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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448-素问识-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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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肓膜x 张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如刺禁论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左传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论曰。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齐下。九针十 
二原篇曰。肓之原。出于脖 。胀论曰。陷于肉肓。而中气穴。则肓之为气。不独以胸膈为言。可知也。膜。 
筋膜也。简按王注空虚之处。吴注腹中论稍同。张误读以为此注。乃与举痛论小肠膜原注略同。不可从。扁鹊 
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x散于胸腹x 甲乙。散。作聚。 
x故不为痹x 张云。营卫之气。但不可逆。故逆之则病。从之则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脉脏腑之有形者 
也。无迹可着。故不与三气为合。盖无形亦无痹也。 
x有寒故痛也x 简按王注。全本于灵周痹篇文。 
x故不通x 诸注。并根据甲乙。通。作痛。今从之。 
x皮肤不营x 张云。逆调论曰。荣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不营者。血气不至也。马云。以其皮 
肤之中。少气血以为之营运。高同。志云。不能营养于皮肤。 
x阳气少阴气多x 张云。凡病寒者。不必尽由于外寒。但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从中生。与病相 
益。故为寒证。志云。此言寒热者。由人身之阴阳气化也。人之阳气少。而阴气多。则与病相益其阴寒矣。 
x病气胜x 张兆璜云。与病相益者。言人之阴气多。而益其病气之阴寒也。病气胜者。言人之阳气多。 
而益其病气之热胜也。 
x阳遭阴故为痹热x 吴。遭作乘。云。旧作阳遭阴。未当。 
今根据甲乙。改阳乘阴。为近理。简按甲乙无痹。亦近是。滑云。或热下。有或燥问。今此无答辞。 
x两气相感x 张云。寒湿两气也。脉要精微论曰。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其义即此。张兆璜云。阳热 
盛者多汗出。濡湿之汗。又属阴寒。医者审之。 
x不痛也x 汪昂云。痛则血气犹能周流。五者为气血不足。皆重于痛。故不复作痛。诸解欠明。 
x逢寒则虫x 马云。虫。甲乙作急。王氏以为如虫行者。非。盖风胜为行痹。非逢寒也。张云。逢寒则 
筋挛。故急。逢热则筋弛。故纵也。吴同。简按志仍王注。高云。寒湿相薄。故生虫。太误。巢源云。凡痹之 
类。逢热则痒。逢寒则痛。 

卷五
痿论篇第四十四
属性:吴云。痿。与萎同。弱而不用之意。高云。承上编痹证。而论痿证也。痿者。四肢委弱。举动不能。如委 
弃不用之意。潘氏医灯续焰云。痿者。委也。足痿不用。有委靡不振之义。故字从委。简按痿。 系于四肢委 
弱之疾。而有肺痿阴痿等证。巢源。作肺萎阴萎。知是痿与萎同。吴为明确。盖痿痹 三疾相类。古多混同。 
说文。痿。痹疾也。前哀帝纪。痿痹。师古云。痿。亦痹病也。枚乘七疑。出舆入辇。命名蹶痿之机。此类是 
也。故本经分三篇。而详论之。 
x筋膜x 张云。膜。犹幕也。凡肉理脏腑之间。其成片联系薄筋。皆谓之膜。所以屏障血气者也。凡筋 
膜所在之处。脉络必分。血气必聚。故又谓之膜原。亦谓之脂膜。 
x肺热叶焦x 甲乙。焦下。更有焦字。 
x急薄着则x 甲乙。着下。更有着字。吴云。着。留而不去也。张云。皮毛虚弱。而为急薄。热气留着 
不去。志云。灵枢云。皮肤薄着。毛腠夭焦。着者。皮毛燥着。而无生转之气。故曰着则生痿 也。 
x痿 x 吴云。 。足不用也。肺主气。气病则不能充周于身。故令手痿足 。汪昂云。肺主皮毛。传 
精布气。肺热叶焦。则不能输精于皮毛。故虚弱急薄。皮肤燥着。而痿 不能行。犹木皮剥。则不能行津于枝 
干而枯也。简按史记韩王信传。仆之思归。如痿人不忘起。张楫云。痿。不能行。吴越春秋云。寡人念吴。犹 
者不忘走。 。又作 。礼记释文。 。两足不能行也。由此观之。痿 。并足废之疾。然痿者。痿弱之义。 
者。两足不能行之称。自不能无别焉。王则根据疏五过论。痿 为挛之语。释为挛 。吴则分为手足之病。俱 
似拘泥。此据他脏之例。当曰皮痿。而曰痿 者。盖肺为痿证之主也。 
x枢折挈x 吴云。枢纽关节之处。或折或挈。志本。挈。一字句。注云。枢析。即骨繇而不安于地。 
骨繇者。节缓而不收。(以上根结篇文。)故筋骨悬挈不收。汪昂云。枢纽之间。如折如挈。简按说文。挈。 
悬持也。推王意。谓膝腕之枢纽。失其悬持。如折去也。此注为长。甲乙。挈。作 。非。 
x胆泄x 甲乙。胆下。有热字。简按奇病论。胆虚气上溢。而口为之苦。名胆瘅。 
x肺者脏之长也x 志云。脏真高于肺。朝百脉。而行气于脏腑。故为脏之长。简按病能论。九针论。 
并云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 
x肺热叶焦x 吴。此下。补生痿 三字。简按此据上文着则生痿 之语。亦未为得。 
x故曰x 吴云。以下。古语也。马张同。志云。谓下经本病篇。有此语也。以上论肺热叶焦。而成五 
脏之热。此下。论五脏各有所因。而自成脉肉筋骨之痿。 
x胞络绝x 高本。胞。作包。云。包。旧本讹胞。今改。悲哀太甚。则心气内伤。故包络绝。包络。 
心包之络也。包络绝。则血外溢。而阳热之气内动。其发病也。则心气下崩。下崩则数溲血也。简按此根据新校 
正改字。而其义则原于王及杨注。颇见确实。马云。此胞络者。乃胞络宫之胞字。正妇人受胎之所。彼心包络 
之包字。不从肉。王注以胞为包者。非。评热论云。胞脉者。属心而络于胞中。故悲哀太甚。则心系急。胞之 
络脉阻绝。上下不交。亢阳内动。逼血下崩。令人数为溺血也。张同。若根据此说。以胞为女子之胞。则丈夫必 
无脉痿之证。乖违甚矣。志云。胞之大络。即冲脉也。亦为臆解。但绝字。宜从马注。为阻绝之义。 
x大经空虚x 张云。血失则大经空虚。无以渗灌肌肉。荣养脉络。故先为肌肉顽痹。而后传为脉痿。 
简按志以为胞之大络。高同。当从王注。 
x入房太甚宗筋弛纵x 马云。思想既已无穷。所愿又不得遂。其意久淫于外。或至入房太甚。宗筋弛 
纵。高云。思想无穷。所愿不得。则怫郁于内。肝气伤矣。意淫于外者。其意淫纵于外。不静存也。入房太甚。 
宗筋弛纵者。房劳过度。阴器衰弱也。简按据下文使内也语。筋痿之证。因思想无穷。所愿不得。意淫于外。 
而又重之以房劳。马添一或字释之。高以四句为三款。且以宗筋弛纵为阴痿。并似乖于经旨。 
x白淫x 吴云。今之浊带也。马云。在男子为精滑。在女子为白带。简按本神篇云。精伤则骨 痿厥。 
精时自下。玉机真脏论云。出白名曰蛊。皆其义也。圣济总录云。淫 不守。随溲而下也。 
x有渐于湿x 马云。渐。音尖。诗云。渐车帷裳。注。渐。 
渍也。张云。渐。有由来也。 
x若有所留居处相湿x 吴云。留。久留于水也。相。伴也。言居处之间。或伴乎湿也。张云。相。并也。 
马云。其居处又湿。志云。有湿浊之所留。而居处又兼卑下。外内相湿。简按相字难解。姑从志。 
x肌肉濡渍x 甲乙。渍。作溃。滑本同。误。 
x阳气内伐x 马云。卫气内伐其阴气。简按营卫生会篇云。卫气内伐击也。马盖原于此。 
x络脉溢x 简按此以外候言。乃孙络浮见也。 
x肉蠕动x 张云。蠕。音软。微动貌。又曰。虫行貌。 
x主闰宗筋x 甲乙。闰。作润。马吴并云。闰。润同。马云。宗筋在人。乃足之强弱所系也。但阳明 
实。则宗筋润。阳明虚。则宗筋纵。世疑宗筋即为前阴。按厥论有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则宗筋不可以前 
阴言。张云。宗筋者。前阴所聚之筋也。为诸筋之会。凡腰脊溪谷之筋。皆属于此。故主束骨而利机关也。简 
按五音五味篇云。宦者去其宗筋。根据此则张注似是。然前阴是宗筋之所会。故言断其前阴。而为去其宗筋。但 
不可即谓宗筋为前阴也。王注似详备。而有所未尽。宜参考诸篇。而始得其义。(据王所说。 癖 气。横弦 
竖弦之属。盖宗筋努张之所致也。) 
x束骨x 吴云。束。管摄也。 
x机关x 骨空论云。侠髋为机。 上为关。又据邪客篇。两肘两腋两髀两 者。皆机关之室。 
x冲脉者经脉之海也x 五音五味篇云。冲脉起于胞中。上循脊里。为经络之海。动输篇并海论云。冲 
脉者。为十二经之海。 
x阴阳总宗筋之会x 滑云。愚谓此即厥论。前阴者。宗筋 
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之义也。张云。宗筋聚于前阴。前阴者。足三阴阳明少阳。及冲任督跷九脉之所会也。 
九者之中。则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冲为经脉之海。此一阴一阳。总乎其间。故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也。简按高 
云。阴阳。阴跷阳跷。阴维阳维也。未若滑张二氏有所据也。 
x气街x 志云。气街者。腹气之街。甲乙。一名气冲。简按说文。街。四通道也。又曰冲。通道也。 
知字异而义同。 
x带脉x 经别篇云。当十四椎。出属带脉。二十八难云。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杨注云。带 
之为言。束也。言总束诸脉。使得调柔也。回。绕也。绕身一周。犹束带焉。 
x不引x 吴云。不能收引。高云。不引者。不能延引而环约也。简按吴义为长。 
x补其荥而通其输x 吴云。十二经。有荥有输。所溜为荥。所注为输。补。致其气也。通。行其气也。 
张云。上文云独取阳明。此复云各补其荥。而通其输。盖治痿者。当取阳明。又必察其所受之经。而兼治之也。 
如筋痿者。取阳明厥阴之荥输。脉痿者。取阳明少阴之荥输。肉痿骨痿。其治皆然。高云。各补其在内之荣血。 
而通其在外之输穴。正虚则补以调之。邪实则泻以调之。志同。简按当仍吴张。 
x和其逆顺x 马云。补则逆取。泻则顺取。志云。和其气之往来也。高云。逆者和之使顺。顺者和之不 
使逆。简按阴阳应象大论。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吴注。逆从。不顺也。盖此言逆顺。亦是不顺之谓。义始通。 
x以其时受月x 高云。肝主之筋。心主之脉。肾主之骨。脾主之肉。各以其四时受气之月。而施治之。 
则病已矣。受气者。筋受气于春。脉受气于夏。骨受气于冬。肉受气于长夏也。简按吴改月作气。不可从。 

卷五
厥论篇第四十五
属性:张云。厥者。逆也。气逆则乱。故忽为眩仆脱绝。是名为厥。厥证之起于足者。厥发之始也。甚至猝倒暴 
厥。忽不知人。轻则渐苏。重则即死。最为急候。后世不能详察。但以手足寒热为厥。又有以香港脚为厥者。谬 
之甚也。简按千金方凡例。以厥为香港脚。然王注已言及之。则唐时有为其说者。可知也。考灵寒热病篇曰。厥 
痹者。厥气上及腹则死。此特似指香港脚冲心。虽仲景有寒厥热厥之分。亦以手足为言。盖彼以辨伤寒之寒热耳。 
实非若内经之所谓厥也。观大奇论曰。暴厥者。不知与人言。调经论曰。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 
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缪刺论曰。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重。而形无知也。 
其状若尸。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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