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证治准绳·杂病-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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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冰瑕翳证】x薄薄隐隐,或片或点,生于风轮之上,其色光白而甚薄,如冰上之瑕。若在瞳神傍侧者,视亦
不碍光华。若掩及瞳神者,人看其病不觉,自视昏 渺茫。其状类外圆翳,
但甚薄而不圆。又似白障之始,但经久而不长大。凡风轮有痕HT 者,点服不久,不曾补得水清膏足,
及凝脂、聚星等证初发,点服不曾去得尽绝,井点片脑过多,障迹反去不得尽,而金气水液凝滞者,
皆为此证。大抵虽治不能速去,纵新患者,必用坚守确攻,久而方退。若滑涩沉深及患久者,虽极治
亦难尽去。
x【圆翳外障证】x薄而且圆,其色白,大小不等,浓薄不同。薄者最多,间有浓者,亦非堆
积之浓,比薄者稍浓耳。十有九掩瞳神,亦名遮睛障。病最难治,为光滑深沉之故。有阴阳二证之别。
阳者,明处看则不甚鲜白,暗处看则明亮而大。阴者,暗处看则昏浅,明处看则明大。然虽有阴阳验病之别,而治法则
同。虽坚心久治,亦难免终身
之患。
x【水晶障证】x色白如水晶,清莹见内,但高浓满珠,看虽易治,得效最迟。盖虽清而滑,根深
气结故也。乃初起膏伤时,内服寒凉太过,外点冰片太多,致精液凝滞,结为此病。非比白混障之浮
嫩可治者,当识别之,庶无舛误。其名有三,曰水晶、曰玉翳浮瞒、曰冰轮。如冰冻之坚。若傍斜细
看,则白透睛瞳内,阴处与日中看,其形一同。治虽略减,难免终身之患。
x【鱼鳞障证】x色虽白涩而
不光亮,状带欹斜,故号鱼鳞。乃气结膏凝不能除绝者。如凝脂翳损及大片,病已甚,不得已大用寒凉,
及冰片多点者,往往结为此也。
x【马蝗积证】x与 肉大同小异。盖杀伐内外药治皆同,但 肉有不用
割而治愈,故曰小异也。亦有是 肉先起,后变为重,其状两头尖薄,中间高浓,肉红色,若马蝗状
横卧于中,四匝有薄薄肉油,紫赤筋脉围绕。乃血分之病,久久方成,最不易治,且难去而易来,风
疾人每多患此。治之必先用钩割十去五六,方用杀伐之药则有功。不割则药力不敌病势,徒费其力。
然割须用烙其根处,不尔则朝去暮生,枉受痛楚。多则有激邪之祸,变证出焉。外虽劫治,内须平治,
不然外虽平而内必发,徒劳无功。此状乃横条,非若努攀漫积之谓也。
x【 肉证】x多起上轮,有障如
肉,或如黄油,至后渐渐浓而长积赤瘀,努起如肉,或赤如朱。凡性燥暴悖,恣嗜辛热之人,患此者
多。久则漫珠积肉,视亦不见。治宜杀伐,久久自愈。积而无瘀甚恶证及珠尚露者,皆不必用钩割之
治。一云 肉攀睛,或先赤烂多年,肝经为风所冲而成。或用力作劳,有伤肝气而得,或痒或痛,自
两头努出,心气不宁,忧虑不已,遂乃攀睛,或起筋膜。宜服洗刀散,及二黄散、定心丸。
x【肺瘀证】x由 而起,贯过气轮,如皮似筋,横带至于风轮,光亦不损,甚则掩及瞳神,方碍瞻视,大抵十
之八九,皆由大 而起。有赤白二证。赤者
血分,白者气分,其原在心肺二经,初起如薄薄黄脂,或赤脉数条,后渐渐大而浓,赤者少,白者多,
虽赤者亦是白者所致,盖先有白而不忌火毒辛热,故伤血而赤,非血分之本病也。治赤虽退,其质不
退,必须杀伐,杀伐之治,虽不见情势之恶,久而且痛,功亦迟缓。不若一割即去,烙之免其再发。
大抵眼科钩割一法,唯此患最为得效。
x【鸡冠蚬肉】x二证形色相类,经络相同,治亦一法。故总而言
之,非二病同生之谓也。其状色紫如肉,形类鸡冠、蚬肉者即是。多生睥 之间,然后害及气轮而遮
掩于目。治者须用割治七八,后用杀伐,不然药徒费功。若割亦用烙定方好。其目大 内有红肉一块,
如鸡冠、蚬肉者,乃心经血部之英华。若误割者,轻则损目,重则丧命。慎之。(抽风汤、决明散)。
x【鱼子石榴】x二证经络同,治法亦同。故总而言之,亦非二病同生。鱼子障非聚星之比,又非玉粒之
比,其状生肉一片,外面累累颗颗丛生于目,或淡红色,或淡黄色,或肉色。石榴状如榴子绽露于房,
其病红肉颗,或四或六或八,四角生来,障满神珠,视亦不见。以上二障,俱是血部瘀实之病,目疾
恶证。治用割,割后见三光者,方可伐治。三光瞑黑者,内必瞳神有
损,不必治也。
x【轮上一颗如赤豆证】x气轮有赤脉灌注,直落风轮,风轮上有颗积起色红,初如赤小
豆,次后积大,专为内有瘀血之故。急宜开导,血渐通,颗亦渐消,病到此十有九损。若白珠上独自
有颗鲜红者,亦是瘀滞。上下无丝脉接贯者,只用点服自消。若有贯接者,必络中有血灌来,宜向所
来之处寻看,量其轻重而导之。若白轮有红颗而胀急涩痛者,有变。而急痛连内而根深接内者,火疳
也,又非此比。若白珠虽有红颗而珠不疼,虽疼不甚者病轻,治亦易退,善消可矣。
x【睛中一点似银星证】x白点一颗,如星光滑,当睛中盖定,虽久不大不小,傍视瞳神在内,只是小些,其视光
华亦损。
乃目痛时不忌房事,及服渗泄下焦寒凉之药过多,火虽退而肾络气滞膏凝,结为此病。虽服不退,点
亦不除,终身之患也。
x【五花障证】x生于神珠之上,斑斑杂杂,盖五脏经络间之气俱伤,结为此疾。
其色或白,或糙米色,或肉色中带焦黄微红蓝碧等色,斑烂驳杂不一。若中有一点黑色者,乃肾络气
见,虽治不能尽去。此状与斑脂翳、玛瑙内伤形略相似。斑脂翳,乃破而结成瘢痕不能去者。玛瑙内
伤,乃小而薄未掩瞳神之轻者。此则高浓显大,生在膏外可退,故不同耳。
x【混障证】x谓漫珠皆一色
之障也。患之者最多,有赤白二证。赤者易治于白者,赤者
怕赤脉外爬,白者畏光滑如苔,有此二样牵带者,必难退而易发。若先因别证而成混障,则障去而原
病见矣。若无别证,到底只是一色者。若混障因而犯禁触发者,则变证出,先治变证,后治本病。一
云混睛证,白睛先赤而后痒痛,迎风有泪,闭涩难开,或时无事,不久亦发,年深则睛变成碧色,满
目如凝脂赤路,如横赤丝,此毒风积热。宜服地黄散。外点七宝膏。
x【惊振外障证】x目被物撞触而结
为外障也。与伤在膏上急者不同。初撞目时,亦有珠疼涩胀之苦,为其伤轻而瘀自潜消,故痛虽止而
不戒禁,有所触发其火,致水不清,气滞络涩而生外障。有撞虽轻反不知害,有所触犯,遂为外障者。
有撞重不戒,反触而变为凶疾者。凡外障结而珠疼头痛及肿胀者,皆是恶证,防变。急宜治之。(治
见为物所伤条。)
x【黑翳如珠证】x非蟹睛、木疳之比。木疳是大者,生则瞳损不可治。此则至大方损珠,
后损瞳神也。又非蟹睛因破流出之比,此肝气有余,欲泛起之患,故从风轮际处发起黑泡,如珠子圆
而细,或一或二,或三四五六,多寡不一。其证火实盛者痛,虚缓者不痛。治亦易平。若长大则有裂
目之患。(先服羚羊角散,后服补肾丸)。
x【木疳证】x生于风轮者多,其色蓝绿青碧,有虚实二证。
虚者大而昏花,实者小而痛涩。非比蟹睛因破而出,乃自然生出者。大
小不一,亦随其变长也。
第七册七窍门上
目
属性:在睛里昏暗,与不患之眼相似,唯瞳神里有隐隐青白者,无隐隐青白者亦有之。娄全善云∶
内障先患一目,次第相引,两目俱损者,皆有翳在黑睛内遮瞳子而然。今详通黑睛之脉者,目系也。
目系属足厥阴、足太阳、手少阴三经。盖此三经脏腑中虚,则邪乘虚入,经中郁结,从目系入黑睛内
为翳。《龙木论》所谓脑脂流下作翳者,即足太阳之邪也。所谓肝气冲上成翳者,即足厥阴之邪也。
故治法以针言之,则当取三经之 穴,如天柱、风府、太冲、通里等穴是也。其有手巧心审谛者,能
用针于黑眼里拨其翳,为效尤捷也。以药言之,则当补中疏通此三经之郁结,使邪不入目系而愈。饮
食不节,劳伤形体,脾胃不足,内障眼病,宜人参补胃汤、益气聪明汤、圆明内障升麻汤、复明散。
娄云∶上四方治目不明,皆气虚而未脱,故可与参、 中,微加连、柏。若气既脱,则黄柏等凉剂不
可施。经云∶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之类,是其证也。内障,右眼
小青白翳,大 亦微显白翳,脑痛,瞳子散大,上热恶热,大便涩后痞难,小便如常,遇热
暖处,头疼暗胀能食,日没后、天阴暗则昏。此证可服滋阴地黄丸。翳在大 ,加升麻、葛根。翳在
小,加柴胡、羌活。东垣云∶肝木旺则火之胜,无所畏惧而妄行也,故脾胃先受之,或病目而生内
障者。脾裹血,胃主血,心主脉,脉者,血之腑也。或曰心主血,又曰脉主血,肝之窍开于目也。(治
法亦地黄丸当归汤之类是也)。倪仲贤论阴弱不能配阳之病曰∶五脏无偏胜,虚阳无补法,六腑有调
候,弱阴有强理,心、肝、脾、肺、肾,各有所滋生,一脏或有余,四脏俱不足,此五脏无偏胜也。
或浮或为散,是曰阳无根,益之欲令实,翻致不能禁,此虚阳无补法也。膀胱、大小肠、三焦、胆、
包络,俾之各有主,平秘永不危,此六腑有调候也。衰弱不能济,遂使阳无御,反而欲匹之,要以方
术盛,此弱阴有强理也。解精微论曰∶心者五脏之专精,目者其窍也。又为肝之窍。肾主骨,骨之精
为神水。故肝木不平,内挟心火,为势妄行,火炎不制,神水受伤,上为内障,此五脏病也。劳役过
多,心不行事,相火代之。五脏生成论曰∶诸脉皆属于目。相火者,心包络也,主百脉,上荣于目。
火盛则百脉沸腾,上为内障,此虚阳病也。膀胱、小肠、三焦、胆脉俱循于目,其精气亦皆上注而为
目之精,精之窠为眼,四腑一衰,则精气尽败,邪火乘之,
上为内障,此六腑病也。神水黑眼皆法于阴,白眼赤脉皆法于阳。阴齐阳侔,故能为视。阴微不立,
阳盛即淫。阴阳应象大论曰∶壮火食气,壮火散气,上为内障,此弱阴病也。其病初起时,视觉微昏,
常见空中有黑花,神水淡绿色,次则视岐,睹一成二,神水淡白色。可为冲和养胃汤主之,益气聪明
汤主之,千金磁朱丸主之,石斛夜光丸主之。有热者,泻热黄连汤主之。久则不睹,神水纯白色,永
为废疾也。然废疾亦有治法,先令病者,以冷水洗眼如冰,气血不得流行为度,用左手大指、次指按
定眼珠,不令转动,次用右手持鸭舌针,去黑睛如米许,针之令入,白睛甚浓,欲入甚难,必要手准
力完,重针则破,然后斜回针首,以针刀刮之,障落则明。有落而复起者,起则重刮,刮之有至再三
者,皆为洗不甚冷,气血不凝故也。障落之后,以绵裹黑豆数粒,令如杏核样,使病目垂闭,覆眼皮
上,用软帛缠之,睛珠不得动移为度,如是五七日才许开视,视勿劳也。亦须服上药,庶几无失。此
法治者五六,不治者亦四五。五脏之病,虚阳之病,六腑之病,弱阴之病,四者皆为阴弱不能配阳也。
学人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