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基础科学电子书 >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 >

第2章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第2章

小说: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三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施行着田租户调的老办法,但在南朝统治的期间,南方始终成为豪门地
主阶级发展的温床,成为土地兼并者强宗的竞争场。西晋复灭以后,到了拓
拔魏统一北方,结束了五胡十六国的大混乱的局面,地旷人稀,租税无出, 
统治者不能不把那些无主的荒地以“份地”形式给与贫民使用,一面阻止流
民的南渡,一面搜括荫户劳动力,这就产生了北魏文帝的均田式的土地国有
制。北魏施行均田法同时也颁布了所谓“邻里党的三长制”,这显示了它不
但上继西晋的占田法,而且也在远追着秦汉以来的县乡亭制。法律的规定依
然要和身分性地主阶级妥协,给他们以特权。不过从它的结果说来,正和屯
田制有助于魏晋,使它们能够建立霸权统一了三国割据一样,均田法也巩固
了北朝皇权统治的基础,让其后继的隋朝(文帝)具有条件,可能平陈,结
束了南北朝对峙之局。土地所有制度的这一变迁,是封建统治者的兴衰关键, 
到了唐代中叶,才从两税制的变革,土地国有制在形式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各阶级集团的矛盾比汉末更加尖锐。首先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斗争,在
这时期,农民人口或农户家族虽然遭到统治阶级的残酷的剥削和军事制度的
束缚,虽然统治者以所谓授田或均田的欺骗方式强制地使农民人户回到生
产,但国家因此来直接统辖的劳动人户却比汉代大大地减少了,“流民”从
编户名数里逃亡,形成了“流民”暴动的组织形式,严重地威胁着封建统治
权。其次,按法律规定的对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关系和对于社会劳动组织领有
的关系,并没有缓和皇权与豪权、豪权与豪权、皇权与皇族之间的内部矛盾, 
相反地,所谓“魏晋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统治阶级内部展开了四百
年的内讧,豪门和豪门之间的杀戮、强宗对皇族的篡代或美其名曰“禅代” 
以及特权势力的割据,都是异常明显的。同时北方落后民族的入侵,更形成
长期的社会动乱。有名的北魏均田制,实际上是依靠着军事组织的所有制形
式,甚至连“奴任耕、婢任绩”(魏书食货志)的法规,耕牛和奴婢的等价
以及间接和匹夫匹妇家族成员的等价的法规,都见之于律令了。在“均田” 
的美名之下,骨子里通过“租调”或“课调”的劳役或工役式的地租形态, 
巩固了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若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三长。” 
(同上,张普传)从劳动组织上来讲,如魏书高祖纪说,“遣使者十八,循
行州郡,检括户口,其有仍隐不出者,州郡县户主,并论如律”。从租调的
剥削形态来讲,如资治通鉴梁纪引高欢的话:“其语鲜卑则曰:汉民是汝奴, 
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
一斛粟,一匹绢。”这显然说明,南北朝统治者继承了汉魏以来的租调制, 
而更把自然经济的基础巩固了。

第二节
魏晋至北魏土地国有制形式的发展
三国时代,经过统治阶级对农民的镇压和统治者内部的混战,人民或死
于锋镝,或毙于沟壑,或变成流民,或沦为奴隶,能够安于乡土者盖甚稀; 
以致良田荒芜,人烟稀少,而统治者也感到财政上的窘绌。晋书说:“魏武
之初,九州云扰,攻城略地,。。军旅之资,权时调给,于时袁绍军人,皆
资椹枣,袁术战士,取给蠃蒲。”(食货志)这从天下户口的减少,也可概
见。史载东汉桓帝时,天下的户口计户一千万,人口五千六百余万;到了晋
武帝太康元年(公元二八○年)的调查,仅有户二百四十五万,口一千六百
万而已。由此可知自汉桓到晋武的统一,约一百二十年间,户口比前减为四
分之一左右。这种骤减的程度,不完全是由于人民的死亡,实在是由于豪门
剧烈的兼并。随着土地的占有,自然会争取到劳动人口的荫附,结果从国有
土地流亡出来的农民或逃役畏罪的叛户,变成了豪门的佃客或奴隶。因此, 
逃役逃课而托庇于豪门势族的户口就被隐蔽起来,所谓“抱子并居,竟不编
户”。当时漏户的名目很多,到了后来,“僧祗户”也出现了。特别是在政
治混乱,兵戈迭起的时候,豪族的部曲家兵或宗部武力,也形成了地方的武
装势力,他们利用农村公社的家族的经济因素,夺取了乡里的劳动户口,以
筑坞自保,打击农民起义,并进而成为政治的资本。
劳动户口的编制所谓编户名数,是汉代的传统。不但魏晋继承着这种传
统,而且北魏颁布的有名的均田制,也继承这种传统,魏书食货志说:“晋
末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毙于饥馑,其幸而存者,盖十五焉。” 
又说:“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 
所以,取消宗主督护制而实行三长制,主要在于实行重新编制劳动力的政策, 
从而相对地阻止了“逃户”。因为最高地主在把一国占领之后,接着就是占
领一国的劳动人口。
现在分别论述魏晋南北朝的屯田、占田、户调与均田三长诸制度。
第一、屯田制。秦汉移民屯垦,特别是汉武帝经营西域,尝令屯田车师、
渠犁,当为屯田之始,它是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形式,也是军事体制影响所有
制的形式。垦田的性质也属于这一类型。经过东汉光武的对这一制度的发展, 
屯田施行于内地;及汉末大乱,四方豪杰的坞壁家兵的组织更是这样军事体
制的豪族化的形式。因为“部曲”在国有土地的屯田中或豪族占有土地的割
据中,都是统治阶级集团所领有劳动力的形式。曹操募民屯田内地,兵屯之
外,又有民屯,其目的固然在于解决军食,而更主要的则在于利用军事体制
以完成土地国有制以及巩固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晋书司马孚传说,“关中
连遭贼寇,谷帛不足,遣冀州农五千屯上邽”,魏志司马芝传说,“武帝特
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吴蜀尤而效之,推行渐广。后来,晋武帝的
占田制及北魏文帝的均田制,其形式虽然不同,但犹隐然本其精神,师其经
验。晋书食货志说: 
“魏武之初,九州云扰,攻城略地,。。军旅之资,权时调给。。。 
魏武于是乃募良民屯田许下,又于州郡列置田官,岁有数千万斛,以充
兵戎之用。。。于时三方(三国)之人,志相吞灭,战胜攻取,耕夫释
耒,江淮之乡,尤缺储峙。吴上大将军陆逊抗疏,请令诸将各广其田。

权报曰:‘甚善。今孤父子亲自受田,车中八牛以为四耦。虽未及古人, 
亦欲与众均其劳也。’” 
“汉自董卓之乱,百姓流离,谷食至五十余万,人多相食。魏武既
破黄巾,欲经略四方,而苦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祇建置屯田议。魏
武有令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汉) 
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前世之良式也。’于是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
百姓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郡国列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
廪皆满。” 
其后又以沛国刘馥为扬州刺史,镇合肥,广屯田,修芍陂茹陂七门吴塘
诸堨,以溉稻田,公私有蓄,历代为利。贾逵之为豫州,颜斐为京兆太守, 
郑浑为沛郡太守,徐逊为凉州,皇甫隆为敦煌太守,都修水利,课佃耕,因
此,屯田制在全国范围推行起来。而典型的则为邓艾的屯田两淮: 
“正始四年,宣帝(司马懿)又督诸军伐吴将诸葛恪,焚其积聚, 
恪弃城遁走。帝因欲广田积谷,为兼并之计,乃使邓艾行陈项以东,至
寿春地。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大积军粮, 
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 
积谷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 
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
水东下,令淮北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分休。且佃且守。兼修广淮阳百尺二
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
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田兵,鸡犬之声, 
阡陌相属;每东南有事,大军出征,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 
而无水害,艾所建也。”(晋书食货志) 
这样地屯田开垦出来的淮南淮北诸地方,后来都入司马氏之手,成为他
用以代魏的资本。在这种屯田制度之下,田兵之外,也用奴隶。例如: 
“咸宁元年(公元二七五年)十二月,诏曰:出战入耕,虽自古之
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
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同上) 
由上所述,我们知道:其一,魏初屯田,募民为之,所谓“于是乃募民
屯田许下”,“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百姓屯田许下”。“募”是强迫式
的劳役,从“昔破黄巾,因为屯田”以及魏志任峻传说的“及破黄巾,定许, 
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看来,这是一种迫使流民回归劳动组织队伍的方式, 
尤其在户口散亡的时候,这又是解除农民武装的毒辣的方法。汉末豪族所组
织的“家族部曲”起过分散农民战争力量的作用,这是曹魏所深知的。其二, 
屯田起自兵屯,富有军事性质。如它的首长为“典农中郎将”,为“司马”, 
通称“农官”。在农官管制之下,把所得的黄巾的“资业”,包括土地、劳
动力和劳动工具如耕牛农具等,都加以编制起来,特别是“屯田客”的劳力, 
完全被控制在军法之下,成为“领客”(魏志梁习传)。如用奴婢“代田兵
种稻”时,也是“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如屯田法”。由此推
知应募百姓,当然也“如屯田法”,是以军法来部署的。这样就使“百姓” 
“奴婢”,在土地国有制之下国家农奴化了。其三,屯田的国有土地制,并
没有完全防止了豪族的兼并,相反地由于军事组织影响了所有制形式,不但
曹魏亡于督军制,而且三国的统治者都受制于领兵和役客的制度,例如“孙
权已殁,。。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违命。”(魏志邓艾

传)其四,屯田的结果,也使曹魏成为三国的首霸,当曹操下江南时,便使
刘备和孙权不得不联合起来抵抗;也使司马氏凭借以代魏及削平蜀吴,统一
中国(司马昭代懿为魏相,公元二六○年封晋公,领有十郡,二六四年进为
晋王,封二十郡,几占魏郡三分之一。这封地包括着淮北的屯田,西晋权力
之充实和统一的基础实在于此)。这是因为在魏晋的屯田制还能由最高统治
者支配的缘故。
现在我们再看屯田制之下的剥削率。晋书傅玄传说: 
“秦始四年(公元二六八年)以(玄)为御史中丞。时颇有水旱之
灾,玄复上疏。。上便宜五事:其一曰,。。又旧,兵持(用)官牛者, 
官得六分,士(即田兵——引者按)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 
施行未久,众心安之。(安固未必然,但要请求增加士分,故如此说— 
—引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