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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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前言
为加强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在住宅建设中应贯彻执行〃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八字方针〃,并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国情,编写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能源系统;3、水环境系统;4、气环境系统;5、声环境系统;6、光环境系统;7、热环境系统;8、绿化系统;9、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10、绿色建材系统。本《导则》适用于实施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的新建工程,目的在于引导小区建设过程中,积极采用适用、先进和集成技术、使能源、资源得到高效、合理的利用,并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达到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目的。为了便于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各系统的建设,在本《导则》的附录中给出了各系统建议设计指标。
在执行本《导则》时,应同时执行相关专业的现行国家强制性规范、规程和标准。
1、总则
1。0。1 为了在住宅建设中充分贯彻执行〃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八字方针〃,加强住宅小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五〃计划纲要的指导精神,参照世界各国在住宅生态环境建设上所采用的技术及标准,结合我国国情,特制定《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为:《导则》)。本《导则》实施的总体目标是:以科技为先导,以推进住宅环境建设及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为总体目标,以住宅小区为载体,全国提高住宅小区节能、节水、节地、治污总体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
1。0。2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为:生态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方针、政策,并符合地方总体规划与建设要求。
1。0。3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节能原则。并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节能措施,使生态小区的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0。4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考虑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废热资源等)的使用,绿色能源的使用率应达到一定的水平。使用常规能源时,应进行能源系统优化。
1。0。5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考虑节地原则。应合理规划住宅、公建、道路、公共绿地等项目的用地,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倡采用先进的建筑体系,以提高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和耐久年限;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限期淘汰粘土实心砖等建筑材料。
1。0。6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节约资源原则,尤其要注重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应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材料、可循环利用材料和再生材料(3R材料)。充分节约各种不可再生资源和国家短缺资源。
1。0。7 生态小区建设应自始至终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应充分考虑小区建设及其运行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尤其应尽量保护好开发地点原有的植被、文化古迹与人文景观,并应对生态小区进行全寿命周期管理,以促进我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0。8 在生态小区的建设中,应注重推广使用适度超前、优化集成的技术体系和部品体系,尤其是采用有关节能、节水的绿色环保技术和产品。
1。0。9 生态小区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国家的工程验收标准,提高工程的优良品率,创忧质工程。
1。0。10 生态小区建设应以人为本,应将住宅建设紧密地与环境及人类的生活本身融为一体,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与人文环境。
1。0。11 本《导则》中所涉及的备技术系统的建设应与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
1。0。12 生态小区建设应达到〃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中3A级商品住宅环境性能指标及有关的性能指标要求。
1。0。13 本《导则》重点说明与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直接相关的要求,通用性的要求按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
1。0。14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
2、能源系统
2。1 一般要求
2。1。1 在生态小区中,建筑节能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而号令)执行。
2。1。2 常规能源结构系统建设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外,还应进行系统优化。
2。1。3 绿色能源的使用量直达到小区总能耗的10%(折合成电能计算)。
2。2 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2。2。1 在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中,要加大绿色能源的使用率并应对能源系统进行分析,因地制宜合理地选择能源结构的组合。
2。2。2 生态小区使用常规能源时,应使用清洁能源。能源系统优化时,要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能源结构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2。2。3 利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的小区,宜配备辅助能源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利用太阳能光热技术时,直使用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安装应与建筑物的立面设计相协调,安装应牢靠,位置应无遮挡,宜选在背风处,并有防雨、防潮措施;集热系统的管道布置应与住宅的给水设施相配套;系统运行应稳定,性能价格比应合理,维护管理应方便。
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时,发电系统直与小区的电网并网。
利用风能时,应结合小区的空间景观合理布置,发电系统直与小区的电网并网。
利用地热能时,宜用作户式中央空调系统的热源。
2。2。4 其它绿色能源的利用应结合生态小区的际情况合理采用。
3、水环境系统
3。1 一般要求
3。1。1 节水器具的使用率应达到100%。
3。1。2 污水处理率应达到100%,达标排放率必达到100%。
3。1。3 应建立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使用量直达到小区用水量30%。
3。1。4 小区绿化、景观、洗车、道路喷洒、公共卫生等用水直使用中水或雨水。
3。1。5 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3。2。1 给水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给水子系统,由小区内的市政给水及其它生活给水设施组成,包括小区内的给水管网与相关的动力设备。
给水子系统直采用智能化管理,应具有远程监控、故障报警等功能。
3。2。2 管道直饮水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管道直饮水子系统,是指自来水经过深度处理后,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1999)规定的水质标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供给居民直接饮用的饮水系统,由净水、加压、管网、计量、控制、检测及安全报警等设备与设施组成。
管道直饮水净化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特点进行选择,宜选用技术集成度高、运行稳定可靠的工艺。
管道直饮水的输送应采用可循环的环状管网,并应设置排气阀和放空管,严禁管道直饮水子系统与其他水系统管道串接。
计量系统仪表的精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
应具备小型化验室,能进行常规的卫生指标检测。
系统运行直采用全自动控制,并应设故障报警装置。
3。2。3 排水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排水子系统,由小区内污水收集和排放等设施组成。
生态小区的排水应采用雨水、污水分流。
3。2。4 污水处理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污水处理子系统,是指小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的水处理系统。
污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水量的要求确定,宜采用经济,实用的成熟技术,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直采用自动控制,并具有故障报警功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具有相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
3。2。5 中水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中水子系统,是指住宅内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系统,由中水水源、集水、处理、加压、管网及计量等设备与设施组成。
中水系统建设应与小区的污水、雨水及景观用水系统建设统一考虑。
中水水源宜采用优质条排水,应按下列顺序取舍:淋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厨房排水,厕所排水。
中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源的水质、水量和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宜采用技术集成度高、运行稳定可行、具有良好性能价格比的成熟工艺。
中水管道应独立设置,管材宜采用新型塑料管材。
中水使用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中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系统。
中水供水系统宣根据使用要求安装计量装置。
3。2。6 雨水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雨水子系统,是指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和地面的雨水经过收集、处理后,达到规定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系统,由集水、处理、储存、回用等设备与设施组成。
生态小区的屋面雨水应收集,地面雨水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集。雨水收集系统应结合小区地形、地貌确定收集方式,宜用暗渠收集雨水。
回用的雨水应进行处理。雨水处理直采用渗水槽系统,渗水槽内宜装填砾石或其它滤料。雨水经处理后,宜进入小区的中水系统。
3。2。7 景观用水子系统
本《导则》所指的景观用水子系统,由水景工程的池水、流水、跌水、喷水、涌水等用水及相关设施组成。
景观用水应循环,宣根据需要设置循环水净化设施。
生态小区的水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自然景色,营造优美的小区水景环境。
景观用水子系统应结合中水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4、气环境系统
4。1 一般要求
4。1。1 生态小区内的室外空气环境质量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1。2 生态小区内限制使用对臭氧层产生破坏作用的CFC11类产品。
4。2 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4。2。1 住宅中80%以上的房间应能自然通风,并符合下列要求:
卧室、客厅应能自然通风。
卫生间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旅。
厨房应有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厨房烟气集中排放系统直采用竖向系统或水平系统,采用竖向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变压止这间、排气烟道等设施采用水平系统应设置脱排油烟机、水平排气风道、外墙风帽等设施。
4。2。2 室内装修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环保型装修材料,应防止装修材料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导致室内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5、声环境系统
5。1 一般要求
5。1。1 生态小区室外声环境应符合下列噪声等级标准:
白天 ≤ 50dB
夜间 ≤ 45dB
5。1。2 生态小区室内声环境应符合下列噪声等级标准:
白天 ≤ 45dB
夜间 ≤ 40dB
5。2 工程建设与技术要点
5。2。1 生态小区项目开发前期在选址及场地设计中应使居住区远离噪声源。
5。2。2 生态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对周边噪声源进行测试分析,使小区声环境系统符合本《导则》规定的标准。
5。2。3 当规划设计不能满足本《导则》对小区声环境的要求时,应采用人工降噪措施(如建隔声屏或种植树木等)减少外部噪声对生态小区声环境的影响。
5。2。4 生态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建筑空间位置安排,避免小区内噪声产生区紧邻居民生活区。
5。2。5 生态小区中采用公用设备应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