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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哈佛管理技能培训教程 全集-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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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能够涵盖下列四项:

(1)复述这次会议的目标。

(2)总结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

(3)多谢与会者参与(或在适当场合下,感谢他们的贡献或关注)。

(4)必要的时候,宣布下一次会议的目标、时间及地点。

在上列总结性的陈述之后,与会者在离开会场之际,才会真正领受到成就感或贡献感。

会议结束后,主席的工作仍未结束。主席仍有四件事要办:

(1)评估刚刚结束的会议,以作为改进未来会议的参考。主席在每一次会议结束后,都应该花几分钟时间,针对会议是否具实效而作自我评估。但是为了避免受主观意识所蒙蔽,主席可以偶而在会议结束后以不记名式的问卷,让与会者评估会议的成败;甚至主席也可以偶而邀请观察员列席,以便对会议的成果作评估。尽管主席本人、与会者及观察员三方面的单独评估可能均含某一程度偏见,但三方面的综合评估则颇为中肯。因此,我们希望经常有机会充当会议主席的人,找个机会为自己所主持的会议作上述三方面的综合评估。

(2)责成有关人员整理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至少能够发挥三种功能:①充作征信工具;②充作会议中决议事项追踪依据;③充作组织内部沟通信息的文件。为了令会议记录能充分地发挥上述的功能,他应该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之内——或至迟到48小时之内,整理妥善并送有关人员。会议记录如能在这样的时限内送出,将可产生三种好处:①假如会议记录在内容上有商榷余地,则可即时改正,因为与会者在这个时候对会议经过仍然记忆犹新。②会议中如有后续的工作有待与会者办理,则会议记录可以发挥提醒及跟催作用。③既然会议记录能够在一两天之内送达有关人员手中,主席可以借此让只需要知道会议结果的那些人免于参加会议。

(3)主席应适时追踪会议中决议事项的执行状况,以免“决而不行、行而无效”。

(4)主席应该适时解散已完成任务的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以免它们无中生有地找理由开会。

第三章哈佛经理会议准备

会务准备

  主席应如何控制会议以增进其实效?谈到控制,管理学界有这么一句脍灸人口的名言,可供作参考:最好的控制便是避免丧失控制!为了避免对召开的会议丧失控制,主席应在开会之前做妥准备工作。就一般性的会议而言,开会之前的准备工作至少包括下列八项:

  (1)会议目标的设定;

  (2)与会者的选择;

  (3)会议时间的选择;

  (4)会议地点的选择;

  (5)会议场地的布置;

  (6)议程的指定;

  (7)会议通知的派发;

  (8)开会前的最后审查。

会议目标的设定

  决定召开会议之后的第一项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便是设定会议目标。良好的会议目标应符合四项要求:

  1。会议目标必须用书面列明

  许多会议主持人在规划会议的时候,都以为没有必要将目标写出来。他们常说他们已将目标记在脑中,而且只要他们时常想起它们,则是否诉诸文字,将不会产生任何实质上的差别。其实,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论断。用书面方式写下会议目标,可以产生三种好处:第一、有助于目标内涵澄清;第二、书面目标较不容易被遗忘;第三、当目标种类繁多时,以书面写下比较容易调和它们之间的潜在矛盾。

  2。会议目标必须切合实际

  所谓切合实际,即指具有实现的可能。但是“会议目标必须切合实际”这句话,并不意味会议目标应该是容易实现的。事实上,一种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目标,对目标的追求者才具有真正的挑战性。这即是说,会议目标不但应具有相当的挑战性,而且也应该有被实现的可能。

  3。会议目标必须具体而且可以衡量

  含糊笼统的目标极难充作行动的指南。例如某单位主管因为感到该单位产品不良率过高,而决定开会研讨降低产品不良率方案。倘若他将会议目标认为“探讨如何降低产品的不良率”,则该目标肯定难以充作与会者提供意见的指南,因为他没有具体地指出产品的不良率应降低多少,以及应在多长的时间内达到这个结果。但若他将会议目标改订为“探讨如何在十月底之前令产品不良率由目前的5%降低至3%”,则上述缺点将不复存在。

  4。会议目标所表明的必须是“应实现什么”,而非“应做什么”

  “应做什么”是以主席为本位,而“应实现什么”则是以成果为本位。以主席为本位的目标,远不如以成果为本位的目标那样具有实效。例如当会议目标被订为“向员工宣传新的告假程序”时,主席可能只会照本宣科一番而草草了事,但若会议目标被订为“令员工了解新的告假程序”,则主席将不能不关心员工对新的告假程序,是否已真正了解。

  

与会人员的选择

 

会议目标设定之后,紧接着便决定与会的人选。主席原则上只应考虑邀请下列两类人士与会:

  1。对实现会议目标有潜在贡献的人

  会议既然是以目标的实现为导向,因此主席在决定与会者人选之际所应优先考虑的,便是邀请对实现会议目标有潜在贡献的人参与。但这并不意味这些人非出席会议不可,因为主席有时可以在会议之前约见他们,并征求他们的意见。这样做,将可免除他们出席会议。

  2。能够因参与会议而获得好处的人

  让这些人参与会议,固然有助于会议功能的发挥,但主席也可故意不邀请他们参与,而只在会议之后,将开会的结果通知他们。

  主席对于难以分辩是否应该邀请的人士,最好能采取“宁可邀请,而不排斥”的原则,邀请他们参加,以免遗漏。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与会者人数不宜太多。理由有三:

  (1)会议的成本非常昂贵,因此没有必要出席或列席的人士,尽量不要让他们参加。

  (2)在定好的会议时间内,与会者人数一多,则每一位与会者的平均参与机会将随之减少。

  (3)与会者人数一多,沟通将趋于困难。例如当与会者只有3个人的时候,沟通渠道只有6个;与会者增至4个人,沟通渠道增至12个;与会者增至8个人,沟通渠道增至56个;其余依此类推。沟通渠道越多,与会者对信息的掌握能力将越低。

一般管理者所公认的较理想的与会人数,是5~7人。因为在这样的人数下,不但沟通不致发生困难,而且与会者普遍拥有较多的参与机会。倘若与会人数甚多,譬如多至20人以上,主席可以视实际需要而采取分组讨论方式,处理各种议案。

一名员工每次参加企业会议,都会使公司受到某些方面的损失。因此,实用经济学要求每份邀请都必须有建设性作用。假如一个人并非必须参加会议,他的时间就能在其它方面为公司多作贡献。而且,没有兴趣的出席者会造成妨碍。

要把每一位参加会议的人都看作资源。资源的利用应按照需要,而不是多多益善。一间拥挤不堪的房间可能使参加会议者泄气、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

为了从每个资源得到最大好处,管理部门既不能把与会者的责任和技能认为是当然的,也不能假定其个人目的和公司的目的一致。人们希望从会议得到的东西往往不是会议主持人所确定的会议目标。

要把企业会议看成是一个若干个人的群体,他们必须互相影响以完成某项工作;不要单纯问谁应当参加,而要问为什么参加。下面是请你考虑的一些因素:

(1)参加会议的人将在多大程度上涉及会议的行动后果?

(2)这个人在中心议题的专门知识方面,是否确有需要或能有所贡献?

(3)这个人以前对这种情况,有没有经验,或者与所涉及的议题或人物是否有特殊关系(例如代表某一特殊利益的小组)?

(4)级别或地位是否适合于这个小组?(下级职员和他们的上司在一起参加的时候,心理上常会不自然,以至于影响他们反应的质量和真实性。)

(5)假如要做决议,这个人是否能做(他不应是一个从属的人,这种人可能缺乏完整的全面知识和适当的权威)?(6)他是否具有行政或法律责任来进行审查或决定?

(7)为帮助会议开得成功,这个人能不能通过抵制已知的意见以形成均势,提出一个不偏不倚的客观见解,或发挥评论者或媒介者的作用?

(8)他的才能或职责是否与其他与会者重复?

(9)由于某种理由,他或她的出席是否会妨碍会议的总体成效?

(10)是否时间、工作量及其他因素都能使与会者安心参加全部会议,而不是人在心不在?

出席人应当提前了解的事项

 

1交通

(1)谁预定飞机票?是个人,还是公司?

(2)如果人们自己预定,他们找谁?是否用一个负责人的姓名,以便电话接线员一听就知道?

(3)他们应计划在什么时候到达?

(4)预定飞机票何时截止?

(5)从飞机场到会议场所是否提供交通工具?谁提供?

(6)如果不提供交通工具,个人如何自行安排交通?

2会议场所——要几人同住一室吗?

(1)如果是这样,能否挑选室友?还是和生人同住,以便人人都能多结识一些朋友?

(2)人们能否指定禁止吸烟的房间(许多场所现有此种房间)或不吸烟的室友?

(3)有无健身俱乐部?游泳池?高尔夫球场或网球场?其它娱乐设施?

(4)人们是否须自备体育用具?

3衣服

(1)会议场所设施在门厅和餐室是否有衣着规定?

(2)公司管理部门要求会议期间何种程度地遵守礼节或不拘礼节?

(3)娱乐活动,有精致装饰的宴会或宴会是否需要特别衣着?

4会议

(1)人们是否应当携带卷宗或顾客记录?

(2)会前是否有须完成的任务?

会议时间的选择

主席在选择会议时间时,首先应该考虑的便是自己的时间,此即能令自己获取充分准备以及方便自己作息的时间。这种作法并不表示主席是一位自我中心的人,因为主席既然是会议成败所系的关键性人物,在选择会议时间时,自然应以适合自己的时间为优先考虑。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作法。其次,主席也应该考虑方便与会者出席的时间,以及为与会者所喜爱的时间。倘若与会者对会议时间有所不满,则会议目标的实现,势必遭受不利的影响。

会议时间必须包括起止时间。经验显示,绝大多数的会议都只列明开始的时间,而无结束的时间。这样的作法有两种严重的缺陷:

(1)与会者无法对会后的工作预作规划。

2)会议的效率势必降低,因为既然没有终止的时间,本来一个小时可以结束的会议,则可能被拖到三个小时才结束,这不幸应验了帕金森定律——工作将被延伸,以便填满可供完成工作的时间。为了避免上述两种缺陷,每一场会议都必须列明结束时间,而且都必须按照这个时间准备结束。就算有些会议——譬如说解决问题的会议——难以确切地把握结束时间

但主席至少应指明会议大约会在哪一个时间结束。

为了避免会议过分冗长,有些管理者故意将会议安排在距午餐、某种活动或是下班之前不久举行。这是一种可以考虑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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