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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484-伤寒论辩证广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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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兑骨之端。入掌内廉。循小指内出其端。以交于手太阳经也) 
r手少阴经脉之图pt68a11。bmpr 
(琥)按手少阴之脉。上下左右分行。共六道。其脉之起。自心中。出属心系。下膈。络小肠者。二道。此为脉之 
根也。其支者。即从前属心系处。上挟咽系目系者。二道。此为脉之枝也。其直者。复从心系。却上肺。出腋下。下循 
肘臂掌之内。循小指内出其端者。二道。此为脉之本也。前热论中云。口燥舌干而渴。世医只知。此为足少阴经之病。 
殊不知舌乃心之苗。舌干者。手少阴经。必为热所乘。医人亦昧而不知察也。 
王海藏治一人患伤寒。得汗数日忽身热。自汗脉弦数。心不得宁。真劳复也。王诊之曰劳心之所致神之所舍未复其初。 
而又劳伤其神。营卫失度。当补其子。益其脾。解发其劳。庶几得愈。授以补脾汤。佐以小柴胡汤而解。或者曰。虚则 
补其母。今则补其子。何也。王曰。子不知虚劳之异乎。千金云。心劳甚者。补脾气以益之。脾王。则感之于心矣。此 
与荀子所谓未有子富。而父贫者。同义(按海藏以补脾汤。佐以小柴胡。而解身热自汗。则知其虚热仍在经中。故不专 
治藏也。) 
(琥)据上海藏案。则知伤寒有手少阴经病可无疑矣。 
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络。下膈。历络三焦。(心包。一名手心主。滑氏注云。以用而言。手 
厥阴相火。代君火行事。故为心之主也。以藏象而言。其藏在心漫脂之外。有细筋膜如丝。与心肺相连。故云心之包络 
也。三焦注见前。此言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下之包络。由是下膈。当胃上脘。以络上焦。于中脘。以 
络中焦。及脐下一寸。以络下焦。故云历络也。考上焦。当在心下膈上。其治在膻中。滑氏注云。当胃上口误。今改胃 
上脘。方与下膈句无背。盖上脘在膈之下。上焦之用虽在膈上。实通乎膈之下也)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下腋三寸。 
上抵腋下。循 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此言支脉之行。从前属心 
包之处。上循胸。横出胁下腋三寸。还上行至腋下。循 肉之内。下行以界乎太阴少阴二经之中间。入肘中。下臂行臂 
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而终也。)其支者。别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此言其交经之支。即从前入掌中处。 
别行循小指次指。出其端。以交于手少阳经也。) 
r手厥阴经脉之图pt68a12。bmpr 
(琥)按手厥阴之脉。上下左右分行。共六道。其脉之本。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者。二道(或云此 
止从中一道之脉。要其出属心包之处。必自左右而分属也)此为正经之脉也。其支者。循胸。出胁。上腋。下 肘臂掌 
之中。循中指出其端者。二道。是虽支脉实接正经。而行于手者也。又其支者。从掌中别行。循小指次指出其端者。二 
道。此为交经之二小支脉也。前热论中云。烦满囊缩。夫囊缩。固足厥阴经病矣。其烦与满。非手厥阴经病邪。盖手厥 
阴之脉。循胸下膈。今烦满为胸膈间病。乃三焦经络受伤。医者皆昧而不及察也。 
吴院判云。伤寒论中。凡泻心汤共五首。以其汤有冷热之不同。故云岐子云。非泻心火之热。泻心下之痞也。殊不 
知伤寒之痞。皆胸膈热邪之气有余。仲景用泻心汤者。乃泻心包之热也。按五汤之中。热药莫过于附子。然以大黄二两 
黄芩黄连各一两。纯是苦寒泻热之剂。此不过借附子之辛。以散心包之邪结。且也包络属火。附子亦属火。从治之法。 
莫妙于此。 
保命集云。伤寒下后。胸中结痞。过在足。少阴肾手厥阴包络。刺两经之井原。以泻胸中之气。 
(琥)据上二条论。则是伤寒有手厥阴经之病可无疑矣。 
(琥)总按上手经共六条。凡四时之中。人伤于寒而病热者。亦不少。热伤手经。理宜审证疗之。但今治伤寒家。 
无不以手六经证。为迂阔而不切于病情者。故遇手三阳证。混于足三阳证而不知。遇手三阴证。又混于足三阴传经之证。 
及混于胃腑实热之证而不觉。以至方不对证药多杀人。不亦痛夫。窃考素问中。以伤寒为热病因着热病篇。又着刺热篇。 
此篇中全交。凡用针家。不可不察。其略云心热病者。刺手少阴太阳。肺热病者。刺手太阴阳明。又云。热病始手臂痛 
者。刺手阳明太阴。又云。热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甲乙经云所谓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间各 
一。凡八 。足亦如是。则是刺热病之法。岂但刺足经。而不及手经者邪。俗医不讲刺法。但求汤药。因置手经而不论。 
殊不知治热病而不知手经。止用药之法。每多缺略。乌可以为医而司人之命。故孙真人习业篇云。凡欲为太医必须谙甲 
乙素问。黄帝针经。明堂流注。十二经。三部九候精熟。如此方为太医。不尔犹无目夜游。动致颠殒。朱奉议亦云。凡 
治伤寒先识经络。不识经络。触涂冥行。今夫业医者。欲知伤寒传变奇证。总不越手足十二经。五脏六腑。阴阳虚实之 
中。盍于此卷书一究心焉。 

卷之二
纂注伤寒例
属性:(此系仲景原文) 
四时八节。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决病法。 
立春正月节。斗指艮。(艮者。土木之气。主湿与风。位居东北。不配脏腑。) 
雨水正月中。指寅(寅为少阳相火之气。主热。配三焦。此直格中之说。愚谓寅为阳木。主风。配胆。位居于东。 
以其中有丙火之气。故又主热。) 
惊蛰二月节。指甲。(甲属木。主风配胆。又兼土化。主湿。) 
春分二月中。指卯。(卯为阳明燥金之气。配大肠此亦直格中之说。愚谓卯为阴木。主风配肝。位居正东。因其与酉 
金相冲。故例从阳明。兼主燥气。) 
清明三月节。指乙。(乙属木。主风配肝。又兼金化。主燥。) 
谷雨三月中。指辰。(辰为太阳寒水之气配小肠此亦直格中之说。愚谓辰为阳土。主湿。配胃。以其中兼癸水之气。 
故又主寒。) 
(琥)按以上春三月人病伤寒。当由风湿热三气居多。况乎地之初气。厥阴风木。虽起于大寒节。至立春雨水惊蛰。 
正当其令。其二之气。少阴君火。又当春厘清明谷雨之时。则是春月之病。虽因于寒。纯是风热其间有病燥者。此系兼 
化之气。人于二三月时。或有之又人于正月初为湿土之交。二月节。遇湿土之化。三月中。当湿土之令。病湿者亦自不 
少。可见为风为热。为燥为湿。多由寒气中来。岂得但认以为寒而误治之哉。今夫以一日之间。旦晚每多异气。如能洞 
悉气宜。则医之为道。庶不远矣。 
立夏四月节。斗指巽(巽属木。主风。位居东南。不配脏腑。) 
小满四月中。指巳。(巳为厥阴风木之气。配包络此直格中之说。愚谓巳为阳火。主热。配小肠。位居于南。以其与 
亥水相冲。亥中有甲木之气。故亦主风。) 
芒种五月节。指丙(丙属火。主热。配小肠。又兼水化。主寒。) 
夏至五月中。指午。(午属火主暑气配心。) 
小暑六月节指丁。(丁属火。主暑气。配心。又兼木化。主风。) 
大暑六月中指未。(未为太阴湿土之气。配肺。此亦直格中之说。愚谓未为阴土。主湿配脾。) 
(琥)按以上夏三月人病伤寒。当由暑热风湿之气居多。惟五月节斗指丙。丙从辛化而生寒。其病者终以寒为标。 
热为本。至于地之二气。少阴君火。终于立夏四月节。其时之病。多风热。三之气。太阴湿土。正当小满芒种夏至小暑 
之时。其时之病。多风热暑湿。四之气。少阳相火又起于大暑六月中。故其时之病纯是湿热。但以寒为名也。 
立秋七月节。斗指坤。(坤属土。主湿气。位居西南不配脏腑) 
处暑七月中。指申。(申为少阳相火之气。主大热配胆。此直格中之说。愚谓申为阳金。主燥配大肠。位居于西。以 
其与寅相冲。寅中有丙火之气。故主大热。) 
白露八月节。指庚(庚属金。主燥气。配大肠) 
秋分八月中。指酉。(酉为阳明燥金之气。配胃。此亦直格中之说。愚以酉为阴金。主燥。配肺位居正西。) 
寒露九月节。指辛(辛属金。主燥气。配肺。又兼水化。主寒。) 
霜降九月中。指戌。(戌为太阳寒水之气。配膀胱。此亦直格中之说。愚以戌为阳土。主湿。配胃。以其与辰相冲。 
辰中有癸水之气。故又主寒。) 
(琥)按以上秋三月人病伤寒。当由燥热湿三气居多。惟九月中寒气已甚。然其病。亦兼燥气与湿。至于地之四气。 
少阳相火。正当立秋处暑白露之时。五之气阳明燥金。又当秋分寒露霜降之令。乃知秋病多燥热。如认以为寒误矣。 
立冬十月节斗指干(干属金。主燥气。位居西北。不配脏腑。) 
小雪十月中。指亥(亥为厥阴风木之气。配肝此直格中之说。愚以亥为阳水。主寒。配膀胱。以其中有甲木之气。 
故又主风。) 
大雪十一月节指壬。(壬属水。主寒气。配膀胱。又兼木化。主风。) 
冬至十一月中。指子(子为少阴君火之气。主暑配肾。此亦直格中之说。愚以子为阴水。主寒配肾。以其冲动午火。 
故又主暑气。) 
小寒十二月节指癸(癸属水主寒气配肾又从火化。故主热。) 
大寒十二月中。指丑(丑属土。主湿气。配脾。) 
(琥)按以上冬三月人病伤寒。当由风寒之气居多。然地之五气。阳明燥金。终于立冬十月节。其病多燥。燥亦风 
热。从木火也。惟地之终气。太阳寒水。正当小雪大雪冬至小寒之时。其时为正伤寒。然细推小雪十月中。斗指亥其兼 
气主风。大雪十一月节指壬。其化气亦主风。冬至十一月中。其冲气主暑。小寒十二月节。其化气又主热。乃知其时之 
病。又兼风热。至大寒十二月中。厥阴风木之气复起。况斗柄又指丑。丑为湿土。人病风湿。在所不免以是知冬月之正 
伤寒。亦不专于寒也。 
二十四气节有十二。中气有十二。五日为一候。气亦同合。有七十二候。决病生死。此须洞解之也。(按以上正文。 
今仲景全书中。列于阴阳大论云云前。伤寒准绳中。序之于皆当按斗历占之之下。诸家注伤寒论。遂删此段正文。殊为 
脱略。愚今纂注之于伤寒例首。从全书也。) 
(琥)总按上时节气候决病法。此仲景伤寒论一部纲领。以故为例之首。至王叔和反以脉法列于前者。此撰次之僭 
也。推前人立法之意以伤寒一证。寒邪之气。自外而伤于人。则人在气交之中。同是受寒。当分四时之不同。盖春之寒。 
必兼温气而至。夏之寒。必兼暑气而至。秋之寒。必兼燥气而至。长夏四季之寒。必兼湿气而至。惟冬之寒为正寒。正 
寒之气。其时病者。不能即解。寒不解则热愈深。三时之寒为暴寒。暴寒之气其时病者易于解散。寒易散。故其热有重 
有轻。 
大抵病兼异气。必因乎时。药有异宜。亦因乎时。即如一人。于冬月患病。其初伤大寒之气。既病一二日后。寒气 
忽解。天道大温。则病患之气。亦随时而异。用药之道。不无少差。所以伤寒之称。一名时气。知时知气。斯医之为道。 
可判然于胸中矣。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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