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沉思集 作者:[法]笛卡-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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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能够有一种清楚、可靠的认识。虽然我在那里指出许多特性,我不能无分别地接受
你们接着说的话:我却不知道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是什么。因为,虽然我承认我还不知
道这个在思维着的东西是否与物体不同,或它是否就是物体,我并不承认因此我就对它
毫无认识;因为谁曾对任何一个东西认识到那种程度以致他知道在它里边的除了他认识
的东西以外就没有任何别的了?可是我们认为最好是我们认识这样的一个东西,在这个
东西里边有着比我们所认识的更多的特性。这样,我们对我们每天与之谈话的那些人认
识得比我们只认识他们的名字或面貌的那些人就有更多认识。
不过我们并不认为我们对后者就毫无认识。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已经足够说明了
下面的事实,即不连带人们习惯归之于物体的那些东西而单独被考虑的精神,要比不连
带精神而被考虑的物体认识得更好一些:这就是我在第二个沉思里打算去证明的全部东
西。
可是我很明白你们想要说的,即关于第一哲学我只写了六个沉思,读者们很奇怪在
头两个沉思里我仅仅结论出我刚刚说的东西,他们会觉得太贫乏了,不值得拿出来去见
世面。
对此我仅仅回答说,我不担心那些带着判断来读我写过的其余部分的人们会有机会
怀疑我是缺乏材料,而是,我认为非常有道理的是:那些要求特别加以注意、应该被彼
此分开去考虑的东西,是否分开放在几个沉思里了。
因此,为了达到对于事物的一种坚实的、可靠的认识,除了在建立什么之前,先去
习惯一下怀疑一切,并且特别怀疑那些物体性的东西,我不知道有什么更有益处的事,
尽管在很久以前我读过几本由怀疑论者们和科学院士们关于这方面写的书,而且这和我
咀嚼已经叹嚼过的一块非常平常的肉一样令人作呕。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我没有能够逃
避在这方面做一个完整的沉思。我想要让读者们不仅要用必不可少的时间来读它,而且
要用几个月,或者至少几个星期来考虑它谈到的一些东西,然后再读别的,因为这样一
来我就不怀疑他们从书的其余部分得到更大的益处。
还有,由于我们直到现在对于属于精神的东西没有任何观念不是非常模糊、和可感
觉的东西掺混在一起的,并且由于这是人们之所以没有能够足够清楚地理解关于上帝和
灵魂所说的任何东西的首要原因,因此我曾想,如果我指出为什么必须把精神的特点或
性质同物体的特点或性质分别开来,以及必须怎么去认识它们,那么我就做了不少工作
了;因为,虽然不少人已经说过,为了很好地理解①非物质的或形而上的东西,必须把
精神从感官摆脱出来,可是就我所知,还没有人指出过用什么办法才能做到这一点。不
过我认为,这样做的真正的、唯一的办法已经包含在我的第二个沉思里了,可是这种办
法是这样的,即:这种办法使用一次是不够的,必须经常检查它而且长时间地考虑它,
以便把精神的东西和物体的东西混为一谈的习惯(这种习惯是在我们心里扎根一辈子的)
得以用把它们分别开来的一种得自几天时间的锻炼的相反的习惯来抹掉。这就是我认为
在第二个沉思里不去谈论别的方面的东西的十分正当的原因。 ①法文第二版:“领会”。
你们在这里问我怎么论证物体不能思维。如果我回答说我还没有谈到这个问题,就
请你们谅解我,因为我只有等到第六个沉思才开始谈到这个问题。我是用这几句话谈到
的:我能够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一个别的东西,就足以确定这一个东
西和那一个东西有分别或不同,等等,后面不远的地方又谈到:虽然我有一个肉体,我
和它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过,一方面我对我自己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即我
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没有广延,而另一方面,我对于肉体有一个清楚、分明的观念,
即它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而不能思维,所以肯定的是这个我,也就是我的精神或我的
灵魂,即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肉体有分别的,它可以没有肉
体而存在。在这上面很可以加上一句:凡是能够思维的就是精神,或者就叫做精神。由
于物体和精神是实际上有分别的,那么任何物体都不是精神。所以任何物体都不能思维。
肯定是,在这上面我看不出有什么是你们可以否认的;因为,你们否认我们清楚地领会
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另外一个东西就足以知道它们实际上是有分别的吗?那么把实在分
别的什么更可靠的标记给我们吧,如果能够给得出任何一个的话。因为你们怎么说呢?
你们说那些东西是实际有分别的,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不需要另一个而能够存在吗?
可是我再问你们,你们从哪里知道的一个东西可以不需要另一个而存在?因为,为了这
是分别的一个标记,它就必须被认识。也许你们会说:感官使你们知道,因为你们看见
一个东西没有另一个东西,或者你们摸到了它,等等。可是对感官的信任比对理智的信
任更不可靠;
一个同一的东西有可能用不同的方式给我们的感官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或者在
几个地方或者表现为几种样子,这样它就被当做是两个。最后,如果你们还记得我在第
二个沉思的末尾关于蜡所说的话,你们就会知道物体本身不能真正地被感官认识,而只
能被理智认识;因此,感觉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另一个东西无非是一个东西的观念,即
这个观念和另外一个东西的观念不是同一的。然而这只有由一东西不牵涉到另一个东西
而被领会才能被认识,而如果人们没有这两个东西的清楚、分明的观念,这就不能被肯
定地认识。这样一来,实在的分别的标记就应该被还原到我的标记上才能够是靠得住的。
如果有人否认他们具有精神和物体的清楚的观念,我只好请他们把包含在我的第二
个沉思里的东西足够仔细地考虑一下,只好指出,他们认为大脑的各部分有助于精神去
形成我们的思维,这个意见没有任何正面的理由,这种意见不过是由于他们从未体验过
脱离肉体,他们经常是在他们的活动上受肉体的拖累,这就和假如有人自从童年起脚上
就带上铁镣,他会认为铁镣是他的身体的一个部分,走路没有它就不行是一样的。
第二点,当你们说我们在我们本身里找不到足以做成上帝的观念的根据时,你们并
没有说出同我的意见相反的东西;
因为在第三个沉思的末尾我自己用明确的词句说:这个观念是与我俱生的,它不是
来自别处,只是来自我自己。我也承认我们可以做成它,尽管我们不知道有一个至上的
存在体,而不是事实上如果没有一个至上的存在体我们能够这样做;因为相反,我曾说
过,我的论据的全部力量就在于:如果我没有被上帝创造,那么做成这个观念的功能就
不可能在我心里。
你关于苍蝇、植物等等所说的话也决不能证明某种程度的完满性可以在结果里而在
从前并不在它的原因里。因为,要么肯定是在动物里没有完满性,因为动物和无生物一
样没有理性,要么,如果它有什么完满性,这种完满性是从别处来到它们那里的,太阳、
雨水和土并不是这些动物的全部原因。
如果有谁仅仅由于他不认识有助于一个苍蝇出生的原因并且有着和在一个苍蝇里的
一样多的程度的完满性,而却不确知除了他认识的那些完满性之外还有别的一些完满性,
如果这个人从这里找到机会来怀疑一件(就象我不久将要大量说的那样)由于自然的光
明而明显起来的东西,那会是一件十分不合道理的事。
我再加上一句:你们在这里反对苍蝇的东西,既然是从对物质性的东西的考虑中得
出来的,是不会来到这些人的精神中来的,这些人按照我的沉思的次序将把他们的思维
从可感知的一些东西上避开以便开始进行哲学思考。
你们说在我们心中的上帝的观念不过是一个理性的存在体这话,我也认为一点也反
对不着我。因为,如果一个理性的存在体指的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那就不对;只有如
果凡是理智的活动都被当做理性的东西,也就是说,都当做由理性出来的存在体,那才
是对的。在这种意义上,这个世界的全部也可以称之为一个上帝理性的存在体,也就是
说,由上帝的理智的一个简单的行为创造的一个存在体。我已经在几个地方充分说明过,
我仅仅谈这个上帝的观念的完满性或客观实在性,这种完满性或客观实在性也同样要求
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在它里边事实上包含全部只是客观地包含或通过表象包含的东西,
这和某一个工匠所有的一个非常巧妙的机器的观念中所包含的那种客观的或表象的技巧
是一样的。
肯定是,假如不是读者们由于更加注意到我已经写过的那些东西而把他们自己从也
许模糊了他们的自然光明的那些成见中摆脱出来并且习惯于信任首要的一些概念(对这
些概念的认识是非常真实和明显的,任何东西都不能比它们更真实、更明显),而不信
任模糊的、虚假的,长时期的习惯已经深深地刻印在我们的精神里的一些见解的话,我
看不出能够加上一点什么东西才能使人更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一个至上的存在体不存在,
这个观念就不能在我们心中。
因为,在一个结果里没有什么东西不是曾经以一种同样的或更加美好的方式存在于
它的原因里的,这是首要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而无中不能生有这
另一个普通概念本身包括了前一个概念,因为,如果人们同意在结果里有什么东西不是
曾在它的原因里有过的,那么也必须同意这是从无中产生的;而如果显然“无”不能是
什么东西的原因,那只是因为在这个原因里没有和在结果里同一的东西。
仅仅是客观地在观念里的全部实在性,或者全部完满性,必定形式地或卓越地在它
们的原因里,这也是一个首要的概念;我们一向所具有的关于在我们精神之外的东西的
存在性的全部见解就是单独依靠这个概念的。因为,如果这些东西的观念之来自感官打
击我们的精神是单独由于这个概念,我们怎么能猜测到它们存在呢?
可是,在我们心里有一个至上强大、完满的存在体的什么观念,同时这个观念的客
观实在性既不是形式地,也不是卓越地在我们心里,这对于那些对它认真思维的、愿意
和我一起对它进行沉思的人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不能硬把它装到那些只把我的《沉思
集》当做小说来读以便解闷而不加以很大的注意的人的精神里。然而人们却从所有这些
里非常明显地结论出上帝存在。虽然如此,为了那些其自然的光明如此微薄以致看不到
客观地在一个观念之中的全部完满性一定是实在地在这些原因的某一个里是一个首要的
概念的人,我曾用一种更容易领会的方式再一次证明,指出有着这个观念的精神不能由
自己而存在;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