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9-敖氏伤寒金镜录-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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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一两。水一钟半。先煎枳实。候热,方入大黄。再煎数沸。入芒硝。煎三五沸。去渣热服。
【介按】大承气汤之功用。取其急下之义。如阳明证之谵语、潮热。及二阳并病以致潮热。或阳明下后。心中懊
而烦。腹满痛。本有宿食。又如少阴证之口燥、舌干。或自利清水。色纯青等证。皆因胃中热极而燥矢为患,故用大黄
之苦寒。涤腐秽而清热毒。芒硝苦咸而化燥矢。又有枳朴以消留滞之气。夫大肠为传导之官。变化出焉。然则大承气者。
所以通泄大肠。而承制胃中之热气者也。
x茵陈汤x
茵陈(五钱) 大黄(三钱) 山栀子(七枚)
上每服一两。水一盏半。先煎茵陈半熟。次入二味。再煎去渣。通口热服。
【介按】柯韵伯曰。茵陈禀北方之气。经冬不凋。傲霜凌雪。遍受大寒之气。故能除热邪留结。率栀子以通水源。
大黄以调胃实。令一身内外瘀热。悉从小便而出。腹满自减,肠中无伤。乃合引而竭之之法。此阳明利水之圣剂也。
x抵当汤x
水蛭(糯米炒七个) 虻虫(炒去羽足七个) 大黄(三钱)
上作一服,水一盏半,煎一钟,去渣,通口服。
【介按】张仲景先生之抵当汤。尚有桃仁一味。今无桃仁。谅系原书失载所致。至于方义。先哲柯韵伯已甚详晰。
爰述其言曰。蛭虫之善饮血者,而利于水。虻虫之善吮血者,而猛于陆。并取水陆之善取血者以攻之。同气相求。更佐
桃仁之苦甘。推陈致新。大黄之苦寒。荡涤邪热。故名抵当也。若热虽盛而未狂。少腹满而未硬。宜小其制为丸以缓治
之。
x十枣汤x
芫花(醋浸炒) 大戟 甘遂(煨各等分)
上每服二钱。弱人减半。以水一钟半。大枣十枚。劈碎。煎取八分。去渣。通口服。
【介按】柯韵伯曰。甘遂、芫花、大戟。三味皆辛苦气寒而禀性最毒。并举而用之。气味合。相济相须。故可交相
去邪之巢穴。决其渎而大之。一举而水患可平也。然水利所凑。其元气已虚。而毒药攻邪。必脾胃反弱。使无健脾、调
胃之品为主宰。邪气尽而大命亦随之矣。故选十枣之大而肥者以君之。以培脾土之虚,一以制水气之横。一以解诸药之
毒。得一物而三善备。即不使邪气之盛而不制。又不使元气之虚而不支。此仲景立法之尽善也。昧者惑于甘能中满之说
而不敢用。岂知承制之理乎。
x大陷胸汤x
大黄(七钱) 芒硝(三钱) 甘遂末(四分)
上用水二钟。先煎大黄至一钟。去渣。下芒硝。煎三五沸。再用甘遂末。温服取利。
【介按】大黄、芒硝。善涤肠胃之实热。但病在胸中。而亦以此为君者。因热淫于内。治以苦寒。借以涤胸中之热。
又任甘遂之苦辛。直攻胸间之饮邪。则不专荡胃中之邪秽矣。此系邪留胸间而及于胃。胸胃俱病。而致结胸之专剂也。
x大黄泻心汤x
大黄(五钱) 黄连 黄芩(各二钱五分)
上作一服。水二钟。煎一钟。去渣。通口服。若有宿食痰饮者。加半夏曲二钱。
【介按】心下痞。按之濡而不硬。是内陷之邪。与无形之气。抟聚不散而为热痞。故用苦寒能降之品。以泄无形之
热。不用枳朴者。非荡实热之剂也。若兼宿食、痰饮为患者。再用半夏曲以开痞而蠲饮也。
第二十九·微红黑灰舌
属性:舌见四边微红。中央灰黑色者。此由失下而致。用大承气汤下之。热退可愈。必三四下方退。五次下之而不退者。
不治。
r微红黑灰舌图pt101a29。bmpr
【介按】舌见灰色。病概不轻。均是里症。无表症。有实热症、无虚寒症。又有邪热传里。时疫流行。郁结停胸。
蓄血如狂之诸证。治法不外寒凉攻下。今此舌系是应下失下之症。而见黑灰干燥之舌。急宜大承气汤以下之。已无疑义。
即《舌鉴辨正》所谓“热传三阴。则有灰黑干苔。皆当攻下泄热”者是也。但大承气以苦寒胜热之剂。倍浓朴以承气机
之变动。设或阳亢阴竭。已无气之可承。则为脉涩。直视、喘满而死矣。所以五次下之而舌色如故者。则为不治之症也。
然亦有舌心灰黑而腻者。是属胃热蒸动脾湿之症矣。故凡诊舌。不论何色。皆当辨明燥、湿、干、润之殊也。
x大承气汤x(方见前)
第三十·黄色黑点舌
属性:舌见黄而黑点乱生者。其症必渴谵语。脉滑者生。脉涩者死。循衣摸床者不治。若下之,见黑粪亦不治。下宜大承
气汤。
r黄色黑点舌图pt101a30。bmpr
【介按】舌苔焦黄而起黑刺。症至大渴谵语。此是邪热入里。灼耗津液。病势最险。惟脉滑则邪正俱实。尚有生机。
涩则津液劫尽。即俗语所谓“灯烬油干则必死”也。至于循衣摸床。乃是阳明之坏病。故曰不治。如在险象未露之先。
欲行施治。则用大承气汤下之。服药之后。如见黑粪。此系热毒深重。渗入大肠。胃气全消。故为不治之症也。
x大承气汤x(方见前)
第三十一·黄苔黑中舌
属性:舌见黄中黑至尖者。热气已深。两感见之。十当九死。恶寒甚者。亦死。不恶寒而下利者。可治。宜用调胃承气汤
主之。
r黄苔黑中舌图pt101a31。bmpr
【介按】两感者。即阴阳俱伤、表里同病也。如太阳与少阴同病。则头痛与口干、烦满。阳明与太阴同病。则身热、
谵语与腹满、不欲食。少阳与厥阴同病。则耳聋与囊缩而厥。三阴三阳俱受病则水浆不入。昏不知人。六日当死。是即
内经所谓“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之症也。兹以伤寒之邪。郁久化热。由三阳而转入厥阴。故见舌苔边黄而
中黑至尖。此时热烁肝液。内风已动。九窍将闭。本属坏症。故曰十当九死。至若恶寒亦死者。即张仲景所谓“凡厥者。
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厥冷”是也。亦即“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之候也。不恶寒而下利者。是阳明合并厥阴之热。渐耗肾液。致肠中燥矢迫水下流。而自利清水。故用调胃承气汤。清
胃热而下燥矢。此即张仲景所谓“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之症也。
x调胃承气汤x(方见前)
第三十二·边红黑心舌
属性:舌见外淡红心淡黑者。如恶风。表未罢。用双解散加解毒汤相半。微汗之。汗罢即下。如结胸烦躁。目直视者。不
治。非结胸者。可治。
r边红黑心舌图pt101a32。bmpr
【介按】伤寒入里化热。由阳明而入三阴。舌即边红而中淡黑。如外证恶风者。知其表未罢也。虽云恶风。实赅恶
寒而言。盖恶风未有不兼恶寒。恶寒未有不兼恶风者。宜用双解散合解毒汤。内清外达而治之。及至汗出表解之后。审
其舌苔干燥。脐腹硬满。大便秘结者。再以承气汤下之。倘如表邪未罢之时。误用攻下之剂。因误下而热邪内陷。则为
结胸。或伤心肾之液。阴竭阳浮。以致烦躁。或伤肝液而目直视者。则为不治之症也。如若误下而致腹满时痛。未成结
胸而无烦燥。目直视等险象者,尚可设法以救之。惟有中黑而枯。并无积苔。边亦不绛。或略有微刺者。为津枯、血燥
症。急宜养液生津。不得妄用攻下之剂也。
x双解散 解毒汤x(二方见前)
第三十三·灰色尖黄舌
属性:舌见灰色尖黄。不恶风寒。脉浮者。可下之。若恶风恶寒者。用双解散解毒汤主之。三四下之。见粪黑者。不治。
r灰色尖黄舌图pt101a33。bmpr
【介按】不恶风寒者。太阳之邪侵及阳明之府也。舌尖黄而根灰色者。阳明热极。灼及肝液也。其脉必浮弦而数。
故可仿承气之例以下之。此即张仲景所谓“病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之候也。若恶风寒者。邪
未尽入于里。故可用双解散以发太阳之表。复解阳明之里。又以解毒汤清阳明之热毒也。若见粪黑。则为热毒深重。津
液已耗。故曰不治也。
第三十四·灰黑起纹舌
属性:舌见灰黑色而有黑纹者。用大承气汤下之。脉浮。渴饮水者。用凉膈散解之。十可救其二三。
r灰黑起纹舌图pt101a34。bmpr
【介按】舌苔灰黑。是温病热毒传遍三阴。治法均宜急行攻下。如见黑纹。是夹杂阳明实热为患。故用大承气汤急
下以救之。若脉浮而口渴者。邪热虽在阳明而大便未硬。故用凉膈散以清膈热为治也。惟灰黑与淡黑色颇相似。灰色则
黑中带紫。淡则黑中带白之异。若热邪直中三阴。其舌灰黑无苔。治宜急下救液。如寒邪直中三阴。其舌淡黑无苔。则
治法宜温经散寒。临证之际。务须仔细辨别之。
x大承气汤 凉膈散x(二方见前)
第三十五·根黑尖黄舌
属性:舌根微黑尖黄。脉滑者。可下之。脉浮者。当养阴退阳。若恶风寒者。微汗之。用双解散。若下利。用解毒汤。十
全七八也。
r根黑尖黄舌图pt101a35。bmpr
【介按】伤寒传里化热。则舌苔变黑。自舌中黑起延至根尖者。较多。自根尖黑起延至舌中者。较少。热甚则芒刺干
焦罅裂。其初必由白苔变黄。由黄变黑。甚至刮之不脱。湿之不润者。热极伤液也。治宜苦寒泄热。急下救液。兹因舌
根微黑尖黄而脉滑者。外证必有谵语、潮热。腹满、便硬等证。此系胃中热盛。肾液渐耗。急用攻下之剂。以涤胃热而
存肾液。若脉浮者。邪虽化热。只烁胃津。即当养阴液以退邪热。如恶风寒。则知其邪尚在太阳阳明之间。故用双解散。
以解表里之邪。若邪热下陷入肠而作利。即内经所谓“暴注下迫。皆属于热”之候矣。故用解毒汤。以清肠胃之热也。
x双解散 解毒汤x(二方见前)
第三十六·根灰尖黄舌
属性:舌见根微黑。尖黄隐见。或有一纹者。脉实,用大承气汤下之。脉浮渴饮水者。用凉膈散解之。十可救其二三。
r根灰尖黄舌图pt101a36。bmpr
【介按】舌见根黑尖黄。或边黄中心焦黑起刺。而脉实者。脐腹必胀满硬痛。此系阳明实热之症。故可用大承气汤。
苦寒以泄阳明之热。急下以救津液之虚。若脉浮而口渴饮水者。邪未入腑。犹可用凉膈散以解热也。
x大承气汤 凉膈散x(二方见前)
结语
属性:以上三十六舌。乃伤寒验舌之快捷方式。临症用心处之。百无一失。
【介按】以上验舌之法。确系诊断伤寒之快捷方式。兹以舌之部位言之。则舌尖属上脘。舌心属中脘。舌根属下脘。全舌
属胃。中心亦属胃。舌尖属心。舌根属肾。两旁属肝胆。四畔属脾。至于形色而言。则白属肺经。绛属心经。黄属胃经。
鲜红属胆经。黑属脾经。紫色属肾经。焦紫起刺属肝经。青滑亦属肝经。然苔色虽有脏腑之分。亦须根据部位为主。如
舌苔见于某部。即为某经之病者是也。原书察舌辨症之法。虽则言简意赅。尚少紫、蓝、霉酱色之诸舌。即黑苔之关于
虚寒者。亦略而不详。今特根据先贤学说。参以历年临证实验。附述如下。
x(一)紫色x 紫见全舌。是脏腑表里实热之证也。凡伤寒化热。内热熏蒸。误服温补。酒食湿滞者。皆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