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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448-素问识-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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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消渴。非。徐氏要旨云。搏坚皆为大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 
x当病灌汗x 灌。脉经作漏。吴云。汗多如灌水也。张云。肺虚不敛。汗出如水。 
x至令不复散发也x 张云。汗多亡阳。故不可更为发散也。脉经。发下无也字。注云。六字疑衍。 
x色不青x 滑云。当作其色青。简按此说非是。当从王注。 
x色泽x 张云。肝木不足。脾湿胜之。湿在肌肤。故颜色光泽。志云。金匮要略云。夫病水人。面目 
鲜泽。盖水溢于 
皮肤。故其色润泽也。 
x溢饮x 金匮要略云。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 
x易入肌皮肠胃之外x 滑云。易。当作溢。简按以理推之。宜云肌皮之中。肠胃之外。而肌皮即是肠 
胃之外。故云尔。脉经亦易作溢。 
x折髀x 吴云。折伤其髀。筋损血伤。故见肝木之脉。诸注仍王义。 
x食痹x 痹下。脉经。有髀痛二字。吴云。谓食积痹痛也。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食痹。谓食已心 
下痛。阴阴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为胃气逆。而不下流也。又张云食痹者。食入不化。入则闷 
痛呕汁。必吐出乃止。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 
x其软散x 脉经。软下。有而字。 
x色不泽者x 志云。五脏元真之气。脾所主也。湿热太过。则色黄脉盛。而少气矣。其不及。当病足 
胫肿。脾气虚。故足肿也。若水状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泽。 
x其色黄而赤x 张云。邪脉干肾。肾必衰。其色黄赤。为火土有余。而肾不足。 
x折腰x 吴云。伤折其腰。损其肉与脉。肉病故黄。脉病故赤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解脉。令人腰痛。 
如引带。如折腰状。以此观之。吴说似是。但以黄赤。分肉与脉。恐非。 
x心疝x 圣济总录云。夫脏病必传于腑。今心不受邪。病传于腑。故小肠受之。为疝而痛。少腹当有 
形也。世之医者。以疝为寒湿之疾。不知心气之厥。亦能为疝。心疝者。当兼心气以治之。方具于九十四卷。 
大奇论云。心脉搏滑急。为心疝。四时刺逆从论云。滑则病心风疝。邪气脏腑病形篇云。 
心疝。引脐小腹鸣。 
x心为牡脏x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亦有此文。张云。牡。阳也。心属火。而居于膈上。故曰牡脏。 
简按吴本。牡。作牝。注云。牝。阴也。大误。灵枢。肺为牝脏。 
x寒热x 简按寒热。盖虚劳寒热之谓。即后世所称风劳。下文云。沉细数散者。寒热也。次篇云。寸 
口沉而喘。曰寒热。及灵论疾诊尺篇。寒热病篇。风论等。所论皆然。又喻昌医门法律。以以下五条。为胃风 
变证。各处一方。误甚。 
x瘅成为消中x 马云。瘅者。热也。吴云。瘅。热邪也。积热之久。善食而饥。名曰消中。简按王注 
奇病论云。瘅。谓热也。此章冠湿字。非是。汉书严助传。南方暑湿。近夏瘅热。(师古注。瘅。黄病也。误。) 
王充论衡云。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又云。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 
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左传。荀偃瘅疽。(哀三年)史记。风瘅。肺消瘅。及本 
经消瘅。瘅疟之类。皆单为热之义。熊音。瘅。多满反。俗作疸。病黄也。尤误。 
x厥成为巅疾x 吴云。巅。癫同。古通用。气逆上而不已。则上实而下虚。故令忽然癫仆。今世所谓 
五痫也。张云。或为疼痛。或为眩仆。而成顶巅之疾也。一曰。气逆则神乱。而病癫狂者。亦通。简按杨玄操 
注难经云。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故有癫蹶之言。楼氏纲目云。以其病在头巅。故曰癫疾。是知癫痫之癫。 
厥成癫疾。眩冒癫疾之巅。一疾也。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独孙真人始能一之。楼以癫巅为一疾。固是。以巅 
为头巅之义。不可从。五脏生成篇。头痛巅疾。下虚上实。奇病论云。人生而有病巅疾者。方盛衰论。气上 
不下。头痛巅疾。并是癫疾。当从吴注。 
x久风为飧泄x 志云。风乃木邪。久则内干脾土。而成飧泄矣。故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x筋变骨痛x 变。诸本作挛。当改。张云。此言诸病痈肿。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诸家以痈肿筋挛骨 
痛。释为三证。殊失经意。观下文曰。此寒气之肿。则其所问在肿。义可知矣。 
x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x 张云。惟风寒之变在经。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或为头 
项咽喉之痈。或为肌肉之肿。正此类也。高云。此寒气之肿。言痈肿之生于寒也。八风之变。言筋挛骨痛之生 
于风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变也。 
x以其胜治之愈也x 志云。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如东方生风。风生 
木。木生酸。辛胜酸之类。 
x征其脉x 吴云。征。验也。 
x其色苍赤x 张云。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沉。而色苍赤 
者。筋骨血脉俱病。故必当为毁伤也。简按苍。说文。草色也。青而黑。未知何据。 
x湿若中水也x 张云。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气血凝滞。形必肿 
满。或如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也。高云。毁伤筋骨。应不见血。若已见血。则心气并伤。如汗出身湿。 
若中于水。水从汗孔。而伤其心气也。吴本。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至令不复也下。 
注云。肝与肾脉并至。谓搏坚而长。又沉石也。其色当苍黑。今见色苍赤。则非肝肾病。当病毁伤不见血。盖 
筋伤则色苍。脉伤则色赤。若已见血。则其搏坚而长。 
或为湿饮。其脉沉下。或为水也。简按此一节。与上下文。不相顺承。疑有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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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尺内两旁则季胁也x 简按王注。尺内。谓尺泽之内也。此即诊尺肤之部位。平人气象论云。尺涩脉滑。 
尺寒脉细。王注亦云。谓尺肤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 
于寸。又云。夫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论疾诊尺篇云。尺肤泽。又云。尺肉弱。十三难云。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史记仓公传亦云。切其脉。循其尺。仲景云。按寸不及尺。皆其义也。 
而其所以谓之尺者。说文。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 
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徐锴曰。家语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寻。 
(大戴礼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肱知寻。)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寸口分 
寸关尺三部。 于难经。马张诸家。以寸关尺之尺释之。与经旨差矣。今据王义考经文。图左方。 
x以候腹中x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为中附上。是也。 
x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x 何梦瑶医碥云。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膈膜。包裹此脏者也。反 
候于内。恐传写之误。当以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简按此说有理。然旧经文果如此否。亦难必矣。 
x前以候前后以候后x 简按前者。臂内阴经之分也。后者。臂外阳经之分也。论疾诊尺篇云。肘前独热 
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即其义也。王以左为前。以右为后。诸家并从其说。非也。 
x上附上右外以候胃x 宋本。胃。作肺。诸本同。当改。 
x膝胫足中事也x 甲乙。无足字。 
x粗大者x 简按此下。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与尺肤之义自别。 
x来疾去徐x 滑氏诊家枢要云。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 
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也。简按吴张仍滑氏。 
x上实下虚x 吴云。脉自尺部。上于寸口。为上。自寸口下于尺部。为下。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 
不可从。 
x厥巅疾x 马云。其病当为厥疾。及巅疾焉。吴云。为厥逆癫仆之疾。高云。气惟上逆。上而不下。故 
为巅疾。犹言厥成为巅疾也。 
x为恶风也故中恶风者x 吴云。阴实阳虚。不任风寒。故令恶也。张云。恶。上去声。下入声。志云。 
风为阳邪。伤人阳气。在于皮肤之间。风之恶厉者。从阳而直入于里阴。是以去疾下实。阳虚阴盛。为恶风也。 
高云。恶风。疠风也。简按二恶字入声。志注是。 
x少阴厥也x 张云。沉细者。肾之脉体也。兼数则热。阴中有火也。故为少阴之阳厥。 
x寒热也x 高云。热有阴阳。申明有脉沉细。而数散者。非粗大有余之阳热。为阴盛阳虚之寒热也。简 
按此亦虚劳寒热也。高注为是。而又有阴虚火动。其脉沉细数散者。必不可执一矣。 
x诸浮不躁者x 张云。脉浮为阳。而躁则阳中之阳。故但浮不躁者。皆属阳脉。未免为热。若浮而兼躁。 
乃为阳极。故当在手。在手者。阳中之阳。谓手三阳经也。此与终始篇。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 
病在手少阳。义同。 
x诸细而沉者x 张云。沉细为阴。而静则阴中之阴。故脉但沉细者。病在阴分。当为骨痛。若沉细而 
静。乃为阴极。故当在足。在足者。阴中之阴。谓足三阴经也。 
x数动一代x 吴云。数。阳脉也。阴固于外。阳战于内。则脉厥厥动摇。名曰动。脉五来一止。七来 
一止。不复增减。名曰代。是为阳结。故病为滑泄下利。又为便脓血也。汪昂。数。读为去声。注云。马注。 
数字。读作入声。数为热。故 
便血。非。志云。阳热在经。故脉数动。热伤血分。故便脓血。经血下泄。故一代也。 
x诸过者x 吴云。过。脉失其常也。 
x阴阳有余x 马云。若滑涩兼见。而阴阳俱有余。则阳有余为无汗。阴有余为身冷。宜二证皆见也。 
简按滑涩相反。岂有二脉俱见之理乎。 
x推而外之内而不外x 张云。此下言察病之法。当推求于脉。以决其疑似也。凡病若在表。而欲求之 
于外矣。然脉则沉迟不浮。是在内而非外。故知其心腹之有积也。推。音吹。诸释作推展之推者。非。简按吴 
马诸家。仍王注。以推为推展之义。汪机遂以推为诊脉之一法。(见于脉诀刊误。附录。)并不可从。 
x推而内之外而不内x 张云。凡病若在里。而欲推求于内矣。然脉则浮数不沉。是在外而非内。故知其 
身之有热也。 
x推而上之上而不下x 张云。凡推求于上部。然脉止见于上。而下部则弱。此以有升无降。上实下虚。 
故腰足为之清冷也。 
x推而下之下而不上x 张云。凡推求于下部。然脉止见于下。而上部则亏。此以有降无升。清阳不能上 
达。故为头项痛也。按此二节。甲乙经。以上而不下。作下而不上。下而不上。作上而不下。似与上文相类而 
顺。但既曰下而不上。则气脉在下。何以腰足反清。且本经前二节反言之。后二节顺言之也。一反一顺。两得 
其义。仍当以本经为正。简按以上四节。张注明备。今从之。志云。推。详也。推详其脉气之偏于外内上下也。 
是亦本于张义耳。 
x按之至骨脉气少者x 高云。若按之至骨。不应于指。脉气少者。此阴盛阳虚。生阳之气。不能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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