弱可知。但是我一看到武凯就一肚子火烧穿了心肝脾肺肾,明知双方要拼起来输多胜少,也不能落了面子。
  我摆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慢悠悠地说,不管我什么东西,好歹是个东西,你却不是个东西。不是个东西凭什么问我是个什么东西。
  仲杰听了呵呵狂笑,转身挑衅地看着武凯说,告诉你这不是东西的,这叫绕口令,要不要学?
  对方大概是要学的,而且整支乐队都想学,就四个好学的人一起逼过来了,灯光闪烁下如同一堵墙压过来。我突然觉得今天这事儿有点不大明智。这时候我看到那个老板娘芳姨从二楼赶下来了,于是我大声对武凯说,有问题外面跟你们找地儿解决,别在这里扫别人的兴。
  武凯冷笑一下,操,麻烦是你挑的,现在怕啦,怕就叫大爷。今天要么打傻了你抬出去,不然你别想出这个门。
  仲杰和布奇刷地站起来神光闪闪,就等我一句话上前放倒他。我还没开口,却看到芳姨突然走过来站到我和武凯之间,怎么个潇洒的动作给了武凯一个嘹亮的耳光,那声音真有点重金属的味道,然后冲他吼,你他妈发什么神经,跟你说了多少遍别和客人闹,到我酒吧里来的只有客人,你敢在这儿搞事就给我滚!明天也别死过来了。  我看得都傻掉了,原来仲杰终于说对了一件事,这个芳姨真是有点斤两的。武凯挨了打挨了骂居然屁都不敢放一个,悻悻地回到场上去了。
  芳姨对我们说,真不好意思,这个小鬼就是搞七捻三弄不灵清,你们不要生气,我就怕你们生气下回不来了。今天的酒钱算我芳姨的当是道歉。
  仲杰呵呵一笑说,没有的事芳姨,我们今天没有不开心,你那一下抽得我好过啊,你每天都抽我们每天都来光顾。布奇也操着一腔拗口的普通话说,芳阿姨,我们是老顾客了,不会为了小事情不开心的,我们以后会经常来。
  芳姨爽朗地笑笑说,我就最喜欢你这个老外,好玩儿。  芳姨赏了武凯一个嘴巴以后的时光,我们特别开心,在酒吧一直坐到很晚才出来。
  被外面的夜风一吹,三人同时抖了两下。伤病刚好我喝酒自然喝得最少,所以走起来只有我没打晃,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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