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0-未死的沙威 著名作家梁晓声最新随笔新作-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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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摘引规范,详注出处。然仍有一二处遗标引号,如第二十六页鲁迅《呐喊•;自序》一段。
心存质疑之点如下:
一、以比较之法,先论劳伦斯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该小说体现劳伦斯之社会“情感”立场,其对贵族之虚伪厌之深矣,于是咒之以性能力的丧失。一个古今中外之文化尤其文学的普遍现象乃是——凡对某人(尤其男人)或某阶层(常以男人为代表)厌鄙太深,每极言他或他们性方面的无能及堕落,扭曲。在中国的野史中,从前,一旦江山面临土崩瓦解,
其君王必已在性事方面无能;或虽曾雄风大展,但因过度淫乱,下场终于还是性无能了。自宋至明清,坊间所印,比比皆然。但著文之人,是并不会仅仅满足于批判和诅咒的,还要为自己寻找到或曰创作出背后所依的“抗体”来。劳伦斯籍以与贵族之虚伪抗衡的是那一个尽管没有文化却体魄强健对爱坦率的劈材人;鲁迅引为社会楷模的是敢于直面人生的“真的
猛士”。他一生未能塑造出这样的一个“猛士”给我们看,故仅能用杂文来直呼“真的猛士”的出现;沈从文面对“新新青年”和老“青年”倍感失望,失望到连对他们在“性”和“爱”方面的表现也令人沮丧,于是描写出自己理想中的“湘西”的别样的、他认为活得自然,洒脱、最合乎人性的男女以及他们的“性爱”品质。到后来,他已变得不屑于批判和诅咒,而沉湎于他的“理想”之境了。
鲁迅终生未寻找到“理想”之境及其人们,故终生孤独。
沈从文则怕极了那孤独,恐蹈鲁迅覆辙,干脆掉过头去,背对令自己厌恶并沮丧的大都市的现实,为自己营造一处人文情怀得以安放的“理想”之境,让自己的灵魂和精神与那里的人们共鸣。而在中国,在当时,那“理想”之境或曰眷顾之地,除了是他来自于的家乡湘西,不可能是别的任何地方。而那里的人们,在他看来,当然不论男女都是性能力活泼充
沛的。他爱屋及乌,美化了当年现实中的湘西及其人们。这是无疑的,也是较普遍的文学现象。在沈氏,自然体现他力图弘扬“人性解放”的主观性,客观上也不无那样的作用。
但是否便可顺理成章地认为同时也“又内蕴着‘民族解放’的主题”呢?
“人性解放”自然只能是民族之“人性解放”;由而“人性解放”等于“民族解放”——这是论者的逻辑;文字上具有的逻辑性。
这也等于如此这般地看待《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想要通过他的小说振兴大英帝国的贵族们的性能力,从而复兴大英帝国之贵族精神,又从而振兴整个英伦半岛之民族的生力。
本人认为——如此评说,未免牵强。
理由如下:
“民族解放”四字,当有两重指意——其一,一个民族从自身的文化茧衣之中主动解放出来;其二,在遭到外族侵略时,从被占领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固而“民族解放”在当时便是“救亡”的另一种说法。
同样四字,既有两重指意,论者所论,是其一,还是其二?还是都涵
盖着了?——应当解释清楚。
客观情况应是这样的:中国也大,地域也广。东北虽被占领,但当时包括文人知识分子在内的国人,真以为大忧大患者并不多。胡适并不,鲁迅并不,沈氏也并不。他们的眼,当时主要还是以内忧为忧,皆还没有以外患为患。真以外患为患,乃日军全面侵华之后。沈的大部分小说,写在此前。
故沈氏主观上有着籍匡正民族正常性爱心理和能力以达到“民族解放”的大文学追求文学使命;“民族解放”在他那儿恰当来说是民族的人文潜质的正常性的恢复。
一个民族的人文潜质怎样,包含它的性爱观念怎样。
但人文潜质怎样并不主要由性观念怎样来判断,还有其他多方面判断标准。当一个民族在精神上极其萎靡,当时的中国便是那样——亟待复兴的果而是性的能力吗?
是否本末倒置?
是否夸大其词?
倘以性论,阿Q是很有性幻想的——对吴妈,对小尼姑便是,是否反证其实阿Q作为一个中国人尚还可救?
又,据我所知,沈氏的文学观是惟美的——他不过是以惟美之笔墨描绘湘西风情种种,其中当然也描绘到人情,即——人的情爱及性爱形态。
但他的主观上,并不认为自己是在肩负着与民族兴衰关系密切的什么大的“使命”和“责任”的。
恐怕寻找不出任何一句沈氏自己的话来能够显然地证明这一点。
作者自己并未高标自榜以白世人,论者其论是否一厢情愿?
而又据我所阅,沈氏在一篇论及他文艺观的文章中说过——他同样是很厌烦将文学囿在什么“使命”和“责任”中的。他基本上是为文学而文学的一派,认为作家当有权任意选择与“使命”和“责任”不相干的写作道路(手边没有资料,只能言其大意)——而他的湘西系列,是此前提之下的作品。
故连美国人写的《沈从文传》中,也指出了他后来回避社会现实的一面。
而我认为——本论文的论者,恰恰将此一面,一厢情愿地拔高到了不相适的程度。
我的建议:
论文贵在思想纯朴,不刻意贬之,亦不热衷拔高。两者都当忌。尤忌追求论题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又:
什么是主体性?
什么是人的主体性?
什么是男人的主体性?
什么是女人的主体性?
什么是男人眼里的女人的主体性?
什么是女人眼里的男人的主体性?
什么是文明的人的主体性?
什么是愚昧之人的主体性?
阿Q作为一个人,抑或一点儿没有自己的主体性?
我们处在一个垃圾概念太多的文化时代,切莫人云亦云,以其昏昏,使人昏昏。自己都说不清道不白的概念,即使别人当成口头禅说着了,也不必鹦鹉学舌的——请捡那自己清楚的词来用。自己清楚,别人大抵也就都明白你说的究竟是什么……
《未死的沙威》第二部分关于有步骤建设城市医院的建议
“衣食住行”——这是中国老百姓所概括的,关乎生活需求的最基本的四个方面。所谓国家对民众的人文关怀,首先体现在这四个方面。同时还有其他。普遍的规律是——然后诉求其他。倘衣难遮体,食难饱腹,遑论其他。
改革开放二十年,尤其近十年以来,中国人在“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情况获得了有目共睹的改善、提高。总而言之,无论城市人口或农村人口,穿衣问题早已不是问题,吃饱肚子也早已不是问题。
相比之下,另一个问题显得极为突出了,便是看病难的问题。没有人不会生病,生了病就要去医院。而在医院能得到怎样的诊治,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所以,穿衣服的那个“衣”字,实应改为医院的“医”字。“医食住行”,医院的“医”字摆在第一位。以这么一种重点突出的理念来关怀老百姓的生活,也实应成为以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国家的、政府的治国兴邦的理念之一。
关于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各方人士已从多方面呼吁很多——比如医生敬业问题、禁止收受“红包”问题、医疗保险问题、防止重大突发性疫病蔓延问题……
但有一个问题,却一直改善不利。那就是——对于我们这个十三四亿人口的国家,平均多少人口应该拥有一所医院?应该拥有什么规模、软硬件达到什么服务水平的医院?
而现在的状况是,即使在北京,不少医院的情形却特别不像医院,特别像超市,而且,特别像大甩卖日子里的超市。某些医院比肩接踵之现象,每令人望而生畏。
什么原因?无他,还是医院太少啊!
在许多城市,我们翻盖了某些医院,我们维修了某些医院,扩建了某些医院,但新建的医院,尤其是新建的面向平民百姓的医院,却少而又少。在许多城市,人口已翻了几翻,由一百万而二百万而三四百万,可它所拥有的医院呢,也许还是从前的几所。
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和速度,有诸项世界公认的指标。我想,毫无疑问的——在一个国家里,究竟多少人口才能平均拥有一所面向平民百姓的医院,肯定也是世界公认的指标之一。
所以,我建议:
一、恭请卫生部召集有关专家,就中国特色、中国现状进行研讨,制定出一套中国未来若干年内城市医院建设的大方向。亦即由现在的多少万人拥有一所医院,发展到将来怎样的一种合乎人文要求的比例。
二、此大方向或曰方针一经确定,应确定为一座城市所达到的文明程度的硬性评定指标之一。也就是说,一座城市即使有很大的广场,很宽的马路,不少的星级酒店,但医院里却一直人满为患的话,那么它还够不上是一座文明的城市。
三、新建的医院,必须是面向普通百姓的,也就是说大多数老百姓能看得起病的那一种。很贵族化的那一种,比如挂一次号几百元甚至据说一千元的那一种,不能算数。
四、五十万人口的小城市、一百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或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未来若干年内,都必须努力实现平均人口与医院的合乎人文理念的比例。
五、一座城市在其人口尤其老百姓密集的区域,必须考虑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问题。即使暂时没有经济能力新盖医院,那也要长期保留地面。那种为了眼前经济利益,不顾百姓长远利益,将本该给老百姓盖医院的地面,迫不及待地占用了盖别的旨在快速牟利的建筑物的做法,是不对的,是最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各市及人大、政协,都有权进行监督和劝阻。
六、本建议不是一个要求快速实现的提案,但我认为,在我们的国家越来越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此建议应得到重视。“以人为本”当首先理解为以老百姓为本。因为他们是这样的一种大多数——倘国家不为他们考虑得周到些,他们缺乏经济的实力掌控自己明天的总体命运。
有一种观点认为,大医院之所以人满为患,乃是由于老百姓迷信大医院。有这种原因,但非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医院少。而且,以上观点,暗示着一种不平等的意识,仿佛老百姓天生就是不该到大医院去看病的群体。这种意识是错误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社区多建诊所,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便迎刃而解。这不失为好的措施,但又必须承认——诊所就是诊所,与医院就是有区别。
我希望未来的十年内,首先是政府要求小城市将医院比例问题,纳入城市总体建设方案考虑,然后推广向中等城市,再然后在大都市实行。由小到大有一个好处,小城市的老百姓看病不再是难事了,可间接缓解大都市人满为患的现象。
我希望十年二十年以后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